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剑读后感(实用4篇)

发表时间:2024-07-25

我们对海量信息进行了整合和汇总呈现出这篇“碧血剑读后感”。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让我们平静的看待各种事物,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自己能学到的知识很多,感悟也不少。我们可以围绕作品写读后感,不过不要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想了解更多请查看我们的网站!

碧血剑读后感 篇1

温青青作为女主角,刚出场时,女扮**在船上骗抢金子和袁承志刚进温家还金子时,本来感觉还挺可爱的,刁蛮而又聪明,挺有个性的,感觉有点点黄蓉的邪气,也有点点像赵敏。但自打跟了小袁,到后来就成了大丈夫背后任性不懂事的小女人了,黯淡到如影子一般,只剩下耍小性子说酸话儿的缺点了,美貌也早被阿九的芳华楚楚跟何铁手的艳丽娇媚所盖住,毫无出彩可爱之处了。就好像我窗台上的花儿,本来娇嫩鲜艳令人疼惜的,一个假期里搁外面就变得灰头土脸黯淡无光,我都懒得搬进屋了。

这也让我联想到《红楼梦》里宝玉说的,女儿是水做的,但一嫁人就浊成泥了。温姑娘虽说当时还没嫁给小袁,但状态基本也是这样了,附庸男人,丢失自我,缺乏安全感(这也跟她的身世和成长经历很有关),对感情不够自信,所以常常吃醋了。

不过,后来看文章评论说,这是继《书剑恩仇录》后金庸写的第二部作品,不如后来那些部成熟,所以也是可以理解的。金老在这里就开始尝试用回忆倒叙的手法来引出另外的主人公,并且也着实做到了,这样的双线结构就已经非常难能可贵、极具创造力了。何况,即便要想写出《碧血剑》这样的武侠长篇,也是很少有人能做到的。

将整个武侠世界无中生有,将那些招招式式无中生有,仅从这一点上,金先生也是令人难以望其项背的。

倪匡说,金庸说袁承志其实是一个线索人物,起着发现身体和回忆机器的作用。他想写的主要角色是袁崇焕和金和郎君。就我个人的阅读经验而言,我感到羞愧。第一个遗憾的是,很多袁的内容都被跳过了,特别是其他一些表现忠诚和雄心壮志的抒情文章。

毫无疑问,他是国家和人民的伟大英雄,但他并不是书中的骨肉,普通百姓离他太远了。第二惭愧的是金蛇郎君我不太喜欢,确实他的形象个性比小袁丰满很多,但他太邪了,甚至是有些自私的。报仇、寻金、残害无辜妇孺、利用他人、欺骗感情&虽说他也帮人证明过纠纷,但总的感觉他仍然是冷酷甚至比较漠然的,他有小心思但无大眼光,所以称不上英雄。

金蛇剑法固然厉害,但小袁每次都混在别的功夫里用它,用它打败人时往往也因为招式的突如其来和令人陌生,所以也没觉得有多神。

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何铁手。我认为这个有毒的女孩是许多灰白人物中最聪明的一个。她长得美,出手毒,武功很特别,打斗时还笑眯眯地跟人说话,一说还都一直温声细语得像在安慰人一样,太有趣了。又聪明又率真,性格极可爱。

当教主时对教众毫不手软,遭遇叛变毫不退却,喜欢一个人时可以洒脱地改弦易辙,不能喜欢时也并不任性地狂怒变脸。毒扫江湖一教之主不做就不做还诚恳地跟小袁拜师,拜了就一心一意地跟着他,还替他照顾阿九,拿得起放得下,说到做到,不计较得失,说话还特好玩,老调戏打趣小袁,但也觉不惹是生非瞎掺和,是一个活得特别明白所以十分可爱的女人。

我看金庸武侠时,对那些打斗中的过招描写通常看得非常快,因为这方面的想象力和脑还原力总不太够,所以往往只跟着语言读得过瘾就行了。《碧》里的斗武过招就看得更快了,因为觉得招式没有别的**里新颖多样有意思,打斗得不够灵动有趣,缺少美和艺术,也不如《神雕》《射雕》《天龙八部》这些厉害。这可能也跟金老当时手法还不太熟有关吧,可见大家也不是一开始就写得好的。

以前我不查金庸作品的编年史,总以为金老故意把武功境界与编年史顺序成反比。年代越往后,人们对武学的智慧、创造力和继承发扬能力也都越来越弱,大家都渐渐地不比招式不论心法而改斗脑力拼手段了,就像古人在某些方面的思考力和创造智慧在现代越来越退化一样的。所以《越女剑》里的阿青那么厉害,一度被排到金庸**高手榜前列,到《鹿鼎记》却几乎都快不是武侠了,韦小宝用坑蒙拐骗加化尸水也能把江湖玩了个遍。

或许是我想多了,也或许这就是金老的暗喻,不然为什么近现代再无武林故事了呢,与其说是因为火枪大炮响了,倒不如说是英雄难敌颓势,近现代的中国革命狂澜岂是江湖好汉们仅凭拳头就能力挽的呢。不过,并不是武林后来消失了。于国事和现实社会相比,武林更像是一座梦幻岛,规则更简单,游戏更直接,人也更纯洁。

所以,此岸与彼,孰更净土呢?我相信今天武林依然存在,就像彼得潘一直存在一样。

碧血剑读后感 篇2

《碧血剑》读后感2500字:

这是金庸前期写的武侠小说,故事情节比较普通,历史观也有明显倾向,不是很融会贯通。其实,所有事物都是如此,刚开始时艰涩难懂,不好操作,后来渐渐进入状态,越来越畅通,越来越顺利。

小说主要以袁崇焕之子袁承志及其师门华山派义助闯王李自成夺取大明江山,结果却被皇太极、多尔衮夺走了江山。国仇、家仇、师仇交织在一起,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江湖上,金蛇郎君夏雪宜与两个女人温仪与何红药两个女人的情感纠缠在一起。为了夏雪宜,何红药连五毒教教主也不做了,夏雪宜却负了何红药,喜欢上了与他有血海深仇的温家独女温仪。生下了温青青,也即是夏青青,温青青受温家人的欺骗教育,说他爹夏雪宜骗了他娘温仪,而温仪又早早地过逝,没有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温青青,让温青青误会了他爹。最后温青青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改回父姓叫夏青青。

袁承志。袁崇焕之子,名字寓意续承父亲的遗志。少年师从华山派穆人清,是其关门弟子。与木桑道人下棋,每赢一次,木桑道人就传授袁承志一项技能,直到后来木桑道人的本领都让袁承志学完了。这说明木桑道人只是喜欢下棋,而不是棋艺高手。有点叶公好龙的意思,但不全是。这是袁承志学会的第一笔武功。后来,在下山途中,无意中学得了金蛇郎君夏雪宜遗留下的金蛇秘笈,加上华山派武功,袁承志已经成为了少年武林高手。

袁承志行侠仗义,充满正义感,被推举为七省盟主,助闯王夺取天下助一臂之力。这有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要行侠仗义,一定要是武林高手,也就是要有能力。不然,想做好事却没有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那就显得不那么自然了,双方都会受累。首先要做的是,提升自己的实力。

大家都知道,李自成是没有成功的。小说中,袁承志因为厌恶闯进王义军的卑劣行径,却无能为力,只好消极避世,到海外开辟一片新天地。

袁承志的感情路上遇到两个女人,一个是夏青青,另一个是阿九,也称九难,或是长平公主,是崇祯的女儿。这两个女人都喜欢袁承志,阿九是袁承志杀父仇人的女儿,大家知道的崇祯杀了袁崇焕,所以,最后他选择了出身草莽的夏青青,而不是金枝玉叶阿九,他把对阿九的爱深深埋藏了在心里。其实,作者用这种安排来告诉我们,婚姻也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好比郭靖选择了黄蓉,而不是蒙古公主华筝。

夏青青。夏青青的父母是夏雪宜与温仪,可是夏、温两家的仇恨极深,温家杀了夏雪宜的父母家人,夏雪宜也杀了温家一些人,两家可以说是世仇。作者却让有着世仇的两人成为夫妻,并生下了女儿。这是化解仇恨的一种办法。在后来的小说中,也是类似情形。不知读者有没有印象,在《天龙八部》里,慕容博和萧远山也有极深的仇恨,就是南慕容的爹和北乔峰的爹。但是,最后都被扫地僧感化,成为扫地僧的弟子,两人也冰释前嫌。

话说回来,夏青青从小就生活在外祖父家,也即温家。她美貌自不必说,因为夏雪宜是美男人,何红药愿意为之放弃五毒教教主之位就是最好的证明。温仪也是一个大美女。帅哥美女生的女儿当然也是美女。有人说过,看一个男从的品味,就是看他娶的太太。这句话说得真有道理。夏青青喜欢争风吃醋,有小聪明,也爱耍小滑头,这让她多了不少女人味,也是男人喜欢的原因之一。她娘温仪临终前,把她托付给了袁承志,两人不是青梅竹马,而是日久生情。夏青青这个女人不简单,把袁承志看得死死的,不让袁承志与别的女子说笑。这也就是夏青青这种有女人味的美女才有能力把控得住,也不会让人生厌。夏青青使小性子把焦宛儿逼得嫁给师兄,把阿九逼得出家为尼,把情敌一个个消灭在萌芽状态,实在是高。

夏雪宜。夏雪宜是书中未出场的男主角。亦正亦邪,行事乖张,做事工于心计,名声不太好听。温家杀了他全家,幸免于难的他就处心积虑要报仇。为此,骗取了五毒教教主何红药的芳心,得到了五毒教的镇教三宝,以金蛇剑和金蛇锥称霸武林,得到金蛇郎君的称号。练成了绝世武功,就抛弃了何红药,然后找温家人报仇。有一次,夏雪宜掳走了温仪,却照料她,爱上了她。更奇的是,温仪也爱上了家族的仇敌夏雪宜。这叫斯得哥尔摩综合症,简单讲,人是可以被驯养的。

与温仪相恋后,夏雪宜想和温家合好,温家却贪慕却宝藏而将其迷倒,并废其手足和武功。在被温家谋害后,自杀于华山之顶留下金蛇秘笈,后被袁承志无意中得到,也算是袁承志未谋面的师父。

阿九。崇祯之女,即长平公主。为了做间谍,成为程青竹的弟子。袁承志曾经救过她一次,她就芳心暗许。当时的袁承志不知道阿九是皇家女,也不知道她对自己有好感。后来知道了,没有杀崇祯报父仇,也没有接受阿九浓浓的爱意,更多是歉意或心动一时。阿九经历了国破家亡,情感不顺,于是心灰意冷,皈依佛门,青灯黄卷。后来拜木桑道长为师,拜在铁剑门下,成为一位武林高手。在小说《鹿鼎记》中还成为阿珂和韦小宝的师父。

何红药。何红药也是被情所伤的一位女子。年轻时美丽善良,本来是五毒教的教主。却偶遇了一心想报仇的夏雪宜,对他一往情深。她帮助夏雪宜偷了五毒教三大至宝,金蛇剑、金蛇锥和藏宝图,还以身相许。夏雪宜完事后拍拍屁股走人,何红药的事却东窗事发,遭受教规严惩,还因此毁容。就这件事来说,女人爱上帅哥并不是好事。有心的读者知道,小白脸是不可靠的,好男人的脸上多多少少有点风霜。看完这篇文章,赶紧看下你对象的脸。后来,何红药知道了夏雪宜与温仪的事情,恨得咬牙切齿。不过,这时夏雪宜和温仪都已过逝。后来,何红药找到了夏雪宜的骸骨,却发现了温仪的金钗,怒火中伤的何红药点燃了夏雪宜的骸骨,却死于骸骨中所下的剧毒。也是个悲剧人物,为了一个不爱的男人,终身不幸福。

何铁手。何红药的侄女。甚是美貌,心狠手辣,左手手掌在小时候被父亲割去中,腕上装了一只铁钩,使用时灵活不再肉掌之下。武功见识都不错,眼光却很普通,居然爱上了女扮男装的夏青青。由于违反教规,被何红药赶下教主之位,后改邪归正,拜袁承志作师父,加入华山派,袁承志为她更名为何惕守。其实,不管是何铁手还是何惕守,都不好听,名字冷冰冰的,少了一份女人该有的温存。

碧血剑读后感 篇3

这是金庸早期所著的《武学》。情节比较普通,历史观倾向明显,不太全面。实际上,所有事情都是这样。 刚开始时,很难理解和操作。 后来,它逐渐进入状态,变得越来越流畅。

**主要以袁崇焕之子袁承志及其师门华山派义助闯王李自成夺取大明江山,结果却被皇太极、多尔衮夺走了江山。民族恩怨、家族恩怨、宗族纷争交织在一起,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在世界上,金蛇王夏雪宜被两个女人温仪和何红ya的感情纠缠。为了夏雪义,何红药连五毒教的头目都不做。然而,夏雪宜却爱上了何红药,爱上了与他血仇深重的温家独生女温仪。生下了温青青,也即是夏青青,温青青受温家人的欺骗教育,说他爹夏雪宜骗了他娘温仪,而温仪又早早地过逝,没有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温青青,让温青青误会了他爹。

最后,温青青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把父亲的名字改成了夏青青。

袁承志。袁崇焕之子,名承父业。少年师从华山派穆人清,是其关门**。

与木桑道人下棋时,木桑道人每次赢了都会教袁承志一门手艺。直到后来,木桑道士的技艺才被袁承志学习。这说明木桑道士只喜欢下棋,不喜欢棋艺大师。有点像叶公龙,但不是全部。

这是袁承志学会的第一笔武功。后来,在下山途中,无意中学得了金蛇郎君夏雪宜遗留下的金蛇秘笈,加上华山派武功,袁承志已经成为了少年武林高手。

袁承志行侠仗义,充满正义感,被推举为七省盟主,助闯王夺取天下助一臂之力。有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要侠义正派,做一个武术高手,就是要有本事。否则,如果你想做一件好事却没有能力,心有余而力不足,那就不太自然,双方都会遭殃。

首先要提高自己的实力。

众所周知,李自成没有成功。**中,袁承志因为厌恶闯进王义军的卑劣行径,却无能为力,只好消极避世,到海外开辟一片新天地。

袁承志在他的爱情路上遇到了两个女人,一个是夏青青,另一个是九姑,又名九难,或是重祯的女儿长平公主。这两个女人都喜欢袁承志,阿九是袁承志杀父仇人的女儿,大家知道的崇祯杀了袁崇焕,所以,最后他选择了出身草莽的夏青青,而不是金枝玉叶阿九,他把对阿九的爱深深埋藏了在心里。其实,笔者用这种安排告诉我们,婚姻也讲究对家庭。

例如,郭靖选择了黄蓉而不是蒙古公主华正。

夏青青。夏青青的父母是夏雪宜与温仪,可是夏、温两家的仇恨极深,温家杀了夏雪宜的父母家人,夏雪宜也杀了温家一些人,两家可以说是世仇。笔者让两人成为夫妻,并生了一个女儿。

这是化解仇恨的一种办法。在后来的几年中,也是如此。不知读者有没有印象,在《天龙八部》里,慕容博和萧远山也有极深的仇恨,就是南慕容的爹和北乔峰的爹。

但是,最后都被扫地僧感化,成为扫地僧的**,两人也冰释前嫌。

换句话说,夏青青从小就住在温家的祖父家里。不用说她很漂亮,因为夏雪宜是个漂亮的男人。这是何红药愿意放弃五毒教教主之位的最好证明。温仪也是一个大美女。

帅哥美女生的女儿当然也是美女。有人说,看男人的品味就是看他的妻子。这句话说得真有道理。

夏青青喜欢吃醋,聪明能干,这让她更加女性化,也是男人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她娘温仪临终前,把她托付给了袁承志,两人不是青梅竹马,而是日久生情。夏青青这个女人不简单,把袁承志看得死死的,不让袁承志与别的女子说笑。

这就是夏青青,这种女性美,有驾驭能力,也不会让生活无聊。夏青青逼迫焦宛儿嫁给师兄,阿九出家当尼姑,把对手消灭在萌芽状态。

夏雪宜。夏雪宜是书中未出场的男主角。亦正亦邪,行事乖张,做事工于心计,名声不太好听。

温家杀了他全家,幸免于难的他就处心积虑要报仇。为此,骗取了五毒教教主何红药的芳心,得到了五毒教的镇教三宝,以金蛇剑和金蛇锥称霸武林,得到金蛇郎君的称号。练完绝世武功后,他抛弃了何红药,去找温家报仇。

有一次,夏雪宜抓住了温仪,但照顾她,爱上了她。更重要的是,温仪还爱上了家里的敌人夏雪宜。这就是所谓的斯得哥尔摩综合症。简而言之,人是可以驯化的。

与温仪相恋后,夏雪宜想和温家合好,温家却贪慕却宝藏而将其迷倒,并废其手足和武功。被温家杀害后,他在华山山顶自杀,留下了袁承志无意中获得的金蛇秘笈,也被认为是**袁承志没有见面。

阿九。崇祯之女,即长平公主。为了当间谍,他成了程青竹的手下。

袁承志曾经救过她,她心里暗暗答应。当时,袁承志不知道阿九是皇室女子,也不知道她对自己有好感。后来我知道他没有杀重贞为父亲报仇,也没有接受阿九的深情。 他更加道歉或动了片刻。

阿九经历了国破家亡,情感不顺,于是心灰意冷,皈依佛门,青灯黄卷。后来,他拜木桑道士为师,拜在铁剑门下,成为一名武术大师。在**《鹿鼎记》中还成为阿珂和韦小宝的**。

何红药。何红药也是一个被爱情伤害的女人。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美丽善良。我是五毒教的首领。

却偶遇了一心想报仇的夏雪宜,对他一往情深。她帮助夏雪宜偷走了五毒教的三宝金蛇剑、金蛇锥和藏宝图。她还用自己的身体许下了诺言。夏雪宜说完,拍了拍屁股就走了。然而,何红药的外遇却发生在东方。他受到了教规的严惩,毁容了。

在这种情况下,女人爱上帅哥是不好的。有意的读者知道,小白脸是不可靠的。好男人的脸上有点冷淡。读完这篇文章后,看看你的对象的脸。

后来,何红药知道了夏雪义和温仪的事,他耿耿于怀。不过,这时夏雪宜和温仪都已过逝。后来,何红药找到了夏雪宜的骸骨,却发现了温仪的金钗,怒火中伤的何红药点燃了夏雪宜的骸骨,却死于骸骨中所下的剧毒。

也是个悲剧人物,为了一个不爱的男人,终身不幸福。

何铁手。何红药的侄女。甚是美貌,心狠手辣,左手手掌在小时候被父亲割去中,腕上装了一只铁钩,使用时灵活不再肉掌之下。

武功见识都不错,眼光却很普通,居然爱上了女扮**的夏青青。由于违反规定,何红药被开除教会领袖职务,然后改邪归正。他拜袁承志为**,加入华山派。袁承志把她改名为何铁寿。其实,不管铁手还是何铁侯,都不好听,名字冷,女人应该有点温暖。

碧血剑读后感 篇4

阿九是明末长平公主创作的一个人物。金庸笔下的人不多,其中就有阿九。如果不是陈圆圆后来的介绍,阿九无疑是青血剑的第一美女。然而红颜多薄命,阿九生在帝王之家是不幸之一,其父崇祯最后对她悲言:

汝何故生我家?就是说你为什么要生在我帝王之家,你还是个孩子,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你没有经历过,然而城破朝覆,你却要承担你这个无能的爹的命运,将要做亡国奴,受他人屈辱。崇祯用剑砍断了阿九的左臂,这也暗示了阿九的命运。

这种悲剧性的命运大多来自他的不幸,爱上了袁承志。崇祯是袁承志的敌人,阿九是崇祯的女儿。爱敌人的女儿是袁承志心中不可逾越的障碍。何铁手跟袁承志说过,你没有娶青青,也就无所谓要对她负责,你可以去找阿九,我给你想办法。

然而袁承志始终畏首畏尾,让何铁手休要再提。袁承志正在逃跑。他不敢面对阿九或自己的心。如果说袁承志真的像等了16年才见到小龙女的杨过,那么世界上什么样的道德约束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他是不够爱阿九的,这与夏青青的醋意没有太大关系,他之前只是倾慕与阿九绝世的容颜,仅此而已,得知阿九的身世之后内心不可能不对这种特殊的身份产生芥蒂。袁承志走了,与阿九隔着一道一望无际的海,阿九终其一生也不知道袁承志在**,等他十年不归,落发为尼。

两条暗线,一男几女完成了青血剑的故事。作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工作,他的结局似乎是不可改变的。就像一个人选择一条路,他不知道另一条路的风景。

如果你想有一个幸福的结局,那就自己写吧,在生活中管理好自己的故事,为自己的生活创造一个幸福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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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剑客读后感六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最新三剑客读后感六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三剑客读后感(篇1)

在校园中,有三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他们被誉为“校园三剑客”。他们分别是:刘德华、张学友、黎明。这三位学生都拥有非常卓越的才华和优秀的品质,他们不但在学习上表现出色,还具有超凡的领导能力和社交技巧。他们平时在校园上活跃着,成为了身边同学的楷模和光辉榜样。

刘德华是着名的联合班长,他在学校里很出名,大家都很敬佩他。刘德华的优势在于他领导班级时总是聆听别人的意见,并且能够迅速解决困难,使班级能够顺畅地运转。他擅长与人沟通,有时候会请同学帮忙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促进学习进程。他通过带头积极参与各种活动,鼓励班级成员们积极参与到集体中来,真正实现全员参与。

张学友是学校里的一匹黑马,他经常在学校里参加各种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张学友在诗歌朗诵方面有出色表现,能用深情的诗歌吸引同学们的关注。在演讲比赛中,他总是能够最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让人深思,让人感动。张学友总能以自己的方式让同学们听到他们想听的,鼓舞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争取美好未来。

黎明是学校里的一位领袖人物,他极其受欢迎。黎明总是展示出非凡的技巧和超凡的领袖魅力,吸引了大批学校里的同学追随他的步伐。黎明非常擅长管理人员的技巧,他很懂得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让他们感到愉悦并挖掘出更大潜力。在校内外各种文艺比赛中,黎明总是给人以迷人的感觉。他所引导的班级活动效果非常出色,使他的班级成为学校里最受瞩目的班级之一。

总之,这三位学生的优秀和成功,都来自于他们的追求和奋斗。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的青春和热情。他们的成功,得益于他们积极进取、勇毅坚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们赢得了许多的荣誉和称号,并成为了许多同学心中的模范。因此,让我们一起学习这三位校园三剑客的优秀品质和精神,努力付出,让自己在校园里变得更加优秀,实现自己更高的奋斗目标。

三剑客读后感(篇2)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是达达尼昂和三剑客,主要内容是达达尼昂从故乡到巴黎创业,他在火枪队结交了三个好朋友,那就是三剑客.他们四个在一起完成了许多危险而艰巨的任务,最后都各自成了家.

在这篇小说里,达达尼昂和三剑客都表现的非常坚强果断,都有个人内心的秘密!! 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人生是不平坦的.在生命中,往往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波折.在遇到困难时,坚强不屈的人已在勇气上胜了一战.记住: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鼓起勇气大步向前走,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你!!

桌上那本厚厚的三剑客,我早已读完了。但似乎思绪还停留在那惊险的故事情节中。 先来谈谈这部小说的作者——法国作家大仲马。大仲马18出生于法国的北部小镇—比列各列。他的父亲便是有名的军事家拿破仑的部下,在大仲马4岁时就与世长辞了。所以,大仲马一家生活很苦。不过,年轻的大仲马不以贫穷为苦,在逆境中开拓了自己的命运。 当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已把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后来就拿研究所得,作为写历史小说的材料。他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善长运用一些写实的手法来抨击社会的黑暗。大仲马不但小说写得好,他的剧作也非常脍炙人口。他的处女作《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在巴黎的一流戏院一经公演,立即轰动。这也给他的剧本创造了极大的价值。

《三剑客》这本书,实际上属于一本分册,因为作者最初的构思是想把《三剑客》这本书里的主角达太安写完整,所以便有了“达太安三步曲”。而《三剑客》则是中间的一部。书中主角达太安,性格正直、刚毅,由一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一跃成为法国禁卫长枪队队长。这中间的岁月,则要感谢三剑客的帮助。

亚多士是三剑客中最勇敢的。他在大仲马的笔下非常地沉着冷静。每当自己受伤时,就会化痛为力,强忍着剧痛把对手干掉。而亚勒弥士这个人,则与他不同。他最善长于研究对方的心理,然后再“因材施教”,对敌人下手。另一个剑客就是波尔多士,经常披着红色大衣的巨人。勇猛,好斗,喜欢冒险犯难,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是个讲义气的好汉。这三个人与达太安之所以能成为同生共死的朋友,说来说去还是归于一个“缘”字——不打不相识。原文中的情节是这样的:达太安因为不小心而接二连三地与三剑客产生误会,便做下了与他们三人分别进行决斗的约定。可正当决斗将要开始的时候,与三剑客素来不合的卫士队冒出来挑衅了。没办法,这四个优秀的剑客只好先放下自身恩怨,以保住禁卫长枪队的荣誉。在这儿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背景。那时候的法国国王是路易十三,辅佐他的便是首相卡基纳。因为国王手下的爱将特列比鲁拥有一支高手云集的禁卫长枪队,故卡基纳便也组建了一支卡基纳卫士队。从此这两支高手如云的团队就私下斗起来。虽然特列比鲁与卡基纳表面上都说禁止打架,但双方手下的队员还是经常私底下进行决斗。因此,现在三剑客又遇到卡基纳卫士队的队员,便如家常饭一样平常。而达太安却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因为他才刚刚来到巴黎这个陌生的城市。在这次打斗中,达太安表现出了对禁卫长枪队队长特列比鲁绝对的忠诚,与三剑客一道,刺伤了卫士队十几名队员。从此以后,三剑客便与达太安成了生死之交,并使特列比鲁队长破例让他加入禁卫长枪队,还因为有显著的战功被提升为副队长。

虽然这本书名叫“三剑客”,但书中一号主角却是达太安。不少人问,那为什么书名不改为“达太安”或“剑客达太安”呢?归根到底,还要谈到大仲马最初的小说中心思想。他写这篇小说,无非是赞扬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所以三剑客就更像一个整体,每当人们一提到他们,是三个一起问,这就显得关系非常紧密,融洽。这也就是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动不动就把自己与好友称作三剑客的缘故了。

是的,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光辉,用自己的精神升华着每一个人。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三剑客》这部大仲马的代表作,就像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大仲马本人一样,很难绝对公允的。一百多年来,世人对这部作品贬褒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但正如大仲马本人一生多彩多姿、逸趣横生一样,他的这部代表作也是多彩多姿,逸趣横生。这一评价是举世公认的。

有人说,大仲马的作品是小说化的历史,也有人说是历史化的小说。还有些评论家说大仲马不过是将史实化为衬底的色布,要把他的幻想绣上去,于是有时漏了光,就映出了历史底色的纹痕来。其实,不管是小说化的历史,还是历史化的小说,也不管绣上幻想的衬布是否漏光,这都不是评论这部作品的本质,就如文人墨客中,有的专长言情小说,有的谙熟人物传记,有的精于随笔散文一样,大仲马则拿手通俗历史小说,并且在通俗历史小说这块园地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法国还是在全世界,无论在数量上或是质量上,他无疑是首屈一指且又无人与之匹敌的高手。这一评价也是举世公认的。

三剑客读后感(篇3)

《三剑客》是以十七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以法王的三个御卫和年轻但功不可没的剑客达太安为主角,穿插了一系列的群臣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事闻,展开了极具趣味的故事。

它的作者是着名的法国混血的天才大仲马。他一生写的各种类型作品足达三百多卷之多,主要以小说和剧作着称于世,其中就包括这一部举世闻名的《三剑客》。而他本人,也曾被称为法国的《文坛火枪手》。

在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他对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以致于后来,就用研究所得作为各种历史小说、剧作的材料。又因为大仲马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所以凭借那些历史材料再加上一些自己的丰富的幻想,便产生了众多让世人惊叹的不朽的名着。

这部小说由宫廷阴谋、剑士的决斗、两派人士私下里的斗智斗勇等交织而成,令世人百读不厌。

书中四个剑侠的忠肝义胆和其坚毅果断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不已,他们个个剑术高强,为君主效命,为决斗而剑锋挥闪的时候,都充分表现出一个剑士应有的过人精神。

达太安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年约十七、八岁,为人忠诚刚直,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剑士,因此而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剑士之旅,并在禁卫长枪队中同三个出名的剑客结拜为义兄弟。在知道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王后的危机后,便出发至英国找寻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在他顺利完成任务后,就迎来了英法的战争。在战争结束后,达太安受到了卡基纳首相的赏识,并且如愿以偿地加入了特列比鲁队长的禁卫长枪队并担任长枪队副队长一职。

《三剑客》真是一本久已脍炙人口的小说啊!

三剑客读后感(篇4)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篇5)

《三剑客》是一部法国经典的小说,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仲马。小说中,三个忠诚的好友阿拉米斯、阿多斯和达达尼昂一起历经千辛万苦,为了维护正义和荣誉而奋斗。这部小说引人入胜,读后可以让我们品味到真正的友谊和勇气,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首先,三位主人公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阿拉米斯是一个睿智且充满智慧的人,他可以解决无数问题。阿多斯是一个非常强壮和勇敢的人,他在战场上有着出色的表现。达达尼昂是一个非常聪明、悲天悯人的人,他的言语能打动人心。这三个人之间的友谊是如此深厚,他们可以放下任何东西来帮助对方,这种信任和忠诚让人动容。

其次,这本小说中的情节非常有趣,让人倍感惊喜。小说中,三个好友帮助英国女王安妮过起了安定幸福的生活,但是一名狡猾的敌人已经盯上了他们。在一系列的战斗和推理之后,三个好友展现出他们的才智和勇气,最终成功挫败了敌人的计划。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维护正义和荣誉的路上,有时候不得不冒着危险,我们必须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保持我们内心的坚强。

最后,这本书中的语言非常优美,阅读过程中让人感到愉悦。每一个角色都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他们。此外,书中的场景描写十分细腻,可以让读者完全沉浸在小说的情节当中。这样细腻的描写加上优美的语言,让整个故事读起来非常生动。

总而言之,《三剑客》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小说。通过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真正的友谊、勇气和信仰。这个故事不仅深刻地阐述了这些价值,而且还十分有趣和引人入胜。无论是在情节还是人物的描写方面,都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

三剑客读后感(篇6)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第一篇:《三剑客》读后感第二篇:三剑客的读后感第三篇:三剑客读后感第四篇:三剑客读后感第五篇:三剑客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国王与红衣主各蓄暗党,明争暗斗。以及由此源生出来的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生死相恋的爱情纠葛。

二·三剑客以及故事主人公剑侠达德尼昂和米莱迪,王后内侍博纳修之间盘根错节,激动人心的情爱与仇爱。

达德尼昂:贵族子弟。血气方刚,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剑术高超,但在官场上也不发心计,从中不难看出机灵的头脑和对前途的运筹帷幄。

阿托斯:原为斐尔伯爵,被前妻背叛,家族败落,他是四人中年龄最大,也是最沉着果敢的一个,面容俊美,气质高贵,剑术卓越,意志力坚强。由于年轻时受到的精神伤害,他沉迷于酒精和赌博。他常常压抑内心的感情,表现出一种忍让的魅力。

来到巴黎改名成为火枪手。他也是最沉着勇敢的一个。

阿拉密斯:原名埃尔布莱。他原本是个准牧师,后来成为复仇的火枪手,然后在牧士和骑士之间摇摆不定。举止谦和,容貌秀美,文学素养也很高剑术也相当高明,虽然外表文弱得体,但在战斗中毫不留情。

波尔多斯:原名为杜?瓦隆。

大肚能容,笑口常开的家伙,是最不知愁的一个。做事有勇无谋,心无城府,坦诚待人,特别是力气不是一般的大,但虚荣心很强,贪钱贪酒,这倒也显出他可爱的(:)一面。

黎塞留:独揽国家大权的红衣主教,老谋深算,权倾朝野。而女王的政治异议,以及特雷维尔的火枪手反对在法国形成两派。四个主角联合起来与他战斗,但最后他提拔了达达尼亚。

米莱狄:绝对的反角。容貌沉鱼落雁,但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她用自己的计谋和勇气,一步一步挡住了火枪手,最后死在了他们的手里。她是阿多斯的前妻,她埋葬了阿多斯的爱和家庭。

这是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你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受呢?说来听听吧!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还被提升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

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这本书的书名是《三剑客》,但故事的主人公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翁。他的勇气、自信和积极的价值观深受我的喜爱。

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

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

就是给我挂**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

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最新断章读后感(实用4篇)


如何才能写一份完美的作品的读后感呢?最近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读后感反映作者在作品中的观点和经验上的反思,以下是一篇精彩的介绍“断章读后感”的文章赶快来看看吧,我会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参考!

断章读后感 篇1

初读《断章》,只觉得它明白如话,竟然没有让我遐想。可是读第二遍,我就背着明白如话的诗吸引住了,感觉诗在开头就流淌出一股清泉: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诗歌的意象如此简单,只有人、桥、风景。但是细细想来,这样的情景是多么令人向往:月光下,虹桥上,佳人凭栏而立,静静地看着被月光濡湿的小巷与屋檐。夜色弥漫,不远处的楼上,又有人站在窗前欣赏夜幕下的佳人。人、桥、风景,就这样不着痕迹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一幅绝美的月夜图。此时是人就像站在幕后的解说者,又缓缓吟出下一节: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一节就更加新奇了,明月用来装饰窗子,可见明月的美丽了;而你装饰的竟然是别人的梦,就更让人回味无穷了。究竟是怎样的明月,怎样的佳人在这静谧的夜晚,把梦装点得如此多彩?循着诗人的意味细细品去,你就会豁然开朗:美也是相互依赖的。

记得在山顶看日出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和诗中很相似。当橙红色的旭日从云海中刚刚露出来的时候,金辉顿时射了过来,就像东方有一匹匹金色的绸缎铺到眼前。这时候,最让我震撼的不是壮观的日出,而是周围游客们一张张兴奋的脸。他们那种对日出的喜悦,对自然美的追求,是我平时体会不到的。他们因日出而震撼,我因他们的兴奋而震撼,这种相互依赖的美,不是和诗中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我想,美就是相互依赖而成的。夏天里的荷花,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荷叶从一泓清水中冒出时,给人的印象并不是很美。只有荷花在荷叶的怀抱中悠然绽放时,美才在浅粉和墨绿中的交互融合中体现荷花因荷叶而显得淡雅,荷叶因荷花而显得妩媚。它们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翠减红衰愁杀人了。

其实,何止是花呢?世间万物,都因为以来而显出美丽。就连我们自己,也可能是别人眼中美的风景。我们在遵循万物的联系的同时,也可以奉献出美丽。或许是一声温暖的问候,或许是一个文明的举止,我们就可以成为相互依赖的美中最美丽的一环,成为别人欣赏的风景。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相互依赖的美,存在于相互的联系中。你和我的没,汇聚在一起,也是永恒的美丽。

作者就像一株静立的树,站在桥头看着不息的人流,变幻的风景。看着这里出演着一幕幕再也平凡不过的琐事。

断章读后感 篇2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风景很美,你入了迷,嘴角挂着浅笑。浅笑漾开,在你心中漾出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现实世界在你心中的美的映像,它与现世平行。因此,装饰窗子的明月,并非天上之明月,而是心窗所框住的明月。

你看风景的专注神情很美很优雅,映入楼上人的眼帘,他被你那一刹那的美所折服,心中亦有情丝被唤醒也许是对爱情的朦胧憧憬,也许是记忆中的某个女子与他重合,也许是其它的种种温情。他沉浸于自己用情丝构建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渗入了她的梦,梦中有轻雾,象征着低回缠绵的美感在氤氲。

然而你并不是什么十分惊艳的女子,却引起了他的感动,明月也不一定是最美的那一轮,却嵌了你的心窗,你们各自心中有意境,却无意踏入了别人的梦,毫不自知。读者们俯瞰着这一切,也会心一笑,心中生出美感,也搭建了自己的美的世界。只不过,这又是平行世界,互不交织,每个人守着自己的那个,也许你读诗的样子很美,又装饰了别人的梦呢!

我们都需要美,于是寻找意象,营造胸中意境,意象本身不必特别,是我们对于美的向往重塑了他们。

同时我们也欣赏这种向往美的姿态,这种姿态闪耀着人性纯净与圣洁的光辉。而深藏于胸中的诗兴,将本应平行的'人的内心世界勾连,生出回环往复之美,这就像你身处镜宫,镜子互相倒映,一镜一世界,镜像平行、重复,通向深邃、无穷。

镜可造“境”,像虽为虚,情却为真。

丰富的心灵触着每一寸草木,都成了黄金。

断章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北里可南子在父亲北里参吾的遗物里发现了五张稿纸,每张上面都只写了一行文字。她委托在旧书店打工的菅生芳光帮忙寻找这五篇没有结局的小说。没想到在补全作品的过程中,芳光发现了二十二年前“安特卫普的枪声”事件中惊人的事实——北里参吾写这五篇小说的原因居然是……事情的真相就隐藏在那五篇小说之中……五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五张只有一行字的稿纸,当五块拼图合起来的时候,真相就会浮出水面……

追想五断章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大陆引进出版的第二部米泽穗信作品。“追想五断章”,一个很有特点、很值得揣摩的题目:追想,似乎是对往事的回忆和追溯;而“五断章”又究竟所指何物?相信乍一看到该题目的读者可能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说实话,我也是带着这些疑问翻开的这本书。小说一开始就给人一种“日常之谜”的感觉:北里可南子在父亲北里参吾的遗物里发现了五张稿纸,每张上面都只写了一行文字。她委托在旧书店打工的菅生芳光帮忙寻找这五篇没有结局的小说。题目当中的“五断章”指的就是这五篇小说。在本格推理小说之中经常会出现解密码的情节,而密码的设定无非是两种类型,要么是较为传统的数字类密码,要么是文字或符号类密码。本书的故事情节就有点类似于这种密码解谜,不过作者设下的却并非什么具体的“密码”,而正是要寻找的那五篇谜样的小说。这些小说也可以叫做 riddle story,即在故事中留下谜团不予解开,需读者自行揭开谜底,而谜底往往是开放性的。五篇小说以作中作的形式嵌在书中,而全书最大的一个谜题——22年前“安特卫普的枪声”事件中惊人的真相似乎就隐藏在那五篇小说之中。就我个人而言,读到作者构思出的这种设定,无疑是感觉到相当新鲜的。不仅如此,在最后所有谜底解开,一切真相大白时,又不禁惊叹于作者设定之巧妙。不得不说,在阅读米泽穗信的作品时,你总会在其中发现一些很新鲜的创意和idea。在之前读过的《算计》一书中,尽管或多或?存在着一些不完美之处,但作者毕竟年轻,笔力尚需雕琢。不过最难能可贵的还是作者将“暴风雪山庄”这种已经很难再有所创新的本格模式写出了一定的新意。而这本《追想五断章》也同样可以看做是作者对riddle story这种既有体裁小说所进行的一次崭新的诠释。作者这种突破现有模式桎梏,力求创新的精神着实值得称赞。尽管有利有弊,但这一点无疑是日本推理文学之所以能够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追想五断章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算计》作者米泽穗信最新作品,记忆碎片拼凑出惊人真相。

断章读后感 篇4

读完《断章》有种奇异的感觉恍恍惚惚地萦绕在我身旁,却难以言传。是淡淡的清幽?还是若离的伤感?或是漫无目地的闲情?不是,都不是。我突然感到内心从未有过的平静,于是陷入无际的沉思

我突然觉得,我就是那个站在桥上看风景的人。看眼前的风云变幻,看眼前的悲欢离合,置身于眼前的一切,时而兴奋无比,手舞足蹈,时而泪流满面顿足伤神。时时刻刻在为眼皮底下的尘世高兴着,伤心着,追寻着。

我在为什么而高兴?为什么而伤心?我又在追寻什么呢?在童年的时候,这些答案很清楚,很明了:高兴是因为爱老师表扬或有好吃的东西好玩的玩具;伤心是因为受批评受欺负;追寻着有好伙伴可以一起分糖吃,多么简单而快乐的生活啊!可现在呢?我觉得找不到什么可以让我高兴,可身边的朋友却都以为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于是我就对他们笑,可有谁清楚,我早在我的笑容里丢失了自己。

读了这首诗使我不禁对生活充满了好奇,是否我正在装饰别人的风景呢?是否有个人站在高处看着我成为他的风景呢?如果是那样,如果我的悲欢离合也可以点缀别人的生活,即使我不知道点缀了谁的生活,但至少我知道在我背后也有一道可以让我幸福的风景。虽然我不知道这道风景是怎样的,虽然我很好奇,但我不回头,也不探寻,因为我不想破坏那个人眼中的风景。《断章》读后感500字

【实用读后感】时间简史读后感集锦八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实用读后感】时间简史读后感集锦八篇》,感谢您的参阅。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1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2

公元前4世纪,孔子在泗水边望着流淌的河水,长叹:“那逝去的时间不就像这奔腾不息的河水吗?”表面是慨叹岁月如流,实际是以此勉励学生珍惜时间。古往今来叫做宙,宙是时间。佛经里讲世界,世指过去、现在、将来,也就是时间。

日常生活中,时间是分、秒、小时、日、月、年。这些只是度量时间的尺度,不是时间本身。人们曾经相信,时间是由无数瞬间组成的。瞬间与瞬间之间彼此连接,不可分割。并且以均匀的速度彼此连接。就这样从过去到未来延伸。如果画在纸上,就是一条箭头指向前方的直线,这是牛顿的绝对时间。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了绝对时间的概念。他用光速不变重新审定了时间的概念。没有不变的时间,没有绝对不变的同时性。最著名的例子是双胞胎的故事。如果双胞胎中的一个以光速在宇宙空间旅行。若干年后,等他回来时,他的同胞兄弟已垂垂老矣,而他还是年轻时的样子。这正是因为每一位观察者都拥有他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是用他携带的时钟来测量的。记得以前看过一本科幻小说,一对不小心进入宇宙飞船的兄妹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神奇旅行后,回到家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时间比地球上的时间晚了一个季节。

因为在他们的旅行中经过一个黑洞,为了摆脱黑洞,飞船的速度一瞬间达到光速。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3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迷团。它们就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渴望却难以探索这些迷团。就这样出现了一位思想巨人,他就是史蒂芬.霍金。这个假期我幸拜读了他的著作《时间简史》。

当我翻开书时,它果然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作者在描述“相对论”、“弯曲空间”这些理论时,措词精确、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丝毫没有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很多精美插图能够帮忙我们读懂它。并且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猜测和推想。优美的词仿佛又使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目睹宇宙大爆炸,恒星的生辰与毁灭……俗话说“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可我发此刻看完《时间简史》后,书中的知识与精髓更是胜读“十年书”。

再谈谈本书的作者斯帝芬.霍金,《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襟固在一把轮椅上40多年之久,但他身残志坚克服了身体的缺陷而成为了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他超越了“大爆炸”、“相对论”、“量子学”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越过了地球飞向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我的住处,他在其中制造天堂的地狱。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身有莫大帮忙,我们将受益匪浅。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4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我认为霍金所说的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不对的。就是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到今天是对的。但是宇宙不会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直到又收缩到一个点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大爆炸。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我认为宇宙中有很多黑洞的存在,他们是产生大爆炸的种子,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宇宙中的物质,不断的膨胀下去直到达到了大爆炸的临界点就会产生大爆炸。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宇宙中的物质,有的就是来自于其它的黑洞大爆炸产生的物质,如星系等等。就是说一个个黑洞不断的产生大爆炸,同时由于物质的聚合不断的产生黑洞。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交流的,霍金的理论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不交流的,这就是霍金的错误所在。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读完了《时间简史》这本书,从中学到很多知识。

《时间简史》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自1988年首版以来,它被翻译成40多种文字,销售了近1000万册,已成为全球科学著作的里程碑和国际出版史上的奇观。它主要讲述了“时间”这个核心的内容,霍金用清晰而又智慧的语言解读了宇宙的终极物定律,包括空间和时间的本质、“上帝”在创造世界中的作用以及对宇宙学思想和理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解读。结合了大量背景信息和理论资料,尽量将原著中晦涩难懂、不甚明了的物理知识点分解开来,运用大量照片、示意图和解析图方式,以更直观、形象的方式阐述霍金的惊人观点,为读者更好的理解霍金的理论提供了捷径。

整本书带领我们遨游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的奇异,将高深的理论物理讲解的简单通俗,从微小的基本粒子到遥远的星系、神秘的黑洞,讲述了“夸克”、“反物质”和宇宙的膨胀、不确定性,重点讲了时间的尽头、时间的旅行及大统一理论。最后展现给我们一个奇妙的境界,粒子做十一维运动、黑洞最后蒸发并和它携带的秘密同归于尽,而我们只不过是宇宙创生的一颗微小的坚果……

霍金把我们带向了遥远的未来,有许多未解之谜等待着我们去探索,我们要努力学习,去揭开浩瀚宇宙的面纱,为人类造福,为祖国争光!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7

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时间简史读后感 篇8

第一次想去了解时空是在看过美国科幻电视剧《星际之门》之后。与许多其他科幻剧不同的是,无论故事中发生了什么偏离常识的事件,其中的科学家们都能以实际存在的理论去解释它们。而它最大的卖点便是在本剧中起了重要作用的星际之门了。以现在的理论去描述,星际之门其实是虫洞通道的连接口,能在近乎瞬间的情况下把进入的物体移动到数十数千甚至数百万光年之远的地方。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魔幻电影中的瞬移魔法。当然,在《星际之门》中那个不承认魔法的世界,所有的新奇装备、离奇现象全都包含了科学理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些装备虽然在理论上非常可行,但要真正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无论是谁,只要看过《星际之门》,多半都会对时空产生兴趣吧。

不仅出于对作者的敬意,更出于作者的专业领域,我选择了《时间简史》。只是才刚读没几页就发现,以前自己所了解的时空知识与书中述说的相比,连毛皮都不如。作为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科学,宇宙学是科学家们解答时空的过去与未来的最佳途径。作为宇宙中的高级生物(应该是),人类一代代不懈地去探求着存在与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思想上的进化却充满了艰苦与缓慢。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近2000年之久;在相对论出台之前,人们一直相信牛顿的经典定律是绝对真理。我们很容易被先入为主的思想束缚;总是喜欢把自己希望的答案代入还未解决的问题中。就连爱因斯坦也曾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而把宇宙常数引进了自己的理论,然而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宇宙不会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

其实,书中有提到,宇宙学真正的开端是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之后,并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得到飞速发展。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发明跨时代的里程碑。而这本书的主要目的除了介绍宇宙学知识外,更重要的是为找到能包容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两大理论的统一理论铺下道路。作者说过,两个理论不可能都正确,因为它们互相矛盾,所以融合它们便是如今物理学界重要的使命。作者曾把其称为物理学的统一。不过实际上,找到它的人们也无法证明它完全正确。如霍金所说,要证明一个理论的真,必须有无限个例子;而要证明一个理论的假,仅仅需要一个例子。我们永远不清楚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通向它的路有无数条。用另一种话来说,就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只有无数的相对真理。这个道理在物质的不确定性一章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此外,霍金在畅销后又改编的《时间简史》增钉版中加入了最迷人的虫洞与时间旅行一章。作为科幻小说普遍运用的题材,时间旅行有着悠久的历史。我不想在这儿重写一遍它的执行原理,因为这很容易让我惹上凑字数之嫌。在目前时间无法倒回的现实(宇宙塌缩暂且不论)中,要知道过去发生的事件只有运用时间机器。警察会十分愉快,因为他们不必花力气去从现在中寻找犯罪证据。然而时间旅行却面临两大观点挑战。起因便是祖孙怪圈:如果儿子回到过去父亲没生下自己前把父亲杀死,儿子会怎样?于是为了这个问题科学家们引入了两个观点。一个是历史协调法:既然父亲已经生下了儿子,说明他在生儿子之前没死,于是历史便对儿子杀父作了协调,一定到时候发生了什么阻止了儿子去杀死父亲;还有一个便是著名的平行宇宙理论:儿子去杀父亲,在穿越时空时造就了一个父亲被杀的另一个现实。他自己时空中的父亲没有被杀。后者必须遵守的是,一个粒子经过依次测量后才会分裂产生一个平行宇宙。要解决这两个观点的冲突,我想必须先确认穿越时空算不算一次测量。就象霍金所说,现在对于什么才算是对粒子的依次测量还不得而知。在那之前,人类还须解决虫洞的构建问题。为了通过时间与空间,作为通道可的虫洞是必须的。然而以现在的人类技术,要建立一个虫洞太困难了。不过也可能象《星际之门》中那样,人类已经偶然从外星文明获得了这种技术而政府却隐瞒此事我还是不做评论为好。

《时间简史》讲授较多的,便是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如今,大爆炸学说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为了不引起宗教争端,物理学界并没有反对上帝创造说。只是诞生出宇宙的那个奇点是怎样产生的,将会是个永恒的迷(大概)。因为所有的定律在奇点失效,包括可遇见性。所以我们无法得知大爆炸前存在何人,那个何人也不会知道大爆炸之后会是如何。霍金把它称为量子效应。

关于宇宙的未来,宇宙学界也给出了两种解释。我想它们与向天空抛球是一样的。如果球的速度小于地球的逃逸速度,就会因重力而坠落;反之,如果球的速度大于地球的逃逸速度,就会脱离重力而飞向太空。宇宙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宇宙是在膨胀的。如果它的膨胀速度大于万有引力的逃逸速度,就会无限制地膨胀下去;如果它的膨胀速度小于万有引力的逃逸速度,膨胀就会越来越慢最终停止并发生收缩。人类无法阻止宇宙收缩带来的毁灭。然而现在宇宙中充满了暗物质和弯曲的时空,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准确测量出宇宙膨胀的速度,也就不知道它是否会收缩。我们走的可能是一条无法得知终点的路。有人说,上帝创造了宇宙,并让它按照一定的定律运行,然而定律却没有让我们看到宇宙开始奇点的形成,它仍然需要上帝卷紧发条、启动它,只要它有一个开端,我们就可以设想一个上帝。也有人认为,宇宙是完全自给自足的,没有中心也没有边界,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它只是一直存在在那

宇宙的起源与命运、时与空、黑洞与奇点、时间与虫洞《时间简史》带给我们的,是一个充满着神气色彩的世界。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而去?宇宙的未解之迷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知道上帝为什么没有让我们生下来就获得无穷的知识。也许,靠自己去学习,才回获得真正的快乐。

因为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才要努力;因为过去已经定格,所以不要去惦记。虽然可能上帝创造了大家的宇宙,但我们自己的宇宙,要我们自己去创造。

弟弟读后感实用


这份“弟弟读后感”是我潜心制作而成的希望您喜欢,将此页加入收藏夹以备随时访问。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不禁茅塞顿开。 透过写读书笔记,提高自己的阅读品味。

弟弟读后感(篇1)

在暑假,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最让我感到愤愤不平的一本书是——《我们的弟弟“小萝卜头”》。这本书讲述了革命烈士“小萝卜头”宋振中与父母在国民党反动派最黑暗的“人间魔窟”里与敌人斗争的事迹。

书中小萝卜头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小萝卜头年仅周岁就被关在了牢房里,整天吃着馊味夹杂着霉味的、带有砂粒、老鼠屎的米饭、烂白菜帮子烩菜,穿的衣服是妈妈用囚衣为他改制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苍蝇、蚊子、跳蚤、臭虫,把他咬得全身都是疮。后来,小萝卜头经过特务们的允许,在狱中成为罗伯伯、车伯伯、孙先生的学生,难友们帮小萝卜头的妈妈把卫生纸裁成了长方形,用线缝了两个小本子,又将一支铅笔头削了削,用小布头千补百纳地缝了一个书包,又将囚衣裁剪成一件新衣,做成了他的全部学习用品。他用功学习,从不偷懒。读到此处,我感慨万千,对生在苦难岁月的小萝卜头依然坚持学习而敬佩不已。

小萝卜头从周岁起和父母在狱中关了八年,虽然狱中的'生活非常艰苦,但是他爱学习,对知识如饥似渴,他梦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他帮助难友们传递秘密信息,参加秘密组织——帮助韩子栋爷爷越狱逃跑,他用自己的聪明机智,成功地完成了一个又一个难友们难以完成的任务,他对光明的未来充满向往。然而,在一个晴朗的夜晚,小萝卜头和父母以及杨虎城将军一家在“戴公祠”被反动派特务杀害。牺牲时,他年仅九岁,是共和国最年轻的革命烈士。

读完这本书,我心情沉重。现在,我们的生活和平而美满,要什么有什么,上学有明亮的教室,有崭新的书包,每天都可以吃到香喷喷的饭菜,整天想干啥就干啥,丰衣足食。回望以前,在战火纷飞的年月,小萝卜在狱中吃猪狗也不吃的馊饭,上学也得经刽子手同意,被特务押着出去,但这些艰苦并没有让小萝卜头退缩,反而更加刻苦学习。

在反动派的监狱中,小萝卜头宋振中能做的事,在和平年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的我们,又怎么会做不到呢?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因为这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感谢祖国母亲,发奋学习,为我们的祖国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让伟大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迈向新的辉煌!同学们,加油!

弟弟读后感(篇2)

《弟弟的非常故事》是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以简单而朴素的文字,讲述了一个平凡家庭中发生的非常故事。通过主人公弟弟的视角,读者可以感受到一种奇妙的魔力,以及对家庭和亲情的珍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弟弟的小男孩。弟弟的家庭并不富有,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然而,这个家庭充满了爱和温暖。弟弟有一个姐姐,她是他的榜样和好朋友。他们每天一起上学,也一起回家。姐姐总是照顾弟弟,给他帮助和鼓励。

在弟弟的非常故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弟弟的生日派对。弟弟过生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庆祝,因为父母经济有限。但是,姐姐决定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弟弟买一份生日礼物。姐姐秘密地去购物,精心挑选了一件漂亮的玩具。当弟弟收到礼物时,他开心得久久不能平静。他感受到了姐姐无私的爱和关心,这样一件小小的礼物成为了他的宝贝。

故事的另一个精彩之处是弟弟与一只流浪狗的相遇。一天,当弟弟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街时,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弟弟立即决定带回家照顾它。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弟弟坚信,只要给予爱和关怀,他们可以一起度过困难的时刻。经过一段时间的照顾,小狗逐渐康复了,成为了家庭的一员。

这个故事通过描述弟弟的生活点滴,展现了亲情的力量和温暖。在弟弟的家庭中,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他们学会了分享和关心。姐姐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弟弟买礼物,体现了她对弟弟的爱和支持。弟弟则在流浪狗身上看到了爱和关怀的重要性,他和家人一起克服困难,一起给小狗带来幸福和快乐。

这本书通过简单的情节和朴实的语言,向读者传达了家庭的重要性和真正的幸福之道。弟弟的非常故事告诉我们,家庭并不在乎物质的多少,而在于彼此之间的关心和支持。它引导儿童发现家人之间的温暖和爱意,懂得珍惜和把握幸福。

通过阅读《弟弟的非常故事》,我深深地被故事中的人物所感动。他们教会了我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重要性,以及将温馨带给他人的力量。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反思和思考。它让我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幸福不在于追求物质,而在于与亲人一起分享每一个温馨的时刻。

总的来说,《弟弟的非常故事》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儿童故事书。通过描述一个普通家庭中的点滴细节,它向读者传达了爱与关怀的真谛。这个故事唤起了我对家人的思念和珍惜,同时也激励我为他人带来温暖和帮助。我相信,每个人读完这本书后都会被弟弟和他的故事所深深感动,思考自己与家人之间的关系,并从中汲取力量和启示。

弟弟读后感(篇3)

弟弟是一条可爱的狮子狗。我在《弟弟的非常故事》中认识了“他”。

弟弟满头洁白的长发。弟弟的身体又小又精致。可爱的弟弟也有一张大嘴巴。它非常可爱和活泼。弟弟有一个很好的主人,可可。我真羡慕可可,也羡慕弟弟,羡慕可可有弟弟这么好的狗,羡慕弟弟有可可这么爱它的人。

第一次认识它时,我和本文的主人公可可还以为它是个大活人,哈哈,原来它是条大活狗!弟弟特别淘!一双袜子和一双鞋可以是它的玩具,一只玩!

有时兴奋,在家里跑来跑去,像个醉汉!有时刷坏,和可可抢占马桶,抢到了就不起来。哈哈,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淘气包!

我和可可都非常喜欢它。有时候,我想走进书里,和可可分享哥哥带给他的快乐;有时候,我想妈妈买一只像哥哥一样的狗陪我。

到了后文,发生了一件事:弟弟被抓走了!

在弟弟走了的那个夜晚,可可几近疯狂。弟弟瑟瑟发抖地卧在可可的怀里,可可苦苦地央求着所谓的“警察”,但那些“警察”没有答应可可,将弟弟粗暴地带走了……

我觉得对可可来说,哥哥是那么重要,就像家人一样!可可的心情会多么地悲伤!

弟弟再没有回来!可可将它写进了永存的脑海和日记本中。

读完了本文,我感到心中有一种恨,对那“警察”的恨!虽然我感觉不到可可心中的悲伤,但我知道我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的亲情、友情和牵挂。不管他们是不是真正的警察,他们为什么为了利益而拆散可可和他的兄弟?为什么要去破坏一份如此纯真的感情呢?

友情这东西,不分人或动物都能拥有。一份友情是无可替代的,也是无可破坏的。有的友情是虚假的,有的友情是单薄的,最好的友情才是真实的。

友情是有难同当,友情是有福同享,友情是两肋插刀,友情是互相关爱……

可可和哥哥永远的友情,让我明白,金钱不是真正的友情!

弟弟读后感(篇4)

《小猪唏哩呼噜》是一本国产名著,这本书是“孙幼军”先生的得意之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唏哩呼噜和他的“弟弟”在城市里大受欢迎,猩猩经理更有意留住“小不点儿”,使他成为永久的贵宾。

要说里面的情节,有很多很多,可我还是喜欢第20章:“各有高招”里面的一部份,是“小不点儿”背着唏哩呼噜冒险爬“消防梯”,唏哩呼噜吓得两腿发软,说话都哆哆嗦嗦了。而这时“小不点儿”却像个大哥哥,他背着唏哩呼噜勇敢地往下爬,而唏哩呼噜早就已经吓晕了。“小不点儿”坚定信心,始终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爬呀爬,不知过了多久,总算爬到了地面,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所以,我认为“小不点儿”是一个既有冒险精神,又有智慧的主人公。

虽然这是我一年级读过的书,但我对这本书仍然记忆犹新。要雯“小不点儿”的真实身份就是大名鼎鼎的国宝熊猫,至于“小不点儿”这只熊猫是怎样到唏哩呼噜家里去的,还是需要大家去读后才会知道。好了,说了这么多,我还没说最主要的呢!自从唏哩呼噜一家带着“小不点儿:进入城市后,一切生活尽享受荣华富贵,浑身上下珠光宝气,彻底改变了一个乡村农家的命运。可唏哩呼噜一家为了亲情还是回村了,照样过着平凡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爱心的魅力和小不点儿的一颗感恩之心,感受到了唏哩呼噜一家之间其乐融融,更明白了猪妈妈无私的母爱,不论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细心照料,呵护有加,最终养大成人,感恩戴德。因此,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弟弟读后感(篇5)

1.我想有个弟弟读后感

上个星期老师给我们讲了《我想有个弟弟》,我特别的喜欢。

以前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看到别人都有弟弟或妹妹,很是羡慕,多希望自己也有一个弟弟或妹妹给自己做伴。后来妈妈生了妹妹,我很高兴,也很疼我的妹妹。可现在妹妹一天天的长大,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听了《我想有个弟弟》我明白了。现在有人叫我哥哥,可是还没有人向妹妹叫姐姐,可我已经有妹妹了,应该再添一个弟弟,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好希望这一天快点到来,左手牵着弟弟,右手牵着妹妹,我要领着他俩去买好吃的。

2.《我想有个弟弟》读书摘抄:

好词:

狡jiao 猾hua 、抗议 、怪物 、愤怒 、叮嘱

好句:

卡梅利多愤怒地拿起棍子,立即追了出去。

鸡蛋里的小鸡提出了抗议

算了吧,有个妹妹也不错!我应该高兴才是!

我的感悟:卡梅利多为了救弟弟很勇敢的去追小刺猬。当他知道出来的不是小弟弟而是小妹妹时,他很快地接受了现实。我知道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如愿,但也要勇敢地去接受。

家长签字:孩子从这一段学习到了要像卡梅利多一样勇敢保护弟弟、妹妹。

3.《我想有个弟弟》读后感作文

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之《我想有个弟弟》,我觉得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书里讲着,卡梅拉有个儿子叫卡梅利多。孵小鸡的时候,卡梅利多想:“我要有个弟弟就好了,我们可以一起骑山羊、捉迷藏......”

可是,农场主拿走了所有的蛋......这是,鸬鹚佩罗来了,他同情地说:“我的木桶里会有你们的蛋。”

“真的?!”卡梅利多开心地跳了起来,“耶!我要有小弟弟了!谢谢你,佩罗!”

从此,佩罗就偷偷地在木桶里孵着卡梅拉的蛋。每天晚上,卡梅利多都要悄悄地去看他的小弟弟。很快,小弟弟就要出生了,就在这时,刺猬兄弟却偷了蛋向森林跑去。在追打中,小弟弟出生了!

可是——她是个女孩。卡梅利多失望极了。“回家吧!”没想到,这个聪明的妹妹不但把哥哥从陷阱中救了出来,而且会玩好多好多游戏,两人玩儿的是那么开心!

我想,如果要个弟弟、妹妹都行,只要有人一起吃、一起玩、一起睡,一切就都会很有意思,一个人有点孤单。

弟弟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读了《我们的弟弟“小萝卜头” 》这本书,受到了很大的教育。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出生才8个月,就和爸爸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监狱。因宋振中长期营养不良,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狱中的难友都心疼地叫他小萝卜头 。

小萝卜头是共和国最年轻的革命烈士。他是一个一生都生活在皮鞭声,镣铐声和特务的嚎叫声中的孩子,而他却用他的聪明才智,成功地完成了一个又一个难友难以完成的任务。小萝卜头在人间魔窟里传递情报,那是要有多么的机智勇敢啊!要是换作我,我肯定不敢,早就吓哭了。我今年都十一岁了,我还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就退却,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就放弃,一想到勇敢的小萝卜头,我真感到脸红!我要向小萝卜头学习,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没有罪,我要出去……”读到这里我的心被揪紧了,真想冲上去夺下特务手上的刺刀,大喝一声:“坏蛋!快住手!别伤害小萝卜头!”可年仅九岁的小萝卜头,还是被凶狠的特务用刀活活捅死。他多么渴望自由啊!多么想和我们一样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可以在蓝天下快乐奔跑,可以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可小萝卜头至死都还没吃过一颗糖,还没有看过真正的学校!我们现在九岁的孩子,还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而小萝卜头却早已和特务斗智斗勇了,直至最后献出了年仅九岁的宝贵生命。

和小萝卜头相比,我们现在的孩子太幸福了,吃着可口的饭菜,穿着漂亮的衣服,背着好看的书包,用着各种精致的文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小萝卜头却在狱中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背的是用碎布拼成的书包,用的是一只黄伯伯送的短短的铅笔头,在人间魔窟里上学,过着非人的生活。和现在的我们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小萝卜头在狱中那么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坚持努力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看了《我们的弟弟“小萝卜头”》,我的心像大海里的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热泪无声地从眼角滑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努力学习,要对得起那些革命先烈们,正是有了他们大无畏献身的精神,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再不好好学习,又怎么对得起那些烈士们的牺牲和鲜血呢?

弟弟读后感(篇7)

暑假里我拜读了《绿叶让我们记住》这本书,此书是由一篇篇小故事结合而成的。每个故事都那么精彩,透过故事告诉我们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

其中有一篇〈弟弟的圣诞节〉,讲的是一个关于圣诞老人的玩笑。姐姐突发奇想,决定给年幼的弟弟过圣诞节,告诉他圣诞老人的传说以及怂恿弟弟在床头摆上一只长筒袜,第二天就能收到圣诞老人送来的礼物。年幼的弟弟深信不疑,按照姐姐的嘱咐做好了准备,果然收到了圣诞老人送来的“礼物”,可他并不知道这个圣诞老人其实是姐姐扮演的。当弟弟心目中的圣诞老人是存在的这一说法遭到 周围 老师同学质疑时,他出于对姐姐的信任,还是不愿意接受。最后姐姐交代了“作案”的过程。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有点像故事里那个年幼的弟弟。当我还是幼儿时,每年的圣诞节妈妈都会在我的床头挂上一个漂亮的圣诞袜子,告诉我今天晚上圣诞爷爷会送来礼物放在袜子里。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相信这一定是真的,因为妈妈从来不会骗我。第二天早上,我总能从袜子里掏出很多的礼物来,有吃的,有玩的',让我欣喜若狂。现在,随着自己的逐渐长大,知识面也越来越广泛,当然知道圣诞老人只是个传说。但唯一不变的是每年的圣诞节,我依旧期待圣诞老人的礼物,也能准时收到“圣诞老人”送来的礼物。

所以我觉得故事里的姐姐虽然是“骗”了弟弟,但我认为那是姐姐善意的谎言,是出于对弟弟的爱。在我们身边也许也会有类似于这样的善意的谎言,当你发现这是谎言时,先不要动怒,不要生气,相信谎言的背后一定会是对你满满的爱。

弟弟读后感(篇8)

如果我也有那样一个弟弟该多好——读《幻城》有感_1初中读后感

如果我也有那样一个弟弟该多好——读《幻城》有感_初中读后感

“哥,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释,哥最想在幻雪神山隐居,做逍遥的隐者,对酒当歌。”

“哥,你想做国王吗?”

“不,我喜欢自由”

后来,我,樱空释,发誓要给我弟弟自由,即使我愿意牺牲一切

——题记

看完《幻城》的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

这是一个梦,我没有任何人站在寒冷的冰原上。巨大的冰川像是斧头般劈过蓝天,浩大而漫长的风雪好像没有止境一般的从身后袭来,然后滚滚的朝遥远的地平线处卷去。大雪花吹走了视线,搅动了白光。

天地之间是一声尖锐的咆哮,穿过耳膜到胸口疼痛。

银色的骑士和裹着黑色斗篷的妖术师,他们沉默着站在镜面般的冰原之上,他们的眼神沉寂的像是永恒的庞大宇宙,

梦里的我一步步做向我们,慢慢靠拢。心口处是激动儿恐惧的心情。

然后,我慢慢变成了他们

站在队伍里,我不能四处走动,不能说话,不能静静地看着他们。

卡索是未来的王,可是他不想做,他想在幻雪神山上做一个逍遥的隐士,整日对酒当歌。现在他和樱空释住在神奇的雪城。樱空释是卡索的弟弟。

他们两个在一起生活形影不离,他们都爱着对方,保护对方。樱空释深知哥哥的梦想,他就想千方百计的阻止卡索做王,在他200岁的那一年,他见到了哥哥的王后岚裳,他逼死了她,因为他知道岚裳是阻止自己成王的一块儿绊脚石,他烧了自己最心爱的宫殿,那是父王送给自己的礼物,在那场大火中释失去了一只眼睛。父王看到了释的样子就有了让释当王的念头。

卡索知道了一切便杀死了樱空释,冰剑刺入是的那一瞬间,释说:“哥,没想到你真的会杀了我,不过我不恨你,为了你,我愿意牺牲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

我,在一边看着,先去组织却发现自己的脚无法行走,想说话大叫却发现我的就发不出声,我挣脱着这些约束。却发现那只是一个梦。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的脸湿了。很明显我在梦中哭了。

坐在窗前,仰望蓝天,我想:史,是在为我哥哥唱天歌吗?回首杀戮劫掠的场景,原来的心愿不是为了卡索?

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弟弟该多好!如果我就是卡索,我一定会感到很幸福,我不会如此狠心,用冰剑刺死他,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弟弟,我会在风雪来临之际为他遮风挡雪

初三:郝佳丽

弟弟读后感(篇9)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以后,从中我们可以吸收新的思想,为此就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弟弟的非常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弟弟是一条可爱的狮子狗。我在《弟弟的非常故事》中认识了“他”。

弟弟浑身是雪白而纯洁的长毛,弟弟的身形小巧而玲珑,可爱弟弟还长着一张大嘴,它很可爱,很活泼,弟弟还有个很好的主人——可可。我真羡慕可可,也羡慕弟弟,羡慕可可有弟弟这么好的狗,羡慕弟弟有可可这么爱它的人。

第一次认识它时,我和本文的主人公可可还以为它是个大活人,哈哈,原来它是条大活狗!弟弟特别淘!一双袜子、一只鞋都可以成为它的玩具,玩个不停!有时兴奋过头,就在家里乱跑乱跳,就像一个喝醉的酒鬼!有时刷坏,和可可抢占马桶,抢到了就不起来。哈哈,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淘气包!

我和可可都非常喜欢它。有时,我都想钻进书里和可可分享弟弟带给他的快乐;有时,我又想让妈妈也去买一只和弟弟一样的狗狗来陪我。

到了后文,发生了一件事:弟弟被抓走了!

在弟弟走了的那个夜晚,可可几近疯狂。弟弟瑟瑟发抖地卧在可可的怀里,可可苦苦地央求着所谓的“警察”,但那些“警察”没有答应可可,将弟弟粗暴地带走了……

我想对于可可,弟弟是那么重要,就像亲人一样重要!可可的心情会多么地悲伤!

弟弟再没有回来!可可将它写进了永存的脑海和日记本中。

读完了本文,我感到心中有一种恨,对那“警察”的.恨!虽然我体会不到可可心中的悲伤,但我能晓得,能感到他们之间那份亲情、友情和牵挂,不管他们是不是真警察,为什么他们要去为了利益拆散可可和弟弟呢?为什么要去破坏一份如此纯真的感情呢?

友情这东西,不分人或动物都能拥有。一份友情是无可替代的,也是无可破坏的。有的友情是虚假的,有的友情是单薄的,最好的友情才是真实的。

友情是有难同当,友情是有福同享,友情是两肋插刀,友情是互相关爱……

可可和弟弟那永不消逝的的友情,让我明白了,金钱是换不来真正的友情的!

弟弟读后感(篇10)

《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是本好书,谁看了这本书都说是本好书。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懂得了小萝卜头是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牢房里,以那些革命老前辈和共产党员为榜样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成长斗争的经历。

以前我只知道小萝卜头是个了不起的孩子,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小萝卜头是个非常勇敢的孩子,他在敌人的魔窟里,穿的是犯人的囚衣、吃的是发霉带臭的米饭,唯一的菜只有几颗大豆。他渴望自己得到自由,但他却不愿意叫女看守一声“阿姨”而获得赏糖的机会,更不愿意叫一声“阿姨”而换取自由。真是有骨气,别看小萝卜头年纪小但他可是挺辣的呢。

在狱中小萝卜头刻苦学习语文、作算术、学俄语。没有笔,他就用小石块画字;没有纸,他就用地板代替;没有课本,他就请爸爸和狱中的阿姨为他编写。

比比小萝卜头我们生长在新中国是多么幸福啊!

敬爱的小萝卜头——革命先烈,我们永远怀念您,我们要永远向您学习!

弟弟读后感(篇11)

作者周国忠是主人公周家忠的哥哥。在弟弟去世五年后,作者重新整理了自己的思想,写下了这本关于弟弟的回忆录。可以看出,两兄弟之间的友谊是非常深厚的,有许多感人的情节,使人哭泣。可是毕竟是5年前的事,为了这本书,作者不仅自己勾起了那段伤痛的回忆,还得勾起其他亲人同样伤痛的回忆,期间采访了其妻女,老母亲跟其他的亲友等,可以想象的是这是去再次搅乱他们已趋平伏的心情,去捅戳他们已近安宁的心灵的行为,但是为了更好的写好这本书,作者还是选择让他们含泪回忆起来,尽快写好此书应该是对他们最好的补偿了。可以理解当初决定下笔写的时候作者是有多纠结,内心有多挣扎,有多痛苦,可是最后还是坚定了信念,必须写,而且要写得好,因为只是对于弟弟的一种缅怀,是把弟弟最后那段对神的彻底的信仰呈现给世人的最好方法。

当作者整理弟弟的资料、写书时,他觉的资己在触动弟弟的灵魂。同时,他怎么能不算自己呢?

其中我觉得周家忠的哲学想法很好,作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工人,没接受过高等教育,可是就在人生中最后几年内凭着对神的绝对的信任,自己悟出来了很多读过很多书的人都不能悟到的道理。

宗教要我们‘信而见’,而现实的人们却要‘见而信’。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总以为科学是万能的,一切都要看得见摸的着才相信,这种经验主义的思维行为武断地扼杀了灵魂深处无限的感知潜力,既是十分局限的,也是十分功利的。科学永远无法发现,求证创造的全部奥秘,因为这里面原本就存在着创造于被创造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像一台机器永远都无法感知是谁制造了它,为什么要制造它,造它是用于什么场合一样。

下面听听下是怎么针砭当今的世态人心的:

人生如浮萍,人们活着却要争天夺地,甚至争到你死我活,好像赢得了一切,又似乎一无所获。稀里糊涂地结了账,实在是愚昧!人生来无所得,去无所得。最重要的是要明白,只有当有信仰的追求,才能有灵魂的地方。

人类走得再远,还是得依恋本源的家,否则灵不附体,只会惶惶终日。只是他们往往不知身在何方,路在**。

的确,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内在幸福。现代文明的高度发展,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也塑造了我们的精神生活。人们很容易迷失在物质生活里面,外部的生活往往都很嘈杂,内心生活原本就需要安静,用心去聆听,去感悟,所以在现在的生活环境下我们更难去听到自己内心的发声,又或者很容易被埋没,这就使我们会慢慢的失去自我,随波逐流,在一个统一的标准下去追求大抵统一的目标。

人以生为始,以死为终。这一时期的过程只是一个挣扎和无奈的过程。尽管这一过程的长短不一,荣辱各异,但最终都是死这个无一幸免的结局,这也许是人世间最绝对的公平。面对生死这无法抵抗的结局,心尤不甘的人类,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跟方法,穷经究典苦苦相求,时刻探寻者人生的意义,代代追问生命的真谛,可是,偏偏科学文学哲学乃至所谓的宗教,都始终无法解开这生命死结的谜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在充分享受成果的同时,越来越依赖于科学创造和技术手段。经济社会的繁荣,使本性贪婪的人类变本加历,越来越物质化,越来越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无休止地,破坏性的向自然索取资源,人们不择手段,追逐财富,追逐名利,在贪欲膨胀的明争暗斗中,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远了与滋养我们的自然的距离,也拉远了与自己内心的距离。与此同时,人们有试图从紧张烦躁焦虑不安的压力中寻找挣脱的渠道,当这种努力因为无方向而失败时,就转向纵情享受,在灯红酒绿的空虚中寻找刺激,在所谓的感官刺激中颓废,在看似热闹风光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更令人不安的是,人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自我麻醉,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这种没有改变内心世界的行为是一种堕落。不可否认,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越来越强大,但也不可否认,人类在心理和精神上越来越脆弱。

用科学武装头脑的人类,一味屈从于科学的理性,变得越来越现实,越来越功利,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无形中助长了利己主义,忽视了人最宝贵的精神内核问题,阻遏了人性中善良的发掘,遮蔽了人内心身处的灵性之光。通过验证证明事物真伪,是科学的根本立足点,也是科学得以不断发展的优势,但科学知识人类智力能力之一,它仅仅是人类探索宇宙的一种手段和方法,而绝非是唯一的手段和方法,面对浩瀚宇宙的无数奥秘,科学是十分有限的,有时甚至是苍白的。事实上,人类所有知识和知识的最终归宿无非实人类生死的根本问题,而宗教哲学科学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思考。

宗教以超验为前提存在,哲学以质疑的方式存在,科学就是以实验的方式存在,但是三者都是人类的智力行为,在目的上是一致的,只是被人为地分割。结果就使人们在怀疑中找不到正确的生活方向,找不到内心的归宿,渐渐迷失。

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如何将短暂的生命转化为永恒,这是我们生命的终极目标。作为一个有着深厚传统文化的古国,到目前为止,大多数人还没有信仰。信仰是个人的自由行为,只有自己才能觉醒和实现。没有信仰的最可怕处,就是没有敬畏之心,对自己没有约束,什么事都敢做,甚至以为背地里干了无法无天的事没人看见就以为没人知道而暗自得意的侥幸心理。

人们急功近利,疲于奔命,不顾心灵的需要和永恒的人生价值。在这个日益物质化功利化的世界里,逼得人们像个无头苍蝇,拼命加班,进修充电,跳槽兼职等等,人心不宁,甚至学非所用,深不由已的做着自己不喜欢或者不应该做的事,被城市化商业化逼进精神丧失的死角,灵魂随处飘忽不定,找不到栖息的地方,只剩下物理的躯壳在人世间漫无目的的游荡。看似浮华背后,空虚,焦虑不安,彷徨迷茫充斥着人们的内心,折腾着人们的心灵。

东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产生了不统的人生观。西方人认为死亡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必须首先解决。他们思考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活?

或者有什么意义?所以西方的生命哲学本质上是一个灵魂和宗教的问题。中国的思考核心是怎么活?

怎么处世?它寻求的事妥善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中国的人生哲学本质是道德哲学,伦理。

人非经验生,却需经验死,一语道出了人生的无奈与痛苦。我们要做的是珍惜现在。人生只有几十年。于宇宙相比,这只是一转眼。任何所谓让我们纠结的事,相对于人生的生死而言都不值得一提。

地球虽大,相对于宇宙也是微尘,看到星空的宏大,使我们心灵被震撼了,那种安静祥和无边无际的感觉,就是神的国度,是让我们仰视的,给我们机会洗涤心灵的。

弟弟读后感(篇12)

我读了《鸟哥哥和鸟弟弟》这篇文章后,心潮起伏,感想如同卢沟桥的狮子――数不清。

在一棵枯黄的大树上,生活着鸟哥哥和鸟弟弟,在那里快乐地生活着。鸟哥哥向往着大自然里新鲜的空气,而鸟弟弟则倾向于人类为它们准备好的鸟笼和美食,终于有一天,它们飞往各自向往的地方去了。

鸟哥哥飞向无边无际的大森林,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它遇到过各种各样、许许多多的困难和危险,但是凭着它坚定的信念,聪明的才干,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同时,鸟哥哥尽力帮助森林中的伙伴,努力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在伙伴中有很高的威信。

而鸟弟弟呢?它来到人们为它准备的鸟笼里,整天过着神仙般的生活。肚子饿了,主人会拿来香喷喷的饭菜,寒冷的冬天,主人开了空调,鸟弟弟过着春天一样的生活。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它们相遇了,见面使双方大吃一惊:

鸟哥哥的翅膀又大又硬,站在那里宛如威严的将军;而鸟弟弟的翅膀又小又软,弱不禁风。

从这两只鸟的变化中,我感悟到了许多!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必定是要经历一些挫折,只有在逆境中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奋发向上,才能磨练出坚定的信念,成为生活中的强者;相反,如果一个人遇到困难而知难而退,躲避在“温室”作温室里的花朵的话,就相当于不求上进,选择失败而逃避成功,那必定是个表面上成功而实际上永远失败的人!

如果把鸟哥哥和鸟弟弟放到现实中,那么我们又是谁呢?

大部分小孩子最终都和鸟弟弟一样,因为现在的许多家长都是把孩子当作玻璃人一样对待,摔一下就碎了,打击一下就受不起了。家长认为小孩子只要把学习搞好就行了,面对困难都不应该让小孩子去顶,面对挫折也是应该让自己去替他解决。家长们认为这是对孩子好,实际上小孩子就变成了鸟弟弟,而家长则成了喂鸟的主人。那么小孩子长大后的结果也就和鸟弟弟一样弱不禁风了!

让我们再三高呼:“请爸爸妈妈放开紧抓我们的手,让我们自己去迎接困难与挫折吧!!!!!!!”

《简爱》读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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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篇1】

《简爱》是一本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作者做这种安排绝不是无意,而是她想体现的,就在此处——自我。

几千年前的苏格拉底就曾经说过“认识你自己”,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文主义也早已在欧洲文艺复兴中诞生了,可直到今天,坚持自我仍是一件难事。

想象一下你是简爱吧。你在一个贵族家庭里,你若有反抗,就会带来打骂和惩罚。你还会保持你原来的个性吗?怕是不会。正如简爱所见,大多数人开始变得多才多艺、矫揉造作、追名逐利,为了一切的华贵而表演着的木偶(参见乔活安娜和英格拉姆)。想必在那时的英国,这种情况遍地都是。

而在今天,在如此开放的世界,在亿万人共住在网络上的世界,所谓“道德绑架”又禁锢了多少人的个性?人们都有自己评判道德的标准,有对错之分吗?

网络是广泛的、片面的,这就造成了一些冤案。你是否愿意成为人群中逆行的那一个?你是否可以承受他人对你的指指点点?特立独行并不一定正确,也不一定成功。但你在被冤枉时有反抗舆论的勇气和反驳人们的理智吗?我们都该像简爱当初被冤枉成“撒谎者”时那样。不被打倒,坚持自我,找到证人反击,我们大多缺少这样的魄力,当然,也包括我。

新的时代告诉我们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可谁会教我们怎样过自己的人生?一旦你做到了这八个字,你的人生完全可以由自己作主。这可能就是“自我”的含义。

记住,人生在你的手里,我们应即时听取建议和告诫,但初心,却不应动摇。在读《明朝哪些事》时,我就读到过,这样一句话: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简爱》读后感【篇2】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初读《简爱》,只为简爱的波折爱情而泪眼婆娑,嗟叹不已;而再读小说,更多的是震撼,对其中的人生真谛有了更多的感触。在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坚强,看到了尊严,人需要坚强才能活着,但人活着更需要尊严。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的俗套,爱情故事不浪漫不传奇,女主人公不温柔不漂亮。她出身卑微,自幼失怙,身材矮小,容貌平平,但是这看似柔弱的身躯却潜藏着无比坚强的力量。

年幼的她寄人篱下、任人驱使,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让她早早地饱尝了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她是痛苦的,不幸的,也正是这种遭遇造就了她不屈的性格,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也为了更好地面对生活,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坚定了她的信念。她始终坚定地去追求心中所向往的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主人公的遭遇,让不同的感受涌上我的心头。我与主人公一同尝尽这酸甜苦辣,感受这人间冷暖,体味这世态炎凉。主人公以及她的遭遇更让我懂得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克服困难。“梅花香自苦寒来。”人们都常常抱怨人生中种种苦难与不幸,但却不知道正是苦难磨炼了你的意志,让你更加坚强;正是不幸历练了你稚嫩的羽翼,让你展翅高飞。

简爱与罗彻斯特的爱情更是一波三折,而正是这种波折将她的自尊与个性展现得淋漓尽致。简爱没有因为罗彻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而自己出身卑微,身无长物,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相差无几的家庭教师而放弃追求幸福。她勇敢地向罗彻斯特承认了感情,使得罗彻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彻斯特已经结过婚。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她不顾罗彻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痛苦,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彻斯特。“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她坚守自己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故事最终,或许正是她的这种坚强与对尊严的坚守,让他们最后找到了彼此。“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他们彼此的心灵。”而此时,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却同时收获到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有多少人在爱情与金钱之间徘徊,在本心与名利之间犹豫;在清贫与富有之间选择富有,在忠诚与背叛之间选择背叛。又有多少人能像简爱这样为尊严,抛弃所有;为人格,坚守本心;为纯真,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一种真心付出,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坚强与尊严。《简爱》传递给我们的内涵,犹如一滴雨露,滋润我们干涸的心田;恰似一剂良药,治愈我们受伤的心灵;更如一盏明灯,指引迷航中的我们。

《简爱》读后感【篇3】

《简爱》这本书,有人说:“它不是给孩子看的”。但是,妈妈爱看。我也怀着好奇心抽空看完了,确实是一本值得回味的书。

我被主人公简爱的精神和人格魅力所折服,同时也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色彩的小说,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业的英国乡村。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呆着在舅母家,常常被舅母及表子们虐待。而在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通过做广告,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

她用登广告的方法想着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时,简爱遇到庄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她与罗切斯特先生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学习简爱。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要看到生活中的光明,乐观地对待生活。

《简爱》读后感【篇4】

近日闲暇无事,随意拿起一本躺在角落里的书。不经意的翻看间,竟深深地结下了与她的难解之缘……

夏洛蒂·勃朗特写于1846年的《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位独立自主、敢于斗争、敢于追求平等自由的女性形象。

简·爱——一个被命运百般折磨的女性。她出生于贫穷的牧师家庭,幼年父母双亡,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后,简·爱受尽舅妈和表哥表妹的歧视、虐待。然而她并没有绝望,更没有沉沦。在她每每惨遭表兄殴打时,总是选择强烈反抗,勇敢回击。让我们听听简·爱八岁时的心声吧。“要是大伙儿对残暴的人一味顺从,那坏人就永远不会有什么顾忌,会变得越来越坏。”后来,舅妈又送十岁的简·爱进了劳渥德孤儿院。那里生活艰苦,教规严厉,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生活了八年。她目睹人世百态,饱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摧残。简·爱个性刚强,她的反抗与好友海伦的忍耐顺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了追求自由,简·爱从孤儿院毕业后,选择了去桑菲尔庄园,成为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家庭教师。其貌不扬的简·爱不顾身份地位悬殊,大胆爱上了高贵的雇主罗切斯特先生。但命运再一次戏弄了简·爱。成婚前夕,律师宣布:罗切斯特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他的妻子就是庄园里那个疯癫女人。得知这一切后,简·爱选择宁可身无分文,重新过回滇沛流离的生活,也决不违背道德准则。她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毅然离开庄园,离开自己心爱的人。

简·爱她是何等坚强!她可以忍受日夜思念心上人的煎熬,甘受贫穷,却毫不贪恋富裕美好的生活。更令人敬佩的是,简·爱又是何等善良执着!故事的结局:罗切斯特先生的疯妻纵火把昔日富饶的庄园,化为废墟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受伤致残。此时,已经恢复平静生活的简·爱毫不犹豫地重回罗切斯特身边,和他成为伴侣,过上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在我看来,简·爱是不幸的,命运似乎时时处处为难可怜的人;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通过不停息的抗争,简·爱最终得到了梦想的幸福。

“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一个任你摆布的人吗?我要走,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透过这不屈的呐喊,我看到了在那个歧视弱者的年代,简·爱以怎样一种顽强与不屈,扼住命运的咽喉,排除万难,闯出了一条只属于自己的路。这本书中的词句如惊雷声声,在我心中留下极大的震撼与冲击。而封面上简·爱柔弱瘦小的身躯、坚毅果敢的眼神,却让我面红耳赤,自觉渺小卑微。我不禁扪心自问:与简·爱相比,我的生活何等优越,只因一次中考失利,如今整日心灰意懒,浑浑噩噩,自暴自弃,没有一丝一毫进取心。真是懦弱啊!挫折算得了什么?命运有什么可怕?最可悲的是自己低头认输!每一个人的人生道路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只要你不心甘情愿地倒下,就永远是胜利者,终将会获得梦想的幸福。

我与简·爱虽隔着茫茫时空,但现在的我却与她心灵相通。感谢《简爱》,这本书是一场及时的春雨,它滋润了我心中“坚韧”这颗种子;这本书是一缕冬日的暖阳,它照亮了我昏暗的人生之路;这本书是一道划破长空的闪电,它刺穿了我软弱的外壳……我相信:只要有了它作我的护盾,人生路上,与简·爱同行,就再也没有击不败的狂风恶浪!

我一次又一次地品读这本书,品读这个不屈的女性,品味自己的处世之道:当今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并没有完全消除,但我一定要活出强者的风采,让那些断言“女子无所为”的人被事实所打败。我知道,这个过程一定无比艰辛,但我已经踏着永往直前的脚步出发,一路前行。简·爱不屈的声音一直在我耳畔回响:只要你不屈服,世界终会向你低头!

【实用读后感】 文化苦旅读后感之三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实用读后感】 文化苦旅读后感之三》,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贬官文化”的确是中国文化中很重的一笔,贬官们仕途兴隆、官运亨通时不见有特别优异的文章出世,只是被贬外放了,才“只好与山水亲热”,有了悲戚哀愤的常情,文采竟也飞扬起来,“事过境迁,连朝廷也觉得此人不错,恢复名誉。”可见贬官们的写作与抒情岂能不暗怀着盼主上查阅而重起用之的功利心思?既被“贬”了,就无奈的写写东西,这写出的东西便恰好印证了贬官的“文品”,既是别有深意和目的而写,则这制造出的“文品”确也和其“人品”相映成趣——都虚伪得紧。那么,倘若中国文化“极其夺目”的一笔竟是如此被文化官员们弄出来的,就不晓得到底是中国的贬官们太有才了,还是中国文学创作的自我评价“太有才”了。

不过文学在此文只是装裱,重要的是“地因人传,人因地传,两相帮衬,俱著声名”的“声名”效应,贬官们都化了灰,山水亭阁也仍是这样的山水亭阁,还理会他什么“文学”作甚?重要的是靠文章赚得的“声名”才是眼睁睁的取之不竭的实利,文学既“帮衬”了贬官的官运又“帮衬”了旅游景点的声名,大约可以名垂青史,不朽于后人了。读懂了余秋雨的“帮衬”,也就读懂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半。

家读后感实用7篇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实用7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家读后感(篇1)

有一本风靡全世界的书,它的名字就叫做《致加西亚的信》。这虽然是一本小书,但它谈到的忠诚被全世界的人所关注,在一切有关古巴的事件中,有一个人最让我忘不了,给我的感触颇深,当今社会,象罗文这样能把信送到加西亚手中的人真是太少了!企业需要罗文,国家需要罗文,时代呼唤罗文!

《致加西亚的信》通过生动曲折的传奇故事,塑造了一个英雄的形象。故事中的罗文,是美国陆军的一名年轻中尉,在美西战争期间,孤身一人,在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将总统的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出色地完成了这次重要任务。像他一样,我们应该为他创造不朽的雕像,并把它们放在每一所大学里。

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罗文通过他无所畏惧的专业精神完成了给加西亚寄信的任务。就像许多公司的领导和员工一样,他们的敬业精神有效地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企业需要能"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那些积极主动,坚忍不拔,积极和坚决完成任务的人,那些值得信赖,具有崇高使命感,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并不一定要像罗文一样具备军事知识,但一定要具备罗文一样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品质正是国家,企业和一个人事业成功的有力支柱。

罗文般的敬业精神应该作为我们每个人自身的敬业标准,对于工作任务不计得失,不怕困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工作,高效地完成任务。

到目前为止,这本书在全球各地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地区被再版重印了多少次已无法统计,在中国,更是掀起了一股空前的热潮,直到现今仍然方兴未艾。这本小册子已经流行了一百年,是一本关于自立更生和主动性的经典教科书。它已成为政府部门、企业、军队和学校的永久通用培训教材。《致加西亚的信》一书,长期以来备受瞩目,在全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以致全世界无数的企业、老板、员工以及管理者都对它情有独钟,津津乐道,赞不绝口。

为什么这本书会受到如此广泛的青睐和关注?一定是因为它能给读者带来一些精神上的满足和启迪。《致加西亚的信》正如美国总统布什所说:

“这本书太震撼了,它简直把一切都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致加西亚的信》是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中提炼出来的,它证明了一个通往成功的真谛。通过这一标志性事件,为我们的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价值:

敬业、热忱、忠诚、等职业信念。它为那些渴望事业成功的人提供了一种极好的行动方式:主动、积极、自信和坚韧。

在现实生活中,到处都可看到有才华的穷人。试想,一个年轻人,如果只有才华,没有责任心,缺乏独立创业的勇气,敬业精神,而且不愿自我反省,养成一种嘲弄、吹毛求疵、抱怨和批评的恶习,只能在被迫和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工作,根本无法独立地自发做任何事,这种人能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吗?这种人在单位能得到提升和重用吗?

因为在他看来,奉献是老板剥削员工的一种手段,忠诚是经理愚弄下属的一种工具,他在精神上与公司格格不入,不能真正从公司中获益。有关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有关送信人罗文,有关《致加西亚的一封信》这本书,在全世界已广为流传。“送信”变成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忠诚和荣誉的象征。

忠诚和奉献不仅有益于公司和老板,也有益于我们自己和整个社会。一种职业责任感和对事业的高度忠诚,一旦发展起来,就会使你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可以被委一种任。这种人永远会被老板所看重,永远不会失业,而哪些懒惰的终日抱怨和四处诽谤的人,即使独立创业,为自己做事也会因为无法改变这些恶习而获得成功。

读完后,我想只要你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你就应该知道做一件事并不容易,你应该一步一步地去做。没有捷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还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因此,我们应该向罗文学习,以罗文为例,立即行动起来,因为只有当更多的人能够给加西亚写信时,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有更多的希望,才能尽快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也是二战后日本迅速崛起的原因。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小册子中得到灵感。我们应该诚实、务实、勤奋,做一个现代的赛艇手。

家读后感(篇2)

我在暑假读了一本让我感悟很深的书,名字叫作《破耳兔的一家》。

这个故事是讲:一只耳朵被毒蛇咬了一口的小兔子——“破耳兔”,与莫利妈妈相依为命。它们一家住在奥利凡特沼泽地附近。

除了兔子家族之外,其他生活在那里的动物都不属于兔子家族。所以沼泽地有很多敌人。但莫利妈妈总是会在破耳兔遇到危险时,不顾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孩子。

莫利是一位出色的母亲,它不但很疼爱破耳兔,还把它一生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严格的传授给破耳兔。让儿子像自己一样有很多经验和智慧。

不久,莫利的母亲就老了。她继续与敌人作战,在冰冷的水中静静地死去。最后,兔子继承了莫莉母亲的大智慧和优秀的身体。老奥利凡特死后,沼泽承了兔子的天堂。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每个母亲,像莫利的母亲一样,总是把孩子放在第一位。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无私无价。妈妈对我们的爱说得太多了。每个母亲都是一样的。她关心和照顾我们。

每个母亲默默地在为自己的孩子作出奉献,就像一棵大树在为一旁小草挡雨,就像辛勤地花农在培育最美的鲜花。母爱是最伟大的。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离不开平时对身边事物的观察,除了学***知识外,更应该了解外面的世界,细心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勤快的练习,对作文水平的提高很有帮助。

家读后感(篇3)

家,一个充满爱和力量的字眼,这个字可以让我们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桥下一家人》的主人公阿曼德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流浪汉,一个“讨厌小孩”是因为害怕被小孩“偷走”他那颗善良的心的人。他却为了三个小孩改变了自己邋里邋遢、不顾别人的行为,变成了一个有责任、爱小孩的人。

你觉得不可思议对吗?可事实就是这样!

这也许就是家的力量。家是爱的源泉,是包容的开始。一个人只有真正拥有了家才会有爱,懂得包容。这是一个贫穷老人和一个贫穷家庭的故事。当然,家里没有父亲。

住在冰冷的桥下,寒风无法驱散桥下的温暖。读了这本书给了我心灵的教诲。这本书更像是我心灵的鸡汤,温暖我的心。

在这个社会里,他们和阿尔芒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一家人。但阿尔芒的真诚和爱让孩子们死而复生地认识了这位爷爷,而阿尔芒也感受到了久违的家的感觉!

在这个社会,有太多的规矩,只有血缘是一个家庭。我知道他们没有读过这本书,也没有尝过鸡汤。在这个故事里,他没有那么多原则和规则

只有一样那就是——爱!在这本书中,爱征服一切,创造奇迹。爱让这个家庭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机,迎来了新的黎明!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更确定的是: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家,而是看完这本书,我坚信家就是有爱的地方!家是人们放松的港湾。如果连放松的港湾都成了规矩,这个社会有没有真爱?

这本书的名字起得好“桥下一家人”。是呀,桥底下也可以是家,也可以有家!这本书说的太多了,但只有一个主题——即使贫穷和苦难,相信诗歌和幸福会与你同在。

但在困难的时候你绝望了,好像眼前有一层怎么也穿不过的雾对吗?如果你想经历这一切,你需要家的爱。此时,家的爱就像路灯,照亮了道路,帮助你渡过难关!相信我,家里不一定有血缘天分可以组成,只要有爱就是家!

爱能战胜一切,迎来新生!

家读后感(篇4)

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最具描述性特征的人作为例子来组织学生的学习。教师可以选作批注,学生学做分析。这样比较有针对性,而且学生易于掌握。这样,通过典型的例子,欣赏是彻底的,其他的可以简化。

写作实践,是布置学生选取班内同学做模特,进行描写,抓住特征。然后其他同学猜测写的是谁。我觉得这个环节可以进一步完善,重点培养学生学习描述的方法。

此外,教师的声音和情感、情感的输入和语调的抑扬顿挫,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情感输入,大大改善课堂的沉闷气氛,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

可以添加写作指导一环节。由人物分析,过度到写作指导。重点介绍了学生的分析、教师的总结和板书的写作,以及如何描述人物。

它包括如何把握人物的特点,如何从表情到内心写作,如何实现声音和情感的结合,如何融入自己的情感,如何润色语言,包括修辞手法的运用,如何在描写中插入抒情的点评。

实践写作,可以设计作文病例。提供学生一个写作片段,让学生先讨论**,然后进行修改。运用上所学的描写手段,将片段改写好。

这样,在使用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等方面,学生重写,很有针对性和效果。而语言的润色修改,更是除掉了一味搞笑取闹的写自己同学的弊端,使这个片段的修改,在学生语言运用上上升了一个层次。

总之,课堂的有效性是最重要的,让学生有成功感,在听写、阅读和口语方面,都有了真正的提高。

家读后感(篇5)

读了《我想有个家》这本绘本,我的感触颇深,不吐不快。

《我想有个家》这本绘本,作者是伊芙·邦婷。这本书讲了“我”和爸爸因家庭变故,被迫住在机场,他们在机场要时刻提防,不被发现,并为自己想有个家的梦想努力着。

文中讲到“我看见一只小鸟飞进机场出不去,经过几次周折终于飞出去了。”和“当我看到别人有个家想抓狂的时候,我想起了那只小鸟,他努力想飞出机场,最终飞出去了。”给了我很大的感触。那段文字看似举了一个小鸟飞出机场的事件,实际上是借物喻人、托物言志。暗示着,我和爸爸“人穷志不穷”,只要努力地攒钱,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奋斗,就一定会有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公寓。

读着读着,我不禁联想到,一些人为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努力着。著名女作家张海迪,因五岁患罕见病而高位截肢。但他并不自暴自弃,而是完成自己的梦想,创作文学作品几百多万字。音乐家贝多芬,双耳失聪,但并不与音乐隔绝,相反,还通过自己的灵性创作了一部又一部美妙的音乐作品。汉朝司马迁,写《史记》时被处宫刑,但他仍然忍辱负重,咬牙写完了《史记》这部巨著。这些例子,跟主人公为想有个家的梦想努力是多么相似。

可是,这个世界上却有多少人放弃了自已梦想,有多少人在努力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半途而废,有多少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这多么可悲呀!连残疾人都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呢?

《我想有个家》这本绘本意义深刻,仅仅通过文字和图画,就让我们懂得了一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的道理: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梦想,不管你的处境和遭遇。因为总有一天你会实现你的梦想,到时候你会感谢当年努力的自己!

家读后感(篇6)

这是一本短到令人惊讶的书,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却足以让人读上一个月。很难想象这本书是作者在饭后一小时内写完的。

本书从一个简单的送信故事开始讲起,情节简单到了极点: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军人——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罗文正是通过设定目标,设定自己的目标,无视受苦受难的过程,不求任务的回报,只求目标的不断追求,才完成了给加西亚的送信任务。有人说“罗文只是为了完成他上级布置给他的任务而已,并不是他自愿的去完成的”“就算没有这个罗文完成了送信这个任务,也会有罗东、罗西、罗南、罗北完成这个任务的”。我想说,他们错了!

也许在罗文看来,这只是一个小任务,他一定能完成。但在我看来,如果我是罗东、罗西或罗南,我就不能向罗文那样越过严格的封锁线,把信寄给加西亚将军。如果我是罗文,我想即使我记得这项任务,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安全可靠的方式把它寄给加西亚将军:

“等战争结束了,世界和平了,我再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吧,这样也算完成任务了”但是罗文不一样,在接到**尽快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任务后,他一刻也没有停下脚步,越过西班牙士兵的搜查,避过西班牙巡洋舰的巡逻,冒着生命的危险,徒步行走三周只为了完成送信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他从未动摇过自己的信仰,从未因为一路上的困难或某一段旅程的美丽与安逸而停下来,罗文一直在走。

罗文正是通过他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完成了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任务,也正像许多公司的那些孜孜不倦,埋头苦干的领导人和员工一样,他们的敬业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事业的进步。企业需要能“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那些积极主动,坚忍不拔,积极和坚决完成任务的人,那些值得信赖,具有崇高使命感,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并不一定要像罗文一样具备军事知识,但一定要具备罗文一样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品质正是国家,企业和一个人事业成功的有力支柱。罗文的专业精神应该被视为我们自计得专业标准。我们不应该担心工作任务的得失,不怕困难,忠于职守,热爱工作,积极行动,全心全意工作,高效完成任务。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畅销不衰,风靡世界,正是因为他对人的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有人说它倡导了这种理念:对工作的忠诚与信念。但是三千个读者就有三千的哈姆雷特,如果该书只是讲到到了忠诚,我想他是绝对无法像现在这样风靡于全世界,在短短的十几年取得了四千万册的成绩,如果只讲忠诚,我想他绝对会遭到众多底层士兵或者工人或者很多像我一样具有强烈利己思想和叛逆的人的抵制。

在这本书中,我最深刻的体会是那种永无止境、追求目标的信念。通读全篇文章我最喜欢就文中所引用克莱门特·斯通的一句话:“理智无法支配情绪,相反行动才能改变情绪。

”选定你最擅长、最乐意投入的事,然后全力以赴付诸行动!许多人都抱着这样一种想法:“我的老板太苛刻了,根本不值得如此勤奋地为他工作。

”他们种种强烈的不利情绪将会进一步在行为上体现出来:不说话、偷懒、逃避、默默忍受、不自信,他们会进一步的拒绝沟通、拒绝那种迎难而上的信念。然而,他们忽略了这样一个道理:

在工作中浪费时间会伤害你的老板,但伤害更大的是你。一些人花费很多精力来逃避工作,却不愿花相同的精力努力完成工作。他们以为自己骗得过老板,其实,他们愚弄的只是自己。

在当下或者不管在什么年代我想肯定都会有这样一个现象,觉得别人的工作比自己的好,自己的工作干得很多但是薪水却没有其他干得少的人拿的多,正如中国一句老话讲的“吃着碗里想着锅里”“这山望着那山高”,嫉妒和欲望是是人的本性,如何将这两种本能转换为对自己的激励使其对人产生正确的推进力,那就是行动,这就是我在该书中得到的最深的印象。那山更高吗?我们爬上去看看吧!

那锅里的更香吗?我们抓紧把碗里的吃完吧,再去品尝下锅里的滋味吧!

书中很明白的告诉了我们,如何去指导自己的本能,如何去改变!

“多做一点吧!”

正如书中所说:“不要为薪水而工作,因为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面对微薄的薪水,你应当懂得,雇主支付给你的工作报酬固然是金钱,但你在工作中给予自己的报酬,乃是珍贵的经验,良好的训练,才能的表现和品格的建立。这些东西的价值是金钱的几千万倍。

”读完这本书,我想有这么几个词留在了我的脑海里:“行动、工作”、

改变“情绪、品质、价值”。古希腊有句名言“生命在于运动”,我想稍微改下,“生命在于行动,在于工作,在于不停止”。

杨家秀车身部焊装现场分部

2017年6月22日

家读后感(篇7)

带着孩子们两读《爱的教育》,是希望孩子们在爱的熏陶中懂得爱、学会爱,。两读之后,班里的读书交流活动如期而至,主题便是——让我住我“家”。

简单布置了黑板,活动开始了。首先提问:“谁知道黑板上的‘家’为什么打上了引号?”一学生回答:“这个家指我们每个人温馨的家。”

另一学生补充:“还指卓越(3)班这个大家庭。”听此,心里好一番得意。

又有同学说:“这个家也指我们生活的地方。”真高兴孩子们的理解并不狭隘。

我补充说:“对!大家理解得都很到位。

这个带引号的家不但是由爸爸、妈妈和我们组成的小家,还有老师、同学们组成的卓越三班这个集体,更指五年级年级组、还指下西号学校,当然还有学校外的这个世界,总是,它可大可小,亦大亦小,读后感《》。”孩子们似乎懂了,脸上露出些幸福和凝重的神色。你不明白也没关系。只要你有爱的力量,你总是把自己推给别人,从小到大。

这次交流会的主要内容是谈经验和收获。要求孩子们在阅读后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提高,然后每组选出两名学生参加交流。当然,相应的分数应该根据他们在小组中的人数和表现加到小组中。任务分配后,各小组做了简单的准备,开始了交流。

在交流中,很多同学谈到了自己最单纯的爱的感受,但这句谚语加深了孩子们对爱的理解。愿孩子们永远铭记这些话:“爱就如空气一般,不可缺少但是很容易被忽视,如父母之爱,如同学之情。

希望大家不要漠视身边人的爱,珍惜爱,享受爱。”“ 因为爱,这个世界才有了色彩。”

让爱住我“家”!

《秦腔》读后感(实用十三篇)


据您的要求,栏目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秦腔》读后感”。希望这些参考资料能帮助到您。阅读是个好习惯,它能让人精神焕发、幽默、自信,还能增加魅力。当我们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会对生活有更多的体悟。读后感需要提供对书本内涵的深刻理解。

《秦腔》读后感(篇1)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秦腔》读后感(篇2)

故乡从此失去记忆。

题记

《秦腔》以两条线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一是秦腔戏曲,二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清风街上有白家和夏家两大家,白家早已衰败,却出了个著名的秦腔戏曲演员白雪,白雪嫁给了夏家儿子夏风。夏家两代人主宰着清风街,而两代人在坚守土地与逃离土地的变迁中充满了对抗与斗争。

所有人眼中的疯子张引生讲述着这三十年间,清风街上人们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引生至死靡它地爱着白雪,这有些病态的深爱,引生对事物的怪诞看法、做法,农村人对鬼神的崇信,都增添了小说的可读性,读来趣味盎然。

贾平凹的笔墨,朴拙憨厚,充满浓郁的乡土情怀。以细致的笔触叙事,人们的日常生活一点一滴全呈现在书中。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看到了农村不可逃脱的衰败和没落,父辈农民对土地的执着和眷恋,年轻一代对土地的厌倦与丢弃,乡村人民的淳朴厚道品质的退却和消亡,传统文化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中逐渐失去光彩的悲哀与无奈

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其主要目的是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为故乡树一块碑。小说中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街,清风街里的人人事事,棣花街上都能寻着根根藤藤。借用中国古老的剧种秦腔,赋予它成为小说中一种民间文化的载体,同时利用这一传统文化的表征,讲述农村走向衰败的必然,讲述他对故乡的挚诚。

小说中的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动一辈子,耕种别人家荒芜的土地而不计得失,以老迈之身去七里沟淤地、造田,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怪癖吃土,最终葬于七里沟滑坡,都体现出老一代农民对土地乡村割舍不掉的深情。

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对于淤地毫不上心,从事商业经营,不顾老一代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农贸市场,生意兴隆,表现新一代农民对土地的剥离,走向城市,经商打工。老少两代人对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传统的农业文明正走向没落。

陈星将流行歌曲引入乡村,扰乱原本传统的秦腔生活,剩下白雪、夏天智等人的坚守。但最后秦腔剧团解散,夏天智患胃癌去世,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民间文化在不可挽回地走向衰落。

中国社会在大转型,首先被进行改造的是农村,但后来,国家的注意力放在了大城市,农村只解决了温饱问题,随着种子、农药等税费的上涨,农民的生活于是困难,有些农民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的变化,值得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他们迷茫着,想谋一条更有希望的路,于是纷纷到城市去打工经营,剩老一辈人仍艰苦地守护土地。传统文化在年轻儿女的出走谋生中被时代潮流所冲击,失落为老一辈人执着信仰的文化遗物,很多传统技艺即由此失传于民间,这是中国的一大文化损失。

在农村留下的人越来越少,公路、工厂等的建设更使农村的面积小之又小。中国逐步走向现代化,但仍是无法解决农村地区贫穷的问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众多的现状愈加严重,中国面对的改革难题,还不止这些。

不过现在,政府和人民都已经对这些问题重视,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发现所存的隐患,想出应对的策略和改善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被人们保护,民间许多原本不为人知晓的传统技艺、手法都被世人挖掘出来,世人关注精神世界的充实,感兴趣的人们会查询、拜访民间匠人、艺人,他们也都有各自的传承者,代代将宝贵的文化传承。

社会关爱孤独的老人和孩子,善待他们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减少对农民的各项税收,给予津贴,让农民们安心耕种,养活人民;规定不能乱扔垃圾污染环境,我们还需保留大片净土、耕地,好让子孙在将来还能心怀土地,心系天下

对于故乡,我们需挚诚相向,这片哺育我们的土地,我们永不能忘怀。要带着眷恋与深情,感激地呼唤她。

我则愿意把故乡的一切都牢记在心,不管是从前,还是以后,只要她还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一刻都不会背叛她,还有我的祖国。

只是贾平凹的棣花街,那个秦腔环绕的陕西,还有一块故乡的碑。

后记

《秦腔》读后感(篇3)

《秦腔》读后

山东有莫言,河南有刘震云、阎连科,陕西有贾平凹、陈忠实。

贾平凹是那么的爱他的家乡。如后记所述,要为家乡树碑,他是惶恐的。文笔如此好的作家,在面对家乡,也难免不敢轻易下笔。前面提到的几位作家,都是土生土长的乡土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总有家乡的痕迹。

贾平凹并非一味的夸赞生养自己的地方,这篇文章里,充满了各类不堪的事。这类叙述甚至超过了所谓正面的陈述。但,阅读的过程中,会时刻感受到贾平凹先生对故乡那份真挚的热爱。如题《秦腔》,贾平凹先生把对故乡的爱寄托在家乡戏曲身上。在悲伤时、高兴时、激荡时,文中总会伴随着秦腔曲目的演奏。另外,和陈忠实一样,贾平凹先生也对秦人爱吃辣子进行了多次强调,来赞扬秦人骨子里的那股不服输的蛮横架势、那股硬劲儿。

夏天义和夏天智是全文的两个核心人物。夏天义是典型的老一辈儿人,生在土里,活在土里。对土地有着着了魔的热爱。在那个农村人逐渐离开土地的背景下,夏天义是愤恨的。最终,随着夏天义戏剧性的死在土里,全文结束。

文章也是那个年代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有他善良的一面。然而也充斥着各种不合理。但正如前面所说,贾平凹平静的接受这一切。他爱那片土地。

就以那句著名的诗歌结束吧。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19年3月10日15点09于3F502

《秦腔》读后感(篇4)

初读《秦腔》时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可堪是粗俗的气息,这粗俗不是贬低,书中语言不尚修饰 不遮不掩,有些用语露骨的近乎真诚,正是这回归原始的粗俗才更让我体会到那种熟悉的乡土风味。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风格是在余华的《兄弟》中,我当时是不太能接受那些对于人切身之物的如实描写,不过后来书读的多了,一方面多见少怪,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有些主题的展现需要的就是自然的回归。

还是说回书中来,主题对于秦腔及传统文化的怀恋、没落的哀叹、重归的呼唤我就不再多说。从其他方面来说,这书给我的感触更深的是“引生”的刻画和夏家四兄弟的兄弟之情。

书中“引生”既是清风街的半疯子,又是书的引路人。我惊讶的是贾平凹对他形象的把握,他二流子,不上调,有时还疯傻,独有面对白雪或是和白雪有关的事情上,他认真,执着。他看到白雪时的痴呆、搔首踟蹰,一个人在面对心爱之人时的种种痴迷纠结不安的心理都被贾平凹在他身上毕露无疑。

夏家是个大家族,儿子辈的经常不和、不孝,但父辈的四兄弟却是一辈子从未吵过嘴。有了酒提着叫上几个兄弟一起喝,年夜饭从老大家吃到老四家,老四夏天智经常召集、训斥侄子们不能让夏天礼和夏天义受了委屈,任凭别人怎样他们的兄弟之情都有滋有味。

现在这个时代,距离和时间让很多亲情淡漠,有了各自的家庭后都有自己的过活,随着年龄的增大那种同父同母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渐渐疏离。所以书中的夏家兄弟着实让人温暖。

《秦腔》读后感(篇5)

《三娘教子》是出传统骨子老戏,又名《双官诰》。近些年来上演的《三娘教子》大多是“教子”这一折,很少有人唱全本的《三娘教子》。此次程派演出全本《三娘教子》,迟小秋把程派寓刚于柔、幽咽委婉的特点把握得恰到好处,将优美的程派唱腔展现得淋漓尽致,并将唱腔重新设计,和原来的风格统一贴切。整出戏以情动人,以情感人,深受广大观众好评。

明代,薛家三兄弟长兄去逝,留寡妻张氏,二弟薛奇有妻刘氏生子倚哥,三弟薛衍妻王春娥为人贤惠忠厚,宽于待人。薛奇出外经商,薛衍进京赶考,张刘二氏为图家财,假说薛衍赶考途中丧命,逼春娥改嫁,此时得知薛奇经商途中船遇风浪不幸身亡,刘氏惊痛命家人薛保运回灵柩安葬。张刘二氏趁机席卷家财变卖房产,刘氏抛弃亲子,先后改嫁,王春娥立志守节,抚养孤儿倚哥,一日倚哥在学中被讥为无母之儿,受气回家,不听春娥教训,春娥怒,以刀断机布以示决绝,薛保从中劝解,倚哥幡然悔悟,自此三娘含辛茹苦与薛保三人相依为命,苦渡一十三载终将倚哥抚养成才,得中状元。薛衍历尽艰辛沙场建功,得任兵部侍郎,并与倚哥叔侄相见,荣归故里,痛斥张刘二氏春娥以德报怨,晓以是非,赠与银钱,令其安分度日,至此春娥、薛衍、倚哥、薛保一家欢聚。

《秦腔》读后感(篇6)

《秦腔》,显示出贾平凹对他所熟悉的乡村题材的高超驾驭能力。乡村生活在他的笔下风生水起,神采飞扬。他生动地写出了这个时代的乡村政治与伦理一精一神,也写出了对处于式微瓦解状态的乡村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凭吊和惋惜。

相比于《废都》中对城市生活夹生化的把握和猎奇一性一*的表达,《秦腔》显示了作者对农村世情的通透理解和深情关怀。贾平凹借这部小说颇为理直气壮 地表达了对农民价值观的认同,在对农民趣味的描写中,甚至表现出某种欣赏和自得。如果说《废都》中对城市的感情多少带有某种欣赏与批判的矛盾色*彩的话,那 么《秦腔》中对农村的描写则带有更单纯的赞美与留恋之情。作者似乎有意抛开了以往知识分子写农村题材时不可避免的一精一英立场,而附身于一个似疯半傻的农村混 混我,加入到乡间人情政治中来演绎一场农民话语的狂欢。到处都是生动地道的民间地方口语,洋溢着农民的风趣、幽默和智慧,恣肆而欢乐。《秦腔》将贾平 凹在《白夜》、《高老庄》中的那套笔墨用到了极至一精一细而忠实的写实渗透于全篇的各个角落,简直就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工笔长卷。小说中的生活带着地道的农 村气息,农民的心理刻画入微,农村社会的情状清晰可信。这种对土地的亲和之感,在许多乡土作家笔下已经丧失多时。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平凹这部长篇力作令人欣喜。

小说几乎通篇由对话组织,人物之间的交锋皆通过话语的机锋呈现。这些对话里蕴涵了极丰富的戏剧感,每一段对白都是一场好戏,人物的一性一*格、心态 跃然纸上。小说还不时穿插着戏文、秦腔曲谱、民谣,显示出某种互文的复调效果,对于懂秦腔的读者来说,当获得更会心的阅读享受。但小说所采取的艺术形 式也真是一把双刃剑,大量冗长的对话也挤一压掉了小说舒展的空间,内容便显得过于紧促,密不透风。由于缺少叙述和描写的穿插铺垫,事件之间没有必要的过 渡,也使小说的节奏显得缓慢单一。与其说《秦腔》是部长篇小说,不如说更像一个充满了台词的长篇剧本,这种风格的变化体现了作者不断挑战写作难度的追求, 也确需要读者耐心地与阅读疲劳抗争,才能领教它的好处。

《秦腔》读后感(篇7)

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而已,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

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显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的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更能讲述故事!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是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声色高体验性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能是有完整、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才是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西方现代的许多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8)

《秦腔》是新的不能再新的一本书了当我遇见她时她着火红的衣裳像一位待嫁的新娘仔细看时又像一枚辣子火红中透着热烈¸粗犷名字就很亲切读后让人要感激作者叙述了我想述而无力述的故事。

有些事比如我的家乡那些无论陈旧的新鲜的夸大的离奇的编纂的真实的故事曾一再充斥我的头脑。让它们也“跃然纸上”是我遥远的心愿所谓遥远因为我终究平凡实在怕辱没了那些人那些事。感谢贾先生写神了乡村的风貌可那到底是他的家乡而我是希望在某一天我的心愿也能实现。无奈学业压身读这样的长篇是太过奢侈的事了。更恨时间的仓促疏漏之处再所难免。

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作品来源于生活夏风身上随处可见作者的影子作者之所以找引生代言是为了增加真实吧再者加入一些“疯人”的虚幻思维叙述起来更显得心应手了。其实疯子引生的“疯疯傻傻”也正是这个人的可爱可敬之处。他对白雪的爱是真挚的纯朴的自然而然的;同时又是羞涩的苦心的肝肠寸断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生活中的错综复杂却诠释了他爱的轰轰烈烈引生更多的该是被同情同情他的痴情。

《秦腔》读后感(篇9)

《秦腔》是一部由著名作家鲁迅所写的小说,它描述了一个发生在中国秦腔剧团中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情感、争斗和奋斗,同时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戏曲的魅力和魔力。在阅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深受感动,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人性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秦腔》以秦腔剧团为背景,通过几位主要人物的命运来反映了中国古老的艺术形式在现代的困境。小说中的主人公郎明义是一个秦腔演员,他自幼喜爱秦腔,对这门艺术有着非常深厚的研究和理解。然而,他在当代社会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无论是经济压力、大众对传统文化的冷漠,还是大时代的浪潮,都使得他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尽管如此,郎明义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勇敢地面对这些困境。

通过郎明义的故事,在小说中我看到了许多关于人性和价值观的思考。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常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和诱惑,很难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和坚持。然而,郎明义在面临困难的时候,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热爱,而是选择了坚持并与现实做出了妥协。这样的坚持和妥协是一种人性的表现,也体现了个体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和挣扎。

另外,通过《秦腔》这个小说,我也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秦腔作为中国传统的戏曲形式,在这个小说中展现出了它的魅力和魔力。通过描述秦腔的演出、剧组的生活以及演员们对这门艺术的热爱,我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同时,小说也揭示了传统文化在当前社会的挣扎和困境,这让我对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有了更深远的思考。

此外,《秦腔》给我带来了对艺术与现实关系的思考。在现代社会中,艺术常常面临着与商业化相结合、传统与创新相冲突的难题。小说中的秦腔剧团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如保持传统与开拓创新、走商业道路与执守艺术追求之间的平衡。这些问题使得我对当代艺术发展及其与现实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总而言之,阅读鲁迅先生的《秦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这部小说,我不仅对中国传统艺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对现代社会的困境以及人性和价值观有了更多的思考。小说中的主人公郎明义的坚持和妥协,传达了人性的复杂性,也引起了我对艺术与现实关系的思考。《秦腔》是一部充满智慧和洞察力的作品,它让我看到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性的独特性。阅读这部小说让我有了更深远的思考,并使我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艺术更加热爱和尊重。

《秦腔》读后感(篇10)

九江口观后感

今天,是我第一次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参加论坛的看秦腔活动,我并不太开心,因为种种原因我是被逼来的。大约是由于我的祖籍是河南的缘故吧,以前仅仅看过几段豫剧,对秦腔我是一窍不通,更谈不上喜欢。总觉得秦腔就是大声吼,一点儿也没有美感。看什么秦腔啊,哪有动画吸引人?这不是浪费我的大好青春吗?

但老妈告诉我,《九江口》是由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小梅花剧团改编的传统历史剧目,今晚是第一次彩排,机会非常的难得。用句娱乐圈时髦的话,我们今天是超级狗仔队,前来探班的。哼——既来之则安之吧!

因为白天有事出去了,高速路因为车祸又堵了车。待到我们急匆匆赶到位于西安市文艺北路的陕西戏曲研究院时,我们恰巧错过了陕网论坛摄友们的精彩合影。很是遗憾呐——

还是赶快抓紧时间先做做功课——读读秦腔《九江口》的内容简介吧:

元末,群雄并起,割据一方。北汉皇帝陈友谅与吴王张士诚结为姻亲。陈友谅遣胡兰前往,迎接殿下张仁前来与女儿成婚;约定九月重阳合兵共灭朱元璋。途中,胡兰、张仁被朱元璋擒获。刘伯温用计,劝降胡兰,派大将华云龙冒充张仁,与胡兰返回北汉,将出兵日期改为八月十五。北汉大元帅张定边老谋深算,初见“张仁”渐生怀疑,但陈友谅颟顸昏庸,宠爱女婿。张定边无奈,只得回府拷问胡兰。胡兰供出真相,张定边闯宫,要将奸细华云龙抓去审问。陈友谅传胡兰前来对质,但他已畏罪自尽。张定边一片忠心,却得不到陈友谅信任,只得大闹花堂,在婚礼上将华云龙抓走。陈友谅大怒,派人救回“张仁”,并将张定边帅印追回。八月十五中秋节,陈友谅如约出兵,张定边中途阻拦,未能挽回。陈友谅果然中计,幸亏张定边带领八百胡伟军,埋伏在九江口,奋力勇战,陈友谅才得以逃生……

和爸爸妈妈一起匆匆赶到剧院,我竟然见到了老熟人——杨大妈。

哇塞——我居然能这么近距离的见到阵容庞大的戏剧乐团伴奏,真是太棒了!我喜欢。

一场演出竟然要付出这么多人的辛勤劳动,真是不容易啊!随着乐团伴奏开始紧锣密鼓的敲响,伴唱悠扬的歌声响起,今晚秦腔《九江口》的彩排也就正式拉开了序曲。

九江口观后感

神州排开千秋宴,欢天喜地闹除夕。爆竹声声辞旧岁,盛世梨园乐开怀。

除夕晚九时整,于魁智李胜素一曲高歌《千秋华宴》带来了一年一度的梨园盛事——春节戏曲晚会。

真像歌里说的那样“中国人恋京剧若恋中华,听一声皮黄腔想国又想家。”,幽幽皮黄腔,维系了多少赤子之心啊!

《九江口》,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正宗地道,没话说!

《对花》对出了江南小儿女的.甜蜜,对出了江南小儿女的娇憨,吴音软语,别有风味。

《状元媒》《十八相送》过后,山西华阴的老腔气势磅礴,令人精神一震,好个将令一声震山川。

京歌过后,眉户剧《迟开的玫瑰》,豫剧《村官李天成》,评剧《任长霞》,.广东粤剧《风雪夜归人》,川剧《茉莉花》,好几段现代地方戏轮番上演,然后从《春闺梦》开始,经

典唱段轮番上场,好一个百花争艳!

呵,那是谁?一身白衣好风度,开口一唱字正腔圆,风度翩翩,儒雅俊秀,进退自如。哦,原来是谭元寿先生之孙,谭派第七代传人谭正岩,一段“朝霞倒映在阳澄湖上”珠圆玉润,仿佛是当年的郭建光重生。

小小的孔莹人小戏精,吕薇:孙晓梅一段“惜别离”悲悲切切,感人至深。

谁说一心不能二用,你看,周佑君、傅希如两位青年才俊各执京胡一把,自拉自唱一段“坐宫”,如行云流水一般流畅自如,好本事!

图尔迪也来凑热闹,手风琴伴唱红灯记,啧啧,开天辟地头一回呢!

刘兰芳、李元华、张光北搭唱智斗,妖娆青蛇口吐火焰,召唤来十二生肖。在优美的咏梅曲调中,新的一年到来了,我祝愿梨园中好花常开,好景常在!

《秦腔》读后感(篇11)

今天,是我第一次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参加论坛的看秦腔活动,我并不太开心,因为种种原因我是被逼来的。大约是由于我的祖籍是河南的缘故吧,以前仅仅看过几段豫剧,对秦腔我是一窍不通,更谈不上喜欢。总觉得秦腔就是大声吼,一点儿也没有美感。看什么秦腔啊,哪有动画吸引人?这不是浪费我的大好青春吗?

但老妈告诉我,《九江口》是由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小梅花剧团改编的.传统历史剧目,今晚是第一次彩排,机会非常的难得。用句娱乐圈时髦的话,我们今天是超级狗仔队,前来探班的。哼——既来之则安之吧!

因为白天有事出去了,高速路因为车祸又堵了车。待到我们急匆匆赶到位于西安市文艺北路的陕西戏曲研究院时,我们恰巧错过了陕网论坛摄友们的精彩合影。很是遗憾呐。

还是赶快抓紧时间先做做功课——读读秦腔《九江口》的内容简介吧:

元末,群雄并起,割据一方。北汉皇帝陈友谅与吴王张士诚结为姻亲。陈友谅遣胡兰前往,迎接殿下张仁前来与女儿成婚;约定九月重阳合兵共灭朱元璋。途中,胡兰、张仁被朱元璋擒获。刘伯温用计,劝降胡兰,派大将华云龙冒充张仁,与胡兰返回北汉,将出兵日期改为八月十五。北汉大元帅张定边老谋深算,初见“张仁”渐生怀疑,但陈友谅颟顸昏庸,宠爱女婿。张定边无奈,只得回府拷问胡兰。胡兰供出真相,张定边闯宫,要将奸细华云龙抓去审问。陈友谅传胡兰前来对质,但他已畏罪自尽。张定边一片忠心,却得不到陈友谅信任,只得大闹花堂,在婚礼上将华云龙抓走。陈友谅大怒,派人救回“张仁”,并将张定边帅印追回。八月十五中秋节,陈友谅如约出兵,张定边中途阻拦,未能挽回。陈友谅果然中计,幸亏张定边带领八百胡伟军,埋伏在九江口,奋力勇战,陈友谅才得以逃生……

和爸爸妈妈一起匆匆赶到剧院,我竟然见到了老熟人——杨大妈。

哇塞——我居然能这么近距离的见到阵容庞大的戏剧乐团伴奏,真是太棒了!我喜欢。

一场演出竟然要付出这么多人的辛勤劳动,真是不容易啊!随着乐团伴奏开始紧锣密鼓的敲响,伴唱悠扬的歌声响起,今晚秦腔《九江口》的彩排也就正式拉开了序曲。

《秦腔》读后感(篇12)

终于看完了《秦腔》全书。在专门安排的几个月用来学英语的时间内,看这种长篇的小说,实在是不应该,有不务正业之嫌。不过带着对新一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期待,上周末还是花全价买了本正版的《秦腔》,也显示对作者的尊敬。可是,看完之后,感到有些失望,和往届的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比较起来,实在不敢恭维。基本上看完了前几届的矛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总体感觉,大部分作品,在看完以后都能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优美的文字,动人的爱情,曲折的故事情节,史诗般的文化元素,让人思考,让人感叹,人世沧桑催人奋进,命运多舛让人执着。看完之后都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期望值太高,也许是对秦腔这种艺术的无知,在看完《秦腔》之后全然没有那种兴奋和激动。简陋的语言文字,感觉不到文学的优美,简单的故事情节,看不出什么深刻的,融合于文中的秦腔文化元素,也感觉不出什么美感。贯穿全文的一个疯子的叙述,说爱好像是病,说病又感觉是情,说神不是神,说迷不是迷,虚无缥缈,模糊不清,理不出头绪。音乐和色彩融合于电影的故事之中,能给人你震撼,可是用简单的秦腔乐谱融合与小说之中,确实难于读懂。《秦腔》中有意对农村习俗进行一些详细的描述,但也许是我本身在农村长大的原因,总感觉文中的那些描述,过程细节不详,背景原因不明,只是一种简单的罗列。一部文学作品,无论长短,无论读者水平高低,看完之后大都能够明白小说中的主线,可看完《秦腔》之后,合上书,我就在思考,它的主线是什么呢?疯子引生对女主人公白雪的爱吗?好像不是,那最多是一种变态,一开始就知道没结果的神经病,说男人不是男人,说色鬼他还满是纯洁。是以农村的发展和变化为主线吗?好像也不能成立,主要故事情节是一年之中的,前后不过几年的变化,以这么短的时间,描写农村的变化,未免太肤浅。整部小说的立意也无法理清,没有催人奋进的意图,没有叙述人世沧桑的深度,没有记录农村发展变化的长度,那一小段一小段的秦腔乐谱也不可能记录下秦腔艺术的精髓吧,即便是想作为一种色狼的发泄,那里面也只是一个一个粗糙的没有描写,低级的让人发呕,阴暗的没有一点快感的男女事实的罗列啊,无法尽兴,没有精彩可言。真不知就这样一部作品是怎么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也可能是我欣赏水平有限,不能理解大师级作家的。你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可人家给你谈的是如何杀猪,那就是屠夫的专业了。

一般武林高手,的境界是无招胜有招,一招致命。看完《秦腔》以后,真不敢想象作者是写作的高手,就这么一部作品,在后记中还详细记载,关门了一年,改了四遍才出炉。仔细想来,贾平凹以一部催人沉沦的《废都》成名于中国文坛,只是由于成名后不断有些散文和短篇出现,还能让人看到他的文字功底,对他多少还有些期待。但今天看完了这部其获得中国文坛荣誉的《秦腔》之后,脑子里可以想象的是,其以中国作家自居,在觥筹交错的情景下,混迹于功利名义的场合之中,花天酒地,干些男娼女盗的苟且之事而已。江郎才尽,其实了了。真想去找他退钱,三十六元,挺贵的,你要不信,也买本去看看,不过一定记着,只买盗版的就行,看完就可以厕所里见了。哈哈,权当笑谈!

《秦腔》读后感(篇13)

《秦腔》是作者以自己故乡为原型虚构的一个世界。作者在后序中写到这本书是他对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历史的一份生活记录,也是对他的故乡他的家族的一段感情上的沉痛记忆。

小说的语言用词非常的朴实、日常,记录的是日常琐事,刻画的是身边的人物形象,反而让人觉得真实、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不一定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值得被记录,平平淡淡才是人生常态。

作者担心这本书是不是只有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才能进入,城里的人能进去吗?是不是只有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

我从小在一个小城市长大,虽然没有经历过书中描写的乡村生活,但读完后却也感觉有种熟悉感。我小时候生活长大的城市不大,但在我印象中也是街上熙熙攘攘,每个人隔不了两层关系就能与对方搭上关系。小城市好像没有秘密,走在哪里都能碰上熟人,以至于在我的家乡早恋是很难不被家人发现的。高中后我离开了我的家乡,这之后就是漫长的高中、本科、读研、工作,十多年来也只有过年放长假才会回到家乡。

这期间,我的家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里的亲戚纷纷搬去了别的城市,孙子辈的都在外求学工作,小时候要好的朋友也都在外打拼。现在我工作生活的城市与小时候长大的家乡相距不远,百公里以内开车也就是1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每次回到家乡都觉得家乡越来越“安静”了。原本热闹的街道,现在都关起了店门。路上看不到年轻人的面孔,都是中老年人去市场买菜或者去公园锻炼的身影。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唏嘘。我希望我的家乡一直活力四射,但却无法阻止它的老去。

作者想通过这本书,为自己的家乡立碑。我没办法像作者这般厉害,能够将自己对家乡的情感流传下来。我只能每次回到家乡,都尽可能的去吃一碗河洛或者砂锅,毕竟家乡的这份味道还在。

井读后感(实用8篇)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井读后感(实用8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井读后感【篇1】

一整天,瑞思的脑子里被“70块钱,一口井”的念头充斥着。“我一定要为他们挖一口井。”他想,“我明天就要带70块钱来。”

面对瑞恩的请求,妈妈苏珊只是笑着说;“很好呀,瑞恩。”

“不,我当时根本没把他的话当成一回事。”苏珊回想当时的情景说:“他想去帮助别人,这非常好。可你知道,孩子的主意总是一会儿一变。”

晚饭时,瑞恩又提起了这件事。

“不,瑞恩,70块钱太多了。”苏珊不得不直接告诉他。“我们负担不起。”

第二天,瑞恩闷闷不乐地放学回来。再一次向爸爸妈妈提起这件事。

“你们根本就不明白!”他带着哭腔嚷起来,“人们没有干净的水喝,孩子们正在死去,他们需要这笔钱!”

苏珊和马克不得不认真地讨论这件事,然后。他们宣布了决定。“我们不能给你这些钱。如果你真的想要,你可以自己赚。”

苏珊在冰箱上放了一个旧饼干盒,并为瑞恩画了一个积分表,上面有35条线。饼干盒里每增加两块钱,瑞恩就可以涂掉一格。苏珊说:“瑞恩,记住,你只能靠做额外的家务活儿来赚这些钱,你现在每天做的这些可不算。

“行啊!”瑞恩破涕为笑。

瑞恩得到的第一个任务是吸地毯。乔丹和基根都出去玩了,瑞恩干了两个多小时,苏珊“验收”后,往饼干盒里放了两块钱。

“等干完了,我的背都直不起来了,疼了好几天!”瑞恩说,“我平常只做些铺床遛狗的活儿,从来不知道这活儿过么累人。”

几天后,全家人去看电影时,瑞恩一个人留在家里擦了两个小时窗子,赚到第二个两块钱。

渐渐地,大家都知道了瑞恩的这个梦想。爷爷雇了三个兄弟去捡松果;暴风雪过后,邻居们请他去帮忙捡落下的树枝;瑞思考试得了个好成绩,爸爸给了他奖励;瑞恩从那时起不再买玩具……所有这些,都被瑞恩放进了那个旧饼干盒里。

“说实话,我以为瑞恩很快就会厌烦了!”苏珊说,“可他一直坚持下来,干了4个月”

“为什么不直接把70块钱给他呢?”我问。

“70块钱对6岁的孩子来说,是笔很大的数目。如果他想要,就应付出努力,而不是简单地把钱从爸爸手里拿走,再交到老师那里。”苏珊回答。

4月的一天,苏珊上班前,突然发现积分表已经差不多快满了。“攒够了钱,把它交给谁去非洲挖井呢?”她开始发愁。

学校没有提供相关信息。苏珊向朋友布兰达求助,后者在一个国际发展组织工作。布兰达说:渥太华的一个小规模的非营利组织好像正在做这件事情,他们不仅募捐,还负责去非洲挖井的工作。这个组织的名字就叫“水罐”。

布兰达给“水罐”打了电话:“70块钱可能并不多,但这个孩子很辛苦地工作才赚了这些,我想,应该让他当面把钱交给你们。”

4月下旬一天的早上,瑞恩郑重地穿上西服,打好领带,胸前抱着装满了一块两块零钱的旧饼干盒,将他交给了“水罐”当时的负责人尼科尔。她向瑞恩解释了他们在非洲进行的“洁净的水”项目。最后,她不好意思地说,70块钱其实只够买一个水泵,挖一口井要花更多的钱,差不多得要20xx块。

“哦,好啊!”瑞恩根本不明白20xx块钱意味着什么,他只是兴奋地说:“那我再多干些活儿赚钱吧,”

这天晚上,苏珊和马克陷入了沉默。“他已经走了这么远了,”马克说:“我们不能跟他说:孩子,你已经尽力了,但你真的不能改变什么”。

他们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他们期待瑞恩会随着时间的延续,慢慢淡忘这件事。“我们很想帮他。”苏珊叹了口气说:“可一个6岁的孩子怎么靠干家务赚那么多钱呢!”

转机出现了。

布兰达被瑞恩的执着感动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她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发了电子邮件,告诉他们,有一个孩子,为了帮助非洲的孩子有水喝,正在进行着一项伟大的工作。

很快,一个当会计的表弟回信了:“我很感动。我想捐一些钱帮助瑞恩。”

其他人也纷纷回信告诉布兰达:这是个激动人心的故事,应该登报发表。

布兰达这样做了。不久,瑞恩的故事出现在肯普特维尔《前进报》上,题目就叫《瑞恩的'井》。1999年9月,《渥太华公民报》又刊登了同样的报道。瑞恩的故事开始迅速传遍加拿大,不断有电视台要求采访。很多人开始寄来钱。

捐款迅速筹齐了。

9月底,加拿大援助救济会(CPAR)的乌干达办事处工程师吉兹专程飞来加拿大,和瑞恩一起讨论如何修建和维护水井。

20xx年3月,“瑞恩的井”基金会正式成立。

瑞恩到学校去做宣传,散发电子邮件,告诉人们去帮助别人;他出席各种国际会议,向更多的人讲述他的梦想;全家都加入到这个活动中来:哥哥负责演讲时的音响,弟弟刚刚学会摄影,负责为瑞恩拍照片,爸爸负责召集基金会的董事会议,妈妈负责基金会的具体运作。

在CPAR和“水罐”的帮动下,“瑞恩的井”基金会至今已为非洲8个富基建造了30口井。

“你长大了想干什么呢?”我问瑞恩。

“我想要成为一名水利工程师,到非洲去帮人们找水。我要一直工作到像爸爸那样老,退休后在一个湖边静静地生活。”瑞恩平静地回答。

“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瑞恩突然厌倦了?”我问苏珊。

“你会吗?”苏珊笑着问瑞恩,转过来对我说:“但是,你不觉得他已经做得够多了吗?如果他选择放弃,我们也不会勉强他。”

“你觉得谁对你的帮助最大?”我问瑞恩。

他不好意思地在椅子上扭扭身子,红着脸,调皮又认真:“妈妈——她又细心,又体贴。她那么爱我。没有她。

读后感:“瑞恩的井”的故事有很多值得让我们思考的问题,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父母如何对待孩子的一些想法,是耐心倾听,给予理解,还是在孩子的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就把孩子的话堵了回去。瑞恩的故事之所以有了这样一个结尾,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他的母亲与父亲“不得不认真地讨论这件事,然后他们宣布了决定:‘我们不能给你这些钱。如果你真的想要,你可以自己赚。’”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感触之一就是,怎样尊重孩子的梦想,并帮助他们去实现。当我们的孩子如果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面对?

感触二就是,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孩子。是急功近利,望子成龙,让孩子出人头地?还是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现代人,最起码具有社会责任心,有同情心,有爱心?

亲爱的父母朋友们,当您读完这篇文章,又有什么感想呢?我觉得这个故事可能有很多话题可以讲,如果有,我们不妨在家长频道的家长论坛里一起灌灌水,好好聊一聊!

井读后感【篇2】

《瑞恩的井》讲述的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瑞恩为了实现让非洲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最后,瑞恩的井建成了。读完本文后,感触最深的就是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有这样的同情心。

记得一位教育家说过:“同情行为是社会里一种十分重要的美德,若社会里没有同情,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觉得培养孩子的职责感和同情心也是很有必要的。去年我们的学生进行过一次募捐活动。当时班里的孩子都曾捐过旧书或者报纸,有的孩子甚至把自我心爱的图书也捐了出来。当时我在班里曾举行过一次班会,题目是《我们如何募捐》,当时学生们的反应很强烈,有很多学生的发言很令人感动,但仅是一次班会没有后续的教育,可能也不会在学生心中留下痕迹。

我们此刻对孩子同情心和职责心方面的教育似乎有些缺失。我们的孩子也能和小瑞恩一样在听完一个故事后能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同情,进而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忙他们吗?我想大部分孩子可能不会,因为他们没有时光或者是机会去思考这样的事情。我想这是家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职,而这样的事情不正是为孩子编织有好处的生活吗?

明天的班会课上,我将把非洲小孩喝不上干净水的事情讲给班里的孩子听听,看看我们的学生会不会和瑞恩一样?如果不会,我将开始对学生进行同情心和职责心的教育。如果学生也像帮非洲孩子建一口井,那么她的钱从哪里来?他会和瑞恩一样透过额外干家务或者是透过自我的劳动赚取吗?我不敢想象,我们的教育和国外相比,真的存在很多问题。写到那里,更加敬佩那个六岁的加拿大小男孩——瑞恩。

井读后感【篇3】

《瑞恩的井》讲述的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瑞恩为了实现让非洲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瑞恩的井》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在杂志上读了一篇文章《瑞恩的井》。文章讲述的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瑞恩为了实现让非洲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终于,瑞恩的井建成了。读完本文后,感触最深的就是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有这样的同情心。

记得一位教育家说过:“同情行为是社会里一种非常重要的美德,若社会里没有同情,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觉得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也是很有必要的。去年我们的学生进行过一次募捐活动。当时班里的孩子都曾捐过旧书或者报纸,有的孩子甚至把自己心爱的图书也捐了出来。当时我在班里曾举行过一次班会,题目是《我们如何募捐》,当时学生们的反应很强烈,有很多学生的发言很令人感动,但仅是一次班会没有后续的教育,可能也不会在学生心中留下痕迹。

我们现在对孩子同情心和责任心方面的教育似乎有些缺失。我们的孩子也能和小瑞恩一样在听完一个故事后能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同情,进而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吗?我想大部分孩子可能不会,因为他们没有时间或者是机会去思考这样的事情。我想这是家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职,而这样的事情不正是为孩子编织有意义的生活吗?

明天的班会课上,我将把非洲小孩喝不上干净水的事情讲给班里的孩子听听,看看我们的学生会不会和瑞恩一样?如果不会,我将开始对学生进行同情心和责任心的教育。如果学生也像帮非洲孩子建一口井,那么她的钱从哪里来?他会和瑞恩一样通过额外干家务或者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取吗?我不敢想象,我们的教育和国外相比,真的存在很多问题。写到这里,更加敬佩那个六岁的加拿大小男孩——瑞恩。

那天,晴空万里。下午的时候,语文老师要对我们一周的课时学习进行测验。在做作文的时候,我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又为作文的命题而窃喜。作文的题目是让写一篇《瑞恩的井》读后感,我感到十分自信,因为这篇文章我学得比较透彻。

下笔的时候,我先从贫困的非洲写起,人们常年生活在艰难困苦中,缺医少药,甚至连干净的水也喝不上,实在让人可怜,让人同情。接着重点写主人公小瑞恩为什么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天真可爱。写在瑞恩六岁时,正上一年级,当他听老师说非洲的孩子们的困境后,立即向妈妈提出拿70美元为非洲孩子们捐一口井。可是出于家里的经济状况,父母没能马上答应他,而是提出‘为家里做一些额外的家务挣点钱’这样的办法。瑞恩牺牲很多时间去做家务,终于攒到了70美元,但是负责打井的人说打一口井还需两千元。为了瑞恩美好心愿的实现,妈妈写了一封信给报社。果然,通过媒体的效应,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两个月后,瑞恩就收到了七千美元的汇款!

正是由于小瑞恩的善举感染了周围的人们,人们才会心甘情愿地帮助他,从而救济那些受苦的人们。瑞恩已经为非洲8个国家建造了30口井,他被称为“加拿大的灵魂”,这可真是不凡的举动。要知道,瑞恩初次为非洲捐款打井时只有六岁呀!想想六岁的我们在干什么呢?

作文的最后,我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像瑞恩那样正直善良、乐善好施、做个勇于克服困难、善于帮助别人的好学生!

只要真心向往,并且努力奋斗,每个人都可以达成自己的梦想……再次品味这句话,细细回想,一个6岁的孩子执着地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他最终真地做到了……

在一次课堂上,老师激动地讲述着非洲孩子的艰难生活,“每一分钱都能够帮助他们,一分钱可以买一只铅笔,25分可以买175粒维他命药片,60分就够一个孩子两个月的医药开销,一块钱够一顿丰盛的午餐,两块钱就能买一张毛毯,如果我们有70块钱,就可以帮助他们打一口井。”然而就是这句话,让6岁的瑞恩从此树立起一个不朽的伟大的梦想。他为让非洲的孩子有一口纯净的水喝,竟果断而坚定地要建一口井,也许是因为稚嫩的他不会有任何担心,因为他的纯真,他有决心将这个梦想实现。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努力奋斗着,努力拼搏着,努力约束着。从此他有了一个旧的饼干盒,上面写着一个计划:一天赚2元,一共35天。自从有了这个计划,他努力地做家务,拾松子,在这样忙碌的日子里,饼干盒上一条条斜线划掉了一天又一天,他毅然放弃了孩童时期最离不开的各种玩具,选择了攒钱募捐造井。也许就是这种心态,这种毅力使他成功,很快他有了70块钱,可是70元只能买一个水泵,要建一口井,需要的钱远远不止这些,得知这个结果,瑞恩小声却很坚定地说:“我来攒钱!”瑞恩又开始了他艰难、忙碌、辛勤的攒钱之路……

一个孩子的话,引起了加拿大社会各界的支持,一个孩子的行动,带动了社会共同地募捐,一个孩子的梦想,实现了非洲孩子喝上干净水的愿望。虽然历经重重困难,但只要怀梦在心,努力追求,终会成功!每个人都会有梦想,向着自己的梦想飞翔,收获的将是一世的美好!

今天偶尔在学一本杂志上读了一篇文章,尤其令我印象深刻,那篇文章叫《瑞恩的井》。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小小的6岁男孩瑞恩为了让非洲那群可怜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为了造一个井给那群孩子,他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最后,瑞恩的井终于建成了,实现了他的梦想,读完本文后,感触最深的就是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有这样的同情心,我觉得现在的大学生,很多还可能比不上这位小小的男孩这么有爱心。

记得一位教育家曾经这么说过:“同情行为是社会里一种非常重要的美德,若社会里没有同情,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觉得培养我们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也是很有必要的。去年我们的学生进行过很多募捐活动。学校里很多同学都捐除了自己不要的旧书,旧物品,给需要的同学和山区的孩子,学校里还还有很多去山区义教的志愿活动,我觉得这样的活动挺好的,可以培养我们的同情心,做一个关爱社会的人,我觉得只有去经历过,才会明白其中的很多感受和意义。

我们现在对与同情心和责任心方面的领悟似乎有些缺失。我们也能和小瑞恩一样在听完一个故事后能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同情,进而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有需要的人,这样我们才有时间时间或者是机会去思考这样的事情,编织我们大学生有意义的生活。

写到这里,我真的感觉自己很惭愧,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做的还不过一个小男孩,由此也可以看出我们的教育和国外相比,真的存在很多问题。写到这里,更加敬佩那个六岁的加拿大小男孩——瑞恩,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以他为榜样的。

那天,晴空万里。下午的时候,语文老师要对我们一周的课时学习进行测验。在做的时候,我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又为的命题而窃喜。的题目是让写一篇《瑞恩的井》读后感,我感到十分自信,因为这篇文章我学得比较透彻。

下笔的时候,我先从贫困的`非洲写起,人们常年生活在艰难困苦中,缺医少药,甚至连干净的水也喝不上,实在让人可怜,让人同情。接着重点写主人公小瑞恩为什么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天真可爱。写在瑞恩六岁时,正上一年级,当他听老师说非洲的孩子们的困境后,立即向妈妈提出拿70美元为非洲孩子们捐一口井。可是出于家里的经济状况,父母没能马上答应他,而是提出‘为家里做一些额外的家务挣点钱’这样的办法。瑞恩牺牲很多时间去做家务,终于攒到了70美元,但是负责打井的人说打一口井还需两千元。为了瑞恩美好心愿的实现,妈妈写了一封信给报社。果然,通过媒体的效应,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两个月后,瑞恩就收到了七千美元的汇款!

正是由于小瑞恩的善举感染了周围的人们,人们才会心甘情愿地帮助他,从而救济那些受苦的人们。瑞恩已经为非洲8个国家建造了30口井,他被称为“加拿大的灵魂”,这可真是不凡的举动。要知道,瑞恩初次为非洲捐款打井时只有六岁呀!想想六岁的我们在干什么呢?

的最后,我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像瑞恩那样正直善良、乐善好施、做个勇于克服困难、善于帮助别人的好学生!

在杂志上读了一篇文章《瑞恩的井》。文章讲述的是6岁的小男孩瑞恩让非洲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人。终于,瑞恩的井建成了。读完本文后,感触最深的六岁的孩子竟有的同情心。

记得一位教育家说过:“同情是社会里非常的美德,若社会里同情,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一名教师,我觉得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很有必要的。去年的学生过一次募捐活动。当时班里的孩子都曾捐过旧书或者报纸,孩子甚至把心爱的图书也捐了。当时我在班里曾举行过一次班会,题目是《如何募捐》,当时学生们的反应很强烈,有学生的发言很令人感动,但仅是一次班会后续的教育,也不会在学生心中留下痕迹。

现在对孩子同情心和责任心的教育似乎有些缺失。的孩子也能和小瑞恩一样在听完故事后能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同情,进而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吗?我想大孩子不会,或者是机会去思考的事情。我想这是家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职,而的事情不正是为孩子编织有意义的生活吗?

明天的班会课上,我将把非洲小孩喝不上干净水的事情讲给班里的孩子听听,看看的学生会不会和瑞恩一样?不会,我将开始对学生同情心和责任心的教育。学生也像帮非洲孩子建一口井,那么她的钱从哪里来?他会和瑞恩一样额外干家务或者是的劳动赚取吗?我不敢想象,的教育和国外相比,真的问题。写到这里,敬佩那个六岁的加拿大小男孩——瑞恩。

10.关于读后感的作文400字5篇

井读后感【篇4】

瑞恩的井读后感

瑞恩的井读后感(一):

《瑞恩的井》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小男孩——瑞恩为非洲人民做奉献的故事。

瑞恩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有一天,老师给他讲述了非洲的生活状况,以及怎样能够帮忙他们。瑞恩听了老师的话,决定给非洲的人打井,但妈妈说要自我挣钱,瑞恩决定每一天都干活挣钱。当别人玩的时候,休息的时候,瑞恩都在努力地干活。周围的人被瑞恩的精神打动了,都尽力帮忙他。瑞恩最后攒够了70元钱,但这远远不够,瑞恩没有放下,他开始继续努力,瑞恩的行为感动了许多人,他的事被刊登上报纸,人们不断给瑞恩寄支票,两个月后,瑞恩最后筹到了7000美元,五年后,“瑞恩的井基金会”成立。为非洲的8个国家打了70多口井。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羡慕他为非洲的小朋友打了那么多口井,为别人无私地奉献,成为了“十大少年英雄”中的一员,这种大爱无私,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将来也必须要像瑞恩一样无私奉献,去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

帮忙别人,快乐自我!

瑞恩的井读后感(二):

《瑞恩的井》讲述的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瑞恩为了实现让非洲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很多人。最后,瑞恩的井建成了。读完本文后,感触最深的就是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有这样的同情心。

记得一位教育家说过:“同情行为是社会里一种十分重要的美德,若社会里没有同情,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觉得培养孩子的职责感和同情心也是很有必要的。去年我们的学生进行过一次募捐活动。当时班里的孩子都曾捐过旧书或者报纸,有的孩子甚至把自我心爱的图书也捐了出来。当时我在班里曾举行过一次班会,题目是《我们如何募捐》,当时学生们的反应很强烈,有很多学生的发言很令人感动,但仅是一次班会没有后续的教育,可能也不会在学生心中留下痕迹。

我们此刻对孩子同情心和职责心方面的教育似乎有些缺失。我们的孩子也能和小瑞恩一样在听完一个故事后能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同情,进而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忙他们吗?我想大部分孩子可能不会,因为他们没有时光或者是机会去思考这样的事情。我想这是家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职,而这样的事情不正是为孩子编织有好处的生活吗?

明天的班会课上,我将把非洲小孩喝不上干净水的事情讲给班里的孩子听听,看看我们的学生会不会和瑞恩一样?如果不会,我将开始对学生进行同情心和职责心的教育。如果学生也像帮非洲孩子建一口井,那么她的钱从哪里来?他会和瑞恩一样透过额外干家务或者是透过自我的劳动赚取吗?我不敢想象,我们的教育和国外相比,真的存在很多问题。写到那里,更加敬佩那个六岁的加拿大小男孩——瑞恩。

瑞恩的井读后感(三):

前几天,我们学了《瑞恩的井》这篇课文。文中6岁的小学生瑞恩的事迹让我很感动。他把自我辛苦用劳动换来的钱全部捐给了非洲儿童。尤其是他牺牲了出去玩的时光做家务来挣钱,让我很佩服,不像我,一听到做家务便逃之夭夭了。

当读到“四月的一天,瑞恩穿得整整齐齐骄傲地把七十美元交给了募捐项目的负责人”时,我感动不已,他能把自我挣得钱全部交给负责人,真是太伟大了,而我呢,想到这,不禁有点惭愧。玉树地震时,学校组织捐钱,妈妈给了我20元钱,我还觉得自我捐的多了。应对异国的孩子,瑞恩都能够慷慨解囊,而我看到本国受难的同胞时却舍不得自我的一点钱,真是太自私了。

瑞恩,一个6岁的小孩,都懂得帮忙别人,我都11岁了,还让父母操心,不主动做事,不能帮忙有困难的人,真是太不懂事了,我要学习瑞恩助人为乐的好品质,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瑞恩的井读后感(四):

《瑞恩的井》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小男孩——瑞恩为非洲人民做奉献的故事。

瑞恩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有一天,老师给他讲述了非洲的生活状况,以及怎样能够帮忙他们。瑞恩听了老师的话,决定给非洲的人打井,但妈妈说要自我挣钱,瑞恩决定每一天都干活挣钱。当别人玩的时候,休息的时候,瑞恩都在努力地干活。周围的人被瑞恩的精神打动了,都尽力帮忙他。瑞恩最后攒够了70元钱,但这远远不够,瑞恩没有放下,他开始继续努力,瑞恩的行为感动了许多人,他的事被刊登上报纸,人们不断给瑞恩寄支票,两个月后,瑞恩最后筹到了7000美元,五年后,“瑞恩的井基金会”成立。为非洲的8个国家打了70多口井。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羡慕他为非洲的小朋友打了那么多口井,为别人无私地奉献,成为了“十大少年英雄”中的一员,这种大爱无私,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将来也必须要像瑞恩一样无私奉献,去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

瑞恩的井读后感(五):

《瑞恩的井》这一文,写的是加拿大男孩瑞恩,为了能给处在饥渴、疾病中的非洲儿童打一口井,他靠自我的努力募集到6万美元,献出了自我的爱心,展现了瑞恩完美的心灵世界。

瑞恩是一个关心他人、有着超人的毅力和决心的6岁儿童!!!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期望非洲每个人能够喝上干净的水,他用自我的行动来实现了自我的梦想!

和瑞恩相比较,我却十分懒惰!家务活一般是被人包办,做饭,洗碗,扫地,拖地。读到这,我期望我不在那么无所事事,变得勤快起来,要明白父母做家务不是应当做的。也许人生之路中会有很多座坎坷的山,有些人总会半途而废,只有一部分人坚持不懈,登上了顶峰~欣赏到了美景。我也要坚持不懈,登上巅峰!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梦想,但梦想是靠自我的行动实现的。不能依靠别人,自我的事自我做!

如今我们丰衣足食,享受着,但看看非洲孩子,在死亡之间徘徊,我要知足!

我不要浑浑噩噩的过完一生!努力,奋斗,这才是我的目标!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关爱别人,这也是我要做的。

瑞恩的井读后感(六):

这天我看完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瑞恩的井》,讲得是:一个叫瑞恩的男孩,听见老师说非洲那里的孩子因为喝不到干净水,所以很多小孩得了疾病后十分震惊,想捐700美元给他们挖一口井,回到家,他说给爸爸妈妈听,爸爸妈妈告诉他能够做家务来挣钱,于是瑞恩每一天坚持做家务。一些媒体明白了,登报了出来,大家都纷纷给小瑞恩捐钱,瑞恩最后积够了钱,把钱全部捐给了非洲。

瑞恩的井读后感(七):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天天用水吃水、心里又会想着谁呢!我猜非洲某些地区能吃上水的人必须记着加拿大男孩瑞恩呢!

说到瑞恩,他是我最近读过的一篇文章中的主人公。文中讲到在瑞恩六岁时,正上一年级,当他听老师说非洲的孩子们缺医少药,又没干净的水喝后,立即向妈妈提出拿70美元为非洲孩子们捐一口井。但是出于家里的经济状况,父母没能立刻答应他,而是提出‘为家里做一些额外的家务挣点钱’这样的办法。瑞恩牺牲很多时光去做家务,最后攒到了70美元。但是这时才发现钱是不够的。为了瑞恩完美心愿的实现,妈妈写了一封信给报社。果然,透过媒体的效应,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两个月后,瑞恩就收到了七千美元的汇款!

瑞恩已经为非洲8个国家建造了30口井,这可真是不凡的举动。要明白,瑞恩初次为非洲捐款打井时只有六岁呀!想想六岁的我们在干什么!无非是跌了一跤便哭个喋喋不休、为了吃糖闹得天翻地覆、喜欢在妈妈怀里充当小宝贝……那里为别人想到过什么!回首我的童年,记忆里涌现的只有一幕幕不堪入目的坏事情,相比而言真的是羞愧难当。

就在今年的春节期间,我还经历了一段自私自利的事情:为准备过年,爸爸妈妈准备了很多年货,其中不乏有好吃的。有一罐巧克力,贵得很,过年时摆在桌上,我都不让小伙伴们多吃。自我一个人独吞,吃多了,也就腻了,摆在桌上小伙伴们又不敢吃,剩很多,我可后悔极了。赶紧慷慨地抓了一把又一把塞进他们的口袋。作文

大部分糖虽然都送了人,但我心里却很爽快了,分享是最贵的巧克力,这是当时我的见解。

愿每个人都懂得付出、分享,这种付出和分享要送给需要帮忙的人们,毕竟真诚而无私的爱是没有国界的!

瑞恩的井读后感(八):

这天,我读了《瑞恩的井》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6岁的瑞恩为非洲儿童捐款打一口井,让他们喝上水。为了得到70美元,他不怕苦不怕累,拼命地做家务。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最后得到了70美元,捐给非洲的儿童。

瑞恩的感人故事,使我想起了发生在今年的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它震撼了全世界。全世界的知名人士,老百姓都慷慨解囊,献给灾区人民,让灾区的小朋友们重返家园,让灾区的老百姓们重建家园,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而灾区的老百姓小朋友们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用自我勤劳的双手重建美丽的家园。看着他们高高兴兴,背着书包上学,我也替他们高兴。他们不也是有着瑞恩的这种精神吗?

瑞恩的这种精神启发了我:在学习和生活当中,我要脚踏实地,勇往直前,克服种种困难,向着自我的方向前进。

以前我在学习当中马马虎虎,做作业就是做个差不多,遇到不会做的难题就问妈妈,或者说干脆不做,所以我的成绩并不是怎样理想。有时妈妈叫我做家务,我也要嘟嘟囔囔个半天,才漫不经心地去做。

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要学会自强自立,做自我力所能及的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再也不会让一道难题让我停止不前。

井读后感【篇5】

只要真心向往,并且努力奋斗,每个人都可以达成自己的梦想……再次品味这句话,细细回想,一个6岁的孩子执着地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他最终真地做到了……

在一次课堂上,老师激动地讲述着非洲孩子的艰难生活,“每一分钱都能够帮助他们,一分钱可以买一只铅笔,25分可以买175粒维他命药片,60分就够一个孩子两个月的医药开销,一块钱够一顿丰盛的午餐,两块钱就能买一张毛毯,如果我们有70块钱,就可以帮助他们打一口井。”然而就是这句话,让6岁的瑞恩从此树立起一个不朽的伟大的梦想。他为让非洲的孩子有一口纯净的水喝,竟果断而坚定地要建一口井,也许是因为稚嫩的他不会有任何担心,因为他的纯真,他有决心将这个梦想实现。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努力奋斗着,努力拼搏着,努力约束着。从此他有了一个旧的饼干盒,上面写着一个计划:一天赚2元,一共35天。自从有了这个计划,他努力地做家务,拾松子,在这样忙碌的日子里,饼干盒上一条条斜线划掉了一天又一天,他毅然放弃了孩童时期最离不开的各种玩具,选择了攒钱募捐造井。也许就是这种心态,这种毅力使他成功,很快他有了70块钱,可是70元只能买一个水泵,要建一口井,需要的钱远远不止这些,得知这个结果,瑞恩小声却很坚定地说:“我来攒钱!”瑞恩又开始了他艰难、忙碌、辛勤的攒钱之路……

一个孩子的话,引起了加拿大社会各界的支持,一个孩子的行动,带动了社会共同地募捐,一个孩子的梦想,实现了非洲孩子喝上干净水的愿望。虽然历经重重困难,但只要怀梦在心,努力追求,终会成功!每个人都会有梦想,向着自己的梦想飞翔,收获的将是一世的美好!

井读后感【篇6】

这天,我读了《瑞恩的井》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6岁的瑞恩为非洲儿童捐款打一口井,让他们喝上水。为了得到70美元,他不怕苦不怕累,拼命地做家务。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最后得到了70美元,捐给非洲的儿童。

瑞恩的感人故事,使我想起了发生在今年的五一二汶川大地震,它震撼了全世界。全世界的知名人士,老百姓都慷慨解囊,献给灾区人民,让灾区的小朋友们重返家园,让灾区的老百姓们重建家园,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而灾区的老百姓小朋友们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用自我勤劳的双手重建美丽的家园。看着他们高高兴兴,背着书包上学,我也替他们高兴。他们不也是有着瑞恩的这种精神吗?

瑞恩的这种精神启发了我:在学习和生活当中,我要脚踏实地,勇往直前,克服种种困难,向着自我的方向前进。

以前我在学习当中马马虎虎,做作业就是做个差不多,遇到不会做的难题就问妈妈,或者说干脆不做,所以我的成绩并不是怎样理想。有时妈妈叫我做家务,我也要嘟嘟囔囔个半天,才漫不经心地去做。

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要学会自强自立,做自我力所能及的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再也不会让一道难题让我停止不前。

井读后感【篇7】

在杂志上读了一篇文章《瑞恩的井》。文章讲述的是6岁的小男孩瑞恩让非洲的孩子能喝上洁净的水的梦想,额外帮家里做家务来攒钱造井,他的事迹感动了身边的人。终于,瑞恩的井建成了。读完本文后,感触最深的六岁的孩子竟有的同情心。

记得一位教育家说过:“同情是社会里非常的美德,若社会里同情,尔虞我诈,人人自利,社会也不成社会了。”一名教师,我觉得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很有必要的。去年的学生过一次募捐活动。当时班里的孩子都曾捐过旧书或者报纸,孩子甚至把心爱的图书也捐了。当时我在班里曾举行过一次班会,题目是《如何募捐》,当时学生们的反应很强烈,有学生的发言很令人感动,但仅是一次班会后续的教育,也不会在学生心中留下痕迹。

现在对孩子同情心和责任心的教育似乎有些缺失。的孩子也能和小瑞恩一样在听完故事后能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同情,进而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吗?我想大孩子不会,或者是机会去思考的事情。我想这是家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职,而的事情不正是为孩子编织有意义的生活吗?

明天的班会课上,我将把非洲小孩喝不上干净水的事情讲给班里的孩子听听,看看的学生会不会和瑞恩一样?不会,我将开始对学生同情心和责任心的教育。学生也像帮非洲孩子建一口井,那么她的钱从哪里来?他会和瑞恩一样额外干家务或者是的劳动赚取吗?我不敢想象,的教育和国外相比,真的问题。写到这里,敬佩那个六岁的加拿大小男孩——瑞恩。

井读后感【篇8】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小朋友的眼睛里我读完袁宏道的《满井游记》,就想起这首《春天在哪里》。

袁宏道一生酷爱山水,幸好他当时担任的职务又比较清闲,因此有空就想外出走走,《满井游记》就是记叙他在北京做学官时,一次寻春的经历。

文章通过描绘北京近郊满井一带初春的美好景色,显示了早春蓬勃的生机,曲折的表现了作者厌倦都市官场生活和寄情于山石林泉的情怀。

文章开篇就写北京早春天气的恶劣,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沙走砾,而作者呢,只能局促一室之内,欲出不得,渴望出游而天气又不允许,就象关在笼子中的天鹅,闷闷不乐。

到了第二段,作者就变成了脱笼之鹄,从笼子中跑出来,飞向美丽的满井,飞向广阔的华北大平原。晶晶然如镜之新开而冷光之乍出于匣也比喻冰皮始解那一刹那间的湖光惊艳的情景,既表现出湖水的明净见底,又表现出它的冰凉宜人。如倩女之靧面而髻鬟之始掠也,把静态且无生命的山色比作动态有生命的美女。那美丽的少女刚洗过脸,梳洗过秀发,美目顾盼,令人神魂颠倒!泉而茗者,罍而歌者,红装而蹇者,作者由物及人,排比构句,动静结合,描绘了一幅早春郊游图。汲着新鲜泉水,煮着刚出的新茶,那该是须髯飘飘的老者;举着酒杯,在春风中畅饮,引吭高歌,那该是青春派文人;骑着小毛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是回娘家的少妇,应该是专来寻春的少女,北方的姑娘就是这样的大气、爽气,给春天画上一个耀眼的惊叹号!

鸟在沙滩上慵懒的晒着太阳,鱼在水中轻快的吞吐着细浪,明媚的春光照得天地万物喜气洋洋。始知郊田之外未始无春,而城居者未之知也,大自然何尝没有春色,只是局促于一室之内的人不知道春在哪里罢了。这也揭示一个哲理:这个世界上不缺乏美,只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

春天在哪里?春天在满井!春天在哪里,春天在爱美的人的足迹中!春天在哪里,春天在一切爱美的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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