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引进合同分享

发表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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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进合同 篇1

甲方:(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

技术引进合同 篇2

技术引进合同范文

1.格式 ×××技术引进合同

甲方:×××(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技术引进合同 篇3

本协议由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组建,总部设在美国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称公司)为甲方与____公司(以下称为买方)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缔结,一式两份。鉴于公司和买方就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本协议各术语的定义如下:“验收手册”验收手册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与买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系统部件”系统部件是指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并按规定资料标准生产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货商所生产的部件。但经双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进设备也应视为系统部件。“规定资料”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附属项目”附属项目是指c表中规定的附属及服务项目,c表附属本协议且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缺陷或瑕疵”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生效日期”本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权公司开始用买方资金进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笔付款之日。上述授权书可为买方正式委托的官员所发之电报或信函,或是双方正式签署的本协议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为本协议规定的开始工作之日。“可容许的迟延”本协议中使用的“可容许的迟延”一术语是指由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延迟)中明文规定的迟延原因。“专有软件”与有软件是指程序,储存在磁带、磁盘中的信息文件或可从计算机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为公司所专有的一切程序或资料。“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是指买方按照验收手册对买方设施上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公司愿意向买方出售,买方愿意向公司购买设备及其附属项目。设备及其附属项目须符合本协议和技术规格要求。设备性能必须符合____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公司应于____(日期)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3份。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的日程载于附表b。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表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设备及附属项目购买费加上预付的运往买方的“一切险”运输保险金,总价为:____。

第4条 支付本协议所规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额均为____(某国)法定货币,买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项都必须使用____法定货币,公司书面另行通知买方的除外。买方同意向公司支付买价,总金额为________。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即刻付给公司业已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收费用在内,不得有例外。如果由于买方或买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迟,不能按议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公司业已到期的款项,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费的权利,延付费月率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为19.56%),买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此种费用。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权停止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的规定声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产生的后果为可谅解的。买方同意对公司因停工和重新开工所引起的额外费用作合理补偿。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据本合同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确认本协议已被撤销。1/7

技术引进合同 篇4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技术引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受方),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

(一)专利权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二)以图纸、技术资科、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三)技术服务。

第三条 引进的技术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

(一)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

(二)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

(三)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

(四)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五)有利于环境保护;

(六)有利于安全生产;

(七)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

(八)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条 受方和供方必须签订书面的技术引进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由受方在签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提出申请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的其他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如果审批机关没有作出决定,即视同获得批准、合同自动生效。

第五条 技术引进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下列事项,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一)引进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必要的说明,其中涉及专利和商标的应当附具清单;(二)预计达到的技术目标以及实现各该目标的期限和措施;

(三)报酬、报酬的构成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供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

第七条 受方应当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和期限,对供方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份,承担保密义务。

第八条 合同的期限应当同受方掌握引进技术的时间相适应,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不得超过十年。

第九条 供方不得强使受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一)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引进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

(二)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

(三)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

(四)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

(五)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六)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

(七)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

(八)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

(九)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第十条 合同报批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报批申请书;

(二)合同副本和合同译文文本;

(三)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修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都应当比照本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制定。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技术引进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文由网站收集整理]。协商不成,提交____国____地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技术引进合同 篇6

表达技术引进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一方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一方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产品生产的专有技术,并有权和愿意向_________公司转让该项技术。

鉴于_________公司希望利用乙方所拥有的专有技术,以生产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甲方受_________公司委托,由甲方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件及条款签订本专有技术合同。本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与乙方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有技术,原指生产合同产品,甲方所需要的乙方所拥有和提供的全部生产技术及加工工艺。该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包括全部设计、制造、操作图纸及技术资料、制造工艺、生产程序和生产技术细节。

1.3 技术资料,指制造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专有技术”,以及乙方在生产合同产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有关设计和制造图纸,加工技术和工艺文件等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4 考核产品,指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专用设备所生产和制造的合同产品。该产品经过验证符合并且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

1.5 工艺文件,指生产合同产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方法、加工手段、工艺过程卡片、工艺图纸、工序卡片等全套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6 工艺守则,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生产和加工过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二条 合同内容和范围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甲方采用乙方的专有技术和主要设备,能够在甲方工厂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产品规格、型号、产量及技术条件和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完整工艺文件和资料,能正确指导合同产品的生产。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乙方在提供技术资料的同时,还要提供全部技术标准。

2.4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在甲方工厂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资料必须是完整的技术资料。

2.5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技术的同时,并为甲方提供和选择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关键设备。这些设备的具体要求和规格详见“设备引进合同”。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和交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详见“生产设备引进合同”。

2.6 为了保证合同产品的生产,乙方同意甲方采用部分中国国产设备,和乙方选择提供的设备配套共同生产合同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7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乙方工厂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以保证所培训的人员能够掌握这些专有技术,生产合同产品。

2.8 乙方按合同附件五所规定的条件,派遣称职的专家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第三条 价格

3.1 按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包括工厂设计图纸,全部制造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的全部资料总价格为_________美元。其中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美元,考察培训费为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的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运抵_________费用。该价格包括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的全部费用在内。

3.3 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计算和结算。

3.4 设备引进合同的总价格为_________万美元。其具体执行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支付与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用m/t信汇方式支付。甲方通过_________银行,乙方通过指定的外国银行进行支付。凡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凡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条3.1款所规定的总价格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照下列比例,方式支付给乙方:

4.2.1 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由甲方以m/t方式汇付乙方:

(1)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付所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交付的清单和技术文件的交付空运提单各一式四份。

(2)乙方说明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应于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交完所有技术文件的确认函正本一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金额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四份。

4.2.2 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收到全部技术文件及技术培训开始前15天内用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4.2.3 合同总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甲方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式投入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双方签署了合格证书、并在收到乙方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查无误,30天内以m/t信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1)金额为_________美元的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2)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两份。

(3)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3 设备合同总值_________万美元(大写),其支付和支付办法,按设备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技术文件及设备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交付日期,将技术文件交付甲方。

5.2 设备和设备技术文件的交付,要严格按照设备合同的交付规定执行。

5.3 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用电话将发运日期,发运数量,包装件数和重量,空运提单号,合同号,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时间,通知甲方,并同时用航空挂号信将下列单据寄交甲方:

(1)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三份。

5.4 全部技术文件派专人送到北京甲方,以甲方签收日视为实际交付日。

5.5 如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在途中丢失,短缺或损坏,则乙方应在最短期间内,最迟不得超过在甲方通知后20天,免费补给甲方。

5.6 乙方发运和寄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包装要牢固,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装卸,防雨和防潮。在发运的每一个包装箱上面,均要用英文标志下列内容:

(1)合同号:_________

(2)收货人:_________

(3)唛头:_________

(4)目的地:_________

(5)发货人:_________

(6)重量:_________

(7)包装箱号/件号:_________

5.7 每一个包装箱内,均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两份。

第六条 技术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标准及要求、工艺装备及其他生产条件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实际,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修改,并由双方确认其修改的部分。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范围,如有任何改进和发展,双方都应互相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免费提供给对方。

6.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技术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也不得将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转让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的考核和验收

7.1 为了保证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制造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先进性,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工厂按本合同附件六“考核和验收”的规定,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

7.2 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产品的技术条件、技术标准,生产图纸,均作为考核验收合同产品的依据。产品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7.3 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要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

7.4 如果考核验收达不到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则双方要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考核和验收。

7.5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属于乙方的责任,乙方须派遣专家参加第二或第三次考核和验收。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属于甲方责任,其一切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6 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时,如系乙方责任,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并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其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

7.7 若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属乙方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八条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索赔。如属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共同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成熟的、可靠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保证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及时向甲方提供任何新的发展的改进的技术资料。

8.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统一的,清晰和及时的。其有关规定如下:

完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该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遗漏。

正确: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没有任何错误。甲方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所制造出来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统一: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有统一的符号、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规范等,不得有任何矛盾。

清晰:技术文件的图纸、曲线、文字、符号等均应清晰、明确,易读、不得模糊。

及时:技术文件的交付日期不得晚于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交付日期。

8.3 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技术文件有不符合8.2款规定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乙方应按8.2款免费补寄技术文件给甲方。

8.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最终应保证达到技术工艺要求和加工质量。

8.5 若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8.4款的要求,则乙方负责更换和再调试,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8.6 若任何一批技术文件的交付晚于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日期,从规定交付日期的第2天算起,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

迟交1—4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

迟交6—8周每迟交1周罚款为合同总值的0.15%;

但上述罚款的合计不能超过合同总值的5%。

8.7 乙方在按照8.6款的规定被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义务。

8.8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4个月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利10%,尽快一并退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30天。

8.9 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三次不合格,且在双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乙方仍不能消除缺陷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甲方全部已付金额连同年利10%,在8.8款所规定的时间内,一并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侵权

9.1 乙方保证乙方能合法地并且有权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专有技术而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如果发生第三者干涉和指控,则由乙方负责同第三者进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9.2 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全部技术文件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

第十条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仲裁

11.1 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果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守。

11.4 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一部分外,不受仲裁影响的那一部分双方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人力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2.3 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影响了合同的执行,如果事故延续20天以上,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协商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订后,双方分别向各自的政府或审理机构申请批准,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均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另一方,然后用航空挂号信予以确认。

13.3 双方同意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联系均使用中文或英文进行。凡属正式通知以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3.4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甲方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及设备生产和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后60个月。合同有效期满,无须任何手续,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3.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6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六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7 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修改或增减,均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授权各自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具有同等的效力。

13.8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均用英文书就。

附件

最新版技术引进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 (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 (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

乙方: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因 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于技术引进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___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

合同号:____________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鉴于乙方拥有××技术,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设备,乙方有权利并愿意许可给甲方;

鉴于甲方愿意从乙方获得制造合同设备的技术及合同设备。

为此,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 义

1.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1.2. 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 艺流程以 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3.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钎、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1.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难。

1.5. “净销售额”是指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扣除包装费、保险费、仓储费、运输费、商业折扣、各种税 收等费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价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二章 合同内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2.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2.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存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_________(币种)(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 资料在交付时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净销售额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币种)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 国____银行和______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银行印中国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币种)(大写)。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______(币种)。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 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数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 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 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 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 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 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八。(附件中附考核的标准和几次考核的期限(略))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 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 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 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 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权,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 “合同产品”。

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 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 同产品”并在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 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 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 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 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 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 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 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币种)(大写)。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 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 部分,并加年利———%的利息。

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保证自己有权转让或者许可该项技术。甲方使用转让或者许可的技术生产或者销售产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权,应当由乙方负责应诉;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权成立,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0.3.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就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 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 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wWW.bijIaoGaO.cOm

11.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纳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 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 决。

12.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 进行仲裁。(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进行仲裁,或另选 第三国)

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等所引起的双方不可预见,不可 避免,并超出双方各自控制范围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 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 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并经中国政府机关注册的生效。

14.2. 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本各二份。

14.3.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或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

14.3.1.合同期满前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 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末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 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5.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信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7.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并报原中国政府注册机关再注册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 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信应以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 ××××× 乙方: ××××××

签字人:_________ (人名签字)

_________(人名打印) 签字人:________(人名签字)

________(人名打印)

技术引进合同 篇7

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引进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购买方

乙方:外国供应方

二、合同货物

本合同的货物为:

1.货物规格:

2.货物数量:

3.货物单价:

4.货物总价:

三、交货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供应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四、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以下要求:

a)对所用材料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循,并确保产品质量经得起检验;

b)货物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和测试,并且验收合格,方可运至目的地。检验由甲方进行,检验结果应与乙方所提供的检验结果一致;

c)乙方应提供有关货物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2.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乙方应在7天内进行技术支持。

五、保修

1.在货物正常使用范围内,乙方保证货物12个月内免费保修,保修期银行以红字保函为准;

2.乙方承诺在货单签署30天内,解决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甲方有权请求更换货品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六、支付

1.货物应在收到货单后的45天内付清。如果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则应支付额外的滞纳金。

2.货物的运费、保险费、检验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接受仲裁结果。

八、本合同及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原件均用中文和外语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每方各执一份,自甲方收到该货物之日起生效。

技术引进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技术引进合同 篇9

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引进合同

一、 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国外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 合同背景和目的

甲方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现甲、乙双方以平等、互利、诚信为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 引进设备内容与规格

1. 设备名称:XXX设备

2. 设备规格:详见附件1

3. 设备数量:XXX台

四、 交货期限

1. 设备交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自XXX年X月X日(交货期限)起至XXX年X月X日(交货期限届满日)之间,将上述设备全部交付至甲方。

2. 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可延长交货期限。

五、 价格与支付方式

1. 设备价格:XXX万美元(含安装、调试等费用)

2. 付款方式:

a.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X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XX%的首付款,即XXX万美元。

b. 乙方在甲方支付首付款后XXX个工作日内,开始制造设备。

c. 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设备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将余款XXX万美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中。

六、 安装及调试

1. 安装

a.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设备规格和甲方现场条件等相关情况,提供最优化的设计方案,并选派资深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

b. 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c. 甲方应按时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合适的住宿和交通便利条件,保障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调试

a. 安装工作完成后,乙方将进行设备的系统调试和现场调试,以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稳定,同时进行技术培训。

b. 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质量保证

1. 设备质量保证

a.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含全部配件)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检验规范和标准,达到使用目的和要求,并提供不少于XX年的保修期。

b. 在保修期内,对于质量和技术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包括替换损坏的零部件和修复设备。

2. 检验

a. 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和正常使用期间,甲方有权对设备实施严格检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b.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标准、质量有保证的设备,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不予付款。

八、 知识产权及机密保密

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设计方案、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细节等均保密。

2. 乙方在合作中依法获取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有价值资料,同样应负有保密义务。

3. 参加安装和调试的乙方技术人员应按时返回国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九、 违约责任

1. 未按约定交付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照总价款的0.1%计算。

2. 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影响生产、产生重大经济损失、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违约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逾期利息等。

十、 纠纷解决

1.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 仲裁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 合同解除

1. 在设备交付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或合同约定实现,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十二、 合同变更与补充

1.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后生效;

2. 变更和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签署;

3. 未经双方书面协议,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释合同条款。

十三、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年;

2. 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双方如无异议,应续签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技术引进合同 篇10

合同号:_____________

中国·北京·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________________设备(出力为__________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

1.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

1.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5。

1.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6。

1.5 本合同签订后20xx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二章 价格

2.1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日元)。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 设备和材料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2 备品备件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2.1.3 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及培训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

2.1.4 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日元)。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

2.1.1、2.1.2、2.1.3各分项价格的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总价”)。

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在日本国神户、横滨和/或长崎港船上交货的FOB固定价格,同时包括适于远洋及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位置为止的一切费用,但买卖双方各负担全部装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项装船费用应理解为“设备”自船边到船舱(即买方的船上吊装作业所能起吊之处至装入船舱指定位置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对重件货物装船时需租用岸上或海上重吊费用,但理货费、加固费、垫舱物料及开关舱口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卖方负担技术资料在北京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三章 支付

3.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日元电汇进行。

3.2 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日本东京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日本东京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3 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合同设备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3.3.1 合同设备总价的1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支付给卖方。

(1)日本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东京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7-0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0%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并注明应付款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0%。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提交。在支付以上所述款项时,买方应提交给卖方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90%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8-0号附件)。

3.3.2 合同设备总价的80%,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80%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3.3.3 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___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买方代表按本合同第8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4 合同设备总价的5%,计¥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元整)在买方经北京中国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5 按本合同第4章和第9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不迟于15天电汇给买方。如卖方未能在15天内将该罚款交付给买方,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4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3.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款见本合同附件5。

第四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4.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0个月内将本“合同工厂”除地基用的地脚螺栓和基础框架外的“设备”分6批交付完毕。在事先得到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允许附加货运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日本神户、横滨和/或长崎,到达港口为中国青岛。

4.2 卖方在合同签字后1个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5米、宽3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

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6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七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吨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4.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4.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4.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4.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公吨,尺寸超过153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__宽__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公吨或体积超过153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故说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4.6 所有设备的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和材料,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15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船舶代理人以及其他有关装船的必要事项,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同船舶代理人联系,根据船期装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有交货港的预计抵达日期应接近本章中4.5条规定的货物备妥待运日期。

4.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4.9 如卖方受在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受载日期后30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30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31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如果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在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后90天内仍未能到达,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并卖方经买方同意后有权为买方安排船只,运费买主自费。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由卖方负担费用和风险立即将货物装到受裁船只的船面上,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4.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48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和材料”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如遇有第4.5条的大件货物,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

4.11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3。

4.12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生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机场的日期电报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48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航次、件数、合同号以电报通知买方。

4.13 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4.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21天内在北京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买方的通知应在收到卖方根据本合同第4.12条最后一段规定的通知后2个月内发出。

4.15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海运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指定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

航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给买方。

4.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0.航运提单一份。

B.技术文件清单一式三份。

C.商业发票一式三份。

第五章 包装与标记

5.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和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5.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5.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代号;

(5)设备名称及项目;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______宽______高,以米表示)。

凡重量为2公吨或超过2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两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5.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5.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两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应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两份(如果有必要的话)。

5.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5.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7.9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六章 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

6.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和2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工程联络。为了在本合同各阶段的设计工作中加强协调,买主要求进行以下设计工程联络会议,届时买卖双方将自费派遣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买方每次将派遣______人,会议费用将由会议所在地一方负责。

6.1.1 第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在合同生效后两周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整个工作进度以及总布置流程图和单线图等概念设计,所需的图纸的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由卖方提供买方进行概念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2 第二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主要内容为确认详尽施工图的图纸内容和交付进度,以取得买方同意,并提供买方进行详尽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6.1.3 第三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在日本举行,会期两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卖方说明和由买方审核卖方的详尽施工图设计以及初步的安装和调试、考核的程序。

6.1.4 第四次工程联络会议大约在合同生效后10个月在中国举行,会期两周,会议内容为详尽说明和讨论施工、试运、调试、考核和性能试验的内容和方法。

6.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3。

6.3 卖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和2,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1和2,卖方以此做为“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6.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星期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空运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可以修改,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6.5 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在双方要求下,卖方将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买方的“合同工厂”举行补充的工程联络会,量多不超过两次。

6.6 每一次工程联络会议,双方将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内容。

6.7 每一次会议参加人数、日期、地点和详尽内容分别在前一次会议中讨论决定。

6.8 在一方派遣人员去另一方之前30天,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派遣人员名单和日程安排,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代表团出发前3天,派出一方应用电报通知另一方人员名单,确切的出发日期、途径、机次和到达日期。

6.9 在向买方提交以供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后5个星期内,买方将回复卖方同意的签字影印件或通知卖方不同意的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回答,所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被认为已由买方批准。

6.10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本“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章 标准和检验

7.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本合同附件2中的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两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卖方提供检验标准不完全或不及时,在双方协商后买方有权按买方现行标准执行检验。

7.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和材料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3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将检验人员包括翻译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进行,如不属卖方原因买方未能按预定时间参加时,卖方有权自行装配和检验。买方人员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质量会议。

7.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质量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7.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工作服、劳保用品。

卖方还应协助买方检验人员取得入境签证和办理必要的居留手续,并安排食住、医疗、交通工具等。

7.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7.8 在卖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的2月之内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和试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1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除非按以上所说期限检验,不然设备将被认为已被买方按期检验。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7.1条和9.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7.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 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生产的换货或补交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7.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短缺,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7.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担的责任。

第八章 安装、试车

8.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按照设计图纸将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各种系统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试运行”系指包括性能试验的联动试运转及最初正常运转。

“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即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8.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仅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试运行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2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后38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的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3 在安装工作开始时,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8.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5第4.6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7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明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在试运行、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8.5 本章8.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运行,其开始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试运行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2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及公用设备。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使用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

试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8.6 试运行期为首次投料试生产开始日起的6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7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8.7 如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致使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

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后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修改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

8.8 在本合同8.6条规定的试运行期间,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8.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3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能同意再次延长试运行期3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九章9.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3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除操作人员费用、燃料、电、水以外的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试运行期应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5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如由于买方原因,改进合同工厂所需费用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双方在7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仍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8.9

8.9.1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1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三章第3.2.3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款项应予实现,而不需要验收证书,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8.9.2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8.9.3条规定的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之日起24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在7天内开具由买方签字的验收证书,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讨论后取得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21个月和24个月应相应顺延。

8.9.3 最后一批主要设备交货系指所交货物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98%。此情况下所留未交的2%将不影响合同工厂的正常运行。

8.10 按本合同8.7、8.8和8.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九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9.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

9.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3的规定。

9.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赔偿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1个月。如遇到需长时间制成的货物,限期由双方协商决定。

9.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和材料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条款8.9.3中规定的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36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9.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尽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1个月。对生产周期长的货物,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属微小缺陷,经卖方同意,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9.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材料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12个月。

9.7 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买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9.8 如由于卖方责任,考核试车时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除运行工、油、水、电以外的一切费用。如超过第8.8.1条规定的期限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第2号附件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9.8.1 锅炉在按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锅炉效率在允许1%的测量误差下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低一整0.5%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5%的罚款。

9.8.2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如本“合同工厂”的出力低于本合同规定出力95%,则卖方除支付上述罚款外,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8.3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电气除尘器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4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给水泵汽轮机效率低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8%的罚款。给水泵汽轮机允许0.5%的测量误差。

9.8.5 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的操作条件下,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的总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的效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1%的罚款。

9.8.6 磨煤机在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下,如磨煤机耗电量在允许5%的测量误差下高于保证值,则对每一整1%,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第2.1项的总合同设备价格的0.38%的罚款。

9.8.7 以上罚款最大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第2.1项总合同设备价格的5%。

卖方支付罚款后,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9.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4%;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8%;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0%。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由于卖方责任,其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4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0.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0.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10.4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时间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中的问题,以便尽早达成协议。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日本,由日本商业仲裁协会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1.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1.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或按裁决规定。

1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税费

1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2.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有关税法和《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议》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2.3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第十三条 仲裁(方案一)

1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3.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3.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仲裁(方案二)

1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如在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注)。

13.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情况。

第十三条 仲裁(方案三)

1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3.2 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该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注)。

13.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3.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3.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注:方案三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第三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4.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4.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4.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4.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4份,双方各执一式2份。

14.5 本合同附件______至附件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4.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或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2份。

14.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4.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法定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一、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二、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买卖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6.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以予以尊重。

三、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方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代表(或主任工程师)行人每人 美元

工程师 $

技术员 $

操作工 $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3.星期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日为卖方技术人员在合同现场的有薪休息日。

4.对于卖方技术人员未经双方现场总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经双方总代表同意的事假,买方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但经医生证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连续超过15天,买方不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每月开出的帐单一式4份和双方总代表签署的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经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将卖方技术人员的月技术服务费汇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如卖方开出的帐单有误,买方有权拒付有误的部分,但按时支付无误部分。

四、工作联系和工作制度

1.卖方在技术人员来华前两个月应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职务、经历、工作单位、懂何种外语等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卖方技术人员来华前7天,应电报或电传将其姓名、确切启程日期、班机号、抵达日期、行李件数和重量等通知买方。

2.卖方技术人员到达本合同工厂后,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卖方技术人员总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在买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3.卖方技术人员每周工作4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进行。

卖方技术人员如需加班时,需事前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同意。正常工作日8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及星期天、节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卖方技术人员在投料试车、考核期间在每周48小时内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应尽量在短期内安排倒休,每加班6小时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时考勤1.5小时,每小时按日技术服务费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本附件三.5条规定支付。

4.卖方技术人员在华工作期限,自抵达合同现场之日起至离开合同现场之日止计算。

5.卖方技术人员每天工作的实际时数,有薪节假日和加班时数,按日记载在“记时卡”中,“记时卡”一式2份,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作为支付卖方技术人员日技术服务费和加班费的依据。

6.工作进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发生的问题或责任事故以及解决的办法应用中、英文记载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一式2份,买卖双方各执1份。

五、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

1.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者,可携带夫人和两名15岁以下的子女来华,其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12个月并带有家属者,每9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6个月不带家属者,每6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休假时间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前提,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15天假期自卖方技术人员离开合同工厂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卖方同意在卖方人员休假期间不减轻其对合同工厂承担的义务。

六、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七、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八、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备为执行合同工厂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翻译人员。

2.买方应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出中国国境和在中国居留期间的手续,费用由卖方自理。

3.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从住宿地点到本合同现场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在中国的医疗(镶牙、配眼镜、滋补营养品的费用除外)。

6.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现场免费提供一间住房,室内设有必要的家俱和卫生设备。按本附件五项第1和第2条规定,带有家属者,适当增加住房。

7.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费用均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8.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车服务,费用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9.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买方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办理适当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用品和其现场所需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仪器的入、出中国国境的手续,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但上述物品在运进或运出前,卖方须将品名、数量、重量、提单号、金额、规格及进出口日期预先通知买方。

九、其他

1.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自费召回或更换卖方技术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换工作期间,买方只负担一人的技术服务费。

合同号 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年月

CONTRACT NO TIME SHEET FOR THE SELLERS TECHNICAL PERSONNEL YEAR MONTH

2.卖方技术人员连续生病15天不能上班时,卖方应自费派遣同等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前来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任何一方卖方的技术人员,其更换费用由卖方负担。

附件二  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同意接受买方____名实习生包括翻译到______国卖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共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

2.卖方选派技术熟练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卖方应保证买方技术人员在上述工厂各个不同岗位上进行操作、培训,使他们懂得和掌握设备的工艺、操作、检验、修理和维修等技术。

4.培训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试验仪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参考资料、工作服、防护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适的办公室。

5.卖方应于培训前3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1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其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境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9.卖方不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

10.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买方人员在卖方国家居留期间的安全。

附件三 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关于贵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的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愿对卖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负下列保证责任: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即_________,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卖方未能按照上述合同规定向贵公司交付全部货物而要求退款时,我行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合同第三章第3.2.1条规定已支付给卖方的货款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并加计自贵公司支付之日起到我行退款之日止,年利率按______%计算的利息一并退还给贵公司。

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卖方全部货物交付完毕日(提单日期)终止。

附件四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方案一)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有关向贵公司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买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第_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我行在此范围内,对买方的支付负有保证责任。

(1)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并证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 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2)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1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______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经卖方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1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如卖方发生合同第______章赔款或/和罚款事项时,我行有权按本合同第三章3.2.2.4条办理。

如买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支付上述有关款项,而买方又不能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单据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我行在接到卖方的书面通知3天内,将买方应支付的有关金额连同迟付金额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_%单利计算)一并支付给卖方。

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保证函金额随买方逐次付款递减。本保证函在上述第三点(即合同第三章第3.2.4条)规定的款项支付完即自动失效。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方案二)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贵公司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有关买方向贵公司购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的第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们应买方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第______号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合同总价______%计__________,延期付款全部利息计__________,我们在上述总金额范围内,对买方的下列支付负责保证:

1.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在贵公司按合同第______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贵公司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支付给贵公司。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2.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在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______”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贵公司提交的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贵公司。

3.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内,每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______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贵公司。

3.1 贵公司应开立分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1份于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以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个月、____个月、____;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日期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我行背书保证后送交贵公司。

3.3 贵公司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我行,由我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1天支付给贵公司。

4.按合同第九章规定,如果贵公司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则买方在按合同第三章第3.2.2条和第3.2.3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5.上述买方对贵公司的各项付款,均以电汇通过我行支付给贵公司。

如买方未能按上述规定及时支付货款的全部或一部分时,我行在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买方应付的有关货款付给贵公司;如买方未能按上述规定及时承兑有关汇票,我行在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买方承兑并由我行背书保证的远期汇票送交贵公司。

6.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将于贵公司收到全部已经买方承兑和我行背书保证的远期汇票之日终止。

技术引进合同 篇11

第一章?定义

1.1?“辅配件”指大量可购买到的材料,包括易耗品和其它与_________系统安装和系统配套有关的元部件,可由_________厂或转让方提供。

1.2?“合同设备”指附件十二中规定的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的测试生产设备。

1.3?“合同工厂”指被转让方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的唯一地点,即中国_________厂。

1.4?“合同材料”指固定网络设备、转让方软件和辅配件。

1.5?“合同产品”指合同材料制成整机,经测试可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产”的进一步定义见附件。

1.6?“最终用户”指合同产品的购买者。

1.7?“固定网络设备”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为_________系统的一部分。

1.8?“模块”指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_________设备子机及由转让方售给被转让方用于制成合同产品的元部件。

1.9?“专有模块”指用于制造合同产品的元部件和组件。

1.10?“专有资料”指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资料,包括软件、目标代码、源码测试设备的计算机程序、技术支持、转让方_________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及指可向被转让方公开的业务、商业、金额、计划资料。任何专有资料均由转让方标明_________“注册秘密专有”,证明其属“最高级机密类”或标明_________“保密专有”证明其属“初级机密类”。

1.11?“专有权利”指专利、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_____和其它知识产权或指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前产生的专有权利、软件或其它着作,不论转让方是否获得专利、享有版权或已注册。

1.12?“软件”指与合同产品配用的目标码计算机程序,以及与合同设备配套使用的测试源码计算机程序,以人们认可的形式提供,需经中间处理过后,由处理机编制。所有软件均按附件规定的软件许可证,由转让方许可给_________厂。

1.13?“技术支持服务”指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中规定的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和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操作和其它有关职能方面由转让方向合同工厂人员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

1.14?“技术文件”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检验有关,以及与合同产品的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说明、数据和其它文件。

1.15?“技术培训”指转让方在转让方工厂和合同工厂为合同产品的制造、检验、调试和操作以及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对“合同工厂”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16?“专有技术”或“技术诀窍”指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该知识和经验是转让当时生产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由转让方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合同工厂提供。

1.17?“验收标准”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用以限定合同设备性能的标准。

1.18?“合同”指本许可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转让方同意向被转让方转让制造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合同产品的制造按本合同附件十一中的说明,分一、二、三、四、五阶段实施。转让方同意为合同工厂确认并向其销售按当时的技术合作阶段在技术合作等级下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合同设备。合同工厂所需的合同设备目录见本合同附件一c。

2.2?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许可证和权利,使用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制造合同产品,使用和/或销售形成的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销售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它_________制式国家,下列国家和地区除外:_________。本合同所有许可证均是含提成的(除了附件九中规定的软件许可证是免提成的以外)、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转售的。

2.3?转让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被转让方提供与合同材料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专有技术。

2.4?转让方负责派遣其技术人员来华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对合同设备进行验收。

2.6?除非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另增场所,否则被转让方只能在合同工厂进行许可的合同产品制造工作。

2.8?只有事先得到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才能修改或改变转让方许可的用于合同材料或合同产品的专用资料。这有利于专有资料的质量保证、控制和标准化。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工程费用,用以审批此改变或改进的内容。被转让方同意给予转让方许可证,用以制造、委托他人制造、使用和销售应用被转让方改变或改进合同材料后生产的产品。被转让方同意向转让方提供关于改变或改进的足够文件,以使转让方能将此改变或改进同样包括在转让方产品中,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2.9?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应让渡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给予的任何权利。然而,为履行转让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方可使用其任何分公司、联营公司和/或附属公司的服务。

第三章?本合同的价格

3.1?被转让方根据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总价和提成费,以元计价。第3.2条款中所列的价格为第一、二、三、四、五阶段的费用。合同设备价格详见附件十二。辅配件的预算性报价见附件一b,仅供参考。实际价格调整应在每次订货前由双方讨论。

3.2?费用如下:合同总价:_________;技术转让费:_________;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测试设备:_________;加工设备和工具:_________;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_________。

3.3?提成费:在本合同各阶段的所有合同材料(辅配件除外)价格上提取提成费。五个阶段的提成费分别为:阶段一_________;阶段二_________;阶段三_________;阶段四_________;阶段五_________。

3.4?模块价格:转让方同意销售模块,使合同工厂能制造固定网络设备。模块价格可修改。新的模块价格应由本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第四章?付款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元计价。本合同中每个阶段均在该阶段开始日付款。各阶段开始日定义见本合同第17.2条。

4.2?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列条款由被转让方付给转让方:

4.2.1?合同设备被转让方收到转让方的合同设备的货物发运通知后,应在预计发运日期前30天内,以全电开的形式通过中国_________银行及_________开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该信用证格式由双方商定,见附件十三,金额以元计,为该货运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该信用证使中国_________银行负有义务向受益人转让方支付所有款项,有效期截止至双方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签署验收合格证后30天。被转让方收到货运单据后用信用证付款:转让方发运货物后,被转让方银行收到转让方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金额的90%。

(1)_____清洁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明“c.f.r._________机场”,并根据本合同第6.3款标明“运费预付”,合同号和运输唛头,并注明通知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

(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总价的形式发票六份;

(3)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5)详细包装清单一式六份;

(6)原产地证明一式两份。

4.2.2?一至五阶段的所有的技术转让费、技术文件费、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支持服务费均以元电汇,通过中国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分行支付。根据本合同第13.2条,一切应由转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缴纳的所得税应由被转让方预扣并代表转让方向有关税务机构缴纳,付款收据应立即传真和邮寄给转让方,本章所列费用按下列比例支付:

4.2.3?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

合同设备软件许可证费用总额应不迟于合同设备第一次预计装运前30天,电汇支付。

4.3?提成费由被转让方在一至五阶段签订合同材料购买订单后,不迟于30天向转让方电汇支付。但是,提成费和合同材料费发票单独开具。

4.4?对转让方对cif条件发运的任何货物,被转让方同意,由外国_____公司出具的金额为货运值_________%,投保了一切险的自行_____证明应为足够的_____凭证。_____期截止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机场。

4.5?被转让方应不断履行购买订单,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被转让方向转让方购买合同材料,其付款条件同本合同第4.2.1规定。但有关合同材料的验收合格证规定见本合同第9.2条。而按第4.2.1.b.2所述,验收合格证参见第9.1条,在此则应参见第9.2条。

第五章?交付方式

5.1?技术文件

5.1.1?转让方cif中国_________机场向被转让方交付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

5.1.2?当技术文件到达中国_________机场后,该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即由转让方转换至被转让方。

5.1.3?_________机场在技术文件空运提单上所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

5.1.4?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前一星期,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预计启运日期、大概包数、大概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转让方应将本合同号、发运日期、空运提单号、包(件)数量和重量用电传或传真通知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指定的中国境内内陆货运公司,并在每批技术文件发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下列单据用_________或快件寄给被转让方及合同工厂:(1)两份技术文件空运提单;(2)两分技术文件装箱单。

5.1.5?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用英文写就。

5.1.6?转让方提供给被让方的技术文件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检验。

5.1.8?转让方提供给被转让方的技术文件应装在适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具防潮、防雨保护措施的包装箱内。装运预计日期以及重量超过_________公吨和尺寸超过_________立方米的超大超重合同设备的包装草图和装运危险合同设备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各一式七份。

5.2.3?海运(空运)提单上的日期为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2.4?根据合同第5.2.1款,转让方在被转让方指定的港口(或机场)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装上被转让方指定的运输工具。转让方将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转交给被转让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损失风险、所有权立即由转让方转移至被转让方。

5.2.5?每次装运前,转让方应用电传或传真或电报尽快将下列内容通知被转让方:合同编号: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货物准备就绪日期:_________;总体积:_________;总毛重:_________;总件数:_________;装运港(或机场):_________。

5.2.6?转让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完全装上承运工具前四十八小时内,将合同号、商品名、数量、尺寸、毛重、发票以及预计到达日期,以电传或电报通知被转让方。发运前,被转让方负责办理货物_____。如因转让方未及时通知,致使货物未及时投保,由此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均由转让方承担。如系危险品(例如易爆材料),转让方应将其性质及搬运方法电告被转让方和目的港所在地的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

第六章?包装和唛头

6.1?所有待运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都必须包装坚固,适合所选的长途运输方式及式次搬运装卸。为了确保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需根据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中不同货物的性能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潮、防锈、防震、防腐蚀。被转让方与转让方承认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由精密电子组成,因此,将尽力保证这些货物有防雨、防热、防湿、防震保护。如被转让方要求提供长途海运用包装及无防护内陆运输和存放用包装,转让方应提供包装,费用另加。转让方对包装不当负有责任,并对因包装不慎或不当导致的锈损负有责任。

6.3?在合同设备和合同材料的包装箱相邻的四个面上,转让方应用印刷标签,以醒目的印刷体英文字标出下列内容:合同编号_________;唛头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收货人代号_________;装箱单号_________;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箱号/件号_________。

6.5?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箱内,应装有以下单据: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详细装箱单一式两份;对必须进行组装的合同设备和部件,应有两份详细的组装图。

6.6?每件合同材料的包装箱上应附详细装箱单两份,质量证明两份。

第七章?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1?转让方应派遣熟练、健康和有能力的人员去合同工厂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在中国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内容和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转让方声明,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培训足够用来培训被转让技术人员制造合同产品。

7.2?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的方便及在华的工作方便。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待遇见本合同附件三。

7.3?转让方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在华支持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4?被转让方有权派遣其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去转让方相关工厂培训。培训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7.5?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培训人员提供出入境签证方便和培训条件。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待遇详见合同附件四。

第八章?初步检验和初步验收

8.1?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保证本合同中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和合同产品的制造和检验按以下规定实施。

8.2?对所有由转让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提供保证声明书。合同材料的保证见本合同第十章。

第九章?最终验收检验测试

9.1?技术文件和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

9.1.1?为证明根据本合同附件二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证明转让方许可的合同材料是能组装、测试的,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技术人员去合同工厂参加相应阶段合同设备的验收测试。被转让方的技术人员也应参加这些验收测试。

9.1.2?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完成验收测试。

9.1.3?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9.1.4?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验收测试失败的原因,澄清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

(1)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转让方负责,则转让方应在第一次验收测试后4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若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于被转让方负责,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二次验收测试期间其在华的食宿费用和当地交通费。第二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每方各执两份。

(3)若因转让方的责任第二次验收测试时,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并在第三次验收测试后六周内,再派其技术人员进行第三次验收测试,并承担其在第三次验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第二次验收测试失败的责任在被转让方,则被转让方应为转让方技术人员提供往返机票,并承担第三次验收测试期间他们在华的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达到了验收标准,则双方应签署四份合同设备的验收合格证,每方各执两份。

9.1.5?第三次验收测试时,若合同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继续验收测试。若二个月后,还达不到验收标准,转让方将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性能标准的新设备。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应在合同工厂座谈讨论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

9.2?合同材料的最终验收

9.2.1?合同材料每次运抵合同工厂后,被转让方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检验。

9.2.2?转让方有权自费派其检验人员参加开箱检验。

9.2.3?被转让方有权应提前两周用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转让方检验的预定日期和现场。如到了检验日期转让方未能派其人员去现场,由被转让方在转让方人员缺席情况下进行检验。

9.2.4?检验后,如确定合同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与订单不符,转让方应在检验后20个工作日内接到数量短缺或不符货运要求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或合理时间内尽快根据情况,发运短少部分的合同材料或符合要求的合同材料。

9.2.5?(i)检验顺利完成后或(ii)缺陷部分改正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9.2.6?本第九章不包括运输时及运输后出现的损坏,其补救责任在被转让方。如被转让方要求,转让方应提供合理的帮助。

9.3?合同产品的最终验收将每阶段首批发运的合同材料组装成首批合同产品,按照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指标,用合同设备对该首批合同产品进行测试。如该首批合同产品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即意味着合同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整机经测试符合全部技术指标,测试工作胜利完成,即可认为完成了合同产品的验收测试义务。

第十章?担保和保证

10.3?各阶段合同设备验收测试胜利完成后,今后成功制造合同产品责任即成为被转让方的责任。但是如双方认为完全因为转让方提供的模块有缺陷,或文件有缺陷致使合同设备不符质量标准,转让方应纠正完全由转让方导致的任何缺陷。转让方承认转让方向被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专有模块中,证实完全因转让方原因致使模块有缺陷的故障率不超过5%。

10.5?转让方按本合同第10.4款的规定向被转让方缴付罚金,并不因此即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合同设备、软件和技术文件的义务。根据此条款缴付罚金是转让方迟交货物,被转让方因而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

10.6?如果一定阶段用的转让方的合同设备、软件或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六个月以上,完全是因转让方所能控制的原因所致,则被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该情况下,转让方应向被转让方退回被转让方为该阶段所付的全部费用,并加付_________%的年息。在这种情况下,按本条款选择赔偿即为被转让方的唯一补救措施。

10.7?合同设备保证见本合同附件八。

10.9?转让方将全部非_________生产的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原制造商保证书转给被转让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期应由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确定。被转让方应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维修办事处获得该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保证和/或维修服务。保证期过后,被转让方应负责与制造商或其在当地的办事处取得联系,获得对该合同设备和辅助材料的服务和/或维护支持。所有与合同设备和辅助设备一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均以照“原样”为基础提供,无保证。

第十一章?专利、_____和保密

11.1?转让方保证他对根据本合同提供给被转让方的全部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许可被转让方。对向被转让方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声称:本合同中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利,转让方应为被转让方辩护。如果(1)被转让方立即书面通知转让方索赔要求;(2)未经转让方同意,被转让方不派律师出庭;(3)由转让方完全控制辩护及与该索赔要求有关的全部谈判;(4)被转让方为转让方辩护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帮助,那么法庭最终裁决被转让方因此将偿付的理赔费和/或损失清偿费,由转让方付清。如果诉讼结果为禁止使用或销售_________提供的设备,不向被转让方另行_____,则由_________选择,或者为被转让方获取使用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权利或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或者以相同的未侵犯专利的材料替换;或者接受对_________提供的设备的退货,并对退回的设备,向被转让方退还原购货款价。在任何情况下,对由于侵犯专利或有专利嫌疑而引起的意外或间接损失,被转让方不负有责任。

11.3?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的专有技术、技术及生产有关的注有需保密的资料,转让方应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

11.4?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被转让方无权使用附件七规定的转让方的_____或商品名称(或任何易混淆的相似_____或商品名称)。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真诚协谈,从而决定转让方是否向被转让方销售合同模块及其组件或部件。

11.5?被转让方承认“_________”及其相应的中文名称是转让方及其使用“_________”或相应中文名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商品名称的主要特征:承认“_________”标志,“_________”和相应中文名或任何英语或汉语的派生词都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制造的产品的重要_____,是与该产品配套服务的重要_____。b)转让方给予被转让方权利使用本合同附件七(“转让方的_____”)所列的转让方的_____。转让方的_____只许可用于被转让方在合同工厂制造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合同产品。被转让方同意使用转让方发明的标志。这并不意味着将标志的拥有或正当利润转让给了被转让方。c)除非由本合同授权或由转让方另行书面授权,否则被转让方无权在任何产品上、广告上或在销售或促销中使用任何转让方发明的_____。

11.6?除非有关法律要求,否则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7?转让方不将其专利或版权的许可证或权利授予被转让方。但是转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专利或版权,不向被转让方提出质疑,这只限于该质疑会妨碍被转让方使用本合同给予的权利。被转让方承认任何时候专有技术均系转让方财产。

11.8?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则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9?被转让方同意将许可的_____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和销售的合同产品上使用。(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家销售的合同产品不应含转让方的_____和/或商品名称。)

第十二章?质量标准

12.1?被转让方根据转让方所定,提供充分的场地、设施、人员和工艺规程,用以制造合同材料、存放模块、备用件和其他元器件;用以测试合同材料成品、保证性能和提供其他服务。

12.2?被转让方同意由被转让方实施的任何所许可的活动和被转让方使用转让方_____销售的合同产品,应与转让方实施的合同活动以及转让方制造的与合同产品相应的产品,质量相同、工艺相等。所有许可活动的实施应按附件中所列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及本合同中转让方提供的专有资料和技术支持。活动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应与转让方所进行的类似活动至少一样。为判断被转让方是否遵照并坚持本文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一切合理时间检查合同工厂、合同材料以及所许可的活动开展的方法。经转让方要求,被转让方应及时将其有关工作具代表性的样本提供给转让方,费用由转让方支付。

12.3?被转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制定并保持一质量保证常规计划。该质量保证计划应经双方同意,不迟于合同鉴定后120天实施。被转让方应作缺损记录,将每季度缺损记录报送转让方。

12.4?任何时候,如转让方确定在被转让方销售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的工作未能达到转让方要求的质量、工艺和性能标准(见技术文件),转让方可将此认定书面通知被转让方,被转让方同意立即改正缺陷。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改正该缺陷,被转让方应暂停发运此有缺陷的合同产品,双方共同真诚讨论改正该缺陷的方法。如被转让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60天内未能改正缺陷,则转让方可暂停本合同给予的_____权,和/或可暂停所有许可的活动。

12.5?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发现合同产品有缺陷,在该有缺陷的合同产品上,被转让方对转让方_____的使用权,应立即自动暂停。

12.6?被转让方对专用资料或合同材料作任何改变或改进,这只可在双方同意下进行。

12.7?对被转让方提供的任何辅助设备,被转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该设备手册、技术文件并提供识别用于合同材料的该元件、材料清单,以便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共同确定该元部件是否符合转让方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被转让方将向转让方提供合格的测试结果,证明该元部件符合质量和性能指标。如果转让方有书面要求,被转让方应自费提供给转让方该元部件样品,供审批。转让方将尽其最大努力,在转让方收到合格测试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转让方的报批报告;在逐项商讨后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对被转让方报批的样品给予答复。如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表示该元部件不符合转让方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则被转让方不能使用该元部件。

第十三章?税则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根据有效的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转让方征收的一切税应由被转让方支付。

13.3?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在执行本合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征收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支付。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4.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但不只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签约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本合同的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所耽误的时间。

14.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若有的话)递交给另一方确认。不可抗力事故一经排除或消失,责任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挂号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发出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故的消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15.1?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90天内,双方还不能解决此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_____。

15.3?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5.4?除非由_____小组裁决,否则,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5.5?在_____过程中,除了提交_____的那部分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各方保证均有合法的权力产生并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如必要,双方应向本国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以中国和_________政府中最后一方必需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合同签字后90天内获得所必需的批准,并用电传或电挂通知对方,用信件确认已经获得所有必须的批准。

16.2?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6.3?本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有效期10年,有效期满后除非双方同意续订,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6.4?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6.5?本合同为_________文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任何译文无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由第一章至第十七章,附件一至附件十三组成,本合同附件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条件和条款与附件的文字发生矛盾,应以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文字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被转让方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有效。

16.7?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书面修正案后生效,该修正案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8?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所有通讯应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和航空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6.9?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或被转让方均不对意外、或间接损失负有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另一方面丧失利润或收益、资本费用、替代产品费用、设施或服务费用、停工费用。

16.10?本合同双方同意真诚执行合同,遵从一切适用的法律。任何一方若偏离此良好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本合同在合同期末前终止,所有技术文件应退还给转让方,且专有资料应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保密10年。

第十七章?联络会议

17.1?为顺利实施合同,转让方与被转让方_____开联络会议。

17.2?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新阶段的起始日期一到,如双方同意,即开始合同的下一阶段。被转让方和转让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后,且被转让方又达到了附件三中规定的阶段实际生产产量,并能同时保持附件二所列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被转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如到了联络会议期间确定的时间,被转让方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应推迟该阶段起始日期,并对照新的起始日期,重新安排付费时间。

17.3?联络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身份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八章?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b合同材料目录;c合同设备目录

附件二资料目录

附件三技术支持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

附件六合同设备的保证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被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a合同产品目录(略);b合同材料目录(略);c合同设备目录(略)

附件二资料目录(略)

附件三技术支持(略)

附件四合同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合同材料价格(略)

附件六合同设备的保证(略)

附件七目标代码计算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八源代码计算机程序许可证(略)

附件九合同产品的制造(略)

附件十合同设备目录及价格(略)

附件十一信用证格式(略)

附件十二各阶段保函格式(略)

附件十三数量及价格折扣协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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