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站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8-08

你最近有在积累优秀的范文吗?借鉴范文的重要性在此时就尤为凸显了。范文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作为我们学习借鉴的对象,您在寻找好文章吗一定要看看“兽医站工作总结”,这将对你的职业有所帮助!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1


作为一家乡镇兽医站,我站在这里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在各方面的努力和付出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为提高动物健康状况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乡镇范围内积极贯彻了动物防疫和疾病监测任务。定期开展免疫活动,确保动物群体免疫力的稳定和提高,有效控制了许多传染病的传播。同时,也注重对重要畜禽疫病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为病情的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在兽药管理和使用方面做出了努力。认真贯彻上级药品管理要求,严格进行兽药登记和储存,做到合理使用。注重兽药的使用指导和风险管理,通过培训和指导,提高了兽药使用人员的合理用药意识,减少了兽药滥用和药物残留问题。


积极参与了农村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养殖户开展技术培训活动,提供最新的养殖知识和技术指导,帮助养殖户提高养殖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与农民的合作和沟通,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信任感。


还注重宣传动物疾病预防和农村卫生文明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制作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通过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向农民普及动物疾病防治的知识和方法。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利用各种机会向农民介绍兽医服务和卫生保健知识。


这一年来,兽医站的工作不仅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民的高度评价,而且也赢得了广大民众的口碑和信任。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问题。资源不足和物资配备不齐,影响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一些农民对预防疾病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对兽医服务的需求缺乏理解。合作兽医机构和医疗设备的支持还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还将深入挖掘农村兽医产业的潜力,推动兽医服务与农村经济的融合,为乡镇农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同时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高的工作目标迎接下一个挑战,继续努力工作,为乡镇兽医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2

我站围绕镇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目标,高点定位,以跻身全市同行第一方阵为努力方向。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统领各项工作,务求实效,在改制之后,快速组建动物医院,清理债权债务,很抓防检工作,积极推进养殖小区(场)建设,主动参与政府的各项活动。具体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年初我站围绕镇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为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实施积效工资。制定了防治员双百分考核责任制、片长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驻场检疫员考核责任制、兽药(饲料)门市目标考核责任制。防治员防疫全年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制,劳务补贴与各项考核积分挂勾。站领导组实行分片考核,全年考核积分直接与责任人工资挂勾。改制后的下半年我站及时调整分工,围绕农委调整后的指标,精心组织到12月15日已全面完成任务。

二、立足本职,切实抓好防疫工作。

围绕文件的新特点新要求,细化责任,组织自查自咎,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在此基础上,将全镇划成三个片,每片均有专人负责,能及时发现了防疫中存在的问题。全年共防口蹄疫一免96495头,口蹄疫二免72637头,猪瘟一免105505头,猪瘟二免60115头,蓝耳苗100726头,耳标配带率100%,免疫密度100%,牛羊免疫口蹄疫苗5553头,免疫密度95.6%。散养家禽免疫禽流感117282羽,免疫密度89%。防疫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疫情。

在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落实市政府文件要求,对全镇养殖大户、食品加工企业实行监管,责任到人,利用宣传车在全镇大力宣传《农业法》、《动物防疫法》,同时张贴宣传标语,多次组织全站人员、养殖专业户、食品加工企业法人、屠宰场场长、畜禽贩运户学法守法教育活动。多次对全镇食品企业、屠宰场、冷库、路边摊点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整改使他们自觉形成,守法经营。以良好的经营秩序确保《动物防疫法》在我镇得到较好的`执行。

四、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强化服务意识。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镇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民增收,提高畜禽养殖科技水平,我站先后多次聘请市内外专家、教授对养殖户进行互通和专场培训。参训人数累计达300多人次。同时还与市站协同举办科技入户工程,对100多个生猪养殖户实行一条龙跟踪服务,设立。并开动手机农业科学信息报,使养殖户真正实现科技增效。以提高我镇畜牧业整体水平为重点,推进养殖小区建设,今年全镇新增畜牧园区4个,其中镇级园区2个、村级园区2个。积极组织园区立项申报,南通市合作村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已经验收通过,市县两级财政补助10万元。时来牧业有限公司和康大养殖有限公司生态养殖示范基地被省立项,预计可获得财政补助100万元。

五、强化防疫队伍建设,快速组建动物医院。

体制改革后的一段时间,动物防疫员一度感到失落,工作消极。夏季防疫工作进入了相对一个较难时期,我站及时组织全体防疫员,传达市政府、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分析体改后的防治员队伍建设。不是被消弱、没人管,而是政府对防疫工作重视程度更高。用于防疫工作的财力更加集中。统一思想后的防治员队伍基本整定,快速组建了动物医院,指导他们制定了院长、副院长、会计及防治员岗位责任制度。使得下半年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产地检疫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并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以上是我站全年工作的回报,需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将继续以事业改革为契机,埋头苦干,确保完成政府和市农委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为我镇的畜牧兽医事业、畜禽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尽职尽力。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3

_街道畜牧兽医站在县农林局畜牧兽医总站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严格要求下,按照这次春防工作的要求和内容,我站进行认真安排、落实,在5月1日前圆满完成了春防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畜牧生产情况

_街道现有41个行政村、5个社区,现有饲养生猪5700头,家禽67572羽,其中种鸭户(9)11800羽,肉鹅户(4)3100羽,青年鸭户(2)3000羽,肉鸭户(5)13700羽,蛋鸡102羽,鹌鹑(1)20000羽,天鹅1500羽,野鸭1500(1)羽,牛21头,羊157只,分布于各个自然村。目前养禽户明显减少,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工作量明显减少,这次春防工作畜禽存栏量明显变化,街道领导把41个村划成八片,以片长联村干部负责制,把各辖区内的畜禽存栏情况进行排摸,同时也进行宣传发动。我站另外要求村级疫情测报站与防疫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遗漏,这样采用多条线管理,能及时准确反映情况。

二、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是我站的中心工作,也是保证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首要保障。我站一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并结合消毒、隔离等措施。

这次春防工作也是我站常年免疫的起步,重点的一环。我站常年免疫计划是:猪瘟、五号病,15-25日首免,60-70日Ⅱ免,同时挂牌,5月龄左右进行Ⅲ免,外来生猪进入一律进行补免上牌,1-4月份共免疫生猪3369头,其中首免1172头,Ⅱ免1054头,Ⅲ免1143头,共使用猪瘟疫苗260并,W疫苗103并,各种档案及时登记归档,平时督促专业户对链球菌、细菌病毒、乙脑、伪狂犬病、蓝耳病等免疫工作,促进防疫工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家禽防疫方面,我站的家禽免疫计划是7-15日龄首免,35-45日龄Ⅱ免,开产前再进行Ⅲ免,以后按每年三次进行常规免疫(种鹅立夏、立秋、冬至三期),主要根据免疫监测结果来定时间,对流动的畜禽进行及时追踪,能准确把动态告诉对方,1-4月份共免疫家禽46022羽(其中蛋鸡102羽,肉鸡10000羽,蛋鸭270羽,种鹅10150羽,肉鹅5500羽,其他20000羽),共使用Q苗270并,除上述禽流感免疫外,还进行小鹅瘟、鸭瘟、禽出败、新城疫等疫苗注射。

另外,_辖区内牛、羊存栏数量较少,分布较散,我站根据现状,把辖区内的21头牛,专门聘用一位防疫员,以每头20元/头注射费承包给防疫员,同时要求防疫员做好工作后,必须有饲养户鉴字的台账(所有的台账都有鉴字才可结算)。羊防疫155头(2只怀孕)。

三、检疫与监测工作

春天的气候多变,给畜禽的健康造成一定的伤害,很多疫病都在此季节容易暴发,防疫是保障畜禽健康的首要条件,但检疫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我站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有售必检、有运必检,平时进行抽查监测,1-4月份共检疫生猪(产地)2300头,家禽5300羽,抗体检测12户,合格率达100%。

四、存在问题

这次春防工作主要问题是:蛋禽免疫程序很难安排,一不小心打乱理想免疫程序,如果在产蛋期间做思想工作很难,因此在理想时间里必须及时免疫。例这次种鹅免疫在4月25日前没人愿意防疫,在4月25日后,所有饲养户都要求免疫,造成人手不够,只能另外聘用和利用夜间及时补针。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4

第一条根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站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的11个乡镇站和区动物防疫检疫站(即市场检疫站)。

第三条乡镇站是国家设置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站长负责制,经济上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第四条乡镇站的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牧政管理;在区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的领导下搞好动物的疫病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的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广畜牧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扶持、帮助、指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经济组织、畜牧科技示范户和畜禽养殖大户发展畜牧生产;引导组织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禽商品生产。

第五条乡镇站应积极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不断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增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经济实力。

第六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工作:

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二、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二法”、“三条例”,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好兽药、饲料市场,加强对种畜禽的鉴定、发证管理和种畜禽更新换代的引种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夯实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承担,完成区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畜牧科技项目和事业推广任务。

七、乡镇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第七条乡镇站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

第八条乡镇站直属区畜牧局领导和管理。乡镇站应主动争取当地党政的领导和支持。

第九条乡镇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根据当地畜牧生产发展的需要来配备,人员编制基数以人事部门所核定的基数为准,不得超编。

第十条乡镇站可设站长、副站长、会计各一名,实行双向选择、竟争上岗、择优聘用,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征求当地党政意见后,由区畜牧局任免。

第十一条乡镇站动物诊疗岗、动物检疫岗实行分离管理:动物诊疗岗接受乡镇站管理,实行自收自支;动物检疫岗工资待遇(包括动物诊疗岗人员的“三保”费)在乡镇站的防检收入中支付。

第十二条乡镇站编制人员的缺额配备和自然减员补充按有关规定,按程序聘用。乡镇站在编人员的借调、辞退、自动辞职均应经区畜牧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事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乡镇站必须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可采取不脱产的岗位培训,函授、自考和脱产送入大、中专业院校深造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使在职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中专以上。

第十四条乡镇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术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由区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一、乡镇站的站长、会计岗位必须分离设置,建立健全财务制约、监控机制。

二、新建、扩建、改建办公、生产、经营和生活用房,乡镇站应将草图和投资预算计划表以及专题请示报区畜牧局审查批准后,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购买或以其他形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也必须经过区畜牧局批准。变卖或贬值处理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也须报区畜牧局批准。

三、乡镇站资金实行统收统支,坚持收支二条线,不得以收抵支或坐支。乡镇站帐务实行一月一结,一年一决算,经济核算以乡镇为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收支预算要按照“稳妥可靠、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的预算经区主管局初审,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批复后执行。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额人员的人员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部门预算。区财政按畜牧站收入情况拨付到区畜牧局系统帐户,再由畜牧局提出拨款意见,经财政局职能股室审核同意后拨付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支出帐户。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技术服务性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区畜牧局的财务管理办法统收统支,统一核算。

(四)乡镇畜牧兽医站取得的各类收入按以下顺序安排支出:

1、按月发放职工的工资、津补贴。

2、缴纳社会保险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畜牧局在下拨款项中代扣代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防、检疫费)必须使用财政专用收据,并严格按市政府54号文件收费标准按实征收,一律统一缴入财政专户。

(二)技术服务性收入(诊疗费、骟割费等)直接列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帐户进行核算。

(三)省、市平衡调剂费,财政国库拨回后,由区畜牧局统一上缴省市畜牧局。

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必须按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区局将对各基层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追踪审计,加强监督,并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监督。

财政专用票据的领取由区畜牧局统一到区财政局领购,乡镇畜牧兽医站到畜牧局领购,区局将对各站领取使用的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乡镇畜牧兽医站不纳入会计支付中心进行核算,由主管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自求收支平衡。

推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审核和备用金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此项制度的建立是规范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监督理财的重要保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于当月的25日送到区局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帐,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不得入帐,否则将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二)各项津补贴由区畜牧局统一制定标准,并报区财政、人事部门审定。

(三)区局汇同财政局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收入、支出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站严禁以单位的名义为外单位或个人作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乡镇站的资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将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如发现有将单位资金擅自借给外单位和个人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不准违规滥发奖金、补贴、补助和物品,杜绝不符合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开支。

职工每月的工资和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经济待遇(包括超任务奖和年终奖),必须经乡镇站站长审批后方可发放。乡镇站每月的职工经济任务完成情况和工资表,要一式二份,一份留乡镇站财务入帐用,一份交区畜牧局审查备案。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搞好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为当地党政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二)搞好辖区内的畜牧生产发展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大力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管理,抓好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和特种养殖户的生产发展。大力发展牧业生产、扩大单位费源,确保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确保区畜牧主管部门上缴款的完成,确保单位积累的增加,确保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步提高。

(三)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加强职工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热情服务,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四)主持所在站全面工作,搞好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强化劳动管理,爱岗敬业,拒绝腐败,坚持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务收支一支笔审批,把好财务关,

(五)按时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事业任务,搞好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科研课题和项目建设任务。

(六)改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争取当地党政对畜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搞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民主办站,群策群力,克服官僚主义,有事同职工商量,多为职工谋利益,多为单位积累资金,多为畜牧事业作贡献。

(七)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配合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职工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三结合”工作。

(八)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要经常性的检查和消除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正确处理、协调本站职工之间和职工同单位外人员之间的矛盾,把不安全和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全站人员学习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研究布置一些阶段性工作。

(十一)必须完善所在站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一)协助乡镇站站长工作,搞好乡镇站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

(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票证管理工作,每月按时结清帐务,按时处理帐务,按时收集汇总报送各类报表,保证各类报表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整理、装订、保管好乡镇站财务档案。

(三)按月审核职工的经济任务完成情况,按月如实填造职工的工资表,做好本乡镇站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四)每季度末或半年向全站职工公布本站的经济收支情况,年度决算后向全站职工公布财务预、决算情况。增加单位财务状况的透明度,给全站职工的财务知情权。

(五)发现财务违纪行为时,要坚决抵制,拒绝入帐,如遇到外来干预和本单位领导施加压力时,应及时向区畜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情况。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技能,为本系统内实行财务电算化做好思想准备和技能准备。

(一)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二)在规定权限内开展检疫检查工作。

(三)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依法查处违反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定收取好畜牧规费。

(一)负责责任片区内各村组的畜禽发展、品种改良和畜禽防疫工作,推广普及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掌握责任片区内畜禽生产、疫病死亡等情况,按月向会计填报各类生产报表。

(二)积极带药、带疫(菌)苗下乡,上门服务方便群众,畜主请医随喊随到,请医后若24小时内包片兽医未上门诊治而造成畜主的畜禽死亡带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的,由该包片兽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积极争取与村社或与农户签订技术服务承包合同,特别要以小家禽疫病统防为重点服务项目,积极主动向广大农户宣传畜牧科普知识和推广畜牧科学技术。

(四)发现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按规定做好疫区(疫点)的前期处理。

(一)严格执行种畜禽选留、淘汰标准和动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种母畜禽的鉴定登记工作。

(二)严格操作规程,若发生责任性事故而造成畜禽死亡畜主要求经济赔偿的,其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全额的经济责任。

(三) 人员只能在本乡镇站划定的责任片区内从事畜禽 、诊治和防疫工作,不准跨片区和跨乡镇工作,不准私自收徒弟。

(四) 人员接到畜主邀请约定时间的三天内不上门服务的,如单位接到举报(反映),经查实后,每次可惩扣责任人工资50元。

(五)严禁利用行业技术优势,强行向畜主搭卖兽药、饲料和其他商品,不准向畜主索要服务费以外的钱物,如单位接到类似举报(反映),经查实后,除如数退还畜主等值钱物外每次可惩扣责任人工资50元。

(一)做好辖区的的种畜禽鉴定、发证和登记建卡工作,向乡、区畜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种畜禽品种、数量及分布状况情报,向种畜禽饲养户提供畜禽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鼓励农户大力发展种畜禽生产。

(二)因地制宜地指导、协助农户搞好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特别是种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

(三)畜禽改良(配种)员接到畜主邀请后,必须如约按时上门为畜主服务,不能贻务误种畜最佳配种时间。如无故错过了种畜一个发情配种期造成畜主上访的,发生一次,追究该职工经济责任50元。

(四)做好日常配种登记工作,收取好配种服务费,按时按实上交单位。

(五)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种畜禽的配种能力,为单位和农户降低配种成本。

(六)对未经鉴定合格的种畜,坚决不能提供配种服务,并积极配合 人员强行淘汰不合格种畜禽。

(一)必须使用“四川省预防兽用生物药品发放登记表”做好疫(菌)苗发放登记工作,并妥善保存疫(菌)苗发放登记记录。

(二)必须按疫(菌)苗储存要求的温度保存各类疫(菌)苗,冰箱的冷藏和冷冻室要严格区分使用。不得发放过期或失效的疫(菌)苗。

(三)各种疫(菌)苗和免疫标识必须按规定配套发放。

(四)经常保持贮存疫(菌)苗的冰箱清洁卫生、保持通电和温度正常,不得在冰箱内放置疫(菌)苗以外的任何其它物品。

(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疫(菌)苗的贮存情况,绝对不许出现短、缺各类疫(菌)苗种的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区主管部门对执行、遵守本办法好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一)未经区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动用单位资金修建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金额由直接责任人全部赔偿。

(二)未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动用单位资金购买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不准报销入帐,由直接责任人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人为责任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其损失金额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分摊经济责任,全额赔偿单位。

(四)凡属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超出区主管部门规定额度的开支由站长承担70,会计承担30的经济责任,全额赔偿单位。

(五)对乡镇站站长、副站长、会计超出规定标准领取职务津贴的,除对违规人员追究违规领取金额二倍的经济责任外,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就地降职或免职处理。

(六)其它需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的,其性质和赔偿比例由区畜牧主管部门酌情决定。

二、单位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的处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贪污公款,处1—5倍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回,赔偿金额在1000—3000元的限期当事人在半个月内全额赔偿单位。赔偿金额在3000—6000元的,限期当事人在一个月内全额赔偿单位,赔偿金额在6000—10000元的停止其当事人工作,限期在2个月以内全额赔偿单位。贪污金额巨大,赔偿金额10000元以上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另作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有挪用公款和贪污行为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6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2、贪污公款1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12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3、贪污公款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18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4、贪污公款3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将撤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永久不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挪用公款(含有审批手续,逾期不归还的)从挪用之日起,每月按挪用金额的5追究经济责任。

(三)职工私自收徒的可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到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停止带徒为止。属退休职工私自带徒弟的可扣发其退休工资,直到停止带徒写出书面保证为止。对违背“二法”、“三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一天扣两天工资,职工无理取闹影响单位工作的一次扣工资50元。

(五)未按时报送生产、业务、财务报表的,每迟报或少报一张报表扣站长和会计工资各10元。逾期不报或报表严重失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对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和报送疫情报表的,每次惩扣责任人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遗失有效票据按管理人员在管理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10元,使用人员在使用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20元处理,所扣工资交区畜牧主管部门,除此处理外,还将按有关部门的票证管理办法条款追加其它处理。

(七)其它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清退、除名、开除留用、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大,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二)玩忽职守,给生产工作和单位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擅自离岗15天以上和请假逾期15天以上未回单位上班且单位发出通知10日内拒不返回单位的。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五)触犯国家刑律已被依法惩处的;

(六)有其他违纪行为,有关部门要求给予追究的。

第二十一条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调整、退休、退职、丧葬抚恤、防护品、医疗岗位卫生津贴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按区畜牧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病)休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兑现。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___区畜牧局负责解释。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上半年在区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3421”思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贡献”等活动,奋力的做好了“畜牧业生产发展、重大疫病防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等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了坚实的努力。

一、站务管理:

在年初,我站就订立了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动物目标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检疫目标责任书等各项规章,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和职责制度管理,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我站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能力强的队伍。

为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改善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我站定立了学习制度,每月10日、20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贡献”活动,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内容,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素质。增强全站职工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努力开创畜牧兽医工作新局面。

二、畜牧发展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镇新建养殖场一户,并在5月通过验收,现有在建养殖场一户,力争在今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我镇今年新发展林下养殖户5户,修建圈舍1800平方米。

三、动物防疫工作:

我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要求,努力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区畜牧局和镇党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全体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层层落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了在防疫工作中不留死角和空白,确保防疫工作优质高效,为畜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开展春防工作前,我站对全体防疫人员、村防疫员进行了1次集中业务技术培训,增强了全体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了技术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在免疫工作中,我站按照区畜牧局的统一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和目标任务。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五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原则,按村组、农户建立专门的畜禽养殖免疫档案,详细记载规定内容,做到免疫工作有据可查。

在今年的春防工作中,全站干部职工一起共同努力完成了对全镇5342户的畜禽疫苗注射工作,全镇共免疫注射猪瘟、猪口蹄疫疫苗16852头/次,免疫注射猪蓝耳病疫苗7655头/次,免疫注射牛、羊口蹄疫疫苗402头/次,鸡新城疫禽流感重组二联苗免疫16.2万羽,禽流感免疫3。586万羽。消毒圈舍6124间,面积35236㎡;免疫率、驱虫率、持证率、挂标率、能繁母猪建档率、消毒面均达100%,免疫抗体测抗率达70%以上;农村散养户仔猪60—70日龄加强免疫注射4268针次。

四、动物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

我站认真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依法加强动物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订立了《检疫员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产地检疫时,对出栏畜禽实施产地申报制度,检疫人员到场到户进行检查,对检验合格的畜禽出具检疫证明。强化了畜禽交易市场、肉品销售市场的执法检查,严格开展动物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制度,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严格按照“五不一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无害化处理达率到100%,确保了动物食品卫生安全。

为了防止我镇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现象的发生,根据安排,我站对全镇生猪存栏20头以上的规模殖场开展了全面的“瘦肉精”检测工作。上半年,采集抽检10头动物的尿液,现场进行了监测,经监测,所有被检尿液都为阴性。同时,对全镇所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经营户、兽药使用单位等进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未发现经营违规违禁兽药、添加剂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我站工作人员认真向经营户、养殖户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他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

半年来生猪屠宰检疫889头,禽兔类市场检疫24512只,产地检疫生猪13258头,消毒车辆186车次,无一例病死病害动物畜产品上市。对市外引进动物进行严格监控,市外引进动物的审批率达100%。

五、品种改良工作:

按上级的要求认真贯彻《种畜禽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优良品种。我镇猪人工授精站引进了18头良种公猪,为品种改良工作打下了基础。半年共进行猪人工授精3275窝/次,情期受胎率85%以上,平均产仔9。5头/窝;生产仔猪35962头,我站对猪人工授精站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工作。

六、生猪保险工作:

商品猪保险:20xx年上半年全镇共有22户8426头生猪参加生猪保险。

七、安全保卫工作:

按上级主管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在节假日前,都要召开站内全体职工会议强调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无一人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全站无一人发生上访事件。

八、收入与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主管局计财科有关文件执行。半年动物检疫费等总收入3。935万余元;根据主管局计财科有关文件规定,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取得现金及时入账,严禁挪用公款;报账凭有效凭证报销。

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①。我站在职职工业务水平较低,对现在的畜牧业发展要求水平还不能完全理解接受,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加强专业技术的理论学习,以便今后能完全掌握畜牧养殖发展技术;②。我站在职工作人员较少,对我镇的防疫、检疫工作不能完全到位实施,在今后的工作要加强对在职职工的思想教育开导,以便把以后的防疫、检疫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

十、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以争先、创优为目标,认真完成区畜牧局以及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站务管理,加强防检的监督管理,加大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职工职责,落实各项责任,定期组织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为实现我镇畜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建设现代无污染畜牧业而努力。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6

我于20xx年6月在xx镇防控所担任负责人,20xx年9月到城区防控所任副所长至今。在过去的三年里,虽然工作岗位有变化,但我能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镇、街道的理论学习和各项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知识水平。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有关畜牧兽医法规,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通过积极努力,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加强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充分了解每年的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做出每年的防疫实施方案;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做到“奖勤罚懒”。对对于不能保质保量完成防疫任务的防疫员坚决予以辞退,在郝家镇就先后辞退了耿家、十八图村的防疫员,使村级防疫队伍做到“能干事”、“会干事”。保证了集中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实行春秋集中免疫与常年补免相结合,切实将免疫工作落到了实处。应防密度达到了100%,确保辖区内连续多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同时,学习贯彻《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己业务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到了学法、懂法、严格执法。在搞好出县境检疫、产地检疫和屠宰场检疫工作的同时,对城区内7座超市内设的12家生、鲜肉销售柜台和集市肉摊进行严格监管,确保12家生、鲜肉经营户和集市经营户均保持规范经营的目标,保证了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做好监管工作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了养殖场、户的监管责任人,指导并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等措施,确保了使用饲料、兽药的安全。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对饲料、兽药等畜牧投入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了对辖区内的饲料、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通过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确保了畜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

四、积极做好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近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和农民群众的需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推广生态养殖、青贮饲料、疾病防治、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新技术,同时,注意学习了解国内外畜牧兽医新技术,及时为养殖户提供有价值的技术信息资料100余份,提高了畜牧养殖户的科学饲养管理水平。对于养殖户提出的养殖问题。能解答的马上解

答,对于自己不明白请教专家或查询后,及时答复。

多年来,我一直工作在畜牧工作第一线,自觉坚持高标准、

严要求,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20xx年评为第六批市级优秀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20xx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0xx年4月在《山东畜牧兽医》发表论文一篇(肉鸡的饲养管理)。但是也有不足,比如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个别工作不够完善,还有待于在以后的工作中有待完善。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尽职尽责,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畜牧标准化生产、兽药饲料监管和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等项工作,为全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7

第一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和建设,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经济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站是国家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第三条乡镇站的基本职责是:宣传贯彻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搞好牧政管理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培训指导村级服务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牧民;推广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组织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

第四条鼓励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

第五条乡镇站应面向农村,面向生产,面向农牧民,以服务为宗旨,以发展畜牧业为目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当地畜牧业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化。

第六条县和县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乡镇站的管理,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为乡镇站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七条乡镇站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县畜牧主管部门重点负责业务、财务、人事工作的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县乡既要分工,又要协作。

第八条乡镇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畜牧、人事、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人事部(1992)农(人)字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和补充人员由县畜牧主管部门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编制。

第九条编制内人员由录用制干部和聘用制干部组成。乡镇站应安排好未进编的在岗集体人员、农民技术员的工作,可允许其留在站内从事服务或经营性工作,与编内人员统一管理、统一报酬。经费主要靠服务创收解决。

第十条乡镇站编制应主要用于安排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十一条乡镇站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或经过专业培训达到相当水平。

第十二条乡镇站站长由县畜牧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协调后,由县畜牧主管部门任命。要保持乡镇站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他们从事技术工作的时间,人员安排调动由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但要征求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第十三条要解决好乡镇站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使院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活。

第十四条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对未达到中专文化水平的在岗人员,可以通过成人教育,限期达标。

第十五条乡镇站编内人员的职称评定执行国家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其他在岗人员参照执行,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六条乡镇站的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随着事业的发展,事业费应保持适当的增长比例。

第十七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是:

(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

(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验诊断、监督、检查等;

(三)畜禽品种生产、供应、配种、改良等;

(四)草原和草地建设、管理、监护等;

(五)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六)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

(七)开展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等服务,开展技术示范与指导;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

乡镇站要加强对村服务组织、民办服务组织、科技示范户的建设和指导。支持群众协会、研究会和有关团体开展服务工作,发挥整体效能,加速普及科学技术。

第十八条乡镇站要做好专业调查研究,总结群众生产经验,组织和指导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

乡镇站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兽医卫生工作。品种改良、草原和草地建设、饲草饲料推广应用等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创造条件,积极参与产后流通服务工作,推动畜牧业商品生产发展。

第十九条乡镇站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适当处分。

第二十条乡镇站应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包括独立的办公房屋、培训场所、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服务和经营服务设施等。要注意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乡镇站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和服务创收等途径解决。

第二十一条乡镇站定性为全民事业单位后,县畜牧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对乡镇站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进行清查,分类登记造册,由乡镇站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原属乡镇站的资产(包括创办、联营的经济实体的`资产),仍属乡镇站所有,对乡镇站存在的债权、债务问题,仍由乡镇站承担。

第二十二条乡镇站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

第二十三条乡镇站是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和会计制度,设置账目、完善报表制度,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经济核算制度。要坚持勤俭办站、民主理财,讲求经济效益,不断增加站内积累,增强服务实力和活力。

第二十四条乡镇站应坚持“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原则,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畜牧业生产,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第二十五条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是:饲草饲料、药品药械、畜禽品种、生产设施材料等的供应,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可以办畜禽良种场、商品畜禽饲养场、饲料加工厂、药品药械厂、屠宰加工厂等。有条件的站可以根据当地农牧民需要,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兴办商业性、工业性实体。可以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或联营。

第二十六条在保证完成推广服务任务的条件下,站内职工可以从事经营服务工作,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人员。

第二十七条经营服务收入主要用于本单位发展推广服务事业、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制定适当的积累与分配比例。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

第二十八条乡镇站开展经营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的财产、资金和取得的收入不得侵占和平调。

第二十九条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享受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优惠政策。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继续争取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促进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82)农业(牧)字第47号文同时废止。

兽医站工作总结 篇8

,我站在市农林局和真州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乡养殖户的密切配合下,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主题,对照创建标准,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攻坚克难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促使了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阶段工作有成效,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养殖效益,赢得了群众的满意,促进了全镇畜牧业稳定发展。

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为保证创建的顺利开展,我们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完善了单位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监督反馈、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同时完善了畜牧兽医优质服务规范、医药劳保管理、动物检疫员守则、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创建规划、工作学习、财务管理、检疫制度、防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努力做到有章可循。并要求每个站员写出创建计划,结合创建标准及当前的农村形势,在每个月例会上进行交流。

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年初我站充实了创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注重加强站领导班子建设,凡涉及全站重大问题的`决策,都经过讨论决定。领导带头执行廉政建设,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从严要求自己。根据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抓好全站职工作风建设,教育职工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努力为农民增收服务。

结合本站的自身实际工作,我们将创建活动同单位具体工作紧密结合。年初同每个站员签订了目标责任制,与每位检疫站员签订了检疫员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并将考核结果同每个站员的工资、奖金紧密挂钩。平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春秋两次防疫结束后,组织专人进行抽查考核,年底两人一组进行互查,保证年终目标责任制的完成和奖惩的兑现。同时,在创建过程中,我站召开了职工座谈会、服务对象、养殖大户、社会各界及村干部座谈会,并逐村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兽医站及兽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00多份,收集意见10多条,并认真加以梳理,确保每条建议落实到群众中,不留在口头上,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责任明确到人,坚持一着不让抓好落实。

一是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饲养三元杂交猪,扩大水禽的饲养量,大力推广种草养鹅技术;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我镇的地理位置优势,加快发展奶牛、肉鸽等特种畜禽养殖。

二是加强防疫工作,年初制定了全年防疫工作计划。实行常年防疫同春秋两季普防相结合,推广双耳标和生猪W病二免工作,确保挂标率和应防率达100%。在两季普防中我们严格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标准要求,共防疫生猪11987头,牛325头,羊218只。确保了全年W病、猪瘟、禽流感的防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使我镇无重大疫病发生,促进了全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抓好检疫工作。由于我镇地处城区,生猪屠宰量较大,我们要求屠宰点的检疫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准时到岗,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并按一定比例开展了旋毛虫镜检。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自觉按照要求严格约束自己,杜绝不合格肉品出场,确保了市民吃上放心肉。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大农贸市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严禁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新产品上市,全年共查处不合格畜禽及产品400余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我站采取得力措施,全站人员不畏艰苦,克服了人手少、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出重拳对全镇家禽进行了拉网式防疫,确保防疫到位;指派专人对上市交易的家禽进行监控,指导做好场地消毒;安排专人监管境内放牧的家禽,建立专门档案,全面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控任务。

服务群众是畜牧兽医站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本站担负着全镇畜禽的防疫和诊疗任务,提高服务水平尤为重要。我们十分注重对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知识更新,明确每月20日为站学习日,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全站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服务理念。针对过去在服务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制定服务承诺,并公布上墙,规定初诊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