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合同

发表时间: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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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同【篇1】

第一条 为维护债券借贷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下列名词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借贷:债券借出方将债券借给债券借入方的同时,债券借入方提供一定数量债券作为质押,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债券借入方归还债券借出方相等数量同种债券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交易行为。

(二)成交日期:交易双方订立成交确认书的日期。

(三)债券借出方名称:首期结算时借出债券机构的全称。

(四)债券借入方名称:首期结算时借入债券机构的全称。

(五)借贷债券:债券借贷的标的债券,在成交确认书中以债券代码和债券简称标识。

(六)质押债券:债券借贷过程中,债券借入方质押给债券借出方的债券,在成交确认书中以债券代码和债券简称标识。

(七)借券数量:借贷债券面值的总量,为百万元整数倍。

(八)质押数量:质押债券面值的总量,为百万元整数倍。

(九)首期结算日:债券借出方将借贷债券过户到债券借入方的日期。

(十)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将借贷债券归还债券借出方并支付债券借出方借贷费用的日期。

(十一)借券期限:首期结算日至到期结算日的实际天数,含首期结算日,不含到期结算日。

(十二)借贷债券付息日:借贷债券下次付息日。

(十三)应计利息总额:借贷债券下次付息日付息总额。

(十四)借贷费率:债券借入方支付给债券借出方的费用/借券数量,以年化收益率标记,计息规则为ACT/365。

(十五)结算方式:交易双方约定采用的资金支付和债券交割方式,包括首期结算方式和到期结算方式,具体分为券券对付(DVD)、返券付费解券(BLDAP)和券款对付(BLDVP)三种方式。

券券对付是指在交易双方只完成借贷债券过户和质押债券冻结及解押,融券费用的资金收付由结算双方自行解决的一种结算方式。

返券付费解券是指交易双方中的债券借出方在确认收到债券借入方归还的借贷债券以及借贷费用后发出解押质押债券指令的结算方式。券款对付是指结算双方债券过户、质押券解押和借贷费用资金收付通过薄记系统和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同步完成的结算方式。

(十六)债券账户:交易双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开立的用于托管和交割债券的账户。

(十七)资金账户:交易双方指定的用于资金支付的账户,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

第三条 陈述与保证

债券借贷交易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以及在交易存续期内,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其系依据设立地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主体。

(二)已经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授权,且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应当适用的法律、章程性文件以及其已作为一方参与签署的协议。

(三)具备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交易的资格,以其名义或代表其参与债券借贷交易的交易员具备参与交易的所有必要资质。

(四)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有约 束力的义务。

(五)不存在任何针对其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类似事件,可能实质性地负面影响本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将实质性地负面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六)其具备独立评估债券借贷交易风险的能力,且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七)其对根据本协议约定需要向另一方交付或用于出质的债券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或处臵权,并且未设定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

(八)债券借入方承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债券借贷交易借入债券总额不超过其在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清所自有债券托管总额的30%(含30%)或单只债券融入总额不超过该只债券发行量的15%(含15%),一旦超过,即按照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与交易双方订立的成交确认书共同构成完整的债券借贷合同。

第五条 成交确认书是交易双方就每笔债券借贷交易所达成的协议。成交确认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是本币交易系统打印的成交单,也可以是双方单独签署的确认书。债券借贷成交确认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日期、交易双方名称、交易方向、借贷债券名称、借贷债券数量、借贷期限、借贷费率等。本协议与成交确认书不一致的,以成交确认书 为准。

第六条 债券借入方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借入方的权利:

(一)在首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取得借贷债券。

(二)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债券借入方的义务:

(一)按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借贷结算指令和辅助指令。

(二)在到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归还借贷债券以及支付借贷费用。

(三)借贷债券付息日在交易存续期内的,在借贷债券付息日划付应计利息总额给债券借出方。

(四)根据债券借出方要求,债券借入方应向债券借出方提供足额的自有债券用于质押。

(五)借入债券余额超过自有债券托管总量的30%(含30%)或单只债券借入余额超过该只债券发行量15%(含15%)起,每增加5个百分点,应及时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或上清所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七条 债券借出方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借出方的权利:

(一)在到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收回借贷债券并收取 借贷费用。

(二)在借贷债券付息日从债券借入方收取应计利息总额。

(三)收取质押债券。

(四)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债券借出方的义务:

(一)按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借贷结算指令和辅助指令。

(二)在首期结算日,按合同约定划付借贷债券。

(三)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 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债券借贷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违约包括以下情形:

(一)首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或没有提供足额质押债券用于结算。

(二)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或没有足额借贷债券用于结算。

(三)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结算借贷费用。

(四)借贷债券付息日,债券借入方未及时向债券借出方划付应计利息总额。

(五)首期结算日,债券借出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 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或没有提供足额借贷债券用于结算。

(六)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出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结算指令或相关辅助指令解押债券借入方质押的债券。

(七)到期结算日债券借入方未归还原借贷债券。

(八)当事人违反“陈述与保证”。

(九)当事人被接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解散程序。

(十)当事人出现了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其他状况等事项约定为违约事件。

(十一)其他违约情形。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债券和资金结算的延误或中断,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进行债券借贷时发生违约,交易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交易双方在违约事实和责任明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对违约处理不能达成协议,须执行以下相应的违约处理条款。

(一)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一)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也有权书面通知债券借入方终止债券借贷合同;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向债券借入方收取借贷费用并征收罚息。借贷费用以及罚息以借券数量为基数,以债券借入方实际占用借贷债券天数为期限。借贷费率按合同约定执行。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二)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二)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借贷债券用于结算;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向债券借入方收取借贷费用以及征收罚息。借贷费用以及罚息以借券数量为基数,以债券借入方实际占用借贷债券天数为期限。借贷费率按合同约定执行。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三)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三)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足额借贷费用用于结算;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保持质押债券状态不变直到债券借入方支付借贷费用并向债券借入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借贷费用为基数,以实际延迟支付天数为期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四)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四)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出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入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应计利息总额;同时,债券借出方有权向债券借入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应计利息总额为基数,以实际延迟支付天数为期 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五)债券借出方发生第八条第(五)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入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出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也有权书面通知债券借出方终止债券借贷合同;同时,债券借入方有权向债券借出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借券数量为基数,以债券借出方实际保持质押债券质押状态天数为期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六)债券借出方发生第八条第(六)项违约行为的,债券借入方有权要求债券借出方继续履行债券借贷合同并于两个工作日内解押质押债券;同时,债券借入方有权向债券借出方征收罚息。

罚息以双方正常履约产生借贷费用为基数,以债券借出方逾期解除质押状态的天数为期限。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七)债券借入方发生第八条第(七)项违约行为的,比照本条第(二)项违约行为处理。

(八)债券借贷双方发生第八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违约行为的,按照本协议相应违约条款处理;本协议未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违约事实和责任明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债券借入方不执行未按合同约定交割借贷债券、支付借贷费用、支付应计利息总额等违约情形相应处理条款的,守约的债券借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臵质押债券,按有关合理费用、借贷费用、罚息和到期债券偿还价值顺序依次抵扣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债券借入方,不足部分向债券借入方追索。

(十)违约事实和责任明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违约的债券借出方不执行本条第(六)项违约处理条款的,守约的债券借入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债券借出方因未及时解押质押债券给债券借入方造成损失的追索权利。

(十一)本条第(九)项中到期债券偿还价值可以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或由守约方委托同业中心或中央结算公司通过招标出售(或购入)确定。

(十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违约赔偿可单独或合并适用违约方。

第十一条 债券借入方承诺在债券借贷单笔交易中提供的质押债券用以向债券借出方担保该笔交易项下债券借入方的相关债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当事人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达成的各笔债券借贷交易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当事人应当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 式解决纠纷: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第十三条 债券借贷交易中的任何一方被终止或暂停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资格,须继续履行已达成的债券借贷交易,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 当债券借贷交易双方在本协议约束下有单笔或多笔交易发生违约时,须参照本协议相应违约情形处理条款进行处理,其余存续交易须继续履行,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人民币合同【篇2】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 ,_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 ,_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系________关系。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个人财产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以转账的方式单独赠与乙方个人。

二、乙方接受以上赠与。

三、双方认可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生效,赠与行为至甲方完成转账钱款的行为时履行完成。

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人民币合同【篇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及账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3、长期贷款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担保合同。

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至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人民币合同【篇4】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_________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_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__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_____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合同【篇5】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至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人民币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

(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支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在约定用款日_______个营业日前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还款计划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金

利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条 计息方式

按贷款现行利率计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亦有变化时,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在本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合同所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或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约定的用款日期________个营业日未提交“用款单”,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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