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9篇)

发表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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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健康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___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2)

一、判断

1、劳动保护是一门保护生产力的综合性学科。A

2、生产力的三个要素是指劳动者、劳动资料和A

3、安全技术主要是指预防职业伤害事故,保障B

4、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A

5、劳动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 B

6、国家监察室劳动保护三方协商机制的核心和B

7、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一项新的专门统一的A

8、为避免法律责任,企业可以按照责任自负的B

9、民事责任是劳动保护法律责任的重要形式之A

10、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约和侵权而承担的法B

1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协调的矛盾。B

1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A

1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A

14、劳动者应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和素质。A15、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平均每周工作B

16、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高于劳动者A

17、未成年人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A

18、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不定期进行健康B

19、女职工生育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A 20、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权威性B

21、调解委员会一般不调解因开除、除名、辞退A

2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三方代表人数相等 A

23、仲裁劳动协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A

24、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A25、企业民主管理是指职工直接进行企业的管B

26、监督干部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A

27、职工代表大会本身不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B

28、《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要求B

29、劳动保护检查员由工会小组任命产生,在工B 30、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B

31、职工会的五项职权都与职工行使劳动保护A

32、管理是指管理主体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作A

33、国家宪法规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B

34、企业所有人员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考核合B

35、所有的工人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B

36、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只是对缺乏安全生B

37、较大规模的工地可配备急救箱和有效药品。B

38、火灾易发地区必须设吸烟室。B39、施工作业区应建立环境管理责任区。A40、建筑工地食堂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A

4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A

42、多人同时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专职0.6.A

4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检查评分A

44、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按高处坠落B

45、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A

46、平网安装平面不垂直水平面,主要用来托住A

47、安安全带在实际使用应高挂低用。A48、《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不适用于个体经营B

49、创立国际劳工组织首先是出于人道的目的。A

二、单选

1、生产力最活跃并起着决定因素的是A

2、不属于劳动保护范围的有C3、B

4、劳动保护的对象是A

5B

6、安全生产的方针是C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正式实施。B 8D

9、《刑法》规定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C

10、《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D

11、不属于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有C开D

13、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A 14A 15B

16、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D

17、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体力劳D

18、可以安排女职工从事工作。C19、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B20、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用人单位B

21、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担任C2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担任D2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不调解劳动争A

24、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指D

25、企业民主管理含义不包含C

26、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D

27依法对企业各A

28、,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D

29、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组成D

30D

31、凡有名职工以上的基层工会应设立劳动C

32、是管理的基本特征之一D

33、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D

34、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是D

35、教育培训的实施内容不包括C

36、不适合成人测试的题型是

37、不属于“五牌一图”的内容有C

38、施工现场的等,应有限高标志D

39C 40A

4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内容中占总B

42、多人同时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权数0.6 C

4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分为优良、合格、B

44、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包D

45、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分类与代码》C

46、塑料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到期的B

47、一般情况下,安全带使用后,按批量购B 48

三、多项选择题

1、生产力的三要素是BCD3

4、劳动保护的目的是ABCD

5三个阶段BCD67、与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有关的制度ABCDE

8、行政处罚的种类有ABCDE

9ABCDE

10、重大责任事故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 ABCDE

11、保护劳动者权益是ACE12、劳动保护监察制度的基本特征有ACDE13、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有ABCD

14、劳动者维护劳动保护权益的意识和

15、根据国务院《全国五节及纪念日放假方ABCDE

16、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BD

17、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ADE

18、劳动法规定ABCDE19、女职工特殊保护有等方面的内容 ABCDE 20

2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组成ACE2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组成ABC

23、我国在CDE

24、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内容有ABCDE

25、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以劳ABCDE

26、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享有五项职权

27、企业民主管理的具体职能主要有BCDE

28、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是指职工群众通过工BCDE

29、设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CE30、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CE31、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ABCDE

32、《企业法》第52条规定职代会有

33、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有ABCD

34、“三同时”原则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ABE

35、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要求有ABCDE

36、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CDE

37、适合成人测试的题型是BCD

38、ABCDE

39、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ABCDE 40、施工现场管理要求ABDE

41等 ABCDE4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内容中占总DE

4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每张分表为ABDE44、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不合BDE

45、占建筑业事故总数的85%以上 ABCDE46、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有ABC47、三宝主要指ACE48、安全带的使用、保管和检验必须符合如下ACDE

49、国际劳动组织的三个机构是ABC 50AB

四、简答题

1、劳动保护的三大措施是什么?

答:工程技术措施、安全教育措施、安全管理措施。

2、工会劳动保护方针是什么?

答:工会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劳动保护方针

3、劳动保护的基本立法原则?

答:在我国的《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1)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42 条)(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3 条)(3)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48 条),儿童受国家保护(49 条)

4、劳动保护主要工作制度有哪些?

答:会议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劳动保护专项工作制度,防病防疫专项教育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工作制度,职业卫生工作制度。

5、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有哪几种情况?

答: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值小于 70 分;或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检查汇总表得分值在 75分以下;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 80 分以下。

6、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近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党和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并提出了劳动者主动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新思路,现已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管理格局。

7、劳动保护中的三方机制是哪三方? 答:国家监察、企业(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群众监督的三方机制。

8、工会在劳动保护监察制度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9、安全生产管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

10、国际劳动组织是哪一个国际组织的专门机构? 答:国家劳工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旨在促进社会公正和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劳工权益。

五、论述题

1、为什么说劳动保护是一门保护生产力的综合学科? 答:这是因为劳动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能力。生产力有三个要素,即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因为劳动保护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受伤害,同时也保护着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2、工会为什么要维护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

答: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①履行基本职责是由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②履行基本职责的重要理论基础;③履行基本职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权利;④履行基本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⑤履行基本职责是当前复杂形式的迫切需要;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参与和监督。

3、工会应如何参加劳动保护争议的解决? 答:《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1.工会依法参加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工作;2.职工因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3.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工会代表应当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秘密和个人隐私。

4、试述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是指职工群众通过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职工或群体遵守有关法规、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民主管理活动。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本身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1985年4月8日,全国总工会颁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等当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条例,按照国家监督、行政管理、群众(工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体制,在工会系统中建 立监督检查制度,确立了三项监督检查的体制:市以上各级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门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工会和车间工会,建立劳动 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不脱产的劳动保护检查员。这三项监督检查机制的设立为企业开展劳动保护民族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措施。

5、试述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法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 答: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是江苏省总工会推行的一种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法。监控法是指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方法。实施监控法的主要步骤一般分为:排查,确认,评估,登记建档、立卡,日常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6、为什么安全教育具有经常性的特征? 答:由于生产条件的不断变化发展,劳动者的不断更替,劳动者心理、心理因素的不断变化,决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要经常抓、反复抓,警钟长鸣,永不松懈。建设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每 年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这是安全教育培训的最基本的要求。实际上,由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 教育培训活动不可能只有一两次,而应是经常性的,否则不可能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7、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答: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深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着更 多不确定因素,也使得工会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内容更加繁重,作为建筑施工单位尤为突显。面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环境不断发生的重大变化,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殊作用,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研究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本人作为一个建筑施工单位的工会监督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谈一下“如何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几点看法。

1、进一步提升我们工会干部的综合能力水平,是新时期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2、围绕建筑行业的特点,用新思路推动工会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 等富有实效的活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由的贡献。

3、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是实现工会维权职能的基本前提。提高维权能力方面,要讲究工作方式,在敢于维护的前提下,做到善于维护、有效 维护,要充分应用政策和法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新形势下,我们只有仅仅围绕企业内部改革、生产经验实际问题,在思考中提升新思维、新观点、在实践中总结新经验、新方法,积极 探索,敢于创新,就能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前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3)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北京**********有限公司是在北京西城区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4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4)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贴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务必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能够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一样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贴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职责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4)被劳动教养的;(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6)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一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5)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状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务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务必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务必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务必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一样意见的推荐,能够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推荐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资料,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贴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务必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礼貌生产、礼貌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持续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务必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资料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一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务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务必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6)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本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7)

一、上班时员工应按时去调度室拿考勤卡,下班应提前20分钟停机、洗手,并且交考勤卡;如有加班安排,需交至当天值班人员签字。代拿(交)卡者,迟到早退者,将严肃处理。

二、考勤卡不得私自涂改,所有缺勤、加班都需有主管人员签章,月终结算以考勤卡为准。

三、病、事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特殊除外),事假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请病假者,需医院开据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四、上班时间严禁溜岗、吃零食、看电子小说、玩游戏、吹牛聊天、干私活、酗酒,如有以上情况者,一经查实,严格处理。

五、每台机床人手一本工票本,需认真填写,如发现私改工票者,交公司按规定处罚;每批零件加工完成后,必须交检察人员检验,工票、路线单一并签字,方可生效,否则该工票视为无效工票。

六、调度人员下达生产任务需按时按量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完成时需作出合理解释,被主管人员认可才行。

七、对于安排加班不服从命令者,消极怠工、教育无效者,均交由公司按规定处理。

八、行运起吊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操作人员,且需要服从主管人员的命令,严禁推诿,严禁私自分区域、分机床管辖范围,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将严肃处理。

九、行运人员必须将工件摆放整齐,不准占用过道,不得超越黄线。

十、所有操作人员需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旋转机床不得戴手套作业。

十一、工作现场不得抽游烟,违者严肃处理。

十二、操作者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同时应确保产品质量,如遇质量问题,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处理。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xxxxxxxxxx有限公司是在北京西城区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xxx。

第3条公司下设:服务部、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OK语录网 wwW.968OK.Com)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9)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带给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五条职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务必自我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务必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1

(3)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职工务必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持续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六条为增强职工职责感,调动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七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2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店规店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店内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店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店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九日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6)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7)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8)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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