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立法”行为,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才能让管理高效化。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员工的失误率,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往往很难满意,一篇好的规章制度应该要包括哪些内容?我为了让您满意精心创作了这份“规章制度”,以下是本文提供的一些有用的参考信息请您查看!
规章制度(篇1)
在一些工作中,难免会造成工伤,企业该给员工什么样的工伤保险呢,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篇工伤保险实施的规章制度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实施制度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所有职工都有依照《条例》、《办法》和本实施制度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事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每半年在本单位公示一次,接受监督。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拒不执行《条例》、《办法》和本实施制度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该单位职工可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自行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出质询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该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并可以将有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当年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在同行业中属于最低的用人单位,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提出奖励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市级统筹。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监督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类别、行业费率的规定和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本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
(一)一类行业(风险较小行业),行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
(二)二类行业(风险中等行业),行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
1.2%。
(三)三类行业(风险较大行业),行业基准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四)用人单位的初次费率,按本行业的基准费率。
一类行业不实行浮动费率,
二、三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需要调整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相应行业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工伤保险基金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及相关收入、社会对工伤保险的捐赠以及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
(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评残以后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
(二)工伤认定调查费,标准征缴额的5%;
(三)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宣传和对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进行奖励),标准征缴额的8%;
(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标准征缴额的4%;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标准征缴额的3%。
上述项费用总和按上年度征缴工伤保险费总额的20%提取,单独建账,专项列支。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待遇的以下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二)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受伤职工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四)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十二条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制度,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储备金按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的30%提取。
储备金总额达到全市年征缴工伤保险费总额的50%后不再提取。
若发生重大事故,结余基金不足支付的,由储备金进行调剂。
储备金具体管理办法由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三条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范围按《条例》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3个月。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和其他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职工(或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条例》、《办法》和本实施制度规定申请时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
(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
(二)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三)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四)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六)其他特殊情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认定工作范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或与申请工伤认定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十八条《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受伤部位或职业病名称;
(三)事故发生时间、伤害经过和核实的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时间和医疗救治的情况;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者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的、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八)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章。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九条依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设立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承担全市以下鉴定或确认事项:
(一)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二)康复性治疗的确认;
(三)劳动能力鉴定;
(四)生活护理等级鉴定;
(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六)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七)旧伤复发的确认;
(八)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数量和专业类别应当满足劳动能力鉴定的技术要求和专业要求,并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颁发聘书。
第二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规章制度(篇2)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生火作饭,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由商场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施工方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
规章制度(篇3)
为贯彻落实市区教委有关加强节假日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发展的需要,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特制定节假日教师值班规定。
一、节假日范围
1、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2、寒暑假。
二、值班人员安排
1、全校所有教职工均有节假日值班的工作任务。
2、值班人员按年龄顺序由小到大依次轮流安排。
3、每次值班安排总值班一人,值班人员一至两人。
4、值班表由校长办公室排定,校长室批准之后,下发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值班时间安排
1、值班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00。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到岗尽职,并由总值班人员负责考勤。
四、值班职责
详见值班表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理
对不能完成值班工作和在值班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对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值班人员给予补贴,标准暂定为50元/次。
规章制度(篇4)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规章制度(篇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专职员工作。
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5、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苗子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6、改善劳动者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和身体健康。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发生。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对本项目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和措施,并做好三废治理工作。
5、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标志、安全规章制度以即使安全用电、防物击、防随落、防机伤、防中毒、防风的教育工作,负责新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7、监督职工使用三宝。
8、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四器防护,用电机设备及其防护装置的安全情况,所有防护装置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若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并监督工人按章作业。
10、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保护现场,即使上报,并积极参加调查和处理,重伤或死亡事故应即使上报公司。
11、积极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活动”,促进安全生产。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团结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生产任务的同时交安全交底,检查和监督班组安全作业。
3、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可强制停产整顿。
4、对生产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及参加调查处理。
财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对企业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
2、在发放现场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配件时,要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
3、加强仓库人员教育,执行有关危险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上班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知识。
2、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知识,积极参加新工作、新工人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员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3、正确使用和爱护用品或安全设施、工具、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无证不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及使用的工具,做好文明施工,发生事故或发生未遂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5、职工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压制。
6、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带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人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拉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2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100元罚款。
7、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器厂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10元/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1、具体内容见工地治理综合管理条例。
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会审是为使施工技术人员全面熟悉和掌握设计内容,设计要求和特点;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处理工专业,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便顺利进行施工。
1、初审,联审和会审。
(1)初审,有经管部门技术人员负责人组织的队伍审查。
(2)联审,在初审的基础上,经管部将初审结果上报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汇总复审。
(3)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图纸终审,参加会审各方均要盖章签字。
(4)未经图纸会审的工程不得施工。
2、图纸审查会议的主要任务
(1)初审时对各专业,各工种所提问题进行探讨,消除误差,集中问题,为联审提供材料。
(2)联审会议是针对初审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核,并确定会审参加人员。
(3)联审会议主要由设计单位做技术交底,解答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4)各级图纸审查会议均需做好记录。
3、图纸审查会议的程序
(1)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施工队应即使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图纸会审日期。
(2)联审必须在会审前进行,施工队应在联审前一星期将图纸交给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并通知联
审和会审日期。
(3)初审必须在联审前进行,初审前一星期,施工队茎图纸交给有关人员熟悉和自审。
4、图纸审查内容
(1)审查各专业图纸和文字资料是否齐全,不足部分应联系补齐。
(2)全面熟悉图纸,掌握整个建筑物的概貌,高清各专业。
请假制度
为严格队纪队规,保证工作正常次序,掌握施工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应具备热爱本岗位思想,请假必须根据施工进度,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
2、因公出差,事假等均应履行手续,管理人员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班组职工由班组长同意,方可安排出差或休假,财务凭手续考勤,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休假出差者作旷工或离岗处理。
3、项目部根据请假人员请假事因性质的情况,给予考虑,一般有急事的职工给予优惠安排,一般请假做同意安排。
4、项目部管理人员一年一次探亲假(来回七天),探亲前应经负责人同意,要服从工程进度安排。
办公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要请假。
2、为提高办公效率,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商讨问题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原则,尽量不在办公室会客。
3、经常保持办公室整洁,无关物品不准放在办公室内,办公室桌上的图纸或资料防止要整齐,看完报纸随手把报夹挂会架上,不准随便乱扔纸屑和果皮。
4、职工一般不能进办公室内玩耍,更不得任意翻阅图纸和资料或开动抽屉。
5、本项目部决定于每星期五召开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进度计划,安全等工作安排会议,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工地主管部门请假,否则将处于50—100元罚款。
项目办公用品,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项目办公用品,财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人员必须要爱护项目办公用品和财产。
2、对有意损坏办公用品和财产者,要进行处罚。
3、施行项目办公用品和财产(包括检测工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损坏或遗失要追究其责任。
4、办公用品,财产不得挪用和移宿舍使用,已经发现处以50—1000元的罚款。
5、购置办公用品及财产,必须由领导签字同意,方能购置。
6、项目负责人要制定专人做好对所有办公室用品和财产的登记手续,并把使用情况,完好程度,维修过程,使用人,进货,库存等登记表存档,以便备查。
材料入库制度
1、施工当中所需的一切器具,材料进入现场,仓库保管员必须先凭采购员提供的功底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进料单“入库。
2、所进入现场的器具材料,由仓库保管负责清点,对其质量进行验收,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入库。
3、茎验收合格后,对器具材料的进场日期、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进行分类登记,上册备档。
4、入库的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挂上标签。
5、在器具或材料未用尽前需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想功底负责人或材料员提供情况,以便及时准备采购,以免脱节。
仓库保管制度
1、裁量器具入库“进料单“和验收合格后,建立材料登记手册。
2、入库材料应分类分项堆放整齐,并标上标签,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隔离存放。
3、领取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方可领取。
4、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的,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的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
5、仓库保管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
6、负责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
7、每月盘存,核对材料库存情况,上报领导。
人员进出场制度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六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经保卫科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工程部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或假的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罚款50—100元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资。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检查手续。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的综合治安管理奖惩订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夜班制度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7:00。
2、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的位置。
3、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打瞌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台夜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夜值班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视具体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向负责人提出。
9、夜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表,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门卫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财物科学管理,确保财物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场。
3、本工地死亡任何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
4、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
5、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规定的各项工作。
6、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工地每个星期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施工用电每月每月检查二次,在每月上旬和中下旬,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出现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井架、脚手架等每一个月检查两次,在全貌10日,25日,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定人定时进行整改,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卫生,安全,防火等每月检查两次,在每月10日、25日,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负责组织各班组长进行检查,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应落实到班组,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定期整改,并由安全员进行复查。
检查标准(必须按JGJ59—99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保证他们能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培训,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建设部门建教F1997183号文《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针对性组织各职能人员参加培训。
3、定期组织项目部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参观交流活动。
4、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50元。
2、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5—10元/次。
3、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药,消灭蚊蝇。
4、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物品需折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
5各工种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并堆放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20—100元。
6、由炊事员负责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废水外排通常。
7、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8、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9、由项目部每月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现场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项目部的制安秩序,保护本项目部及职工的利益,是工程能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没有得到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门卫应阻止外来人进入工地,进入工地人员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职工家属或亲友来工地,必须在门卫室登记,要留宿者必须报项目部保卫科同意,否则将10—50元罚款。
3、门卫负责关启大门,平时由小门出入,车辆进出开启大门,未办理出入证的一律不准开门放入。职工晚上外出应预先向门卫打招呼,在22:00前返回工地。
4、出现特殊情况,回工地应缴门卫开门。发现夜间爬门、爬围墙者,又工地保卫人员负责,以盗窃罪处理,罚款50元/人,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5、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每发生一次,视情罚款50—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处理。
6、施工人员进出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不服从管理的由安全保卫科签发罚款单,罚款为每次10—50元。
7、工地内发生偷窃行为的,由安全保卫科视情处理。
8、上班期间五特殊情况,职工不得倒宿舍会客,一般由门卫通知职工到门卫室会客见面,客人视情经同意而定。
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伙食,改善职工生活,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使大家能吃到卫生可口饭菜,心情舒畅,顺心工作,特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如下:
1、炊事员对职工必须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2、提高烹饪水平,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做到饭菜多样化。
3、食堂购菜专人过秤,做到钱物相符,物美价廉,不买变质蔬菜。
4、炊事员应做好自身清洁工作,同时保证食堂清洁卫生。勤打扫,及时清理残菜剩饭,搞好各项除害措施,做好蚊蝇、老鼠、蟑螂的灭杀预防工作。
5、酷暑施工时,食堂保证茶水的足够供应。
6、食堂炊具,物品不得擅自占用,损坏照价赔偿。各种调味品私用应上交菜票。
7、食堂坚持为工人服务的方针,做到准点开饭,排队买菜,节假日不停炊。
8、每日买进菜的数量,价格,需经有关人员登记备查。做好成本核算,每餐记账,月底结清,公布亏赢情况,当日不用餐,提前向炊事员打招呼,以免浪费。
9、遵守秩序排队买菜。
10、炊事员及家属不得搞特殊化,另开小灶。
11、节约用电、水及柴火。
12、炊事员与职工之间相互关心帮助,共同办好食堂。
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又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清洁。
2、遵守作息时间,天亮不开灯,不大声喧哗和嬉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来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接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倒剩余菜饭或泼水,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理第七条规定出发。
浴室管理制度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工地,搞好浴室卫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浴室要每天及时打扫,由专人负责保洁。
2、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要节约用水。
3、每个职工要爱护浴室内的器材,严禁任意拆除。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方可挂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收“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为了能使工程顺利进行,应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使职工能多了解一些安全知识:
1、有安全员、班组长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
2、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国家规定等。
3、认证检查各种电动机械、脚步手、架井架、配电箱、卷扬机等,确保机械能正常运转、使用。
4、坚持阻止职工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生产制度
1、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如有违反,按违章条例扣罚。
2、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又安全网等生产安全防护设施,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生产工人系好安全带和保险钩,杜绝冒险操作,如有违章条例扣罚。
3、高空作业,必须保持紧张、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准向左右、上下乱扔杂物等,不准相互开玩笑、逗乐,以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按违章条例扣罚。
4、使用电器和机械,必须实行定人、定位、杜绝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同时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和壁垒装置,杜绝不符合安全的隐患及非专人操作现象。
规章制度(篇6)
一、停车场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4、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
4、不得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6、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经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篇7)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3、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1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75%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