彼得堡之恋读后感推荐

发表时间:2024-08-23

在下文中您将会了解关于“彼得堡之恋读后感”的知识点,作品一书给读者们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 阅读时要记录下来主旨,这样可以回想起读书时的感受,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可供参考的信息和思路!

彼得堡之恋读后感(篇1)

《彼得堡之恋》是俄国文学巨匠达斯金所著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以其深刻的思想、复杂的情节和娴熟的叙事手法,成为俄国十九世纪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故事的背景是十九世纪初的俄国帝国首都圣彼得堡,主人公是一名年轻的学院派官员,他在这座充满了权力、金钱和欲望的城市里,遇到了一个令他痴迷的女人,名叫斯娜格尔丽娅。她是一名小说家,她的思维敏锐、才华出众,是那个时代里非常罕见的女性。

他们的相遇是一次意外的事件——他乘坐一辆马车时,马匹突然失控,两人不得不紧紧地搂在一起。他们的相遇是一种短暂的奇迹,但它却给彼得堡沉闷而枯燥的生活注入了一股新鲜的乐趣。

这部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但它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甜蜜浪漫,而是一种充满挑战、痛苦和牺牲的爱情。斯娜格尔丽娅和主人公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他们之间存在着阶层差异、文化差异、人际关系问题等等,但他们都无法阻挡这份爱情的发展和深化。这份爱情令主人公痛苦不堪,但他无法割舍。

小说中的另一个主题是员工生活和官僚主义。作者通过描绘主人公在学院组织中的生活和工作、身边人的奢侈浪费和无所事事,揭示了当时俄国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在故事的结尾,主人公终于和斯娜格尔丽娅在一起了,但这份爱情的胜利却伴随着众多的恐惧和障碍。这充满悲伤和对未来的担忧,使得整部小说的矛盾和复杂性得以展现。

总之,《彼得堡之恋》是一部深刻、复杂、优美的小说,它通过对俄国文化、社会及人物的细致描绘,传达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混乱局面。它是俄国文学巨匠的杰作,是一部值得一读再读的经典之作。

彼得堡之恋读后感(篇2)

作为一名资深编辑,我有幸能够阅读并编辑过许多文学作品。而在这些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之一,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彼得堡之恋》。这本小说不仅仅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更是一个深入人心的社会写照。在这篇文章中,我想探讨一下这本小说为人们所带来的深刻启示。

首先,这本小说探讨了爱情的含义。爱情是人类为之奋斗的一种至高无上的感情,它不仅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人生态度。小说中,主人公的爱情是一种纯粹而真挚的感情,这种感情无所求,只是单纯地为了对方的幸福而存在。无论是在那个被政治和社会所阴霾的时代,还是在我们现代社会之中,爱情的力量都是无穷的。这本小说让我们重新思考了自己对爱情的理解,以及我们对待爱情的态度。

其次,这本小说告诉我们社会的黑暗面。小说中描述的是十九世纪彼得堡的一段历史,这是一个被政治和社会所笼罩的时代,其中阴谋和谋杀比比皆是。这本小说展示了社会底层人民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和对他们的压迫,以及这样的社会对人们的影响。这些写照为我们提醒,让我们不要忘记现代社会也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去解决。

最后,这本小说提醒我们,爱情无法摆脱社会的束缚。小说中,主人公与他的爱人不得不在这样一个黑暗被政治和社会所笼罩的时代里,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他们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代价去爱对方。这体现了现代社会中的社会道德对爱情的影响。我们需要明白,现代社会中的许多道德和群体分化,对爱情也有不小的影响。不过,正如小说中那样,我们仍然可以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和压力,用纯真的爱情来温暖这个黑暗的社会。

总之,《彼得堡之恋》是一本非常鼓舞人心的小说,在今天依然有着广泛的意义。它让我们反思自己对爱情的态度,提醒我们关注社会底层人民,以及让我们意识到爱情无法摆脱社会的束缚。这本小说的启示将会引领我们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彼得堡之恋读后感(篇3)

俄国文学的重要一环-《彼得堡之恋》读后感500字!

俄罗斯文学方面有着享誉世界的大作家,冈察洛夫并不是出名的那一位。但就作品而言,这一部也不足以令人惊叹多少,甚至有些写法上的模式化。不过,当想要系统的看俄国文学的时候,他的作品又是不应该被忽略的一部。

作品的内容看上去似乎是青年恋爱,实际上“恋”的内容不仅仅是爱情还包含了一种对城市的地理之“恋”。

格拉奇村的女地主的儿子亚历山大去彼得堡寻找自己“真正的”人生,从不切实际的文学梦到脚踏实地地做事,从幼稚单纯的婚恋观到完全切合实际的婚姻选择。这种成长,就我个人来讲是不太赞同的,大概我骨子里是浪漫主义,但是还原到当时的作品背景,这种选择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成长。当时的俄国需要发展资本主义,冈察洛夫的写作出发点恰是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角度,有倡导的意味。

作品通过“天真进城——失落返家——丁忧回城”的三个阶段描写了亚历山大的成长,他的叔父彼得,这个很西化的名字,在与他的一次次探讨中引导他成长。这样的角色设置隐约还有着中世纪文学模式的影响如同《神曲》里设置维吉尔形象一样,而这种明显的设置后来逐渐转化成写作者用自己的语言作引导推动主人公性格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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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汇总


笔稿范文网在大量阅读中选出一篇极为有用的“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作者写的作品需要细细品读才能领悟其中奥义。读后感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和知识!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1】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插上翅膀飞向蓝天,看一看白云多柔软、瞧一瞧太阳多明亮。读完了《小飞侠彼得·潘》,我好羡慕《小飞侠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有三个朋友——温迪、约翰、迈克尔。《小飞侠彼得·潘》在他们家教会了他们三个飞行,就带三个人飞到了《小飞侠彼得·潘》生活的地方永无岛。在永无岛上温迪他们三个认识了图图、卷毛和五个小男孩,他们成了朋友。他们让温迪当妈妈,《小飞侠彼得·潘》当爸爸,真是太有趣了!永无岛上有无恶不作的海盗詹姆斯胡克和他的队员,还有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和海盗是一伙儿的。因为胡克作恶多端,永无岛上战争不断爆发,岛上几乎没有宁静的日子。尽管不幸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小飞侠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妙计救出伙伴们。不过《小飞侠彼得·潘》也有缺点,那就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就瞧不起别人,自高自大。

我喜欢《小飞侠彼得·潘》,喜欢他的智慧和勇敢。每当遇到危险,他总能用智慧化险为夷。他勇敢,每当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当然,人无完人,有缺点才显得他那么真实、那么可爱。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杰姆巴里,是他给我们写出了这本好玩、有趣的书,小飞侠《小飞侠彼得·潘》在他的笔下才变得栩栩如生。这本书我会永远珍藏的。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2】

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小飞侠彼得潘》。

在这本书里有个小男孩,名字叫彼得潘,他是一个不想长大的孩子。彼得是一个顽皮、淘气的小男孩,他住在梦幻岛上,那里是孩子们的天堂。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部童话,而且不是只限于孩子们的童话。

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想青春常驻呢!有谁不想拥有飞上天空的本领呢!但唯有彼得潘拥有这个本事!

小彼得潘住的梦幻岛,那是一个神秘的小岛,岛上有印第安勇士、海盗、人鱼、梦幻岛、地下洞窟......

我也期望能有彼得潘那种永远不好长大的能量,那样就能够天天和同学在一齐,不用像大人那样去上班;不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

我也很想像彼得潘一样,能够飞去梦幻岛,和那里的海盗虎克作战。我想每一个与我一样的孩子,都会有不想长大愿望吧!

如果彼得潘来找我,我必须愿意跟他学飞行,一齐去梦幻岛,在岛上开始我的冒险之旅。但我知道,我不会忘记父亲、母亲,不会忘记回家的路。正因亲情是我永远的牵挂啊!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3】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

常州路小学二年级三班李昱坤

今天,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在书中,一个叫温蒂的小女孩和她的兄弟在梦中遇到了一个叫彼得潘的男孩。他是一个淘气,淘气,勇敢和飞行的男孩。

彼得潘带着温蒂飞去梦幻岛,一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快乐和惊险的事情。他们打败了最厉害的海盗虎柯。彼得潘带领孩子们为温蒂盖了一座小房子,温蒂在里面照顾着梦幻岛的孩子们,然后他们飞回家。

他们失去了飞行能力,开始了正常的生活。后来,他们慢慢长大,只有彼得潘是个小男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彼得潘一样,他也不想长大,不想向往无拘无束的幸福生活,这也是每个孩子的梦想。

《蜗牛和树》读后感

常州路小学二年级三班李昱坤

我读了《蜗牛和树》的故事,故事讲了花园里有一株玫瑰树,下面有一只蜗牛,他整天生活在自己的壳里,以为那就是全部的世界。

春天,蜗牛常嘲笑玫瑰光秃秃的立在那里,而玫瑰说:“我喜欢不停地开花,花瓣可以在风里飞翔!我看见一朵玫瑰躺在一个家庭主妇的诗集里,一朵玫瑰躺在一个年轻女人的怀里。我觉得很舒服。这是真正的幸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怎么能了解到外面世界的精彩呢?

《小布头奇遇记》读后感

常州路小学二年级三班李昱坤

昨天,我读了一本新书——《小布头奇遇记》。

小布头是幼儿园老师为孩子们做的小娃娃。这个小娃娃是送给一个叫苹苹的小女孩的。

苹苹非常喜欢小布头,把它带回了家中。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小布头从酱油瓶里跳了出来,打翻了苹苹的工作。苹苹批评它不爱吃。小布头生气了,离开了苹萍的家。

它走了很长一段路,被拖进老鼠洞,然后来到一个农村儿童之家。苹苹的家人也搬到了这里,最后小布头回到了苹平的手里,她们非常高兴。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4】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本美丽动人的童话,他给我的心灵带来了很大的震撼,作者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

这本书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彼得潘、温迪,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们一起经历的探险,那场面是温馨的、是快乐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顽皮、淘气、会飞翔、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带着一群没有家的孩子住在乌有岛上。一个夜晚,他带着温蒂和他的两个弟弟飞往乌有岛,给孩子们带去一个会讲故事的妈妈,从此发生一系列冒险故事。故事的最后,温蒂长大,已为人妇,她和当年一起冒险的孩子们一样都失去了飞翔的能力。但是她的孩子、孩子的孩子……不断地陪着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飞翔……

作者在这部幻想作品中创造了一个十分诱人的童话境界——梦幻岛!在梦幻岛上,有孩子们早就从童话故事中熟知的仙女、海盗、红人、美人鱼,在那个用蘑菇当烟囱的地下之家,生活快乐无忧。彼得与海盗,海盗与红人之间的“大战”,一场场儿童打仗游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是的,童年是美丽的,是快乐的,是值得珍惜的。如果在现实中我们永远停留在这样无拘无束的时光,而且能像小飞侠彼得潘一样学会飞那该多好!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彼得潘那样永远不会长大。没有作业的困扰,没有考试的压力,没有爸妈的唠叨,没有学习硬笔书法的苦恼,在自己的自由空间中自在地玩耍。我多么希望也能拥有自己独立的王国,在这个小小的王国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属于我自己的幻想,属于我自己的游戏,属于我自己的冒险,属于我自己的成功。

这本书虽然挺薄的,但是,它却写出了我心中真正的童年、童真,让人读了之后还回味无穷。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5】

彼得热情奔放,勇敢而不鲁莽,他有一颗童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远长不大。

彼得有许多本领,还有好身手。他拿着短刀,就连拿着大砍刀的海盗船长也打不过他。

彼得和“妈妈”温蒂,温蒂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一起去了长不大的梦幻岛,那里有美人鱼,印第安人和霸道却唯一在武功上能与彼得相匹敌的海盗船长。

彼得是岛上每一条人鱼的暗恋对象,他是岛上的梁山好汉,他在岛上有无数个哥们,都称彼得为大哥。所有的花仙子和美人鱼都恨温蒂,她们恨温蒂‘’抢走了‘’他们的彼得。

如此看来,彼得潘还真是个风流大帅哥,是个万人迷呢!

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只要有童心,永远不会老,就算到了耄耋之年,也仍然满面红光,鹤发童颜。人不可能长不大,但心可以,你可以让心停留在八九岁,充满童趣;十四五岁,青春年少;二十一二岁,风华正茂······当然,你也可以让心随岁月变老。彼得正是这样一个有童心的人,我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一颗童心,永远快乐,没有烦恼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6】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内容神奇,特别感人,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童话世界吧!

小飞侠彼得·潘可以说是一个小精灵,他来自于幻想岛。那里有很多孩子,都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那儿有恶狼,有一只吃了钟的鳄鱼,一天到晚总是“滴答、滴答”地响,一位叫虎克的船长一看到这条鳄鱼就浑身发抖,因为彼得·潘把虎克船长的一只胳膊拿去喂给了这只鳄鱼,因此虎克船长就天天恨着彼得·潘。不只是为了这些,还有其他人都喜欢和彼得·潘玩,但虎克船长呢?却恰恰相反,没有一个人去搭理他。

有一天晚上,小飞侠彼得·潘飞到了达林先生家,带着温蒂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去了幻想岛。在这里,他们遇到了印度人和他们的国王、公主,还有美人鱼等,开始了童话般的生活。不过,也遇到了很多惊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温蒂和岛上的孩子们被海盗抓走了,彼得·潘就溜进海盗的船上,与海盗头头铁钩船长虎克进行生死搏斗。最后勇敢的彼得·潘终于战胜了海盗们,救出了温蒂和那些孩子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想跟彼得·潘一样永远是一个精灵,还会飞,而且带着我的朋友们一起去寻找幻想岛......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看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被主人公小飞侠。彼得潘能自由自在地到处飞深深地吸引了。我反反复复看了5遍,每一遍都有新的发现。

本书讲述了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男孩——彼得潘的故事,他带着三个好朋友一起飞到神奇的梦幻岛,和海盗胡克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彼得潘是一个聪明伶俐、调皮可爱的男孩,他总是在深夜飞上屋顶,有一天,发现了乖巧懂事的女孩温蒂,他很喜欢这个女孩,所以在一个漆黑安静的`夜晚悄无声息地飞进了温蒂家,温蒂一家都进入了甜甜的梦乡。他在温蒂家上蹿下跳,一会儿冲向天花板,一会儿摔在地板上。把温蒂家弄得乱七八糟,温蒂被惊醒了,惊讶地看着彼得潘,看到他能飞,希望能跟他一起飞,于是,温蒂叫醒了她的两个弟弟,彼得潘教会了他们飞翔的本领。

他们一起飞到了梦幻岛,在梦幻岛遇到了狡猾的海盗胡克,因为之前彼得潘砍掉了胡克的一只胳膊,所以,海盗胡克发誓一定要抓住彼得潘。梦幻岛的主人是一群印第安人,他们帮助彼得潘和海盗做斗争,邪恶的胡克指挥一群坏心眼的海盗跟他们进行了一场战斗,胡克设计了一个圈套抓住了温蒂和他们的弟弟,彼得潘带领着印第安人用巧妙的办法打败了海盗,把胡克扔到海里了。

正当温蒂的家人急切地思念他们的时候,他们又飞回了温暖的家。最后,彼得潘依依不舍地飞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毫不犹豫地喜欢上了主人公彼得潘,因为他聪明、勇敢、团结、有智慧,勇于冒险,敢于和坏人做斗争。我要学习他的精神。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8】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个顽皮、侠义、有绅士风度又有些高傲的小飞侠。他身上穿着用树叶做的衣裳,头上戴着一个几根红羽毛的帽子,腰上带着一把小短剑,笑起来落出一嘴珍珠般的小乳牙,样子淘气极了!

每个孩子都向往长大吧?温蒂长大了,会不会后悔当初没有留在梦幻岛呢?如果我是温蒂,我不会离开梦幻岛,不会离开我的彼得潘……看到潘笑,那是多么纯粹的笑,嘴角上扬,没有忧伤只有快乐,我喜欢那种笑,我的心都化了,我想:当我们面对面,即使什么也不说,但可以发自内心的笑,我对你笑,你对我笑,那是多么幸福……是我在变?还是你们在变?还是我们都在变?

我们没有了小小童年的无忧无虑,我们有了烦恼,我们有了嫉妒,成了小叮当,我们有了愤怒,成了虎克船长,我们不在是我们的彼得潘,而是温蒂,温蒂离开潘,终究会长大,只有彼得潘,只剩下彼得潘,永远年少,永远有着清澈的笑……彼得潘……彼得潘……如果可以,带我走吧……让我回到我的6岁,在梦幻岛,和你在一起,永远没有离别,永远不知烦恼,永远对着对方笑,永远……我的彼得潘……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9】

所有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远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斗,卸下别人一只胳膊;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齐玩耍,当他们的头儿。在现实城市,他每一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能够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但是自由过头就是孤独。正因自己的影子不跟着他,他悲哀地哭了。只有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有温蒂能安慰他。但是他没有父母,没有感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离开他,他们务必长大,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务必孤单地飞,飞在无忧的世界里,永远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别的孩子不以前历的快乐,但是有一种快乐他永远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力、地位、名声的纷争,甚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只有孩子的世界才最干净、最单纯,只要心里感到快乐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斗,去森林探险,想一向和伙伴们一齐玩,不回家。

但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职责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快乐和情感的体验。错过了许多生活的经历,也就少了对世界的感悟,对自己的认识,少了成熟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单得就像童话世界或童年一样。没有人能够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但是我们能够在长大的同时持续一颗童心,持续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索精神。不好失去被感动的潜质,不好失去对生活对自己的满足感。每一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受每一顿饭,每一次休憩;在烦杂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关心他人的同时收获感动;时不时地对自己笑笑。简单的快乐才是最快乐。

虽然我们每一天都要应对复杂的世界,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候,回到无忧岛里飞一会儿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会儿。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10】

寒假里老师介绍我们读了一本书,《小飞侠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温迪一家人,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有一天晚上彼得潘闯进他的家,被保姆狗娜娜发现了,彼得潘匆忙逃离时,他的影子却被保姆狗娜娜给叼去了,彼得潘和小仙女玲叮当再一次偷偷来到温迪家想拿走自己的影子,并结实了温迪和他的两个弟弟,还教会了他们飞,把他们带到了神奇的梦幻岛,在那个地下之家里,温迪给一群小孩子当起了妈妈,他们很开心。但是没过多久,温迪开始想回家了,可是除了彼得潘没有人愿意和他回家。当温迪带着他们刚走出地下之家就遇到了可恶的海盗霍克,将温迪他们抓了起来,彼得潘知道立即冲向海盗船,用自己的勇敢机智战胜了海盗霍克,将他们带回了温迪家,不想长大的温迪还是长大了。

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这本书很无聊,特别是温迪的爸爸达林先生,他对保姆狗娜娜很不友好,让我感觉这本书更没意思了,但我还是坚持的读了下去。当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出现了,我却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

我喜欢彼得潘,虽然他有些骄傲自大,但是他珍惜友谊,机智勇敢,面对凶恶的海盗霍克没有退缩,虽然彼得潘个子小,长不大,但是我们长得高大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做得到。我也很喜欢温迪,他美丽,温柔善良,最后回家了还会带着那些小孩子们。但是我觉得他不应该不告诉父母就跟彼得潘去梦幻岛,如果我们偷偷的离开家,离开爸爸妈妈,那他们得多着急,多难过呀!

我很羡慕彼得潘,他不用长大,不用有那么多的烦恼。我也很喜欢那个梦幻岛,但是我不想离开家离开妈妈。“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呵护,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2024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经典


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吗?作品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好书。读后感的联想要注意形式,编辑耐心筛选为大家整理出了这篇最新的“山楂树之恋读后感”,在您面临问题的时候我们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1】

纯美的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无论在哪个年代,只要有人存在,就会莫名其妙的碰撞出火花,而那种心跳的感觉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一种默契,两个人无论在哪里无论在做什么,只要心在一起,都是一种幸福(老三在医院的走廊里,只能透过窗户看院外的静秋,可他们的心在一起)。静秋从来没叫过老三的名字,但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自己心中的最重要!老三默默地不求回报地为静秋做任何事,无论静秋对他是在意还是怀疑,都没有改变他的默默付出,因为他心中有爱,他有动力的源泉。不要说只有那个年代才会有这样执着的人,也不要说年轻真好,爱情跟环境和年龄无关,只是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了合适的人,就会产生那种奇妙的感觉。永远不要放弃追求纯美爱情的念头,永远都要相信真爱的存在。

当然也不要悲观地认为纯美的爱情转瞬即逝,也不要以为美好的爱情都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别忘了艺术都有些夸张,呵呵,现实生活还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更多的幸福。老三的白血病,使他答应静秋共赏山楂树开花的诺言失信了,可静秋在乎吗?人没有了,任何承诺又有何意义?看到这里时,妈妈突然说,姥姥就是白死病走的,从发现到离开也就一个月的时间,这在当年就是不治之症。虽然我没见过姥姥(尽管妈妈说姥姥还伺候过她的月子,在我还没满月的时候姥姥就离开我们了,遗憾的是当时没有相机留下一张我和姥姥在一起的合影),但姥姥的人品和事迹却常听家人提起,那是怎样一个能干的女人呀!要是姥姥还健在的话,我一定可以从她身上感受到很多与其他老人身上不一样的东西。可是,疾病就那么可怕地夺走了一个人的生命,那个曾经看起来那样健康快乐积极勇敢的生命!

为了你爱的人,也为了爱你的人,请保重你的身体,不要等病倒了才开始关注健康,也不要等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才想起来休息,没有了健康还怎么与你爱的人在一起?怎么会实现一辈子的承诺?别把你爱的人孤独地留下,请从爱自己开始吧~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2】

山楂树,苏联歌曲中常用的名字,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词一出现就充漫了一种如烟和雾的悲伤

在那个使中国文明倒退30年的荒蛮时代,一个人如静秋其名的女子向我们走来,她背负着父辈的冤屈,卑微而又谨慎的努力生活着,在她的引领下,老三,一个儒雅飘逸,善良俊秀的男子,伴着《山楂树》的悠扬风琴声,穿越纷扰清晰的出现在我们面前,在那样恶劣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她与他一见如故,那么懵懂,却又那么美好。她因为父亲被划成地主,只能从城市来到乡下,穿着补了又补的衣衫,而他因有着军区司令地位的父亲,总是穿着白色的衬衫,与这环境格格不入却又相处甚欢;她因为成份不好而处处低调,不敢轻涉情池,而他为了反抗**家庭的政治联姻,从大省城来到穷乡僻壤以求清静;是山楂树的故事让她对这里充满好感,是《山楂树》之歌带领她来到他面前,情愫就这样悄悄的萌生,一段如童话般美丽的爱情就这样慢慢展开......

想必,真正的爱情都是这样

他为了她天天找各种借口到她生活的地方来

他总是悄悄地为她工作,完成了许多与他无关的事情

他总在她身边围绕,一旦出现困境,他就有如天兵一般降临

他总能猜到她喜欢吃什么,最缺什么

他为了逼她到医院去看病拿刀在自己胳膊上就是一刀

他知道不能陪她到老,就骗她,他已变心,让他另寻幸福,而事实却自始至终围绕在她身边,看她生活的一点一滴,直到弥留之际才见她一面,而后泣血而终

尽管她喜欢他,但她没有勇气承认她一直在努力

她虽贫穷却骄傲无比,不肯接受他的惠泽

她虽是个弱女子却坚强无比,各种吃苦受累的活她都做,让他心疼不已

她的生活是因为老三的出现才有了色彩

那么多美好的场景,都是与老三渡过的,苦也成了甘甜

随着静秋的的回忆,我能感觉到,老三已经渗透到她生命的角角落落,已经渗透到她的骨髓,她已经***在老三的注视下生活,就算老三不在身边,她也总觉得老三是在一个角落里关注自己。而最让我心痛的,则是他们的分离,根本没有挽救的可能,老三就那么多情而眷恋的去了,他恨不能化作她身边的空气!是的,我读到了,最让我心痛的,这不是作家虚构出来的故事,而是发生在过去的一段真实!

老三是怎么度过最后的人生?

静秋是怎么度过没有老三的余生?

这些我已不敢去想。。。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也不能等你二十五岁,但我会永远等你

这句话,我已无法忘记。。。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3】

看完《山楂树之恋》之后,我和很多人一样,也被剧中情节深深感染,被主人公那简单、干净、纯洁的爱情所打动,沉重的心情久久没有缓和平静下来。

还记得老三在答应静秋妈妈离开静秋后,为静秋包扎伤脚时,掉下的泪滴;也记得老三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后,隔着河岸拥抱静秋时掉下的泪滴;更记得老三在临走前,听到静秋的叫喊声时流下的泪滴。

老三的每一次落泪都是如此的揪人心肠,令人痛彻肺腑。

《泰坦尼克号》的杰克和露丝、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因为分离的痛苦而格外感人。

似乎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一样,《山楂树之恋》也是如此。

在*****时代背景下,面对老三炽热的爱,静秋渴望着而又犹豫着。

这两个小火苗只能在这座冰山下静静地燃烧,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爱是非常珍贵的。每次分开,都让观众心痛。

三哥的死给静秋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也俘获了我们无数的眼泪。

看完之后,我想知道,为什么影响人们心灵的大部分爱都应该在一定的限制下形成?在中共的限制下,第三个孩子不得不离开静秋,但他已经等了她两年。

在当今自由的现代社会,人们不尊重爱情。

一次又一次的背叛,一次又一次的亵渎,让本该珍贵的爱情变得如此廉价。

这是因为限制本身使我们的爱很深,还是因为我们太容易忽视自由的爱?

为什么泪流满面的爱总是以牺牲英雄的生命为代价?而我们哭泣,是因为我们还没来得及珍惜,爱情就消失了叹息,还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如何珍惜,却失去了遗憾?恋爱时的突然离去,真的会让人心碎。

如果老三没有去世,可以一直陪着静秋,那有谁可以保证他们往后的日子不会因生活的锁碎失去当年的激情,而劳燕分飞呢?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谁能保证不说那些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话呢?

在电影里,有些台词很熟悉,有些词,好像我听说过。

但现在想想,如果这段感情真的能开始,我不知道多年后我是否还能保持当年的激情,我是否会说出当年的话?用她的话来说,以后的事,谁能预料。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承诺叫童言,爱叫儿戏。

牵着她的手,走过茫茫人海,她永远不会失去,让她说世界上有一个人在身心上爱着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爱。

窗外的烟花迷人,而又转眼即逝。

我不知道静秋看到这烟火会不会想念她的三哥?音箱里传来那熟悉的旋律,又再一次轻轻拨动我的心绪,跳动的音符伴随我的思念一起消散在窗外的漆黑中……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4】

山楂树之恋观后感范文

前段时间,读了《山楂树之恋》这本书。看之前,本以为感情方面我造诣很深,看后才发现自己仍被里面静秋和老三(孙建新)间的故事感动的一塌糊涂。

静秋,家世不好,父亲有地主成份,母亲虽是教师,但常年患病,且静秋还有个妹妹。在那个年代,她们家,过的非常艰苦。老三(孙建新)父亲是某军区司令,母亲已经辞世。他可谓身世傲然…然而就是这么身份差距悬殊的两个人之间却演绎了一出了另世人汗颜的爱情故事。

老三深爱静秋,自打第一次见到静秋之后。静秋也爱老三,但相对老三的热情奔放,静秋的爱则显的低调很多。她爱他,但由于她的出身及那个年代的特殊性,她从不敢表现出她的情感。他对她的爱,她也只是默默接受,不赞许,也不排斥。他们之间的爱,很平淡…老三爱静秋,为她,他可以跑很远的路去看她,只是去看她,而不打扰她。他可以为了让静秋去医院看脚而划伤自己…老三可以为静秋考虑到一切…

但最终老三却告诉静秋他欺骗了她,从开始就是…

静秋不愿相信这样的事实,她去找老三…但没有老三的任何消息。直到有一天,老三的弟弟去学校找她。她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来老三真的得了白血病,且他从未远离过她。身体好的时候他让弟弟陪他去远远的看静秋,看她生活。到身体彻底不行的时候,他就让弟弟去看静秋,给他讲静秋的生活。现在,他要走了,但就是闭不上眼睛,他告诉过家人,不要去打扰静秋,但他家人不忍看到他这样…迫不得已,他们找到了静秋。当静秋看到她爱着的老三时,只一味的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因为他说过,哪怕是他的一只脚已经踏进坟墓,只要听到她呼唤,他仍会迈出另一只脚走向她。老三闭上眼,流下了最后两滴血泪,走了…

看到这个揪心的场面时我第一次流泪了,老三的形象已经在我心中被神话,一切语言都不能形容他对静秋的和他的伟大。老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选择了悄悄离开,并用谎言欺骗了静秋,想让静秋忘了她。就当静秋弄清了事真相,找到他时,他却即将离开人世。看到这里我觉得静秋有些残忍,在老三的有生之年怎么没有多给予些她的,总是老三在为她着想,就在自己想弥补时,却永远失去了他。这也是静秋女士在这么多年里的心痛所在,如果她知道老三会得白病,她一定会珍惜的。这段刻骨铭心的让静秋女士怀念终生,一直到三十多岁才结婚,这才让我心里有了些许安慰,如果换是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一生有此人足矣。但这却不是老三愿意看到的,他说过:静秋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静秋生活得幸福,他在那边才能放心。在07年老三逝世三十周年时作品终于发表,圆了静秋女士的梦,也是她献给老三的最好物。

看完全文,又看了后记和静秋女士给读者的答复,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我宁愿这不是真人真事,是作者杜撰出来的故事,不想有老三的离去。就在我为老三的离去而痛心时,转念又想,如果没有老三的离去,也就不会有这篇小说的诞生。正因为老三的离去,才让静秋女士有了把这段绝唱写出来,公布于世的念。这部小说的发表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响,拥有了一大批“山楂”,被读者誉为“最干净的小说”。

好久都没有这么感动过了,这是我这么多年来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感谢静秋女士的回忆录,感谢艾米作家的妙笔生花。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5】

读山楂树之恋有感范文

很久没有痛痛快快的一口气读完一本小说了。当同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说"这本书描写了史上最干净的爱情","所有男人都想娶静秋,所有女人都想嫁老三","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听到这些话语,最初的感觉是有些夸张,同时也有一些好奇。老三和静秋是什么样的人,拥有怎样的爱情,为什么让看到的人这样感动,真的会让读者这么赞不绝口,纷纷向别人推荐吗 带着这些想法,也抱着好奇的心理,从同事那里借了这本书,想看一看我会不会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结果拿起这本书就没舍得放下,用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我还是被感动了,而且感动一直存在于阅读的整个过程中。文中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上世纪70年代的一场生死绝恋在作者的笔下被谱写的荡气回肠,令每位读者无不动容觞叹。朴实的文风,生动的文字,真实感人的故事情节跃然纸上,娓娓叙来,静静品读,扣人心弦。

我喜欢作者笔下的老三,他对爱情的热烈和痴情,他对静秋的爱只讲付出,不管回报。爱一个人爱到那样的细心,那样的小心,那样的心痛,却无怨无悔,不由的让人感叹:静秋怎么这样的幸福,怎么这样的幸运,怎么这样的.让人嫉妒,怎么这样的……

喜欢老三,还因为在那个年代里,他活得真实,没有一丝造作和伪饰。爱就爱了,义无返顾。

"可是我喜欢静秋这个名字,听到这个名字,即使我一只脚踏进坟墓了,我也会拔回脚来看看你……", "你活着,我就不会死;但是如果你死了,我就……真正地死了,你懂不懂 你听见没有 ", "我要你好好活着,为我们两个人活着,帮我活着,我会通过你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通过你的心感受这个世界。我要你……结婚,生孩子,我们两个人就活在孩子身上,孩子又有孩子,我们就永远都不会死。生命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延续下去的。" 这些感人的话语多次让我泪流满面。老三的那种心痛的,无奈的,不舍的心情,让我感同身受,让我的心跟着跳跃的文字一直痛到结尾。

它是一曲凄婉,悲伤,让人回味无穷的情歌,结局的凄美让人遗憾,但也正是这样才展现了它的美丽。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6】

听闻山恋是史上最纯的爱情剧,仅最纯两字对我这个爱电影更爱纯爱情电影的电影迷也具有足够的杀伤力。

因此,从11日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想打开这部《老人》的纯爱情电影,耐心地**。

我想,如果不知道是老谋子在我脑海里晃着,这部电影等不到看到一半就关了,这么说对老谋子似乎不敬了,没办法,我的电影胃口我做主,再说一句得罪老谋子的话,反正得罪了,好再没有去电影院看。

先说整体的感觉吧,老一套的山村景色,不过从高粱换成了油菜花,但是不得不说,还是勾起了人对农村的清丽景色向往。

尤其那一叶轻舟从三哥的身体的遮挡下穿出带来的惊喜还是让人愉悦了一下。

对于这个老掉牙的剧情英雄病入膏肓,女主角抹眼泪还是痛恨它。

再加上,超慢的节奏让人快要崩溃!只见那静秋送给三哥自编的小金鱼,他趴在静秋耳朵上亲昵了一下,那静秋竟然含羞笑了又笑,笑了又笑,竟笑了五六下,真是高度考验观众耐心的镜头!

再说说对男女主角的想法吧,半部看下来,怎么就感觉是个大龄男青年在勾引无知未成年少女呢?那女演员整个一个高中未毕业的小女孩,瘦弱和未发育完全的身体,稚嫩的脸蛋,说是十八岁,看起来也不过是个初中毕业生,那男演员呢,看起来就是二十七八的年龄,趋于成熟,差别如此之大,让人实在困惑!想必现在的父母若看了这个电影,势必要给老谋子扣上一个宣扬早恋的帽子了!

更何况,情节也相当莫名其妙。虽然恋爱中的人都很浪漫,不时来现身,但并不那么频繁。

不得不说那男演员略像鬼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蹦在静秋前,不是送笔,就是送钱,就是买早点,就是捡球,咧着满口雪白的牙齿,怎么看怎么像心机过重的骗婚青年。

尤其是给静秋一件泳衣,让她的小女孩换衣服去河边游泳,实在是太**了。

那静秋竟从,在那时候,很是不解!

山恋的荒唐多过青涩,老套多过美感,老谋子确实有些老了,编出这样弱智的爱情剧,实在有违大导演的称谓。

老谋子,已经红了十几年了,足够了。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7】

晚上无聊找电影看,列表里赫然一部“山楂树之恋”,虽然没什么大期待,但也不免俗地点击开看了看。故事很老套,甚至有些让人感觉无知,唯一动人的,只有那份真情。大部分影评都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静秋”,其实,每个人心中也都有个“老三”吧。

曾经也会有那么一个人,如此珍爱疼惜你,在他的眼中你是最美的,不论做什么都是可爱的。他恨不得把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都送到你面前,他心中无时无刻都在挂念着你。那时候的天是湛蓝的,阳光是灿烂的,只要两个人相守,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互望,心中都是无比的甜蜜。青春总是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可惜人总要在残酷的现实中长大,时间不会永远停留在幸福的`时刻,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分岔,让人远离那个看似近在咫尺的彼岸。“老三”如果不是得了绝症,电影中的故事也将只是平凡的生活,不会拥有如此凄美的色彩。现实生活总抵不过电影,生命的轨迹永远让人纠结。

“我等不了你一年零一个月,也等不到你二十五岁,但我会等你一辈子”,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话语,可现实中又有几个人能履行这“一辈子”的承诺?“我等你,一天,一年,一辈子”,永远都会记得这条短信,虽然从开始就知道只是个无法兑现的诺言,无论自己怎样固执地守在原地,别人总是要继续生活的。就让这份美好保留在心中吧,有些时候,相见不如怀念。ps:本来只是记事本上随手的感慨,杂乱却最最直接。结果本子意外泡水,很怕这些记忆随之消失,挪到这里当个备份吧。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8】

结局才真是赚了大家一波眼泪。也是小说最锥心泣血的地方。

老三消失了许久,让静秋又开始惶恐,一面怕他真的得了绝症,或者死在哪里了,一面又怕他把自己抛弃了,但某一天老三的弟弟来学校接她,告诉她,老三已经快不行了。

老三的弟弟说:哥哥走得动的时候,我们来八中看过你,后来哥哥躺倒了,他让我一个人来看你,回去后再讲给他听,他不让我们告诉你他的病情,他说,别让她知道,就让她这么无忧无虑的生活。

那时看书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的流,连心都抽痛起来,即便是现在我写到了这里,我的眼前也是模糊一片。

老三已经进入弥留之际,医院停药、停着抢救已经几天了,但他一直咽不下最后那口气,闭不上眼睛,他在等待静秋,等着见她最后一面。

他的一生,就是一场痛苦又甜蜜的等待。

从等待静秋开始,从等待静秋结束。

静秋跪在他的病床前,喊着: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喊得泪如雨下,喊得声嘶力竭,喊得肝肠寸断!

他曾说过:静秋,静秋,我喜欢这个名字,听到这个名字,即便我一只脚踏入了坟墓,我也会把脚拔回来再看看你。

他说过的,可是病魔把他折磨的太痛苦了,他再也没有力气好好看看她,在她绝望的呼喊中,他似乎是了了毕生最后一个心愿,闭上了眼睛,眼角流下两滴鲜红的、晶莹的泪……

老三的弟弟将老三的遗物交给静秋。

其中有一本日记本,扉页上写着: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9】

记得初春的那天很冷,因为还不知道要等多久的车,就在布克书城看书打发时间,无意中眼前晃过一本书,不经意看到了书的封面设计,干净而简洁,正是我的偏爱,书名似乎在哪见过,也听说很出名,不过我早忘了为单位图书室购书时顺手替单位的各位读者买回这本书的事了,直到听同事说单位图书室里有这本书才想起,真是惭愧。当时看到书后许多名人的评论,其中有我欣赏的曾子墨美女的评论,当时就想应该不错吧,立刻掏钱买了,并且边等车边看,一看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我喜欢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是喜欢的书却寥寥无几。我用一个晚上看完了它,这本书堪称我读书史上最难以忘怀,最让我难受并泪如雨下一泻千里,哭得稀里哗啦的一本书。很久以来,仿佛我已过了感动的年龄,但当我用5个小时的时间一字不漏的看完时,已是泪流满面,这是多少年看书生涯中没有发生过的事了,为一本小说,为了一个别人的故事,真心的流着自己的泪水!我喜欢这样的叙事手法,让人感觉很真实,因为它让我难以释怀,因为它让人内心悸动,更因为它纪录了那个年代最纯真最凄美的爱。当我看完时,一个人坐着哭了很久,为之流泪,为之感叹,也为之沉思了很久。很喜欢这本书,很想再看一遍,但又怕又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释怀,但仍然忍不住再看,用鲁豫的话说就是:喜欢又痛恨这样的叙述,到最后还让人肝肠寸断!

看完《山楂树之恋》后深陷其中,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评论还有纪录片,看了后眼睛难受,心也一直难受,是因为一直沉浸在书的故事里,在和同事们聊到这本书时,时有泪水,时有哽咽,书里的大段经典对话我也能倒背如流。据后来所看的纪录片也证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也正因为它的真实性,书中的“老三”,更让我和广大读者为他对爱的那种付出深深感动,让我感觉世间有那样多的无奈,刻骨铭心的结局让我记住了书中的静秋和老三,静秋遇见“老三”那样的人,那样尊重女性,对女友无微不致的人真是无以伦比的幸福!要是换做我是静秋,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因为有这样的爱人一生又有何求!

我很喜欢70年代时人们那种纯纯的情感,不知道这种情感是否是因为厌倦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生活而远去了,但对于这本书我真的觉得很好、很好!

山楂树之恋读后感【篇10】

看完**,我的心好痛为老三的爱情感动,为老三的过早离去而惋惜。

真希望静秋能嫁给老三,哪怕只有几天,也把最宝贵的情感在婚姻中升华,让他们彼此拥有,老三去了,静秋以妻子的身份替老三活着,死后与老三合葬在山楂树下,这样两个人的人生才会完整。如果老三可以活得更长一些,她们婚后再有一个孩子,静秋在老三走后把孩子抚养长大,一个极度像老三,一样懂得心疼静秋的孩子,让老三和静秋的血脉得以延续,是何等的另人期待又是何等的完美。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也不能等你二十五岁,但我会永远等你。看完老三的这句日记本扉页的话语,触动了心底深处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

老三生前把他的日记、写给静秋的信件、**等,都装在一个军用挂包里,委托他弟弟保存,说如果静秋过得很幸福,就不要把这些东西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或者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

即使他有一只脚走进坟墓,听到她的名字,他也会拔脚往后拉,看着她!如此深沉的承诺,让人忍不住流泪

纯真的爱情让人感动、流泪、心痛。可惜太悲伤了。当第三个人快要等秋天的时候,第三个人已经成为一个美丽的梦。第三者的爱是平凡的、无私的、无私的、彻底的、毫无保留的。愿我们永远记住这段令人心碎的爱情,也祝福静秋。愿静秋与百年第三人同在,愿第三人安息!

老三既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他对静秋的爱既是情人之爱,也含有兄长之爱,是那种纯纯的爱,他爱得彻底,爱得毫无保留。在许多细节的描写中,我们看得出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生活和身体,他为了见自己的爱人一面,常常一个人孤独地在那个冰冷的亭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夜,而他却把静秋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面对静秋的年少懵懂无知和她母亲不尽人情的冷淡,老三从没怨言,他始终默默无私地付出自己的关爱,却从来没想要回报,这样的男人世间少有!

静秋对老三的躲闪我没遗憾,静秋对老三的猜疑我没遗憾,但是静秋没能陪老三走完最后一程,我是深深表示遗憾,可以想象一下,老三一个人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和相思的双层折磨,该是怎样的人间炼狱啊!我深深为老三而痛彻心肺,痛得不能再痛了,老三,你安息吧,愿来生苍天能给你一个好的宿命,愿来生苍天能给你一个完完整整的爱情!

静秋和老三,想起就让人心痛,落泪,虽然有遗憾,但这种爱值得静秋一生去追忆,我相信老三在天堂里会幸福的!世间有些东西虽然是残缺的美,但却美的惊艳,就像断臂维纳斯一样,感情也如此,静秋和老三的爱情如果是完美的结局,可能就不那么震撼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放手。为什么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老三为什么不让静秋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如果我是静秋,我会遗憾终生,一生不得安心&&

我想去宜昌的江心岛看看恋人的踪迹。可惜的是,山楂树和陵墓都睡在三峡水库里,但老人朴素纯洁的爱却会顺着长江流进大海。即使秋天依然无处不在,只要有水,就会有老人的爱,因为水是相连的。

老天真是捉弄人,我发现大多美妙绝伦的爱情都是以生命的逝去而成为千古绝唱,难道老天也在嫉妒人世间的爱情吗?

静秋,老三的坟你找到了吗?迁到美国了吗?你百年之后会和老三和葬吗?如果我是你,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汇总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汇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1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2

“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又回到书面,阳光照在那四个玲珑小字上,眼前悄然浮现了那一场罗曼蒂式的爱情……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属于上海独特的迷蒙气息,尽管新旧夹杂的文化冲击,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那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但是那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不仅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两个人的缘分因为一场舞会,香港式的恋爱跃然纸上,在各种机缘巧合中,两个人在感情上跳起了华尔兹,周转舞动中,发生了美丽的故事,也有凄凉的背后。可最终,这场倾城之恋会美好落幕,可崇高的爱情从来不会结束。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是一种美,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反复的淬炼。在爱情中,谁又是自由的呢?我面对你,藏好所有心事潋滟,忘记闭眼去藏眸光流转,无人去问时移势迁,我只想静候和你所有的遇见。所以,当看见流苏他们两人在感情里你一步我一步攻于计策时,你会吃惊那些感觉是熟悉的,可眼波里明明藏不住事啊,干嘛要彼此折磨呢?细细想来,这是爱情的魔力,是他特有的地方,因为这一切看似俗气却那么真实、富有人间烟火气的事情,才让爱情变得伟大,让人着急,让人觉得它不可替代。

素色湘帘,帘风后面,所谓伊人,拨弄琴声三两声。倾城倾城,倾倒一座城,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此刻你可该坚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生,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生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生。死生契阔前我闭上眼,犹记当初,人群中回眸莞尔,你我窗前采一瓣月光,折一段旖旎的回忆。

断弦琴铮,留香锦褥,梧桐滴雨,芭蕉声碎,画栏生愁,曲屏传恨,雁归人不归,春来人不来,飞鸿不传信,杜鹃空啼血。许多人说,在,《倾城之恋》这本书中,这篇却是个难得的好结局,可最后那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拉着拉着,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呢……都说张爱玲的文章是“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出生于名门望族的她,从小经历了兄妹不合,家庭破碎,深受新女性的母亲的影响,张爱玲也有了自己独特的品味和独立的生活。可毕竟心里是有阴影的,所以造成她孤高气傲、冷眼看人。因为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她的文笔总是沉闷的,不知为何,或许她个人特色太重,我读她的文字总带有一丝檀香。她是独立的,她拥有着自己的情感世界,她似落入尘俗,又跳出尘俗去看一段段感情。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她依然像一朵傲立的白莲,只可远观,孤立到极致,不知道坚持的是自己内心那份清丽还是和胡兰成那段无法抹去的记忆。或许都有吧,或许自己早就分不清,或许两个理由早已彼此交融。有时,等一个人,不是有多爱,而是等习惯了,你哪天突然不等了,你觉得背叛了自己。这样一个有不凡故事的女子才能写出这样不凡的故事。

在这个万般千态的浮世绘中,在错乱复杂的名利场里,我们容易在无端狂热和纸醉金迷中迷失方向,在所谓的竞争中迷失自己,其实人生如梦,年华似雪,梦醒了雪停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如张爱玲一样守住自己内心的云白山青,或许谁都可以感悟到弘一法师所说“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爱有那么多种形式,干嘛非要用最简单最普遍的说呢?要知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君子在德不在貌。如张爱玲一般内化于心的美才是极致的。

合上书,想到李娟一句话“虫鸣如流水,一派天籁。静夜里,读一本好书,悲也放下,喜也放下。天上夕月一弯,淡若清梦。”再次细细品味这场倾城之恋,从上海到香港,相距千里,每当我抬头望月色时,觉得这是你我唯一共同的东西了。爱能跨越时空,倾城的美,是你随意摆放的东西,在我心里都有独特的印记。

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再遇倾城色。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3

白流苏这么一个成长于生活环境狭窄的上海里弄里的深闺小姐。白流苏在婚后经过家庭暴力之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这一离婚就是六年的蹉跎。从21岁变成27岁。这种变化经过隔壁小两口某天买了一斤五花肉都能被八卦成重大新闻的嚼舌邻居的口,转化成了白流苏娘家人眼里的一根刺。白流苏的娘家人认为白流苏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耻辱和拖累。白流苏在两个大嫂的闲言碎语、冷言冷语中默默留下眼泪。白流苏自己的两个兄长也不待见这么一个吃白食的妹妹。白流苏的母亲也只是对她表示失望和不能再提供任何帮助。白流苏无助,白流苏流泪,白流苏在抗争。白流苏能想到的是再找一户人家,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离异在家多年的白流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流年带走了岁月,可是并没有完全带走自己的美貌。

当范柳原没有看上自己的妹妹,而是看上了自己却并不想和自己结婚时,这时候即使范柳原提出了带白流苏去香港旅行常住,也就是做情人,白流苏的虚荣心也在驱使自己赌一把。那就是去香港,做范柳原情人。白流苏心里很明白自己留在上海,得到的只是冷眼相看。但是如果跟范柳原去了香港,那么白流苏就在心里出了一口恶气,那就是虽然自己离异但是也比初次待嫁女妹妹厉害。白流苏的逻辑就是女人的价值要靠男人来实现。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4

《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尤其是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5

“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点出了文章的主题,这段苍凉的故事,源自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结合。

倾城,用来形容女子美丽动人,又有全城出动之意,却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又带着点忧伤和苍凉的静寂,犹如昙花在夜晚独自绽放的妩媚和孤单。

我不喜欢读有着太过完美结局的故事,因为那线索自始至终都有一种使命感,脉络太过清晰,故事不够曲折,而那些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尾却让我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因此我在看文章时,喜欢看点带有悲剧性的故事,因为他最能打动人。

初中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那时候刚刚懵懂的我,只是感觉到这是一部曲折且最终美满的爱情故事,虽然小说前面介绍白流苏的背景时,带有一点悲剧气氛,但最终的结局是完美的。可是8年后,重新翻开这本书,感受却全然不同,我现在认为这是一部自始至终都是悲情的故事,范柳原是一个在特殊家庭背景下走过苍凉一生的男子。

一个是离过婚的家族落魄的女子,一个是留学回来一心寻求刺激的富家私生子,在那么一个战乱的背景下相遇,于是,他们的爱情注定了是一个苍凉的结局。

小说对范柳原的介绍使我印象深刻,又不免陷入一阵沉思之中。他是一富家子第,由于是私生子,他不敢正视婚姻,父母婚姻的不正常,对他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待婚姻只有排斥和蔑视。每天跟歌台舞场小姐花前柳下,花红酒绿,喝酒言欢,苦中作乐,典型的一花花公子的形象,好像他本不该有一段恋情一样,表面快乐,可内心极度的苍凉。

自从认识了白流苏后,他的爱情火花被点燃,他极度想得到她,即使她是离过婚的落魄女子。可是他又怕受到伤害,一直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太怕了,他害怕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害怕走进婚姻的坟墓。他需要静静的观察,她是否真的值得他去一辈子相守。范柳原曾经以一句“我犯不着花了钱去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根本你以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凉了流苏白的心,那段曾经炽热的感情也被浇上了一盆冷水。范柳原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源自他苍凉的内心所产生的无比惧怕错误爱情的条件反射。在爱情中,他又是一个处于苍凉境遇中的男子。

一个正想经历一段爱情的男子,在恰当的时候,遇到一个恰当的人,波起一段恰当的爱情涟漪,必定想在爱情中寻求一个稳定的港湾。范柳原最终确定白流苏就是他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可是苍凉的故事却没有停止,白流苏对他的误解,甚至是曲解,让他伤心万分;对他默默付出,静静的等待守候,却认为装腔作势,让他差点对爱情失去信心。可是最终他还是顺着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一个温和的夜晚,范柳原打了白流苏的电话,对她表白,说了“我爱你”,简单却深情,然而白并没有表态。范柳原依旧没有放弃,仍然深深地爱着白流苏,最终白被他的真诚所打动,两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此时范却要出国,两人又要分居异处。

伴随着飞机“轰轰隆隆”的刺耳的声音,香港的战争打响,没有范柳原在身边的白流苏难掩空白惊恐的内心,她与女佣相依为命,躲在空屋子里以饼干充饥,她似乎能感觉到每一个弹头的碎屑擦过脸颊,在忐忑中回忆着和他的恍如隔世的故事。范柳原得知香港战争后,不顾一切的往家赶,为了他深爱的人,就是再危险,他都要去,因为他知道,若失去白流苏,他的世界就灰暗了,他也将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而白流苏当看到范柳原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刹那,她整颗悬着的心落地了,她紧紧地抱住范柳原的手臂,或许战争,让她们俩原本已经远离的心又开始逐渐靠近,毕竟,她寻找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个支柱,在战争的慌乱年代能够相扶持活下去的依靠。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见证他们过程的除了徐太太,还有那一道墙。从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约会,“柳原靠在墙上,流苏也就靠在墙上,一眼看上去,那堵墙极高极高,望不到边,”到后来,他们隔着那堵墙相互诉说着爱意,战争中他们背贴着墙,心惊胆战地躲避着战争,知道最后,他们又再次走过那道墙,早已物是人非。作为一个苍凉的典型意象,墙三番四次地出现在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中,又或许,这个墙就是范柳原心中的意识流活动,从最初的两人之间相互有距离感,到最后,战争使得两人最终心无所隔走到了一起,墙这个若隐若现的意象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此时的白流苏发出了这么一句感叹:身外的一切,都不如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让人觉得踏实。男人就像一堵饱经风霜苍凉的墙,墙亦人,人似墙。

倾城,美人,恋情,战争,在这部小说中,完美的组合在一起,经历过战争的爱情,无论其本质和过程是什么,终能使人动容,范柳原这个惧怕婚姻而又渴望爱情的男子,穿过父母悲剧婚姻的伤痛,站在了自己面前,最终寻得婚姻。只是由始至终,在他身上,有着读不尽的苍凉。

爱一个人很难,为一个值得爱的人,就算饱经苍凉,也是值得的。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6

我读《倾城之恋》连续两遍,因为她是张爱玲的成名作和代表作。曾在香港大学读书的她,因亲身体验过香港战争而所积累的素材成就了此作。

故事中讲述的是一个既传统又开放的白流苏,在经历一场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回到母家饱受哥哥嫂嫂的冷嘲热讽,看透世态炎凉后期许一段有经济保障的婚姻来逃避现实。因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上了流浪才子范柳原,而离开上海赴港。西化的范柳原追求的是情人的身份和放浪不羁的情怀,于是迟迟不肯和白流苏提及结婚。结果,在一场香港战争中,范柳原不惜生命代价挽救白流苏,一时流露出彼此的真心与在乎,从而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倾城之恋》虽倾覆了一座城市,但却媾合了一段封建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特点的姻缘。

白流苏是一个离了婚、拿未来的命运与范柳原下注的“赌徒”。又是一个优雅美丽的中国女人。“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磁,现在由磁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上颔起初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自从上海来到香港的流苏,屡次含蓄的低头,便赢得了范柳原的一句:“你的特长是低头。”可见她的貌美如花。

范柳原是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精刮的有钱华侨,又是一个满腹才情的爱情高手。他曾对白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每次倾心的表达爱意,总让白流苏心觉得他只不过是要得到她作为情人的身份而已。!“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话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一个是传统女子期待婚姻,一个是漂泊浪子寻找情妇。于是两人玩弄心计,推测心思,欲擒故纵……可以说,香港之行是白流苏一次异常的心灵之旅,一场心智的较量。

“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这是柳原对流苏说的一句话。流苏也忍受不了范柳原不认真的态度,他对她始终没有一句扎实的话,便赌气返回上海。

然而在饱受两个月家人的闲言碎语,亲人的鄙视,白流苏觉得她像是老了两岁,在收到范柳原的信件请求回去香港后——“于是第二次离开了家上香港来。这一趟,她早已失去了上一次的愉快的冒险的感觉,她失败了。固然,人人是喜欢被屈服的,但是那只限于某种范围内。如果她是纯粹为范柳原的风仪与魅力所征服,那又是一说了,可是内中还嘈杂着家庭的压力——最痛苦的成分。”

热门范文:彼得潘读后感范文锦集(6篇)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热门范文:彼得潘读后感范文锦集(6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彼得潘读后感(篇一)

老师刚给我们班每个人借了一本书,名字叫《彼得潘》。书一发下来我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恨不得马上把它看完,老师还专门给我们放了这本书拍成的电影“小飞侠彼得潘”。

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不愿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他带领着一群和他一样不会长大的小男孩生活在一座没有烦恼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在一个夏夜里,彼得·潘飞到伦敦,趁达林太太不在家,诱使她的女儿——特别会讲故事的温迪带着两个小弟弟跟他飞回梦幻岛,她们的探险故事从此开始。大家推举温迪做母亲,从此过上了童话般奇妙的生活但生活中也隐藏着许多危机。他们一起做了许多英勇的事,一次又一次的与诡计多端的海盗头子胡克进行较量,最终她们凭着智慧和团结打败了海盗,使胡克掉进了鳄鱼的口中……

在梦幻岛生活的过程中温迪的两个弟弟逐渐忘记了家里的一切包括深爱他们的母亲,但温迪始终都坚持着要回家,在战胜海盗后她们终于回到家中见到了日夜期盼着她们回来的爸爸妈妈,妈妈在她们离开后伤心欲绝,见到他们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不敢相信她们真的回来了,温迪她们见到母亲后也十分高兴。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外面的世界即使再精彩也抵不过有妈妈在身边的温暖,小孩子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私自离开父母,不然爸爸妈妈会很伤心,呆在妈妈身边才是最幸福的事。

彼得潘读后感(篇二)

所有的孩子都会长大,只有一个孩子例外,这个孩子就彼得.潘。

彼得.潘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但是自由过度就是孤独。他和其他没家的孩子们一起玩耍,当他们的队长,每天晚上,他都会听温迪讲睡美人、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他没有父母,也没有感情。可是他永远也不会长大,他的身份注定了他的孤独,最后温迪和其他孩子都会离开他,因为他们必须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只有孤单地飞在自己的无忧世界里,永远只能做个孩子。彼得.潘有许多其他孩子未曾经历过的快乐,可是有一种快乐他永远与之无缘,那就是长大的快乐。

彼得.潘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勇敢地面对一切。在“永无岛”上,他和海盗头子胡克决斗时表现出来的勇敢让我佩服,最后他成功地卸下胡克的手,打败了胡克。

读完《彼得.潘》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要学习他对朋友的友爱、关心,学习他身上的勇敢,努力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学习他身上的乐观,快乐地过好每一天。有一次,我半夜醒来,想去卫生间,可是屋里漆黑一片,我害怕极了,就把妈妈叫醒了。现在想想真惭愧啊,以后再也不这样胆小了。虽然,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复杂的世界,但是我们只要像彼得.潘一样,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永无岛”,空闲时回到自己的“永无岛”上飞一会吧,让我们快乐的过好每一天。

彼得潘读后感(篇三)

所有的孩子都会长大,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作家詹姆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

彼得·潘是一个顽皮、淘气、会飞、勇敢、有绅士风度、傲慢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梦幻岛”的可爱的岛上。据说,如果孩子们死了,他会陪伴他们一段时间,孩子们不会害怕。有一天,彼得·潘的影子被温迪的“狗保姆”娜娜发现了。晚上,彼得·潘来找他的影子。当他发现影子的时候,他试着把它粘上,然后哭了。当彼得·潘把原因告诉温迪时,温迪小心地把他的影子缝好。后来,彼得·潘、仙境能贝尔、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尔飞到梦幻岛,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他们看到了美丽可爱的美人鱼,邪恶的海盗船船长,梦境中的霍克,彼得潘和他的朋友们与霍克船长战斗到死,最后彼得潘赢了。

每个孩子都想飞,但也幻想着自己的“梦幻岛”。彼得潘有很大的勇气。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彼得潘的形象。从未长大的男孩,没有爱情,没有烦恼,在夜空中飞翔,身边有陌生的精灵,飞翔的身影和自由的笑声,成就了男人的梦想,也成为了所有女孩的噩梦。看着潘笑,它是多么纯洁。嘴角向上。没有悲伤只有快乐。我喜欢那种微笑。我的心变了。我想:当我们面对面的时候,即使我们什么都不说,我们也可以发自内心的微笑。我对你笑,你也对我笑。真幸运。

我改变吗?你改变了吗?我们都在改变吗?我们没有无忧无虑的童年,我们担心,我们有嫉妒,叮当声,我们的愤怒,我们有胡克船长,我们不是彼得·潘,但温迪,温迪长大后离开锅后,彼得·潘,彼得·潘,永远年轻,永远有一个清晰的微笑。

彼得潘读后感(篇四)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不想长大的梦,但梦依旧是梦,人永远拒绝不了长大。当你不再是一个孩子时,你就会失去你的想象力,你的身躯会变得日益沉重,一些美好单纯的东西会渐渐被忘却,只剩下世俗的纷扰。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不仅是一篇童话,它比童话多了一点诗的寓意,同时也揭开了我们内心深处那难忘的、美妙的童稚世界。在作者詹姆斯巴里的笔下,彼得潘成了唯一一个不用长大的孩子,成了一个永远不会因为成长而烦恼的孩子。

看了这本书,书上有一段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每一个婴儿第一次笑出声的时候,那一声笑就裂成了一千块,这些笑到处蹦来蹦去,仙子们就是那么来的。每一个男孩和女孩都应该相信有仙子的存在。但孩子们现在懂得太多了,他们很快就不信仙子了,每次有一个孩子说“我不信仙子”,就有一个仙子在什么地方落下来死掉了。但彼得不一样,他的心里装满了纯真,是所有人都没有的,专属于儿时那份珍贵的纯真。

我羡慕彼得,羡慕他的无忧无虑,羡慕他的自由自在,更羡慕的,是他保持的那份纯真和不用长大。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力、地位、名声的纷争,甚至是情感的纷争。而孩子不一样,天真、单纯,心里总是有着对童话世界的憧憬,总是想着能像书中的人物一样,与海盗斗智斗勇。

但人总有长大的时候,彼得潘只是个童话,是一位美好的、无邪的、永远有颗童心的男孩。我们不可能和彼得潘一样不长大,但我们可以保持一颗童心,不对世界失去好奇,不对世界美好失去憧憬,不对世界感到无力与放弃,要有一种知足:看看蓝天,享受纯净;看看绿树,享受自然。吃东西的时候,即使是一小口,也是颇为满足,这一小口,说不定才是最难忘的。

也许,人长大了真的会有很多烦恼,但我们要面对现实,永不言弃,想想生活在我们内心深处的彼得潘吧,去属于自己的永无岛里飞一会儿,放飞自己,抛却烦恼……

彼得潘读后感(篇五)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仅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的'詹母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

彼得潘是个顽皮、淘气、会飞翔、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做“梦幻岛”这样的可爱小岛上。据说要是小孩子死了,他陪着他们走一段路,小孩子就不会害怕了。

有一天,彼得潘的影子被温迪家的“狗保姆”娜娜叼回家中。晚上,彼得潘来找自我的影子,找到影子后他想方设法地把影子粘上,就哭了起来。哭声把温迪吵醒了,彼得潘告诉温迪原因后,温迪细心的把他的影子缝了上去。

之后彼得潘、小仙女可铃铛、温迪、还有她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尔飞向梦幻岛后,开始了冒险的旅途。他们看见了美丽可爱的美人鱼小姐,阴险毒辣的海盗船上的船长霍克……在梦幻岛上彼得潘和朋友们一齐和霍克船长展开了殊死决斗,最终彼得潘赢得了胜利。

每个孩子都想飞翔,也幻想着自我的“梦幻岛”。彼得潘有着很大的勇气,我看了这本书后在想象中描绘着自我心中的彼得潘。

永远不长大得男孩,没有了感情,便没有了烦恼,飞翔在夜空中,身边跟随着诡异的小精灵,飞翔的身影和着自由的笑声,成就了男人的梦想,也变成所有女孩的噩梦。

彼得潘读后感(篇六)

《彼得潘》是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詹姆斯巴里最优秀的作品,同时也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一部童话故事书。看完作品之后,脑海里一直闪现着一个手拿芦笛的小男孩彼得潘的形象,他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息,面露微笑,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似乎在说:来呀,来呀,跟我一起去永无乡过快乐的生活。那里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更没有痛苦!听从他的蛊惑,跟从他的脚步,我看到他带着温迪姐弟仨飞往永无乡,那个生机勃勃的小岛上住着遗失的孩子和温柔的仙子们。有了温迪姐弟的加入,这个小岛变得更加迷人了。孩子们为温迪建造了舒适的小屋子,温迪替孩子们缝缝补补,多么温馨啊!生活总要有些波澜,才会更加精彩。他们遇到了穷追不舍的海盗,海盗们抓住了迷失的孩子们,彼得想方设法解救了孩子们。生活总要有些幻想,才会更加奇妙。鳄鱼吞掉了海盗胡克的胳膊,胳膊上滴答作响的手表便成了追踪海盗的神器。故事的最后,温迪姐弟仨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们会慢慢长大成人,而彼得潘永远停留在自己的童年。

作者在塑造彼得潘这个人物时可以说煞费苦心。潘这个姓氏源于古希腊神话中的潘神,他是一位原野之神,代表着未经雕琢的自然美。那么彼得身上独特的气息应该就是自然之力,原始、淳朴、迷人。自然之力塑造的灵魂也是最纯洁的,所以那个小小的男孩一直住在我们的心里,因为他就是我们,代表着我们永恒的童年、纯粹的童年,同样也是回不去的童年。

不想长大透露了很多人的心声,不是不想长大,而是长大之后离那个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自己渐行渐远。人,越长大背负的东西就越多,丧失的东西也就更多。渐渐地,人们就有了自我保护的意识。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带着皮囊穿梭于各个场合。时间久了,人也会累,可是那个时候皮囊已经和灵魂融为一体了,究竟哪个是真实的自己,或许就不得而知了。在这个纷繁的人世间,唯愿每个人心里的彼得潘能够停留的长久些,那么幸福自然也会长久些!我们向往幸福,渴求幸福,却没有发现幸福一直停留在我们内心深处的小角落里,她已经尘封很久了,快去揭开她吧

2024《倾城之恋》读后感热门


当我们感到人生选择困难时,可以拿起一本好书来阅读。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书中的描写常常让人久久不能自拔。读后感中,我们应该详细描述那些触动我们内心并给予启示的部分。如何写出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呢?以下是一些关于“《倾城之恋》读后感”的有用信息,建议您收藏该网页链接,以免丢失重要信息!

《倾城之恋》读后感【篇1】

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生活在封建的时代里,那就是白流苏。我觉得白流苏是一个有现代精神的女性,在封建的大环境下,离了婚已实属不得了,而白流苏却愿意为自我的未来,自我的感情再放手一搏,相比之下其他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门,即使离了婚,也不会如此。毕竟压在他们身上的几座大山不是说说就能够搬走的。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相识相知很大程度上是拜白公馆那些人所赐,若他们不是对流苏冷嘲热讽,而是对流苏嘘寒问暖,流苏或许也就在家人的温暖下缓缓愈合伤口直至成为一个姿色全无的的老女人,也就不可能和认识一个多金公子哥范柳原。而白流苏又是一个感情至上的人,即使他在白公馆处于那么尴尬的地位,却依就没有答应范柳原做他的情妇。骨子里还是有一种清高的小姐模样。直到最终,又到秋叶飘零时,流苏才发现自我已经老了,岁月容不得他再拖,于是才在一栋别墅里老老实实的当起了他范柳原的情妇,起码,心里还有一种依靠相伴。本以为自我将这么度过一生时,战争的突然爆发成就了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所以说,流苏无疑是幸运的。感情毕竟是短暂的,况且流苏和范柳原之间的感情不像是感情,更像是一种惺惺相惜,所以唯有用婚姻,才能维系彼此之间的关系。

在几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之下,白流苏的感情故事走的还算圆满,缺多少夹杂着些许无奈之意。

《倾城之恋》读后感【篇2】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可是,我之所以写这本书的读后心得其实是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而此刻的社会对于文学的美感似乎不太去重视,让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当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从大学时期我就爱看张爱玲的书,并偶尔会回味一下,她的作品对我的确是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在对文学的欣赏与感动方面,而她对于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深入分析,在当时也带给我不少的冲击。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能够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之后为了替自我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之后两人在一齐,可是他们对感情抱持着不一样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能够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述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此刻的文学所描述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述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能够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能够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能够描述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终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终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明白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终必须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终两个人在一齐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之后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终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必须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向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此刻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述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我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我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明白自我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感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可是也十分值得人去深省的!

《倾城之恋》读后感【篇3】

自从结识了张爱玲,便体味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苍凉"。苍凉,是深埋在骨子里的一根刺,你不动它,相安无事,你一触它,便锥心刺骨。此刻的人少有体味到苍凉的了,因为它太沉、太重,伤身,亦伤神,现代人极少有去做这种于己无利的事了,因而,我们丢失它已经很久了,偶尔拾起,也可是是匆匆一瞥,随即丢下罢了。所以说,张爱玲去了,它所代表的那种苍凉感也便跟着不见了。呜呼!悲哉!

有些文字,让人一看便想落泪。不是因为故事感人,也不是因为人物悲催,就是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它将你慢慢带进书里,走进它的故事里,然后你的感情便被套牢了,抽不开身,渐渐沉沦,情动处,便会忽的一下子,泪流满面。这种文字,就像是一种毒药,慢慢侵进你的身体里,你明明白,却无法抗拒。张爱玲便是写出这样文字的人,你读她的书,就是在饮最毒的鹤顶红,就算是死,也死的凄美,死得足以让人一生铭记!你看,那白鹤的顶冠多美啊,我情愿沉醉在那样的绝美中!

爱玲在《倾城之恋》中说过:“有些傻话,不可是要背着人说,还得背着自我。让自我听见了也怪难为情的。譬如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女人是很少有能抵挡住这种说的颇有技巧的情话的,近乎赤裸,却又让人感觉不到低俗。流苏一向坚持的矜持在范柳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也近乎崩塌了,这话很好听,谁说不是呢?试探?防备?怀疑?在那一刻,也该都放下了吧!只是两个人,两个恋人,在说这小情话,中间没有隔着战争炮火,不用顾忌家世背景,卸下一切,除了对你的爱。

倾城之恋,有时竟不如一顿粗茶淡饭,粗茶尚能解渴,淡饭尚可果腹,而倾城的爱恋呢?它就像是一场盛世的烟火,绚丽夺目,却终不能长久。记得以往问过一个朋友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恋爱,他反问一句:“恋爱能当饭吃吗?”我愣在当场,想要反驳一句,却终究转身离去。我能说些什么呢?难道要我告诉他:恋爱虽不能当饭吃,却能够填补空虚,温暖人心吗?呵呵,多么苍白无力啊!

世人都渴望得到感情,女人尤其是。你不用急着反驳我,是的,我承认,是有很多人放弃了感情,转而选择了金钱、虚荣或是其他更为现实的东西。但你不能否认,他们对感情是存在渴望的,如果鱼和熊掌能够兼得,谁人又会放弃呢?现实太过残酷,他们只是做了一种自认为对的选择,至于会不会后悔,那是他们自我的事了。如果说,流苏最终没有和范柳原在一齐,那也绝对不是因为他们爱得不够,而是天地不仁罢了。所以,我们也不要去不齿那些放弃感情而去选择其他的人了,毕竟,感情不是在每个人心中都是排第一的。我渴望,但我没法,只因我还有别的牵挂,所以,我只好舍弃你。谁又能忍心责怪这般无奈的人呢?

朋友啊,缘分到了,就去爱吧,哪怕在感情跟前会变的卑微,或许,你会如爱玲说的那样,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呢!

《倾城之恋》读后感【篇4】

关于《倾城之恋》的读书心得

作者:蒋如凤宿迁学院10级经贸系工商(3)班

对于张爱玲,我是爱极了的。她的文字在我读来总是觉得极美又极凄,极高雅又极落寞。我总也找不到一个词或是一句话来定义她,她用及至艳绝的才情把女性写作引至一个意象丰富,情韵精微,充满了光华神致的境界。

她真的是一个迷人的女人。而《倾城之恋》让我感动于她的抗争与挣扎。

她讲述了白流苏和范柳源的爱情故事。他们,一个破落世家的离婚女儿和一个风流、阔绰的华侨子弟,两个来自不同文明和世界,同时失去家庭温馨的孤男寡女,经过战争的炮火,终于在异乡结成夫妻。 对于白流苏,评论界意见不一 ,很多人将她视作情场的贴徒,是以婚姻为职业,借此来“谋生”的恶俗女人,也有人认为她是封建**和男权社会的双重受害者,是值得同情和悲悯的弱者,还有人称她为“红颜祸水式”的女人,认为她浑身带着“杀气”,是现代版的“倾国倾城”传奇,那么,到底应该怎样看待白流苏以及她的“倾城之恋”呢?

我承认流苏在婚恋态度上的功利性、世俗性,但是这种“俗”是走投无路的“俗”,是被逼无耐的“俗”,西蒙·波伏姓在答赏者她的《第二性一女人》书中曾指出:

在今日,女人虽然不是男人的奴隶,却永远是男人的依赖者;这两种不同性别的人类从来就没有平等的共享过这世界。当我看到这样的陈述:

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惆怅。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在这个不合理的世界里,谁知道原因是什么,结果是什么?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要完成她,一个大都市已经崩溃了。

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事实上,看到这个结局,我既不为她流泪,也不为她高兴。我没有资格为她哭泣,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迟到者。我没有被迫结婚,我没有被迫离婚,我没有被迫离开家。 实际上,我并未参与她的所有经历,我们也无法参与。

诚然,当她仅因为柳原“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而庆幸“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的时候,我们难以否认她在那样一个满是功利和世俗的世界充当一个女人的悲哀,尤其是对于一个被众人踩到尘埃里且不屑一顾的女子。她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但这是因为一场残酷的战争推翻了一座大都市——香港。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

她真的有得到她想要的幸福吗?所以我实在不该为她庆幸。可她又确实令我崇敬着。

似乎我也陷入了某种悖论呢。她的三个不妥协是向命运宣战。人在命运的掌握中辗转往返,如同木偶般,我们当然能从中体味到无尽的苦涩、怅惘和苍凉。

纵观流苏的是三次“出走”,无不表现出她是一个不甘于命运的强者,她的抗争和自我意识与同时代的女性相比,具有了某种“破天”的意义与价值,她敢于与旧式的婚姻告别,又敢于与范柳原在香港同居,可以说是对封传统的颠覆与反叛。在女性自我意识刚刚萌芽的时代,它就是所谓的先锋。虽然她最终得的

并不是诗意而浪漫的爱情,而仅仅只是现实与世俗的婚姻,终究没能走出女性的生存困境,但作为中国传统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取得的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她是进步的。这种“出走”实质上是一种女性命运的抗争,一种对几千年封建伦理纲‘常的反叛,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它本身都值得肯定。“悲壮是种完成,而苍凉则是种启示。

”张爱玲如此钟情于苍凉,是出于她能从中把握人生永恒的意味。正如张爱玲所说,生命,“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

“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

了。为了证明我们的存在,我们应该抓住一些真实和基本的东西。”像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一边渴求着纯粹的爱情一边又唾弃这俗世的情爱。以为不将自己放入俗世,便可超尘脱俗,然而又恰是你的避“重”就“轻”,使生命本身失去了可支持的力量,生命也就因此变的索然无趣,也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白流苏讨厌这个食人的世界,但请原谅她只是一个卑微的人在尘埃中,没有发挥微妙的历史作用。

所以纵使她不屑于哥嫂们的金钱之争,她也不得不为了生计筹划钱;纵使她了然于范柳原企图通过寻找“真止的中国女人”来确认自己的中国人身份,淡化中国情结,寻到精神上的支撑。她决心做他的情人,最后在战争的压力下嫁给了他。不得不说,追逐对方的过程毫无意义,但他们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生活的勇气和自以为是的意义。

最终妥协了彼此,可见探索的结果也趋向虚无。在这里我们不防介绍下范柳原,他是个封建阶级的遗少,也是资产阶级的新派青年;他颓废、无能、粗暴,他积极、聪明、文雅,与流苏对比之下,柳原确实是要出色。他也很可怜。作为一名华侨,他因私生子而被家人遗弃。他回国后很少有人会看他的中国身份。

所以他需要一个人认清自己,并把自己认作中国人。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对他横加指责亦或冷眼相待。他只是把自己圈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是人生的一种悲哀和伤痛。

阿玲认为她看穿了世界的懦弱,看穿了生活的琐碎、卑微、庸俗、自私和病态。在她看来,这些都是世界的本质,这是再容易不过的了。这个世界里没有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袭华美的袍,上而爬满了虱子”。她力图识破人生之谜,但最终还是迷惘与困惑:

“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什么是因?什么是果?”便只剩下这苍凉的情绪可哀可惋。

可人生也并非只剩下哀惋与嗟叹。

“人的生活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像草一样活着。你尽管活着,每年还在成长,但是你毕竟是一颗草;你吸收雨露阳光,但是长不大。人们可以踩到你,人们不会因为你的痛苦而痛苦;人们不会同情你,因为人们根本看不到你。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树一样生长。即使我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但是只要你有树的种子,即使被人踩到泥土中间,你依然能够吸收泥土的养分,自己成长起来。当你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时,人们可以远远地看到你;当你走近时,你可以给人们一片绿色,一片阴影,你可以帮助别人。

即使人们离开你,回首往事,你以然是地平线上的一道美丽风景。树,活着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死了还是一根天才的柱子。”俞敏洪老师如是说。

对于生活,我们生来就有敬畏和恐惧,也有无尽的贪婪。我们常常以“生无可恋”为借口,堕落,沉睡,夜夜笙箫……为什么我们却从未用心想过:我们并非“生无可恋”,只是一不小心沉迷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将此“生”误作彼“生”。

“生”,我认为乃是一个人的生活观念,一种生命价值。如果你将“生”只是停留在生命这一肤浅的意义上,那就真的可以说“生无可恋”了。

一个人一但失去正确价值观的指引,无疑会陷入迷茫、犹豫、混乱的宿命论。白流苏是一颗小草,被兄嫂欺压,被前夫羞辱,回到白公馆又为大家所不耻和嫌恶,终于遇到个还算关心她的人还只是互相取暖,各取所需。但她并没有气馁、妥协,她的价值观是否过于功利。

单是她那份单纯的想要在这乱世中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便是可嘉许的,至少说明她是热爱自已生命的。尽管严格地说,她并没有从一颗草长成一颗大树。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范柳原还是在以着成为一棵树的追求在生存,不懈的努力和不停地追逐,终于他们至少长成了彼此生命中的大树。

毕竟在那样一个“大家”毫无保障的情况下,来自于“小家”的安慰显得更为突出和被需要。

傅雷是张爱玲作品最早的肯定者,但他对《倾城之恋》评价不算高。他认为:“因为是传奇(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悲剧的严肃、崇高,和宿命性;光暗的对照也不强烈。

因为是传奇,情欲没有惊心动魄的表现。调情,几乎占了整个空间的一半,是玩世不恭的享乐主义者的精神游戏;尽管那么机巧,文雅,风趣,终究是精炼到近乎病态的社会的产物。好似六朝的骈体,虽然珠光宝气,内里却空空洞洞,既没有真正的欢畅,也没有刻骨的悲哀。

”傅雷的批评最后归纳为两点:“勾勒得不够深刻”,“华彩胜过骨干。”

张爱玲不服气,写了《自己的文章》以作答辩。傅雷文指出,她对范柳原与边缘人之间的转变并没有写得很深。张爱玲回答:

我喜欢对比写作,因为它更接近事实。《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或多或少健康,但仍然粗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在这里我大抵是很是肯定张爱玲的。人生本就平平凡凡,“轻”、“重”相悖,**来那么多的撼天动地,惊心动魄。

人生便大抵如此,正如爱玲所述: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着么圆满的收场。

胡琴咿咿哑哑接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人便是在这生与死的安详、灵与肉的搏斗中一代代生息下去。然后草还是草,树还是树。

《倾城之恋》读后感【篇5】

张爱玲的作品中说道:“爱一个也是爱,爱两个人难道就不是爱?也您会说∶“是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吧?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张爱玲的书读后感

今早“不期而遇”翻到了张爱玲的书,说不上喜欢更说不上不喜欢,也许冥冥之中就引导着要看下去的欲望吧!看着看着太多的悲欢离合读着读着太多的爱恨情仇,也许人生的轨迹没有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远行。但从这篇文章中我却读懂了相似另一面的自己:太看重感情的人都容易满足,更容易受伤;总有一种被忽视的感觉;付出的远远超过得到的;很固执,习惯冷战;在别人面前笑得很开心,一个人的时候却很漠落;陌生人前很安静,在朋友面前胡闹;坐在电脑前,不知道做什么,却又不想关掉它;不喜欢等待,却总是等待;经常发呆。也许人生,没有永远的爱情,没有结局的感情,总要结束;不能拥有的人,总会忘记。慢慢地,你不会再流泪;慢慢地,一切都过去了... 适当的放弃,是人生优雅的转身。

张爱玲《流言》精彩书摘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过,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姓何,叫“何干”。不知是哪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的笔名:“何若”,“何之”,“何心”。

有一本萧伯纳的戏:《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题识:

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嗦无聊,但是新近发现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丫丫”的,某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忽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袴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的半村半郭的隐居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笔蘸了水在那上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简称“毛娘”。毛娘生着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是非常可爱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那时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久后他们脱离我们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个媳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张干”,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我的“何干”,因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我不能忍耐她的重男轻女的论调,常常和她争起来,她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将来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来!”她能够从抓筷子的手指的地位上预卜我将来的命运,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我连忙把手指移到筷子的上端去,说:“抓得远呢?”她道:“抓得远当然嫁得远。”气得我说不出话来。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弟弟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开嘴让他看看嘴里可有什么。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舂成粉,掺入冰糖屑——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擦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惨了。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磁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磁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有一次张干买了个柿子放在抽屉里,因为太生了,先收在那里。隔两天我就去开抽屉看看,渐渐疑心张干是否忘了它的存在,然而不能问她,由于一种奇异的自尊心。日子久了,柿子烂成一泡水。我十分惋惜,所以至今还记得。

张爱玲《落叶的爱》赏析

因为一直很喜欢这首诗,忍住说说说自己的想法。

这是张爱玲刚刚遇到胡兰成的时候所写的诗。当时她的生命正是最辉煌的时刻。然而这个落叶,从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她自己。她是一个很决绝的女子,决绝到世人都说她是传奇。

叶子,本来就是来自大地,经历了一个春夏的繁茂,等到它真的成熟了,却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然而这个尽头有它最最重要的情缘。明明知道是晚了,但是甘心情愿。大地上的投影在等它,也许经历了春与夏风和雨的磨砺,使得落叶更加珍惜更加无悔的寻找自己性灵的投射。经历天的刀光楼房的尘梦,这实在是一种磨砺。

落叶在离开树的一刹那已经垂垂,然而在空中的坠落更加加速了它的垂危。自己的灵魂一直与自己相隔,隔着天光隔着尘梦。只有在最后的坠落中得到遇合。它煎熬了一个春夏,煎熬了最惨痛的坠落,同样它收获了灵魂的迎合。如同相爱而不能爱的两个人。

于是坠落着,枯萎这,燃烧着。即使落叶勉强要装作中年的沉稳,装作必然的结局,但是它还是为那个影子感动,因为它在迎合它,迎接它的到来。尽管是垂危的,尽管是短暂的,但是那也是永恒的相聚。他们相互怜悯着依附着。

秋阳里,叶于影和抱着。静静的安歇着最后的时光。夕阳无限,这是他们一直期待着的结局。相隔着痴迷了一世的情缘,换得安静的对面

张爱玲《流言》读后感

没有看过张爱玲红极一时的小说,最开始接触她只是因为一篇《有些人我们一直在错过》,后来再看她的散文集《流言》。也看过一点点她的《倾城之恋》。

这本《流言》中字里行间展露出张爱玲的率真、自然,很随性的感觉。写的都是世俗生活,邻里之间,但却包含着她对人性,人生的思考。她津津乐道于饮食和生活。用最直白最亲近的方式向读者诉说她所喜好和憎恨的事物

“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她毫不掩饰的甚至有些得意的标榜自己对现实世界和生活的热爱,没有清高孤傲之感。

“新绿的豌豆,熟艳的辣椒,金黄的面筋,像太阳里的肥皂泡。把菠菜洗过了,倒在油锅里,每每有一两片碎叶子粘在蔑篓底上,抖也抖不下来;迎着亮,翠生生的枝叶在竹片编成的方格子上招展着,使人联想到篱上的扁豆花。”(《公寓生活记趣》)鲜亮的色彩正体现着她对生活的喜爱。文中还描写的风味独特的红米饭,工作不给力的热水器。给人很强的趣味感和生活的感觉,完全没有骚人墨客的满目愁绪,或者深刻无情的对社会的揭露。

《烬余集》中走二十里的路去吃冰激凌;《童言无忌》中“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的豪言壮语。在这本书里让我们看到了张爱玲不一样的一面,真实的有些让人吃惊却也世俗的让人喜爱。就好像卸去崇高的伪装,普通事物在她笔下有了美感和愉悦之情。

《公寓生活记趣》中再热也要在背心上加一件小褂的电梯先生,《到底是上海人》中趋炎附势浑水摸鱼的上海人,甚至《道路以目》中用车载老母亲的邮差,炒白果的孩子。作者用幽默又略带戏谑,洋溢着赞美之情的笔写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从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的脸上感受生活的安慰和满足。

“总之,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核的愿望,我总觉得无限的惨伤。”“时代的车轰轰地向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我们只看见自己苍白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看苏青》):“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自己的文章》)这些文字读来让人惊心,她所求的不过是那种岁月静好的生活,但现实中“惘惘的威胁”使她的愿望落空。繁华和喧嚣背后,作者流露出荒凉的悲哀,好像预想到自己悲剧的人生和结尾。

最让人难忘的是《爱》中:“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后世人称用“流言体”命名她的文学风格。的确,这本书用一种很絮叨的方式,甚至有些白描的展现她平淡又不平凡的生活。生活的气息浓浓的溢出来,像是刚盛出来的米饭的热气,不像小说那么的苍凉。张爱玲,在这本书中只是个聪明,有些可爱情调又有些刻薄的上海小女人,甚至有时还非常的幽默。是的,这本书中,有着张爱玲的可爱,她和姑姑、朋友一起,生活得热热闹闹。

张爱玲《流言》读后感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俏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更衣记》)

"私语"的语境中,充满了这种对身边的人生琐事和寻常图景的发现与感悟、它使作者深深地感叹"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诗与胡说》)这种对"珍贵的东西"的捕捉,冲淡与调和着语境中荒凉与"忧伤"的背景。它昭示着构成张爱玲人生信念的真正支撑的,是"走向世俗"的现世精神。张爱玲最终留给我们的形象,是一个孤独的女性留连于店铺的橱窗前细致入微不厌其烦地观赏每一件时装的质地、款式甚至丝边的金线与带端的排穗的形象。

尽管橱窗的玻璃映出的苍白的面孔时时使她从心底深处泛上一种苍凉感,但正因为有这种苍凉感作为对照,"生命的欢悦"才愈发楚楚动人。苍凉底色的映衬,无疑给这种入世精神赋予了一种力度。张爱玲曾说:"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自己的文章》)"私语"语境所给人带来的凝重感,或许正由于这种"参差的对照",《流言》中"深长的回味",正在于这种既对照又统一的语境之中。

透过张爱玲"嘁嘁切切"的"私语",更强烈地打动我们的,还是生存在那个"可爱又可哀"的年代里一个孤独女子的感性心理世界,是作者所承载的对于个体生命而言太过沉重的负荷,是在动荡的年代里仍牢牢把握"微末"的人生悦乐的生活态度。尽管张爱玲是孤独的,但她并未流于感伤,也并没有着意夸大人生的苦难,而是坚忍地承受个体生存的宿命,平静地呈示一个女性对于"荒凉"世界的直觉和观感,客观地再现人生中一切美好与丑恶的事物。张爱玲以她的《流言》,奏出了四十年代中国散文的一阙华美的乐章。

《论语》读后感推荐


以下内容“《论语》读后感”是由栏目小编给您提供的,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 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传递和分享书中的知识和感悟,我所提供的以下建议可能对你的问题有所启发!

《论语》读后感【篇1】

早就在报纸、电视中了解到于丹的《论语心得》如何如何了得,于是一直盼望能读到这本书。拿到书,便迫不及待地读,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

事实上,那天我读于丹的《论语心得》之前,因为种种原因我心里有些不爽,然而于丹的《论语心得》如同一碗心灵的鸡汤,让我迷茫的心渐渐趋于平静……于丹的心得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和谐,什么是无畏。在于丹对《论语》通俗化的解读中,我聆听孔子,心通孔子,神交孔子,我突然间感悟了生命的意义。无论是“心灵之道”还是“处世之道”,无论是“君子之道”还是“朋友之道”,于丹都用一种大气的胸怀,独到的眼神,加以审视、领悟,并用轻松自然的口吻娓娓道来。因而,不能不令我叹服——没有有渊博的文化作为基础,没有博大的气度作为支撑,不可能有这样理性、深刻的见解!正如于丹教授说的:境界有大小。

看看于丹关于“小人”的精彩言论吧!

“小人的特点是你很容易取悦他,但是你很难与他相处。生活中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比如说你给他施一点小恩小惠,帮他一个小忙,甚至你请他喝一顿酒,这个人就会很高兴了。即便你取悦他的方式是不合乎道义的,是不正当的,他也还是会很高兴。但这样的人又是很不容易共事的。你千万不要以为取得了他一时的欢心,他以后就会非常忠诚地一路给你开绿灯,虽然你费了很多力气,花了很多钱财,打通了关节,但等到他真要用人的时候,他不会根据你的才干给你安排工作。而是求全责备,觉得你这儿也不够格,那儿也不达标,你以前所做的一切都算白费。他会想法刁难你,让你觉得很尴尬。所以这样的人你很难与他相处。”

当你如此透彻地看清“小人”的嘴脸,还有什么可以多说?还有什么值得计较?——这就是于丹心得的力量,这就是于丹心得带给人的美丽!

当然,书是死的,人是活的,《论语》固然要看,但重在实行。孔子塑造了中国人的特性和行为准则,昭示了礼乐调和的人生境界。人之为人的奥秘皆在于此。用心去读,用力实践,《论语》才有价值,否则就只是滑稽的装饰。

于是我又想,要把于丹心得给予我的许多人生的道理,融入自己的生命里。

《论语》读后感【篇2】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一直统治着中国人的思想。直至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论语》的地位才开始动摇。

《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怀着这些疑问,我漫步于《论语》的花园,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论语》里最常见的词汇,无非是中庸、君子、礼仁云云。

中庸却是《论语》里最容易理解的而最难做到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这种思想体现了当今北京居民的“忍”文化。对中庸的字面理解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始终保持中立。这固然是好的,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端,但过度的“忍”却能使一个民族沉睡,古代中国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中庸是儒家的为人之道,体现了儒家学派的软弱性。

君子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词。从小就听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观棋不语真君子”等,感觉君子就像个呆呆的人似的。事实上,君子就是孔子他们儒家学派的一种自称,是理想的“中庸”的人。比如“君子不器”、“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斗”,都体现了君子的优良品质。与君子相对的当然就是小人了,小人并非是坏人,只是素质没有君子高罢了。《论语》花了相当篇幅直截了当的阐明君子和小人的不同点,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然而,君子的物质地位往往与小人相差甚远。

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

纵然,《论语》经历了两千个春秋,并不能完全适合我们现在的思想,但是它毕竟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永远不会过期,我们要批判地继承这些中华传统文化,让《论语》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总之,《论语》是我们必读之经典,我受它的感化甚深。

《论语》读后感【篇3】

 最近,我们学校举行了国学知识竞赛,我虽然没能参加比赛,但是我们也应该去了解国学,因为这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智慧的结晶,里面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人,如何面对生活的困难,教我们如何去学习。

我看了一遍论语,其中,有些话使我印象非常深刻:“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句话的意思是:出门办事和役使百姓,都要像接见贵宾和承当重大祭祀那样严肃认真,恭敬谨慎。告诉我们做事要众生平等,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一国之君,都要相同对待。

读了这句话,我想到生活中,一个学习成绩好的人对待成绩差的人就以轻视的态度,不愿意和他们接触,而我们不应该这样,应该去鼓励他们,而不应该去排斥他们,不然他们就会对生活失去信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懂得了很多,知道了如何去面对生活,让自己对生活有信心,去努力。

《论语》是中国古代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弟子记录孔子言行的一部著作,它的资料很广泛,涉及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许多问题,它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可是有些资料依然值得我们在今日去学习、运用。比如:“学而不思,思而不学”就是要告诉我们学习要和思考联系在一齐,只明白死记硬背,不会灵活运用的人,即使再用功的`去学习背诵,也学不到真正的知识。

“言必信,行必果”就以一个“曾子杀猪”的故事教导我们此刻的家长,不能哄骗孩子,不然孩子会所以学会哄骗别人,要重视诚实守信品德的养成。“欲速则不达”就是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只图快,否则,反而会失败,也提醒那些望子成龙的家长不要“拔苗助长”。还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等等。《论语》不仅仅让我们了解了它的精华思想,更弘扬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论语》读后感【篇4】

《论语》,记载的是孔子与他的学生的对话。它是一部对我们很重要,教我们如何做人,学习,是我们必读的名著。论语里有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讲出了做人的几个道理和学习的方法,给予我们启迪,也指引我们学习的方向,目标。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告诉了我们要孝敬父母,尽孝的方法。说明了做人要知恩图报,孝敬父母。许许多多,说都说不完。人只要按照《论语》里所要求的,做到其中的一点就比许多人好多了。

总之,《论语》记载了仁,孝,信等道德范畴,是我们须认真阅读、学习的一部典籍。作为一个略知一点中国历史的中国人,我认为,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著作能够《论语》这样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也正正因这样,我对《论语》的态度一向是只敢仰视而不敢触及。即使以前零零碎碎地读,也从不敢随便发表什么评论。据中学的历史课本记载,从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开始,一向到清末,《论语》作为儒家的核心著作之一和官方认可的正统思想,统治了中国思想界达两千年之久。

事实上,这两千年中,官家推行论语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正因论语讲“礼”、讲“仁”;讲“忠”,将“孝”;或许也正因《论语》中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有人说我的这种言论是在抹杀中国古代优秀的文化。其实不然。我主张打-倒的,是那个作为思想枷锁的《论语》,是那个用所谓的“仁义道德”(鲁迅语)来禁锢人们的思想的《论语》。将其打-倒,反而有助于我们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论语》。首先,论语源自生活。和西方的很多道德伦理著作不一样,他没有对某一个问题的深入专门的论述,他只是一个个生活中的片断,并且其中的主角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言语将被记录下来。因此显得十分自然。正是正因《论语》来自生活,是生活鲜活的再现,因此我们才就应用一种独特的方法去读它。个人认为,与其风格比较像的一部书是晋代的《世说新语》。我们怎样读《世说新语》的我想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出于学术目的(例如需要写一篇论文或读书报道什么的),必须不会去分析它的中心,分析某段话是多么曲折地表达了一个多么深刻的学术理论――我们大都会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纪录,以一种闲心来读它。我觉得,其实闲谈的心境才是最适合读这样的书的。读到会意处,拊掌一笑,自然就明白了他要表达什么。或许比条条框框地分析加分家长寄语

解来得好一些。若要用一句话来归纳《论语》讲了什么,我觉得就应是“如何做人”。做人和做学问是不一样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了。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

《论语》读后感【篇5】

古人云,今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果不其然,于丹仅仅是写了读完《论语》后的一点心得,就在整个中国好好火了一把!这个暑假,小生有幸能去详尽的阅读一番。

《心得》里的字里行间无不说明——《论语》是为这个世界而生的,其告诉人们的每一个道理,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

暑假前夕,老师向全体同学下发了一张“暑假读一本好书”的宣传单,我接过宣传单,仔细的将各类推荐书籍目录扫视了一遍,遂即一眼便看上了《记得纯真少年时》,因此这本书也就被顺顺当当地选入了我的暑假读书计划中。

暑假到了,妈妈通过网上购物给我购买了这本《记得纯真少年时》,我第一次接到这本书,便急急忙忙地打开书本,通过前言的介绍,我了解了书中所选的是作家徐鲁所着的美文和励志故事,大致涉及到了成长感悟、少年友谊、自尊自信、乡村怀念、珍惜亲情、享受大自然、亲近阅读等等主题。就这样,《记得纯真少年时》陪伴我度过了半个月的时光,终于被我完完整整地品读一遍,我很赞叹作者的文笔,他的文字清丽、雅洁、纯正,字里行间有一种淡淡的诗意和浓郁的书卷气息。无论是他描述别人的故事还是他亲身经历的故事都显得很生动有趣,给人一种亲切感。而且他笔下的故事本意都是教育和开导儿童和青少年,从一件件童年的回忆中找回最纯最真的自己,做一个自尊自信、团结友爱、珍惜亲情、热爱自然的人。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因为每一个章节我都会获得了不同的收获,从“暴风雨中的伙伴”中我懂得了珍惜难得的友情,从“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中我看到了伟大的亲情;从那一首“校园朗诵诗”中我被带进了美好的校园生活,从那一片“鲜花的洪流”中我被冲进了满怀理想的世界;倾听那“遥远的风琴声”,将一位位小人物的大精神传承与赞扬,相约于“一生的邀请”,将一位位伟人的美德与魅力传颂和崇仰;“用美丽的汉语演讲”来表达我们心中对母语、对祖国的赞美之情,用“甜美的读书声”来表达我们心中对书籍、对知识的渴望之情;“迎接十六岁的太阳”正缓缓升起,它耀眼夺目的光芒照射出青春的色彩,体现了青春所具有的坚定的理想和信念,也暗示了青春散发的无限的激情与活力,“大自然的美”是属于世间万物的美,我们不要去伤害它、破坏它,也不要去疏远它和冷落它,而应该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去善待、珍视和保护它,并且去亲近自然、感受自然,那时你会发现,其实大自然的美也是世间的一笔永恒而宝贵的财富。

虽然《记得纯真少年时》我很早就读完了,但书中感动、痛恨、欢喜、悲伤的情节仍时刻缭绕在我心头,确实让我感受万千,颇有受益,这本书的出现,也再一次勾起了我对那些童年往事的记忆,勾起了我对美好童年时光的怀念之情。

《论语》读后感【篇6】

“吾日三省吾身”放在现代的视角来看,是批判性思维的最高境界。《思辨和立场》提到,如果一个人缺乏批判性思维,每天生活在惯性中,他就会用就习惯去延续生活。回想一个星期,作为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工作和活动上,是非常悲哀的,你就像一颗螺丝,被得按在了机器上机械地运转,直到生锈。而一旦你能跳脱出来,在学业,环境,心灵三个层面,不断问自己,你将会收获一个洒脱的自我。王阳明有一本著作叫《传习录》,书名就出自于“传不习乎”,一个人教给别人的东西,自己有没有不断地使用?是否做到知行合一?老师教给我们的,自己总结出来的,有没有去实践?其实就在于自我行为的反思。——《论语学而》

学会自主思考,是一件多么可贵的事情。论语中有一句话特别打动我,叫做“回也不愚”。相传颜回是孔子特别喜欢的一个学生。可他和其他学生的不同之处在于,不会对孔子的言论提出质疑和反驳,孔子在想是不是多少有点缺乏思考,起初还觉得可能有点傻。然而,他又能“退而省其私”,孔子再去观察他的表现看看他是如何反馈的,结果他做到了“亦足以发”。原来,他是真的理解了,并用到了生活中,还做出了改变。所以说“回也不愚”,这句话表达了孔子的欣慰之情。实际上,当我们反观,那些表面是非常活跃的学生,很可能没有深入地思考,只依赖于和老师讨论切磋。如果问了一个问题,被老师纠正了,他可能会为了维护“问的价值”,再进行反驳,越反驳,越坚持自己的想法。客观来讲,很多时候,在于我们有没有听懂别人的话,是我们先对问题出现了理解的偏差,所以狭隘地认为结论不合理,根本不知道是自己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去倾听,去思考。

有一位修心的人跑去向大师抱怨,说老师水平不行。大师一边聊天,一边拿起一把糖,扔在地上。大师对学生说:你看真有意思,蚂蚁为什么只搬糖不搬沙子?学生说:蚂蚁不傻,搬沙子没用,它要吃的是糖。大师说:为什么你要搬沙子呢?为什么总去观察老师不好的地方呢?你应该从老师身上学习有用的东西。

颜会正是如此,他总是能够非常快速地找到最有价值的东西,内化成自己的习惯,这就是不违如愚背后的逻辑。——《论语为政》

《论语》读后感【篇7】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是《论语》开篇的第一章,宋代大儒朱熹对此评价极高,说孔子的这几句话“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纵观人的一生也不外乎三样事情最重要,即:自我学习、人际交往、提高道德修养。

在开篇,孔子首先提出“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教育理念。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学习很重要,二是在学习中要讲究方法,即时常温习和实践,带着快乐的情绪去学习。人生有涯,而学无止境,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学习永远是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强调的是人际交往。人是群居动物,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群体而孤立存在。朋友是性格相仿、志趣相投、文化层次相近、心灵相通的人。好的朋友,既是益友,又是良师,所以,任何人如果没有良好的社交就不能有长远的发展和进步。

“人不知,而不愠”强调的则是人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人格的塑造。对于别人的不理解不去恼怒和怪罪,体现的是君子宽以待人的大度风范,也是儒家所要求的作为君子的最基本的要求。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颗谦恭的心和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若芳香,蝴蝶自来,是金子终会发光。

《论语》读后感【篇8】

这几天,我们都在学《论语》十则,在这十则论语中,我喜好个中的三则,它们别离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温,不亦君子乎”。子曰:“温故而知新,可觉得师矣”。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几句的意思都是关于念书和进修的。如第一则讲了进修的要领和立场以及做人要有涵养;第二则讲了要复习已经学过的常识,就能贯通新的内容;第三则讲进修要领,叙述进修和思索的辩证相关,读后感《《论语十则》读后感600字》。

我先说一下我对第一则的读后感吧,我以为第一则的第一句讲的是进修要领,人在进修和实践中把握常识,增添手法,这不就是进修中的爱好吗,第二句讲的是进修的爱好,孔子与别人一路接头题目,这不就是进修的爱好吗。第三句讲的是为人立场,孔子的意思是让我们做人要气度坦荡,要有涵养。

我对第二则的领略并不是很深,可是我知道孔子的意思是在温习的进程中,可以得到新常识,新领会,新发明,这种人可以做先生。有一个好的进修要领很重要,常识就是通过不绝地创新才不绝的富厚和成长起来的。

第三则就是一个进修要领,但愿同窗们记着这句话。学是思的基本,,思是在学中举办,二者相辅相成,不行以偏废,这才是正确的进修要领。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我想:遇上开心的事,就尽情享受,与人分享,因为你的快乐也会让别人快乐;遇上难过的事,一时的悲伤难过人之常情,但长时间沉迷于此,你的生活质量就会大大下降。希望大家都能在有限的生命里快乐地生活!

《论语》读后感【篇9】

昨天一个老师说到了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这本书我在偶然的机会看了几十页,至今也没看完,不过于丹在《百家讲坛》讲的论语,我倒是在网上看了一遍。于丹讲了论语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普通人觉得她说的好,说出了他们想说却说不出的话,想理清却理不清的人生思路。但一些大学教授联合把于丹讲的论语狠狠批判一通,说她根本不懂论语。一百人读论语就有一百种感悟,既然于丹说的是论语“心”得,也可以说是自己的人生感悟,她的理解能对一些人产生作用就不错了。别用学术的眼光苛求,说的太深奥了老百姓也不懂啊。以我看,于丹的论语心得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

对个人,于丹强调要追求内心的坦然与淡定,要化解生命的遗憾,不要争名夺利,要认识自己的内心,把握好自己,关注自己的成长,追求幸福。在如今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人们很需要这样的心灵的指导,有些人痛苦,有些人彷徨,却无法化解,如果于丹的那一句话打开了一个人的心结,让迷茫的心灵看到光明,让痛苦得到减轻,那也算行善积德了。

对国家,于丹讲的论语流露着“和谐”的思想。她把论语分了七个部分,无论是说交友、理想、还是谈君子、处世,看似从个人出发,实际上更是一种社会道德、公约的重塑。这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脉相通的。于丹的语言非常精妙,很动人,举止很优雅,用这样的美女教授来感化国人,效果自然更好。有人说中国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中国人没有信仰,于丹让人们追求内心完善,心灵的宁静,身心具修,对于没有信仰的中国再合适不过了。

对国学,于丹可谓贡献大大,论语掀起了国学热,《四书》、《五经》等经典论著又重新走进了人们的视线,连《三字经》也占了国学的光。国学似乎不再曲高和寡,竟成了人人可谈的大众时尚。

古人说半部论语可以治(知)天下,于丹说半部论语可以修身。我的道行浅之又浅,对于《论语》我不敢评论,只是《论语》中的那句点拨了我,于丹的那句心得提醒了我,就感到幸运并心存感激了。

下面是通过于丹讲论语后,印象比较深刻的几句:

仁者无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

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法律),小人怀惠。

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损者三友,便辟,善柔,便佞。

恭则不侮,宽则得众。

[读后感推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后感推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同时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探险小说。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但他从小就梦想着环游世界,成为一名出色的航海探险家,他不顾父母的反对,多次出海,结果在一次前往非洲的航行中,发生了海上风暴,只有鲁滨逊一人幸存,流落荒岛。荒岛上危机重重,遍地的乱石野林,雨季中的狂风暴雨,旱季中的烈日暴晒,还有野人族的威胁,让人心惊胆战!鲁滨逊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靠着勤劳的双手,有限的工具,整整生活了28年,才重新回到家乡的怀抱。

这篇小说不仅情节跌宕起伏,妙趣横生,而且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身上的勇敢、乐观、积极向上,勇往直前,富有创造力的精神品质让我们非常值得学习!鲁滨逊面对困难,没有畏缩不前,也不怨天忧人,恶劣的荒岛没有将他击垮,凭借乐观、勇敢的精神,聪明的头脑和灵巧的双手,鲁滨逊造出了房屋、独木舟、斧子、椅子等生活必须用品。

由于现在生活优越,家人不让孩子自立自主,不让孩子去冒险,久而久之,孩子就没有自主能力了。

我现在都开始认真地考虑着,如果我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我都会干些什么呢?是站在小岛上干等着有人来救我,还是每天都哭爹喊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等死呢?而换做是鲁滨逊就是另一种结果了,而鲁滨逊则会用勤劳的双手打猎、捕鱼、建造房屋,面对现实,与生命做斗争。

今后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我们都要勇敢乐观、自主自强、坚持不懈。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学习本领,在人生的道路中勇往直前吧!

孔乙己读后感推荐


因为读书的人阅历与经历的不同,所以读书之后的感悟也会有所不同,在读了作品,其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值得反思。读后感可以帮我们把这些想法给记录下来。笔稿范文网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孔乙己读后感”的文章,为便再次阅读请将本文加入收藏!

孔乙己读后感(篇1)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孔乙己读后感(篇2)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呼吁》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其时的科举准则糟蹋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路途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一点点效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完全的废物,等候他的,只要消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幸运经过科举,获得了社会位置,同为读书人的他,便能够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深夜,导致孔乙己在沉痛孤单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准则,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量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经过陈腔滥调取士。读书人为了经过科举,他们处心积虑,但所研讨,所把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珍。比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反常冷酷。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痹,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准则所糟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凄惨,不光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惜,相反,被世人所讥讽讪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闻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其时我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准则的丧钟,用之尖利的笔刃刺下了丧命的一击!

孔乙己读后感(篇3)

封建时代的小丑

段婧霞

老师和我们一起学完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我对孔乙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那个冷漠的社会,吃人的社会,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读《孔乙己》,我便觉得悲凉,等到细细地研磨下来,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笔力如此深刻,角度如此的刁钻,就像一刃尖刀,划破了旧社会虚伪的面具,把鲜血淋漓的一面展示出来。

孔乙己所处的时代,是个麻木不仁的时代,对善良的人毫无容忍度的时代。孔乙己教“我”写“茴”字,我却不愿意理他,他“很恳切地”,我却“懒懒的”,甚至,“我”觉得他是讨饭一样的人,压根不配考“我”。在当今这个推崇不耻下问的时代,我实在是不明白,一个酒店的伙计,是怎样有这么大的口气,但是很快,我就明白了。

社会对小丑从来不缺乏嘲笑和奚落。甚至,孔乙己这个名字,都是别人随便从描红纸上摘下来的,而孔乙己的真正名字,至死都没有人关心,这不是小丑这是什么?

孔乙己一进店里,所有喝酒的人都看着他笑,他们笑孔乙己的脸上又增添伤疤了,他们笑孔乙己满口的之乎者也,就连孩子们——天真无邪的代名词,也笑他的迂腐。孔乙己涨红了脸:“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紧接着就有人来反驳:“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他们似乎从来不会同情孔乙己,他们只是觉得,要惹得孔乙己无地自容,他们就会很开心,孔乙己似乎也只是供人取乐的玩物,于是店内外总是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孔乙己难道不是个小丑吗?

小丑的作用是给人解闷,可有可无,而没了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掌柜的取下粉板,才发现,孔乙己还欠了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人打断了腿,将近初冬,才拖着半残的身躯进了店。他不再穿象征着他读书人身份的长衫,只穿了个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这样的凄惨,掌柜的却只同平常的一样,伸出头去说:“孔乙己,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又有人凑过来笑嘻嘻的:“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只灰溜溜地用现钱买了一碗酒,众人都凑过来,上下打量着他,时不时地发出爆笑,孔乙己又在取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没有再回来,也没有人再来提起他。只有掌柜记账的粉板记住了他,到了年关,掌柜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第二年端午了,掌柜的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的是死是活掌柜不关心,他满眼都是钱,满眼都是利益,而这一切在“我”这个没成年的小伙计眼里,竟然没有丝毫的不妥......

咸亨酒店是一家拥有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店面隔壁还有房子的酒店,作为一个能让客人慢慢坐下来喝酒的大酒店来说,孔乙己的十九个钱实在是算不了什么,可是掌柜的却一而再再而三提起那十九个钱。是他视财如命吗?可能更多的是故意令孔乙己难堪。得知孔乙己被打前,掌柜的只是慢慢的结账,当得知孔乙己被打断了腿,掌柜的“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当孔乙己拖着半残的身躯来到店内,明明看到孔乙己的落魄,掌柜的仍然要问一句十九个钱什么时候还,来取笑孔乙己。

孔乙己的悲惨结局和其本身脱不开的。孔乙己身材高大,说明他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家叫他抄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好吃懒做,没几天就连人带笔纸一起消失,这是孔乙己穷困潦倒的主要因素。他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有着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可见他不爱打理自己,懒惰成性。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既不是短衣帮,又不是长衫客,突兀如小丑,与他们格格不入,他已经四五十岁了,却脱不下长衫,不愿面对自己没有进学的事实,他觉得读书人确实高人一等,却连短衣帮也瞧不起他。让我不得不想到《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他们都深受封建科举考试制度的荼毒,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是统治者稳固地位的手段下的牺牲品。

孔乙己在一片笑声中出场,又在一片笑声中走向死亡。咸亨酒店的一角,反映的是那个社会对可怜人的冷漠,整个社会上的人都是麻木不仁的,没有人问为什么孔乙己过了这么久都没有露面,也没有人关心孔乙己是死是活,他们的谈吐是毫无营养的嘲笑,看似快乐的场面只是一个又一个吃人的社会的体现。他们的眼里只有金钱,他们都丢失了人的情感,有的只是恶兽般冰冷的咆哮......

孔乙己读后感(篇4)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近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读后感(篇5)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孔乙己读后感(篇6)

《孔乙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讽刺了当时科举制度诞生的像孔乙己这样好吃懒做的读书人,文中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店共两次,第一个偷书被打赊账买酒喝,第二次偷窃被打残以后再去赊账买酒喝,孔乙己穷,但他从来不拖欠酒钱,没有了第三次买酒,也没有孔乙己在还清他第二次买酒欠咸亨酒店的19个钱。

总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好,第一次是偷书被打别人嘲笑他时,他反驳“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虽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穷困潦倒却也可以这样维护学识,我觉得他值得被尊敬,文中讲到孔乙己在问我“茴香豆的茴字如何写时”当我写对了的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当他想教给我更多的“茴”的写法时,我的不耐烦让他有了惋惜。第二次偷窃被打残,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别人的嘲讽有了杀伤力,他承认了“不偷怎么会被打断腿”“请不要说了”等等词汇。

我在想他承认了,也放弃了,打残以后去咸亨酒店是爬着过去的,无法想象,那么一条生命形同够猪一样的出现在别人眼中时,没有丝毫的同情,嘲讽并没有少,反而变本加厉,人心究竟有多冷漠?我们可以理解,有手有脚的有学有才之士,怎么会沦落到那般田地,可怜之余皆是可悲至极。

我相信孔乙己想发挥学识的力量,想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却也是生不逢时,没有了温暖的春天,孔乙己死在了冰冷的冬夜。

孔乙己读后感(篇7)

《孔乙己》这本书叙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基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赤贫和未获得功名遭到讪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办法去营生,而是进行偷盗。终究因偷盗被人打断了腿,悄然无声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痛。关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形成他悲惨剧的原因就是他自己。他一向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年代开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光没有开辟思维,反而一向的固保守的思维。被年代筛选好像成了必定。

不仅如此,在他人讪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国际中,赤贫,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营生,而是好逸恶劳,进行偷盗。这全部都阐明晰这个人的不进步,他的悲惨剧好像也是必定的。试想一下,假如他能合理作业,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惨!

在这个故事中,我理解了,人不要原封不动,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年代扔掉了之后,才懊悔,叹气。必定要懂得改变,捉住年代的脉息,尤其在这个高速开展的年代。

此外,必定要爱惜现在的日子,现在这个夸姣的年代,全部皆有或许。

孔乙己读后感(篇8)

鲁迅先生的短篇**《孔乙己》,二十多年前当自己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就已经拜读了。当时只是觉得可笑。老师说这篇文章批评科举制度,似乎能理解。今天,重读此文,却别有一番滋味。

孔乙己可怜。读过书却没有进学,连谋生的技能都没有掌握一点。好歹字写得不错,就替人抄书:

可是生性好吃懒做,于是,好不容易弄到的差事也丢了。就这样,可怜兮兮,凄凄惨惨,苟活于世。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读过书的人,是非常敏感的。然而,孔乙己却当别论。因为他常常被嘲笑和侮辱,他的心也麻木了。

不过,孔乙己却始终牢牢地坚守着一个名份——读书人。在读书成为剥削阶级特权的时代,读书确是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他周围有那么多不识字的短衣团伙。这难道不识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吗?在惨淡的社会生活中,一个人如能找到一点点值得荣耀的亮色,一件可以让自己在众人中间大大露脸的事,这,又是多么宝贵的“财富”?!

可怜的地位成了他心中的支柱。

孔乙己好累。为了炫耀自己这可怜的名份,为了重拾自己这可怜的尊严,为了在这充满鄙夷的冷冰冰的世界上找到一种可以存活的理由和勇气,他说着过时的话,穿着过时的衣裳,还不得不背负起没有进学的痛苦和侮辱,哪怕声名狼藉,哪怕劣迹斑斑,哪怕自欺欺人。

孔乙己,一个守护心灵支柱的可怜虫。

今天,读书早已失去了它历史的光环。但是谁能失去支撑心脏建设的支柱呢?

今天的社会上,很多腰包鼓起来就腆着肚皮傲视他人的人是多起来了。其所恃者,钱也。许多小有成绩就固步自封只是一味地享受着过时荣光的人也是多起来了。

其所恃者,功也。当然,众多的掌握了一技之长或数技之长的人,虽然低调得多,但“凭手艺吃饭,我怵谁?;的傲气还是时时流露在言语声气里的。

更别说,那些弄得一官半职,就时时炫示与人,傲视群小的在位者又何尝少了那份见人就想让人知道我是某某经理,我是某某局长的心理期待呢?我们应该知道,中国十一个官本位文化盛行的国家。进入21世纪,封建文化中的当官思想并没有完全消除。所以,一旦手握权柄,不怒而威。

别说人家不看书,别说人家能力不强,人家的眼光和自信心不知壮大到了何种地步!而其所恃者,无非权也。

然而,在沉绩的长夜里,当我们卸下包裹在身上的漂浮的财富、权力、名望和功绩时,空虚的心怎能不让我们痛苦地战抖?多少人因心灵空虚而醉生梦死?多少人为追寻刺激而恣意地挥霍金钱?

多少人在无聊的游戏中奢侈地抛洒着生命?多少人渴望在推杯换盏中寻得真正的友谊?

是的,我们几乎都需要一点精神上的支持。所以,名、权、能、功、子世间很多东西都可以做为灵魂的支柱。当然,每个人都不应该依靠工具和理由去鄙视别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事沧海桑田,倘若把支柱树立在松动的沙堆上,所谓支柱就会因为时光的风尘腐蚀而面目全非。这也是许多人至中年或晚年的人们在某一天突然从梦中醒来,却发现无所事事、满目潇然,内心一下子恐慌不已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因此,每个有思想的人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我们现有的柱子像树一样生根发芽,紧紧地吸附在地球上,不断地从地球的中心汲取力量。

这种方法不难发现,它是人们不仅应该为自己或一个小团体生活,而且要使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这样,我们心中的那棵树就因为能从地心源源不断地获取养份而变得日益强大。

孔乙己的精神支柱和双腿被一直扶着他的人的棍子打了折扣。在经济大潮中,我们的精神支柱会被社会的尘埃湮灭还是侵蚀?

也许,许多嘲笑孔乙己的人说他的自尊中包含了过多的虚荣,可是,谁的自尊里就没有一点虚荣?不要苛责于人,我们每个人要做的不是去嘲笑别人,尤其是那些带着明显瑕疵的可笑又可怜的人,我们最急迫的事情应该是想一想如何让自己心中的那棵心树生根发芽,不断强大!

可怜的孔乙己似乎又从书中走了过来。……

孔乙己读后感(篇9)

《孔乙己》**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它还揭示了封建社会百折不挠的心态、人们的冷漠麻木、社会对不幸者的无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迂腐和病态。

细读先生文章,区区千余字,单单一小我私家,却几乎表现了社会全貌。面对现代社会,也许骨董先生已经是一位大师了,但他会给你一种不同的感觉。与爱国者对话,体验不同的爱国情怀,领略大家庭的风采。

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最后,他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文字唤醒中国人民。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寒冷、人情的温暖和形势的冷淡。因为孔乙己是社会底层的人物,所以注定会被人看不起。一个善良的人没有得到好报就死了,而丁举人一样的人物却活得好好的,我真替孔乙己抱不平。

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在当时那个社会有钱人和没钱人的差别,有钱人可以一手遮天,欺压百姓;而没钱人却只能受苦受难,被人欺压。现在我真的知道我的生活环境和孔乙己大不相同了!

孔乙己,是一个反映社会的人物代表。他是个迂腐的书生。它反映了封建文化教育对士人的毒害,控诉科举制犯罪。

它还揭示了封建社会百折不挠的心态、人们的冷漠麻木、社会对不幸者的无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迂腐和病态。

让历史退回去,让我们仔细想想,新中国没有成立之前,谁不想弄个官来当,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也就对了。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考个文状元;武工出采,能拼能打的赢个武状元,这样也就对得起自己,像朱自清所说不在这世上白走一遭。看看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虽有些才气,但始终没有落个举人。

可怜他被社会所吞噬。

孔乙己好说也是个知识分子,说起话来也是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他将精力全部投入书本之中,使得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成为一个痴书人标准模范。但他选择的知识之路并不完全正确。我想他不该想到有多少人能通过科举进入仕途。他不应轻视从事体力劳动。他没过于就是个被文学所残害的低层社会中的人。

孔乙己读后感(篇10)

孔乙己的长衫,映出了那个社会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命运。而这样的长衫,却依然存在在今天社会上的两种人里。

第一种人,就是那些每天用名牌服装,金银首饰装扮自己,“孔乙己的长衫”就穿在了他们身上。孔乙己穿一件长衫来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这样只是给别人添了些乐趣,没有人真正的.佩服他。而这些人每天显示自己有多么的有权有势,连乐趣也不给别人添。这种人,迎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白眼和蔑视。孔乙己虽然虚荣,但他还是心地善良,给孩子们分发茴香豆,而这些人光有钱却不用来做善事,固然得不到别人的尊敬了。

第二种人,是如今一些号称是读书人,但只是书呆子的人。他们都有着高学历,却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分低能,他们忽略了其他各方面的培养。他们是“文明的野蛮人”。他们没有控制力,没有忍耐力,甚至不能自理,依赖家长,不自立自强。这就好比孔乙己,身材高大,却不能够养活自己,鄙视体力活,最后毁的还是自己,穷困的还是自己。

在当今社会,“土豪”和“书呆子”都是受尽人鄙视的,他们就是当今的孔乙己,没有当代人应该有的素质。都是小气,无能,自命清高,好吃懒做的“破落户”。

生活在新世纪,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摒弃不良的道德品质,将好的发扬光大,绝不让“孔乙己”继续存在下去。

孔乙己读后感(篇11)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记忆中,孔乙己是个旧社会的读书人,他身材高大,穿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话总爱卖弄学问,满嘴的“之乎者也”,经常被店里的酒客们当作笑料取乐。他偷书,却狡辩为“窃书不算偷”,后来由于自己发昏,居然偷了丁举人家的书,最终被打残致死,实在是可笑又可怜。但他其实也有可爱的一面,那就是每次喝酒吃茴香豆时,他总不忘把为数不多的豆子分给小孩吃,嘴里念叨:“多乎哉,不多也……”,逗得大家直乐。他还喜欢教店里的小伙计写“茴”字,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尽管小伙计很是不屑,但他却教得特别认真。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我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时代读书人的缩影,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孔乙己读后感(篇12)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

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

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

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

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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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1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2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3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它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偶然奇遇。

一对好奇的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不仅会受到别人的怀疑,就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许多拜金主义者会不断地讨好他。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亨利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可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让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打赌的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4

今日,我读了《百万英磅》,几乎是笑着读完的,马克·吐温的文笔十分幽默,并用夸张的手法描绘了主人公一次又一次“用百万大钞把势利眼毙掉的”情形。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一样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异常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先对他很刻薄,之后,当他“细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老板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样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样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能够等着,并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看到这我忍俊不禁,也不禁对势力眼的店主很鄙视。

之后,亨利去了服装店,要买衣服,却屡遭白眼,给他的衣服不合身也很不好看,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时,“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窘状。”这时店主来了,一脸谄媚的笑容“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吧。请您赏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适宜,太适宜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读到这,我不禁感叹人们的势利,有钱人就巴结,见到穷人就翻白眼。真是不平等的社会啊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些情节是滑稽可笑的,正体现人们的势利眼。我不禁想到一些医生为了钱,能够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能够使自我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其实,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良知,道德之间,大家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5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令我映象深刻,它不仅让我知道了“百万英镑”里的内容,还揭穿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容。

《百万英镑》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对富翁兄弟打赌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得到一张百万英镑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那个人会饿死,而弟弟认为那个人会过得很好,所以他们拿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做实验,之后,原本是乞丐的亨利不仅成了除王室之外的公爵之上,而且还娶得了一位好妻子和三百万银行利息,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时社会上的拜金主义思想,当时的人们都太看重金钱了,钱!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标准!为了钱,他们可以放弃一切,放弃地位、家人、职业??拜金主义思想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加可耻,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很多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金钱不是万能的。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拜金主义思想很可耻,也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贪婪,不能不劳而获,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他就算拥有了再多的东西也没有用,所以,如果真的需要钱,应该采取正当的途径来获得,这样才是属于你自己的钱。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6

最近受疫情影响,我们都只能宅在家里,宅在家里能做啥呢?首先想到的就是看书了,我最近在看的书就是《百万英镑》。虽然说我小学的时候就看过了,但毕竟“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百万英镑》出自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之手,他用幽默风趣又略带夸张的手法,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穷困潦倒的办事员——亨利·亚当斯,在一次冒险中流落在伦敦街头,这时两位富翁打赌,给了他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看他一个月里如何收场,亨利拿到的第一反应不是拿着逃跑,而是来到富翁家里想还回去,在仆人的解释下才回去了。一个月后,亨利不仅没饿死或被捕,反而成为了一名百万富翁。

马克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幽默地抨击了当时“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另外还收录了多篇小说,剖析了人性的欲望、虚假、贪婪等,使我们在嬉笑中愤怒,引人深思。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同样存在这这样的现象,一些人为了金钱,不惜牺牲亲情、友情和爱情,为了罪恶的金钱,不折手段,用卑劣的手段豪取抢夺,让我感叹。金钱本是用来维持生活的工具,它买不了亲情、友情和爱情。我为马克吐温的对于金钱的深刻看法所折服。

如果你没看过,我推荐你去看一下,如果你看过了,那你可以再看一遍,说不定就有新收获。

百万英镑读后感 篇7

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要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等到那兄弟俩回来时,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并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读后感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狼王梦》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为了完成这个愿望,它一次次的训练小狼们,但最终它都失败了,三只小狼也相继死去,紫岚做母亲的心也一次次的破碎,最后万念俱灰的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最终与危害狼孙生命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紫岚我十分敬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它把做母亲最柔弱的一面藏了起来,在小狼面前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为了让小狼更有力量,它必须严格要求它们,让小狼早日体会到了生存的艰辛,体会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王者风范。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总是把狼当成了坏蛋,当成阴险狡诈的化身,其实狼与人类一样也是有情有义的,它们之间也有着亲情母爱……

动物并不是仅为人类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它们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弱肉强食的生存圈,完全可以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塑造动物的个体形象。同样,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但生命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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