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是对自己的一种锻炼,为了更快的实现工作目标。我们应该要在事先就做好一份方案,如何写好一篇方案?衷心为您呈现精彩的“聘用方案”内容,这将是有益的!
聘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5)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4)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拟聘任中级职称以上者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不得抄袭。拟聘任高级职称者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至少一篇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杂志或刊物上发表。
(4)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
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如下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职业资格条件
1,取得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职业)工作2—6年,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2,符合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六,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
七,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与从事专业(工种)不相符。
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八,解除聘任
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
1,聘任期限到期而没有续聘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3,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5,工作岗位调动与原聘任资格不相关的。
6,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聘任实体被合并、撤销、改制的。
九、聘任考核办法
贯彻公开竞争,双向选择原则,在满足聘任所需的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根据综合评定和加分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聘任,直至规定名额满为止。
综合评定是对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分数体现,总计10分。由中层干部、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部分考核组成,具体分值为中层干部4分,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6分。
聘用方案 篇2
南阳XX学院
(试 行)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工作,充分调动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1])444号)和《关于我院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申报、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宛技
[2014]1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聘用原则
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对符合条件且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按照量化后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予以聘用;距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优先直接聘用。
二、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及职数
根据人社局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审批的岗位及聘用人数。
(2)申请聘任
符合条件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院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提交的证明材料)。
(4)考察评议
学院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拟定预聘任人员。
(5)研究决定
学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学院对聘用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反馈。
三、量化办法
1、工作年限:
工龄每年计0.2分;校龄每年计0.5分;工龄、校龄计算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2、业绩
(1)资历
从取得预聘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起,从事岗位与岗位等级资格工种一致的,每年计2分;与岗位等级资格工种不一致的,每年计1分。
(2)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2分。
3、学历:本科计2分,专科计1.5分,中专、技校、高中计1分,初中及以下计0.5分。成人专科以上学历所学
的专业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种或学院现开设的专业相近或相关。
4、岗位类别
任现职以来,以工代干、以工代教岗位人员每年计1分,技工岗位每年计0.8分,普工岗位每年计0.6分(岗位界定以宛技纪要【2003】05号会议纪要为准)。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作年限、本等级岗位聘用时间及取得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时间截止于上年12月31日。
(2)距退休年龄不足一年,因符合条件人多,而指标少,按照量化积分由高到低聘用。
(3)量化积分相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取得预聘用技术等级资格时间、岗位类别等依次量化,得分多者优先。
(4)上年度受到学院以上处分或旷工达2次以上者的取消本年度聘任资格。
附: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个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聘用实施方案人量化评分表
南阳XX学院
二〇一X年六月九日
附件:
聘用方案 篇3
附件2 重庆市涪陵第一中学校
教职员工首次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11月14日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臵首次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范围对象
我校现有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二、岗位设臵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事局《关于核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臵及结构比例的通知》(涪人事函[2009]1163号)的精神,我校共设臵岗位185个,其中,高中110个,初中75个。具体设臵的岗位和岗位数如下:
(一)管理岗位
共设7个岗位,均在高中,其中,六级1个岗位,七级4个岗位(其中领导3个,非领导1个),八级2个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共设17个岗位,其中,高中10个岗位,初中7个岗位。(1)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五级)3个,其中,高中2个,初中1个。(2)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7个,其中,高中4个,初中3个。(3)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七级)7个,其中,高中4个,初中3个。
2、中学一级教师岗位:共设61个岗位,其中,高中39个岗位,初中22个岗位。(1)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18个,其中,高中12个,初中6个。(2)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24个,其中,高中15个,初中9个。(3)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19 个,其中,高中12个,初中7个。
3、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共设95个岗位,其中,高中50个岗位,初中45个岗位。(1)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47个,其中,高中25个,初中22个。(2)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48个,其中,高中25个,初中2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共设5个,其中,高中4个,初中1个。(1)三级技术工1个,设在高中。
(2)四级技术工4个,其中,高中3个,初中1个。
三、岗位任职条件
依据学校特点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校聘用的各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管理岗位
(一)、六级职员
1、校长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条例、规章制度;(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的教师职务,并获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2、中共总支书记的任职条件:
1(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条例、规章制度;(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的教师职务,并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党龄要求和相关规定;
(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3、非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4)、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
(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二)、七级职员
1、副校长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条例、规章制度;(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的教师职务,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2、工会主席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能切实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2)、熟悉《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制度;(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应当符合《工会法》规定的相关任职要求;(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3、非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
(1)、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4)、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
(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三)、八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4)、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
(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四)、九级职员的任职条件:(1)、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3)、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4)、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5)、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6)、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一)、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五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从事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八年;
4、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所教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作出表率。
5、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主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任职内至少有三篇区级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专业和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实验报告、教学案例或经验总结,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每三年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
6、承担研究、示范、观摩课或学校缺课代课的任务,任职内开课不少于3节,在校级以上的经验交流和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须写出评课意见,参加课后评议),每年在校级及以上的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7、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和集体备课工作,每年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一至两名青年教师的任务。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既可以是专业工作方面的,也可以是班主任或德育工作方面的,同时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培养、指导的教师在一年内,其思想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应有相应的提高与进步。
8、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9、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二)、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从事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四年;
4、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
5、承担教育教学科研或学校缺课代课任务,主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任职内至少有二篇区级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专业和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实验报告、教学案例或经验总结。
6、承担研究、示范、观摩课和集体备课的任务,任职内公开课不少于2节,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须写出评课意见,参加课后评议),每年在校级及以上的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7、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每年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一至两名青年教师的任务。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既可以是专业工作方面的,也可以是班主任或德育工作方面的,同时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培养、指导的教师在一年内,其思想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应有相应的提高与进步。
8、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9、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三)、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七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作出表率。
4、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主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任职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及以上交流或发表。每三年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
5、承担研究、示范、观摩课的任务,每学期公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须写出评课意见,参加课后评议),每年在校级及以上的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6、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每年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一至两名青年教师的任务。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既可以是专业工作方面的,也可以是班主任或德育工作方面的,同时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培养、指导的教师在一年内,其思想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应有相应的提高与进步。
7、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8、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四)、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从事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工作四年;
4、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或代课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较好掌握所教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与教学效果能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作出努力。
5、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或经验总结。
6、承担研究、公开课和集体备课的任务,每学期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后须写出评课意见并参加课后评议。
7、承担初级教师的指导和新教师的培养工作,每年主动承担一名初级教师的指导和新教师的培养任务。
8、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9、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五)、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较好掌握所教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与教学效果能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
4、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
5、承担研究、公开课的任务,每学期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后须写出评课意见并参加课后评议。
6、承担初级教师的指导和新教师的培养缺课代课的工作,每年主动承担一名初级教师的指导和新教师的培养任务。
7、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8、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六)、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与教学效果能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
4、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或经验总结,并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
5、承担研究、公开课的任务,每学期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后须写出评课意见并参加课后评议。
6、承担初级教师的指导和新教师的培养工作,每年主动承担一名初级教师的指导和新教师的培养任务。
7、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8、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七)、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从事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工作一年;
4、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掌握所教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能达到教学目标要求。
5、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6、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参与学校教改实验,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工作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
7、承担汇报课任务,每学期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20节。
8、近二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9、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八)、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获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掌握所教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能达到教学目标要求。
4、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动承担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5、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参与学校教改实验,每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工作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
6、承担汇报课任务,每学期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20节。
7、近一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8、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九)、中学三级(会计员)岗位(十三级)的任职条件:
1、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2、获得相应的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量。有从事相应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
4、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工勤技能岗位
(一)、三级技术工的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操作维护技能熟练;
3、具有高级工任职资格,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4、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二)、四级技术工的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操作维护技能熟练;
3、具有中级工任职资格,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4、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身心健康,能胜任其工作。
三、拟聘人员情况
我校现有在编、在职教职员工161人,其中,六级职员(非领导)1人,七级职员(非领导)1人,九级职员(非领导)2人,中学高级教师59人,中学一级教师43人,中学二级教师44人,中学三级教师1人,会计员1人,见习教师4人,工勤人员5人。
四、聘用审核的权限
六至八级管理岗位、五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经区教委审查、报市人事局审核后,由单位聘用;九至十级职员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技术工和普通工岗位的聘用,报区人事局审核,由单位聘用。
六、聘用考核办法
根据岗位设臵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相同专业技术职务在应聘对应职务的不同级别岗位时,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得分,然后按照得分的多少由高到低加以排序,先聘高职级,再聘低职级。
(二)量化考核办法:(主要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参照此办法考核)
1、德育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由考核小组根据本人的表现、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2、基础分值:
(1)学历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中师)4分,初中及以下2分。
6(2)工龄、教龄分:工龄每年0.5分,教龄每年1分,分段计算,不重复计算。(3)任职分:任现职每一年计2分。
3、附加分值:
近三年(06年7月1日—09年8月31日)有下列情况者,可以获得加分:
(1)获得党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表彰的工作奖:国家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校级3分。此项按获奖的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2)担任年级组长(含支部书记、教研组长)职务的,每一年加1.2分。(3)担任班主任职务的,每一年加1.3分。(4)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每一年加1.5分。(5)担任校级干部职务的,每一年加1.8分。
(6)每期有超工作量半席以上加1分,半席以下加0.5分。(7)有考核优,一次加1分。
说明:(2)至(5)项的奖励得分,分段计算,不重复计算。
4、近三年(06年7月1日—09年8月31日)有下列情况者,应扣减相应分值:(1)每学年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减8分;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减1分。(2)离职进修者减4分。
(3)有重大工作失误的减8分;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减1分。(4)每年招生任务未完成的,减1分。
(5)夜间值班未达到平均数的,每期减4分。
5、不在岗人员竞聘到相对应等级的最低层次岗位。
七、实施聘用的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传达区教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区教委《关于教育系统岗位设臵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2、在学校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成员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教职员工岗位竞聘用实施方案》和《量化考核办法》。
(二)竞争上岗
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岗位说明书、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3、学校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学校考核小组根据《量化考核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5、学校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学校向教职员工公布聘用结果。
7、与未聘落聘人员谈话,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签订合同
单位负责人依据聘用结果,与受聘人员订立书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式三份,聘期为一至三年。
(四)总结上报
学校在完成岗位聘用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申请检查验收的请示,上报区教委审查,报区人事局审批认定聘用结果。
八、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岗位聘用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资格审核等工作。
组 长:秦启明 副组长:肖代祥
成 员:毛敬平、钱代伦、黄朝福、张建国、朱彬
下设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得分。组 长:秦启明
副组长:毛敬平、钱代伦、黄朝福
组 员:李云智、黄玉丰、黄勇、张平、车文超、兰兴元、田应明、谭安位、吕崇景、周能柱、唐勇
九、岗位设臵各阶段时间安排 1、2009年11月12日----13日:
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传达区教委会议精神,学习区教委《关于教育系统岗位设臵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草拟岗位任职条件、教职员工聘用实施方案。2、2009年11月14日;教代会讨论并审议《涪陵第一中学教职员工岗位竞聘用实施方案》和《量化考核办法》,安排下一阶段学校的岗位竞聘工作。3、2009年11月15日————19日:
公布我校岗位名称及其岗位说明书、聘用条件等;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提供各个阶段的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岗位设臵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岗位设臵考核小组根据《量化考核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应聘人员通过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3、2009年11月20日——25日:
岗位设臵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集体讨论受聘人员,最后向教职员工公布聘用结果。4、2009年11月26日——28日:
领导小组与落聘人员谈话,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十、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1、充分认识做好岗位设臵工作的重要性,每个同志都要把此项工作同保证稳定相结合,切不可有大意思想。
2、整体工作要坚持按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增加透明度,不可暗箱操作。
3、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办事。
4、要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
5、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总结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聘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区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激活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聘用原则
1.以岗定人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在编制实际使用数内聘任教职工。
2.择优聘用原则。
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作为参考,根据教职工素质、能力、特长择优聘用。
3.双向选择原则。
聘用工作应当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可以聘或不聘,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教职工有自由选择岗位的权力,以更好地发挥特长。学校聘用领导小组有权选择并组合学校教职工队伍,以达到优化师资队伍的目的。如教职工自身意愿和学校岗位需要发生矛盾,由聘用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二、聘用范围、对象和期限
1、学校聘用范围包括:
(1)经学校考察并已经和学校签订就业分配合同的新教师;
(2)学校在编教职工。
2、聘用时间:每年七月正式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八月份全部结束。
3、聘用期一般以学年为单位,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可以签定中、长期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校区负责人、教师代表为组员的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聘任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设置的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供教师选用。
四、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岗位设置表,发给校内教职工,并进行张贴。
2.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应聘意向书,教职工填写应聘申请。
3.教师应聘意向和学校聘用需要发生矛盾,聘用双方协商谈话,协商解决。
4.学校确定并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填好《杭州市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备案表》,报局备案。
5.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6.公布聘用结果。
7.学校将聘用合同报局人事科签证。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
(1)试用期聘用: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2)同职聘用:学校与教职工建立同职聘用关系的,原工资、福利、奖金待遇全额发放。
(3)转岗聘用:如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或工作能力有明显的差距者,经校聘任领导小组讨论、报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批准,可由教师改聘为职员或工人,其待遇按杭政办〔2003〕38号文件精神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聘人员,学校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①在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25年的。
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待聘:未被聘用的人员为待聘人员
待聘期一般为一年。待聘期内学校可安排临时工作,如待聘人员服从安排,其待遇按杭政办〔2003〕38号文件精神执行。教师在待聘期间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再培养和学习机会,为其创造两次以上上岗的机会。待聘期满,待聘人员未能上岗或调离的,学校可以办理辞退手续。
(三)解聘:
1.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学校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工作日的;
(3)因违反工作规定、失职或渎职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拟被解聘人员。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或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六、本办法由全体教师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备案,开始实行。
聘用方案 篇5
商业幼儿园人员聘用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通知》和荆政[2002]41号《关于加快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以及《市直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园实际和特点,围绕建立分类科学、管理自主、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目标,以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为基础,开展科学设岗、竞争上岗、搞活工资分配,未聘人员安置等一系列的改革,力争在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等方面有所突破。
改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有利于增强本单位活力的原则。
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1、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全体员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别与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人事局合同签证,以法律形式确定人事关系。
2、聘用合同期限为:在编人员一般签三年中期合同,不在编人员签一年或以一学期为期限的短期合同。
3、已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人员暂不签定聘用合同。
4、园长、党支部书记由市经贸委决定聘用或任命。
三、编制员额、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
编制员额以编办核定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分保教与后勤。即保健室、财务室、教学班组、食堂、门卫。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副职领导干部岗位2个:其中教学副园长1名(兼教学资料管理)、后勤副园长1名(兼工会主席)。财务室:设2个岗,其中会计1名(园领导兼)、出纳1名(兼人事、文书管理)。保健室:设1 个岗,保健医生1 名。
保教岗位30个左右:设教师岗20个左右,其中教研组长3名、特长组长3—4名。保育员岗10个左右。食堂:设5个岗,其中采购员1名、厨师4名(1名兼保管、1名兼水电)。门卫:设1岗,保安1名。
四、实行岗位管理,引入竞争机制
明确岗位职责(见商幼教职工岗位职责责任书),公布岗位职数、聘用条件和办法,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原则,严格聘用程序,实行公平竞争,确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岗位。全园人员都必须按岗位职责要求和自身素质条件自主竞争工作岗位。
五、竟岗聘用程序
(一)中层干部岗位竟聘程序
1、个人提交竟岗申请书,选择竞争岗位并陈述竞争理由。
2、由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各岗位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中层干部竞选候选人。
3、竞争候选人在职工大会上进行竞争演讲。
4、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5、园长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二)一般工作岗位竟聘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书,填写应聘岗位意向书并陈述竞争理由。
2、园人事制度领导小组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聘任各岗位人员,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全园公布。
3、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决定聘用人员。
4、长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5、具备暂不签定聘用合同条件的人员外,都必须按要求提交竟岗申请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不申请竟岗、自动弃权的,按落聘处理。
六、加强聘用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要求,明确考核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平评价,重点考核工作成绩。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依据。
七、实行内部结构工资制
贯彻按劳分配和优质优酬的原则,打破原档案工资,建立岗位工资、超时工资、绩效工资组成的结构工资制。将教职工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直接挂起钩来。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教师和一线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1、岗位工资以岗定薪,适当拉开各岗位之间工资差距。具体发放标准见分配方案。
2、超时工资按班额计算。
3、绩效工资包括成果奖和岗位职责奖。
①成果奖视实际业绩和影响程度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目标责任考核期末兑现。
②岗位职责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责任事故、为园排忧解难效果明显给予一定奖励,期末兑现。
八、合理安置其他人员
1、实行离岗退养,女年满4 5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实行内部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按本人当年档案工资标准(三项之和)的75%发生活费,单位负责办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工龄连续计算,参加正常工资晋升,到法定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2、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荆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并办理解聘手续,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
3、放弃竟岗、落聘以及待聘期满仍未上岗的人员,可自主择业。由单位办理辞退手续,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单位不再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手续。
九、时间安排
本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从2003年12月20日至2004年7月15日为具体改革期,2004年9月1日起人员聘用合同正式生效。实施改革的具体时间分别安排如下:
(一)学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阶段(2003年12月20日—2004年1月10 日)。召开全园职工大会,学习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行全园动员,统一思想,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组织大家讨论,征求对园内改革方案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确定园内部改革方案阶段(2004年1月11 日—3月30 日)
本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涉及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是岗位竟聘、工资等都必须征得全园人员的认可。本阶段主要是召开职代会,对整个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讨论,最后确定完备、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竟聘上岗阶段(4月1 日—7月10 日)
按照制定的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方案进行竞争上岗,确定上岗人员。
(四)签定合同阶段(7月11 日—7 月15日)
竟聘上岗人员与园法人代表签定聘用合同,并到市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同时协调落实落聘待岗人员有关事宜。
本方案于2004年2月27日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聘用方案 篇6
根据《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15号)、《关于泗水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泗人字〔20XX〕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逐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形成优胜劣汰、富有生机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标准,对参加聘任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岗、分类、择优聘用。
三、聘任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泗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经对现有单位在岗在编人员,符合条件的聘任人员可参加空余岗位聘任。
(一)聘任的岗位
1、管理岗:八级管理岗1个,九级管理岗2个,十级管理3个。
2、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五级2人。
(二)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质好,群众威信高;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3、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
4、达到规定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适应岗位需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兼职,须按照程序审批。
6、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聘任程序
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书及聘用合同;
7、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为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竞聘上岗的实施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